這件事依法辦理,很簡單也很容易。
法律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尚處於幼年時期,還不具備辨認和控製自己行為的能力,即不具備責任能力。
因此,對不滿14周歲的人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一概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必要時可依法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
所以,直接將這孩子送回家,批評教育,讓家長賠點醫藥費就完事了。
可這樣做,黎局長不會滿意,自己的前程就毀了。
按領導的意思辦,也能辦,那就是做假卷宗,違法更改這孩子的年齡,黎局長似乎就是這個想法。
違規違紀、添油加醋,弄點假材料他可以做,但是違法的事他不想幹。
尤其是對待這個天真無邪,在這個案件中應該屬於見義勇為的少年,他無論如何也下不去手。
況且,即便按照黎局長的指示去辦,自己也未必有什麽好果子吃,無人追查則已,一旦追查起來,黎局長那人的秉性和作風,絕對會一推六二五,所有的責任都是自己擔著,同樣是自毀前程。
審訊室裏,沒人說話,氣氛十分的尷尬。
劉處長在低頭思考,在衡量利弊,在做著艱難的抉擇。
助理兼書記員無事可做,無聊滴擺弄著簽字筆。
石全打量完整個房間,誰都不理他,也開始感到無聊起來,沒什麽可玩的,手銬成了他的玩具。
“這東西結實不?”石全在暗自琢磨著。
他稍稍用點了力,試圖將手從拷環中脫出來,可沒成功,手還有點疼。
“還挺結實的,再試試。”
為了不弄疼自己的手,他用上了功力,也就是一點點功力,他不敢太過用力,怕把這東西弄壞了。
他雙手用力,慢慢一拉,拷環很結實,依然沒有變形。
然而,被他忽略的拷鏈被拉斷了。
“完了!給人家東西弄壞了。”
拉斷了拷鏈,石全有點害怕,是怕讓他賠錢!
他連忙將分開的雙手合在一起,裝作雙手依然被烤著,抬頭望天,一臉的無辜相。
恰在此時,劉處長突然抬起了頭,看向石全。
他終於想到了一個萬全的辦法,既不違法,又不得罪領導,還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保護一下傻子神童,一舉多得。
具體辦法就是拖字訣!
依法正常審理,做卷宗。
這孩子既不放,也不送看守所,就在分局關押幾天。
至於超過規定時間關押,解決的辦法太多了。
雖然也是違規,但總比違法要強。
等黎局長氣消了,自己再向他匯報一下案件的難點,說明利害關係,或許局長大人就改變了決定。
有了主意,劉處長的心情由陰轉晴,愁容盡散,表情也變得輕鬆起來,和善問道:
“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石全”
石全是順毛驢,人家客客氣氣,他也不願意找麻煩,況且把人家東西弄壞了,態度要好些才行。
他同樣是麵帶笑容,爽快應答。
“多大了?”
“挺大了,都13歲了。”
領導終於開始審問,助理連忙開始做筆錄。
...................
詢問是按流程進行,問完無關緊要、事實清楚的事情,劉處長開始問起關鍵所在:
“那些蟑螂是你飼養的嗎?”
“那些蟑螂?”
“在你床下魚缸裏的。”
“是我養的。”
“你是如何操縱它們咬人的?”
“它們不聽我話,還在魚缸裏關著,怎麽咬人。”
對那些普通蟑螂,石全一點都不擔心,回答的是理直氣壯,也都是實話。
至於真正的作案凶手,那是大蠊和二蠊,都在他褲腿裏藏著呢。
劉處長必須這樣問,因為從石全床下搜到了蟑螂,與醫院提供的資料巧合,不過那些蟑螂太小,絕對不是案件中出現的大蟑螂。
他盯著石全,看了一會兒,臉現神秘的笑意。
憑借多年辦案經驗,他能看出,這孩子有隱秘,可他不想再追問下去,笑著問道:
“那,你打沒打人?”
“我沒打,我是想打他們,因為他們欺負女孩子,都不是好人,該打。”
卷宗裏不能牽扯到女孩,劉處長使了一個眼色,示意助理這句話不要記錄。
助理心領神會,點了點頭,沒動筆。
然後,劉處長看向石全,說道:
“石全,我問什麽,你就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不要說太多,明白嗎?”
“哦!”
“你打沒打人?”
“我沒打。”
“嗯,很好。”
..................
接下來劉處長又問了一些不疼不癢的問題,目的就是為了完善卷宗,沒有對石全不利的內容。
“行啦,今天就到這吧。”
詢問完畢,劉處長對助理說道。
助理整理好筆錄,問道:
“處長,這孩子怎麽處理?”
“先關著,等我消息。”
“明白!”
二人對話,石全聽得是清清楚楚,要把自己關起來,石全不幹了,大聲嚷道:
“你們不能關我!”
劉處長起身來到石全近前,一邊打開審訊座椅,一邊和顏悅色道:
“石全,事情還沒查清楚,所以你現在不能離開,就在這裏待幾天,叔叔會盡快讓你回家,好不好。”
“不行,我要回家給媽媽做飯吃。”
“你放心吧,叔叔會安排人給你媽媽送飯,送好吃的,這樣行吧?”
“嗯,那行吧。”
媽媽有吃的,還是好吃的,石全也就沒什麽擔心的了。
況且這個警察叔叔非常友善,讓他有種莫名的信任感。
“真是乖孩子!”
劉處長安撫好石全,對助理說道:
“帶去關押室,手銬去了吧,還是個孩子。”
“是!”
助理快走幾步,打開房門,兩名警察走了進來,他們是負責看押嫌疑人的。
一名警察來到石全身邊,拿出鑰匙,給石全解開手銬。
原本需要打開雙手的銬環,一副完整的手銬才能取下來。可警察隻打開一個拷環,半副手銬就落在他手中。
他沒有心理準備,這種情況出乎預料,拿著半副手銬,警察不由得發出驚疑之聲:
“咦!這........”
“警察叔叔,我不小心給它弄壞了!”
石全一臉歉意地瞅著劉處長,他原本不想承認是自己弄壞的,可他不願意說謊,加上劉處長人挺好的,不想欺騙人家,也就主動承認下來。
法律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尚處於幼年時期,還不具備辨認和控製自己行為的能力,即不具備責任能力。
因此,對不滿14周歲的人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一概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必要時可依法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
所以,直接將這孩子送回家,批評教育,讓家長賠點醫藥費就完事了。
可這樣做,黎局長不會滿意,自己的前程就毀了。
按領導的意思辦,也能辦,那就是做假卷宗,違法更改這孩子的年齡,黎局長似乎就是這個想法。
違規違紀、添油加醋,弄點假材料他可以做,但是違法的事他不想幹。
尤其是對待這個天真無邪,在這個案件中應該屬於見義勇為的少年,他無論如何也下不去手。
況且,即便按照黎局長的指示去辦,自己也未必有什麽好果子吃,無人追查則已,一旦追查起來,黎局長那人的秉性和作風,絕對會一推六二五,所有的責任都是自己擔著,同樣是自毀前程。
審訊室裏,沒人說話,氣氛十分的尷尬。
劉處長在低頭思考,在衡量利弊,在做著艱難的抉擇。
助理兼書記員無事可做,無聊滴擺弄著簽字筆。
石全打量完整個房間,誰都不理他,也開始感到無聊起來,沒什麽可玩的,手銬成了他的玩具。
“這東西結實不?”石全在暗自琢磨著。
他稍稍用點了力,試圖將手從拷環中脫出來,可沒成功,手還有點疼。
“還挺結實的,再試試。”
為了不弄疼自己的手,他用上了功力,也就是一點點功力,他不敢太過用力,怕把這東西弄壞了。
他雙手用力,慢慢一拉,拷環很結實,依然沒有變形。
然而,被他忽略的拷鏈被拉斷了。
“完了!給人家東西弄壞了。”
拉斷了拷鏈,石全有點害怕,是怕讓他賠錢!
他連忙將分開的雙手合在一起,裝作雙手依然被烤著,抬頭望天,一臉的無辜相。
恰在此時,劉處長突然抬起了頭,看向石全。
他終於想到了一個萬全的辦法,既不違法,又不得罪領導,還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保護一下傻子神童,一舉多得。
具體辦法就是拖字訣!
依法正常審理,做卷宗。
這孩子既不放,也不送看守所,就在分局關押幾天。
至於超過規定時間關押,解決的辦法太多了。
雖然也是違規,但總比違法要強。
等黎局長氣消了,自己再向他匯報一下案件的難點,說明利害關係,或許局長大人就改變了決定。
有了主意,劉處長的心情由陰轉晴,愁容盡散,表情也變得輕鬆起來,和善問道:
“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石全”
石全是順毛驢,人家客客氣氣,他也不願意找麻煩,況且把人家東西弄壞了,態度要好些才行。
他同樣是麵帶笑容,爽快應答。
“多大了?”
“挺大了,都13歲了。”
領導終於開始審問,助理連忙開始做筆錄。
...................
詢問是按流程進行,問完無關緊要、事實清楚的事情,劉處長開始問起關鍵所在:
“那些蟑螂是你飼養的嗎?”
“那些蟑螂?”
“在你床下魚缸裏的。”
“是我養的。”
“你是如何操縱它們咬人的?”
“它們不聽我話,還在魚缸裏關著,怎麽咬人。”
對那些普通蟑螂,石全一點都不擔心,回答的是理直氣壯,也都是實話。
至於真正的作案凶手,那是大蠊和二蠊,都在他褲腿裏藏著呢。
劉處長必須這樣問,因為從石全床下搜到了蟑螂,與醫院提供的資料巧合,不過那些蟑螂太小,絕對不是案件中出現的大蟑螂。
他盯著石全,看了一會兒,臉現神秘的笑意。
憑借多年辦案經驗,他能看出,這孩子有隱秘,可他不想再追問下去,笑著問道:
“那,你打沒打人?”
“我沒打,我是想打他們,因為他們欺負女孩子,都不是好人,該打。”
卷宗裏不能牽扯到女孩,劉處長使了一個眼色,示意助理這句話不要記錄。
助理心領神會,點了點頭,沒動筆。
然後,劉處長看向石全,說道:
“石全,我問什麽,你就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不要說太多,明白嗎?”
“哦!”
“你打沒打人?”
“我沒打。”
“嗯,很好。”
..................
接下來劉處長又問了一些不疼不癢的問題,目的就是為了完善卷宗,沒有對石全不利的內容。
“行啦,今天就到這吧。”
詢問完畢,劉處長對助理說道。
助理整理好筆錄,問道:
“處長,這孩子怎麽處理?”
“先關著,等我消息。”
“明白!”
二人對話,石全聽得是清清楚楚,要把自己關起來,石全不幹了,大聲嚷道:
“你們不能關我!”
劉處長起身來到石全近前,一邊打開審訊座椅,一邊和顏悅色道:
“石全,事情還沒查清楚,所以你現在不能離開,就在這裏待幾天,叔叔會盡快讓你回家,好不好。”
“不行,我要回家給媽媽做飯吃。”
“你放心吧,叔叔會安排人給你媽媽送飯,送好吃的,這樣行吧?”
“嗯,那行吧。”
媽媽有吃的,還是好吃的,石全也就沒什麽擔心的了。
況且這個警察叔叔非常友善,讓他有種莫名的信任感。
“真是乖孩子!”
劉處長安撫好石全,對助理說道:
“帶去關押室,手銬去了吧,還是個孩子。”
“是!”
助理快走幾步,打開房門,兩名警察走了進來,他們是負責看押嫌疑人的。
一名警察來到石全身邊,拿出鑰匙,給石全解開手銬。
原本需要打開雙手的銬環,一副完整的手銬才能取下來。可警察隻打開一個拷環,半副手銬就落在他手中。
他沒有心理準備,這種情況出乎預料,拿著半副手銬,警察不由得發出驚疑之聲:
“咦!這........”
“警察叔叔,我不小心給它弄壞了!”
石全一臉歉意地瞅著劉處長,他原本不想承認是自己弄壞的,可他不願意說謊,加上劉處長人挺好的,不想欺騙人家,也就主動承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