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拚搏三年隻為證明自己是個廢物
重生:她們都太愛白給了 作者:賣女柴的小火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突然,包間一陣鬼叫將方傑嚇了一跳。
“好!”
“好聽,思語同學再來一首!”
“思語你歌喉這麽好不去上音可惜了。”
...
啪啪啪!
方傑還沒反應過來就見他們在那裏鼓掌,他也跟著大家一起拍著肚皮。
文思語笑著搖了搖頭,“算了,還是你們來吧。”
“別了吧,我們唱歌什麽水平還是有點數的,剛剛跟tm哭喪團隊一樣,差點把我魂兒都唱沒了。”
這時,胡凱拿起一個麥克風,“我來唱一首吧,不知道思語同學有沒有興趣跟我合唱一首?”
“算了,你唱吧,我嗓子有點疼了。”文思語禮貌的拒絕了。
隨後她來到了方傑的身邊坐了下來。
“方傑同學,聚會就好好聚會,你能把手機收起來嗎?”
“這就收這就收!”雖然嘴上這麽說著,但手上還是在點著手機屏幕跟楚禾幾人聊著天。
他現在可忙著呢。
一個人同時跟方淺淺,楚禾,顧清穎,李陽四人聊天。
根本就沒有空!
方傑這表現讓他的幾個室友都看不下去了。
幾人對視了一眼,陳友生一把上前搶過了他的手機。
“手機我沒收了,現在聚會呢,你不唱就來玩遊戲,玩個毛的手機,你手機裏有毛嗎?玩得這麽起勁。”
方傑這才無奈抬頭,“好吧好吧,手機還我,我回個消息就不玩了。”
陳友生一臉不行,將手機拿得離方傑更遠了。
“友生,不信我是吧?”
“先說好,騙子三秒男!”
太惡毒了,他才三秒呢,我起碼3000秒。
“好好好,騙子三秒男!”
聽到方傑這樣說陳友生才把手機還給了他。
方傑給四人一人發了一條消息就把手機收了起來。
這時,那個胡凱正拿著麥坐在一位女生身邊跟對方合唱著《心願便利貼》。
一天一天貼近你的心 你開心 我關心
一點一滴我都能感應 你是我 最美的相信
......
倆人你儂我儂的,對方也就是一個小女生。
對於胡凱這種主動且長得帥的男士那是一點抵抗力都沒。
方傑敢肯定這家夥要是現在跟這女的表白她估計都會毫不猶豫的就同意了。
方傑沒再玩手機,而是跟著陳友生和文思語幾個玩著骰子遊戲。
這東西還是得配上真心話大冒險才刺激,喝酒就差了那麽點意思。
“3...3個5。”
“什麽3個4個的,10個5!”
“那我開你。”
“尼瑪的,一個5都沒有你喊個屁啊。”
“所以我就喊3個5啊,快喝!”
...
他們正玩的興起突然胡凱走了過來。
“思語,你還唱歌不?”
他讓附近的幾個同學給他騰了個位置坐了下來。
聽到他這麽親昵的叫自己,王思語皺了皺眉,又見他坐在自己的旁邊,她往方傑這邊挪了挪位置。
方傑則默不作聲的擠了一下一旁的陳友生。
這事情他是不想參合的,起碼現在的他還真沒興趣去再踩一隻船。
自家的兩隻都還沒拿下,外加岸上還有一隻豪華遊輪方傑也虎視眈眈著呢。
“我不唱了,方傑同學,你呢。”
文思語搖了搖頭再次拒絕了胡凱。
這次胡凱的臉色明顯有些變化了。
顯然是對文思語連續兩次的拒絕他有些不開心了。
方傑還沒說啥,一旁的陳友生便開始拱火,“方傑,你不是吹噓你是歌神嗎?這不來給我們露兩手?”
這家夥純屬造謠,雖然方傑他有自信唱得比班上這群人好聽,但什麽時間自詡歌神了。
他最多就是一個ktv小王子的水平。
媽的,盡胡扯。
“是嗎?方傑同學,這不給我們來唱一個?”見陳友生這麽說,文思語也來了興趣。
一旁的胡凱也起哄說道:“哦,方傑同學,你還有這個本事啊,要不給我們來露一手?”
他才不信方傑能唱得有多好了。
一進包間就知道低頭玩手機的,一看就是很少來ktv,再加上都這個年紀。
估計跟剛剛的那群人差不多一個樣。
別人是唱出來的,他們是嚎出來的。
沒有一點技術在裏麵,全憑感情。
他自己以前在高中時期就經常混ktv,所以他覺得除了那些藝校生,跟他差不多大小的一個能打的都沒。
一個人起哄,那就會帶動一堆人起哄。
整個包間的都在那裏嚷嚷著讓方傑唱一首。
方傑也隻好接過同學遞來的麥克風,“行行行,那我就隨便唱一首了,唱得不好別噴我哈,我這個人內心無比脆弱,你們一噴我就哭了。”
周圍同學都哈哈大笑了起來,能有多不好啊,經過剛剛的洗禮之後,他們什麽嗓門沒見過,什麽爛歌沒聽過啊。
耳膜都屬於剛剛經過一次磨煉的。
見大家如此說,方傑也點了一首《年少有為》(ps:確實不是14年的,但是這裏想寫這首,各位大大別糾結這個時間啦!)
電視一直閃
聯絡方式都還沒刪
...
方傑一開口大家就安靜了下來。
本以為他是個青銅,結果居然是個王者。
明明跟他們一個年齡,在他的聲音裏居然有一股桑倉感。
假如我年少有為 不自卑
懂得什麽是珍貴
那些美夢
沒給你 我一生有愧
...
這首歌也是以前方傑在跟同事去ktv必點的一首歌。
上一世的他,在學校裏順風順水的,那個時候他甚至以為這個世界是跟著他的腳步在轉的。
畢竟家裏大錢沒有,但小錢不愁,女朋友不愁,沒彩禮擔憂。
不說人生贏家,但起碼比很多人都要幸福了。
可他真正進入社會才發現。
誰踏馬的跟他轉啊,他是個什麽玩意兒啊。
特別是後麵方淺淺的追求者一個個都比他強。
那一刻也是徹底激起了他那顆廢柴的心。
被刺激的他一個人跑去魔都,結果又被社會給甩了一巴掌。
什麽都不懂的他,拿著大專學曆,又能奮進到哪一步呢。
那一刻他才知道讀書有多重要,要是能跟方淺淺一起考上上財,畢業後一起在魔都工作,那該有多好啊...
而不是讓方淺淺放棄高薪跑回蓉城,結果他又傻逼的一個人跑去魔都。
為了啥,為了證明自己。
最後拚搏三年終於證明了自己是個廢物。
......
“好!”
“好聽,思語同學再來一首!”
“思語你歌喉這麽好不去上音可惜了。”
...
啪啪啪!
方傑還沒反應過來就見他們在那裏鼓掌,他也跟著大家一起拍著肚皮。
文思語笑著搖了搖頭,“算了,還是你們來吧。”
“別了吧,我們唱歌什麽水平還是有點數的,剛剛跟tm哭喪團隊一樣,差點把我魂兒都唱沒了。”
這時,胡凱拿起一個麥克風,“我來唱一首吧,不知道思語同學有沒有興趣跟我合唱一首?”
“算了,你唱吧,我嗓子有點疼了。”文思語禮貌的拒絕了。
隨後她來到了方傑的身邊坐了下來。
“方傑同學,聚會就好好聚會,你能把手機收起來嗎?”
“這就收這就收!”雖然嘴上這麽說著,但手上還是在點著手機屏幕跟楚禾幾人聊著天。
他現在可忙著呢。
一個人同時跟方淺淺,楚禾,顧清穎,李陽四人聊天。
根本就沒有空!
方傑這表現讓他的幾個室友都看不下去了。
幾人對視了一眼,陳友生一把上前搶過了他的手機。
“手機我沒收了,現在聚會呢,你不唱就來玩遊戲,玩個毛的手機,你手機裏有毛嗎?玩得這麽起勁。”
方傑這才無奈抬頭,“好吧好吧,手機還我,我回個消息就不玩了。”
陳友生一臉不行,將手機拿得離方傑更遠了。
“友生,不信我是吧?”
“先說好,騙子三秒男!”
太惡毒了,他才三秒呢,我起碼3000秒。
“好好好,騙子三秒男!”
聽到方傑這樣說陳友生才把手機還給了他。
方傑給四人一人發了一條消息就把手機收了起來。
這時,那個胡凱正拿著麥坐在一位女生身邊跟對方合唱著《心願便利貼》。
一天一天貼近你的心 你開心 我關心
一點一滴我都能感應 你是我 最美的相信
......
倆人你儂我儂的,對方也就是一個小女生。
對於胡凱這種主動且長得帥的男士那是一點抵抗力都沒。
方傑敢肯定這家夥要是現在跟這女的表白她估計都會毫不猶豫的就同意了。
方傑沒再玩手機,而是跟著陳友生和文思語幾個玩著骰子遊戲。
這東西還是得配上真心話大冒險才刺激,喝酒就差了那麽點意思。
“3...3個5。”
“什麽3個4個的,10個5!”
“那我開你。”
“尼瑪的,一個5都沒有你喊個屁啊。”
“所以我就喊3個5啊,快喝!”
...
他們正玩的興起突然胡凱走了過來。
“思語,你還唱歌不?”
他讓附近的幾個同學給他騰了個位置坐了下來。
聽到他這麽親昵的叫自己,王思語皺了皺眉,又見他坐在自己的旁邊,她往方傑這邊挪了挪位置。
方傑則默不作聲的擠了一下一旁的陳友生。
這事情他是不想參合的,起碼現在的他還真沒興趣去再踩一隻船。
自家的兩隻都還沒拿下,外加岸上還有一隻豪華遊輪方傑也虎視眈眈著呢。
“我不唱了,方傑同學,你呢。”
文思語搖了搖頭再次拒絕了胡凱。
這次胡凱的臉色明顯有些變化了。
顯然是對文思語連續兩次的拒絕他有些不開心了。
方傑還沒說啥,一旁的陳友生便開始拱火,“方傑,你不是吹噓你是歌神嗎?這不來給我們露兩手?”
這家夥純屬造謠,雖然方傑他有自信唱得比班上這群人好聽,但什麽時間自詡歌神了。
他最多就是一個ktv小王子的水平。
媽的,盡胡扯。
“是嗎?方傑同學,這不給我們來唱一個?”見陳友生這麽說,文思語也來了興趣。
一旁的胡凱也起哄說道:“哦,方傑同學,你還有這個本事啊,要不給我們來露一手?”
他才不信方傑能唱得有多好了。
一進包間就知道低頭玩手機的,一看就是很少來ktv,再加上都這個年紀。
估計跟剛剛的那群人差不多一個樣。
別人是唱出來的,他們是嚎出來的。
沒有一點技術在裏麵,全憑感情。
他自己以前在高中時期就經常混ktv,所以他覺得除了那些藝校生,跟他差不多大小的一個能打的都沒。
一個人起哄,那就會帶動一堆人起哄。
整個包間的都在那裏嚷嚷著讓方傑唱一首。
方傑也隻好接過同學遞來的麥克風,“行行行,那我就隨便唱一首了,唱得不好別噴我哈,我這個人內心無比脆弱,你們一噴我就哭了。”
周圍同學都哈哈大笑了起來,能有多不好啊,經過剛剛的洗禮之後,他們什麽嗓門沒見過,什麽爛歌沒聽過啊。
耳膜都屬於剛剛經過一次磨煉的。
見大家如此說,方傑也點了一首《年少有為》(ps:確實不是14年的,但是這裏想寫這首,各位大大別糾結這個時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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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都還沒刪
...
方傑一開口大家就安靜了下來。
本以為他是個青銅,結果居然是個王者。
明明跟他們一個年齡,在他的聲音裏居然有一股桑倉感。
假如我年少有為 不自卑
懂得什麽是珍貴
那些美夢
沒給你 我一生有愧
...
這首歌也是以前方傑在跟同事去ktv必點的一首歌。
上一世的他,在學校裏順風順水的,那個時候他甚至以為這個世界是跟著他的腳步在轉的。
畢竟家裏大錢沒有,但小錢不愁,女朋友不愁,沒彩禮擔憂。
不說人生贏家,但起碼比很多人都要幸福了。
可他真正進入社會才發現。
誰踏馬的跟他轉啊,他是個什麽玩意兒啊。
特別是後麵方淺淺的追求者一個個都比他強。
那一刻也是徹底激起了他那顆廢柴的心。
被刺激的他一個人跑去魔都,結果又被社會給甩了一巴掌。
什麽都不懂的他,拿著大專學曆,又能奮進到哪一步呢。
那一刻他才知道讀書有多重要,要是能跟方淺淺一起考上上財,畢業後一起在魔都工作,那該有多好啊...
而不是讓方淺淺放棄高薪跑回蓉城,結果他又傻逼的一個人跑去魔都。
為了啥,為了證明自己。
最後拚搏三年終於證明了自己是個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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