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認識不認識的人,相擁在一起,歡呼、跳躍,人們內心的滾燙互相傳遞,這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這一刻,兔家的人才感覺,原來世界離我們如此之近。


    原來,這個世界的聚光燈,也可以照在我們的身上!


    但是,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把所有的好事都占全了,就比如在兔家,就當所有人都沉浸在申奧成功的喜悅中時,一場慘痛的災難,也在同時發生著。


    就在申奧成功的三天後的淩晨,也就是七月十七日的淩晨,在桂村的南丹發生了一起特大礦難。


    由於當地是一個國屬的重點礦區,蘊含著大量的礦藏,以至於當地的私挖濫采行為尤為猖獗,致使當地的岩層變得極為脆弱。


    當日淩晨三點多,當地礦廠對礦井的作業麵實施了兩次爆破,就是這兩次爆破,卻直接擊穿了兩個標高層麵的隔水岩層。——兩個層麵之間的隔水岩層,最薄處僅有30厘米。


    爆破之後,隔水岩層當即就形成了一個長徑三米半,短徑一米二的橢圓形透水口。高壓水流通過這個透水口,急速湧入與之相通的幾個井下作業區,受到波及的作業區多達七個,最終釀成了一次特大的透水事故。


    最可恨的是,這次事故,還是一次“人禍”!


    在事故發生在淩晨三點四十分,但直到早上七點多,礦長才通知了他們的老板,也就是曾經的“桂村礦王”、“滇村首富”黎東明。


    而黎東明也是在下午五點多,也就是事發十四個多小時之後,才將礦上發生透水事故的事,向當地縣裏分管礦業的副書記做了匯報,匯報中說的是,事故中大約有四十餘人死亡。


    而這位副書記,則是拖到了當天晚上,才向書記和縣長做了匯報。


    又拖了一天,也就是第二天晚上二十一點的時候,當地的書記、縣長、副書記、副縣長四人密謀後,決定對事故隱瞞不報,並授意黎東明“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黎東明等人則是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向外界透露實情,威脅、阻撓記者調查、采訪。


    當地官方的那幾位,之所以要對此次事件進行隱瞞,一個是為了避免上級追責,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則是,他們全都收受過當地礦主的“好處”,他們怕上級再追查的時候,拔出蘿卜帶出泥,連他們一起給“栽”進去。


    但如此大的事故,死了這麽多人,波及這麽大麵積的礦區,怎麽可能做到密不透風呢?


    幾天之後,此次事故就被一些媒體給關注到了,在麵對桂村相關部門和領導的詰問時,當地官方多次輕描淡寫的、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做虛假匯報,糊弄了事。


    但,紙裏總歸是包不住火的。


    在事發半個月之後的八月初,南丹的礦難還是被人給捅了出來,在桂村相關部門和領導的強令下,當地才準備抽水“救援”,可直到八月九號,救援措施才落實到位。


    這期間,這件事也被捅到了兔家的決策層。這麽大的事故,竟然敢隱瞞不報,直接令決策層震怒不已,當即下達了死命令,要求桂村“水落石出,水幹屍出”。


    要求當地挨個數屍體,必須查清這次事故,到底死了多少人!


    同時,還組織了包括公檢等部門在內的八個部門,成立了一個由“富國級”帶隊的調查組,對此次礦難事故進行徹查。


    這種級別的調查組,沒有人能扛得住,即便是桂村的村長出麵都不好使。


    可千萬別妄想著對欽差下手哈,前兩個月汕村那邊才殺的人頭滾滾,這會兒血還沒幹呢,想對抗欽差,那是不知道死字怎麽寫嗎?


    不對抗,說不定還能少死點人,敢對抗,死的那可就不是一個兩個了!


    有了汕村的前車之鑒,所以,這次的調查進行的非常順利。


    在事發一個多月後,七月十七日淩晨三點多事故發生,一直到八月二十日晚上八點多,七個礦井作業麵的水才全部排幹。


    經過“查數”,一個一個的清點過後,在此次透水事故中,共有八十多人遇難。


    事故的起因是因為非法開采、違章爆破而引起的。——黎老板的礦廠在生產作業的時候,是在安全整改期間,按照要求,原本是不允許下井作業,需要停產整頓的。


    這隻是此次礦難的起因,而真正聳人聽聞的,還是在調查期間,拔出蘿卜帶出泥的、順藤摸瓜查出來的其他事情。


    比如,調查組直接通過當地火葬場的數據調查到,去年(貳零零零年)當地礦企“因工”死亡人數為259人,當地卻隻上報了57人,隱瞞了200餘人。


    今年一到七月份,當地礦企“因工”死亡人數為264人,當地的統計數字卻隻有94人。


    ——以上還隻是火葬場有據可查的數字,至於那些沒有通過火葬場的,比如塌方掩埋、隱瞞處理、土葬等的數據,是不算在內的。其中的原因,你懂的!


    比如,當地一共有269個礦井,竟然絕大多數都屬於是非法開采,正規的反倒是成了“稀罕物”。


    這些非法礦井為爭搶國家資源,不顧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沒有必要的防水措施,有的還相互貫通,從而才導致一礦透水七礦被淹的慘劇發生。


    至於最後的處理結果,也算是“大快人心”吧,當地官方的主要領導和礦主,基本被一鍋端了。


    ——大家記住一句話,鐵總在任的時候,官員是有死刑的!


    對於此次礦難透水事故的、最終的處理結果是:當地縣委書記死刑,縣長被判有期徒刑29年,副書記判11年,副縣長判14年,……


    滇村首富、桂村礦王黎東明數罪並罰,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不過,他並沒有坐“滿”。


    嗯,你也可以認為,他是花錢買了一條命。


    其數億元非法采礦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所以,有可能被判處極刑的、那個“涉黑”罪名,最後被取消掉了!


    受此事故被牽連處理的,還有當地縣裏、地區行署及相關部門、桂村副村長以及相關部門等等的一大批人,總計有128人,受到了上至死刑下到紀律處分等不同程度的處理。


    其中有五十多人被擼掉了“帽子”,這些人,都是在南丹礦區分過一杯羹的!


    還有桂村當地不少其他的礦企,也受到了此次事故的波及,被摟草打兔子,順帶手的收拾了一波,抓了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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