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莉香現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兒子身上,聽到女兒要去那麽遠的地方上大學,她也沒什麽感覺,隻是覺得女兒去那麽遠的地方上大學,每個月的生活費會不會比在本市上學更多。
沈淩知道了她的想法後,就明確告訴她,學費和生活費的事,她自己會想辦法弄到。
鄭莉香的臉色馬上不好看了,她以為女兒所說的辦法是去找她的父親要,沉著臉走了。
倒是吳叔在她坐火車離開之前,往她手裏塞了一千塊錢,叮囑她過年的時候一定要回來。沈淩笑著應下了。
沈淩到了大學以後,花了幾天的時間適應了一下大一新生的生活後,就開始準備嚐試寫小說。
她在後世的時候從08年就開始看小說,一直看到17年,可以說她看過的連載小說簡直數都數不過來。可是她看過的小說再多,臨到下筆要寫的時候,還是不知道該怎麽寫。
比如現在,她構思了一個穿越的故事,女主從現代穿到了不知名的一個朝代。為什麽是穿越的故事,是因為她記得這兩年正流行穿越小說,尤其是清穿小說。
可是她對清朝的歷史了解的並不多,所以就選擇了相對省力的架空類型的小說。
她覺得相比其他人,自己有一個明顯的優勢就是在古代真實的生活過,起碼那些服飾描寫、器物描寫、生活用品,以及物價,她不用費心去查資料。
可是兩天以後,她還是連一章都沒有寫完。
歸根結底還是一句話,寫的太少。開頭就不知道怎麽寫,改了七八遍也不是很滿意。想起以前看的那些連載小說,有的兩三句話便引出女主點明其處境,一看就很有吸引力。
輪到自己,怎麽就這麽難呢?
第47章
大一上半學期的時候有門寫作課, 沈淩上課的時候聽的異常認真, 也仔細研究了一遍課本。後來沈淩發現,即便這門課聽得再認真,幾乎快將老師課上講的的內容背下來, 但自己仍不得要領。
沈淩無奈之下隻得天天泡在圖書館裏,希望能找到一本對寫小說很有幫助的書。
這天她來到圖書館,照常走到最偏僻的角落,剛坐下沒有幾分鍾, 就見他們班的宋嘉成走了過來。
宋嘉成是他們班的副班長,臉上總帶著淡淡的笑容,見到沈淩, 便與她打了聲招呼,拉開椅子坐在她不遠處的位置上。
沈淩打開手邊的《張愛玲全集》,一邊看一邊做筆記。那邊宋嘉成寫完了一篇論文,收拾東西走人的時候, 發現沈淩還在那邊用功。他經過的時候, 忍不住往她的筆記本上瞥了兩眼,發現她摘抄了書上大段大段的風景描寫, 不由問道:“你抄那個做什麽?”
沈淩抬起頭來,朝他笑了一下:“沒什麽,想學著寫幾篇小說, 又不知道如何寫,所以隻好將自己認為好的段落摘抄下來。”
宋嘉成聽說她正試著寫小說,便來了興趣, 也不說走了,拉開沈淩身邊的椅子坐了下來,笑道:“既然你這麽喜歡寫小說,為什麽當初沒有參加文青社。”
文青社是他們學校最大的一個文學社團,宋嘉成自己早早的就加入了其中,偶爾也會寫兩首現代詩,算得上是一個文學愛好者。
沈淩的目標是寫網絡小說,文青社的宗旨則是貼近當代大學生的生活,名下的刊物上發表的多是散文,就是有小說,也多是短篇或中篇。所以她當初猶豫了一下,便沒有加入。
“我看過文青社的入社要求,每周六都要社員去社裏報到。而我星期六卻沒多少時間,所以就沒參加。”沈淩隨口胡謅了一個理由。
宋嘉成平日與她接觸的不多,沈淩這麽一說,他便以為對方星期六會做兼職,這樣自然沒時間參加學校的社團。
雖然沈淩並沒有要加入社團的意思,但宋嘉成還是熱情不減,“我們文青社最近正在徵稿,你若是感興趣的話,可以投稿試試。”
沈淩被他說的有些意動,覺得長篇的連載小說自己寫不了,可以試著寫一篇短篇小說練練筆,便答應了。
宋嘉成就笑道:“那我們就說定了,你的稿子寫好以後交給我,我幫你交到社裏。”
沈淩笑著答應了,宋嘉成覺得不枉他與沈淩說了這麽多,好歹又給社裏弄來了一篇稿子,帶著愉快的心情走了。
接下來的兩三天,沈淩經過幾經刪改之後,寫出了一篇五千字的短篇小說。她如約將稿子交給了宋嘉成,等了好幾天後,看宋嘉成那邊一直沒有動靜,就知道是沒有選上。
沈淩還沒有來得及失落,就到了期中考試的時候。
忙完考試,沈淩又一頭紮進了圖書館。她現在正惡補歷史知識,尤其側重明清這兩個朝代。歷史方麵的書籍放置的位置有些偏,位於圖書館的最東側,沈淩每次穿過那條長長的走廊時,都能隔著落地窗看見外麵的花壇。
沈淩覺得自己研究寫小說這麽長時間,雖然文筆還沒有提升上去,但是卻有了文人的一些多愁善感。此刻,她看著外麵花壇上凋零的花木,內心忽然升起了一種淡淡的愁緒,不由得就想起了大學時代的初戀男友。就在她沉浸在回憶中時,後麵有人輕輕叫了她一聲。
沈淩回過神,轉頭一看,宋嘉成抱著幾本書正站在她身後,看她望過來,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前段時間忙著考試的事,忘了告訴你,那篇小說沒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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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淩知道了她的想法後,就明確告訴她,學費和生活費的事,她自己會想辦法弄到。
鄭莉香的臉色馬上不好看了,她以為女兒所說的辦法是去找她的父親要,沉著臉走了。
倒是吳叔在她坐火車離開之前,往她手裏塞了一千塊錢,叮囑她過年的時候一定要回來。沈淩笑著應下了。
沈淩到了大學以後,花了幾天的時間適應了一下大一新生的生活後,就開始準備嚐試寫小說。
她在後世的時候從08年就開始看小說,一直看到17年,可以說她看過的連載小說簡直數都數不過來。可是她看過的小說再多,臨到下筆要寫的時候,還是不知道該怎麽寫。
比如現在,她構思了一個穿越的故事,女主從現代穿到了不知名的一個朝代。為什麽是穿越的故事,是因為她記得這兩年正流行穿越小說,尤其是清穿小說。
可是她對清朝的歷史了解的並不多,所以就選擇了相對省力的架空類型的小說。
她覺得相比其他人,自己有一個明顯的優勢就是在古代真實的生活過,起碼那些服飾描寫、器物描寫、生活用品,以及物價,她不用費心去查資料。
可是兩天以後,她還是連一章都沒有寫完。
歸根結底還是一句話,寫的太少。開頭就不知道怎麽寫,改了七八遍也不是很滿意。想起以前看的那些連載小說,有的兩三句話便引出女主點明其處境,一看就很有吸引力。
輪到自己,怎麽就這麽難呢?
第47章
大一上半學期的時候有門寫作課, 沈淩上課的時候聽的異常認真, 也仔細研究了一遍課本。後來沈淩發現,即便這門課聽得再認真,幾乎快將老師課上講的的內容背下來, 但自己仍不得要領。
沈淩無奈之下隻得天天泡在圖書館裏,希望能找到一本對寫小說很有幫助的書。
這天她來到圖書館,照常走到最偏僻的角落,剛坐下沒有幾分鍾, 就見他們班的宋嘉成走了過來。
宋嘉成是他們班的副班長,臉上總帶著淡淡的笑容,見到沈淩, 便與她打了聲招呼,拉開椅子坐在她不遠處的位置上。
沈淩打開手邊的《張愛玲全集》,一邊看一邊做筆記。那邊宋嘉成寫完了一篇論文,收拾東西走人的時候, 發現沈淩還在那邊用功。他經過的時候, 忍不住往她的筆記本上瞥了兩眼,發現她摘抄了書上大段大段的風景描寫, 不由問道:“你抄那個做什麽?”
沈淩抬起頭來,朝他笑了一下:“沒什麽,想學著寫幾篇小說, 又不知道如何寫,所以隻好將自己認為好的段落摘抄下來。”
宋嘉成聽說她正試著寫小說,便來了興趣, 也不說走了,拉開沈淩身邊的椅子坐了下來,笑道:“既然你這麽喜歡寫小說,為什麽當初沒有參加文青社。”
文青社是他們學校最大的一個文學社團,宋嘉成自己早早的就加入了其中,偶爾也會寫兩首現代詩,算得上是一個文學愛好者。
沈淩的目標是寫網絡小說,文青社的宗旨則是貼近當代大學生的生活,名下的刊物上發表的多是散文,就是有小說,也多是短篇或中篇。所以她當初猶豫了一下,便沒有加入。
“我看過文青社的入社要求,每周六都要社員去社裏報到。而我星期六卻沒多少時間,所以就沒參加。”沈淩隨口胡謅了一個理由。
宋嘉成平日與她接觸的不多,沈淩這麽一說,他便以為對方星期六會做兼職,這樣自然沒時間參加學校的社團。
雖然沈淩並沒有要加入社團的意思,但宋嘉成還是熱情不減,“我們文青社最近正在徵稿,你若是感興趣的話,可以投稿試試。”
沈淩被他說的有些意動,覺得長篇的連載小說自己寫不了,可以試著寫一篇短篇小說練練筆,便答應了。
宋嘉成就笑道:“那我們就說定了,你的稿子寫好以後交給我,我幫你交到社裏。”
沈淩笑著答應了,宋嘉成覺得不枉他與沈淩說了這麽多,好歹又給社裏弄來了一篇稿子,帶著愉快的心情走了。
接下來的兩三天,沈淩經過幾經刪改之後,寫出了一篇五千字的短篇小說。她如約將稿子交給了宋嘉成,等了好幾天後,看宋嘉成那邊一直沒有動靜,就知道是沒有選上。
沈淩還沒有來得及失落,就到了期中考試的時候。
忙完考試,沈淩又一頭紮進了圖書館。她現在正惡補歷史知識,尤其側重明清這兩個朝代。歷史方麵的書籍放置的位置有些偏,位於圖書館的最東側,沈淩每次穿過那條長長的走廊時,都能隔著落地窗看見外麵的花壇。
沈淩覺得自己研究寫小說這麽長時間,雖然文筆還沒有提升上去,但是卻有了文人的一些多愁善感。此刻,她看著外麵花壇上凋零的花木,內心忽然升起了一種淡淡的愁緒,不由得就想起了大學時代的初戀男友。就在她沉浸在回憶中時,後麵有人輕輕叫了她一聲。
沈淩回過神,轉頭一看,宋嘉成抱著幾本書正站在她身後,看她望過來,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前段時間忙著考試的事,忘了告訴你,那篇小說沒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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