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一番波折後,我們三人便在篝火邊坐了下來。
雖然認識的過程有些不太愉快,但經過一番真切的交流後,尤其是喝了幾杯酒之後,我們便開始感覺彼此都是不錯的人。
大個子叫做費爾斯,女人名叫瑪利昂,不過她似乎不是很喜歡這個名字。因為按照寨子裏的習俗,越是難聽的名字,這個人就會越強壯,越不容易出事,所以他們寨子裏的人名字其實都很難聽。
比如費爾斯的意思其實是狗熊的大屁股,瑪利昂的意思則是從廁所裏長出的蘑菇。
“哪有女孩會叫這個名字的啊!我這麽多年了都沒能嫁出去,肯定是因為這個名字的緣故!”
“我倒覺得跟名字沒啥關係,純屬是你有點太爺們了。”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改名字!從今天起,我就叫維洛莉亞了!”
別說,‘維洛莉亞’確實是比‘瑪利昂’聽起來更像是個淑女的名字,不過嘛,考慮到這邊人獨特的取名癖好,我還是忍不住扭頭看向了費爾斯。
“維洛莉亞又是什麽意思?”
“不知道,這個不是我們這邊的詞,可能是大小姐從格林那學來的吧。”
“不是,這個格林又是誰?”
“一個外來的旅行家。”
說起格林,費爾斯的臉色有些難看,看我有些好奇,他便表示,都怪這個格林,不然他們現在也不會出現在這裏。
“什麽情況,這個格林有做什麽嗎?還是說,你們是來追捕他的?”
“不是,我們之所以會在這,是因為大小姐離家出走了,她非要去找格林。”
我有些詫異的看向維洛莉亞,沒想到這家夥居然還是個戀愛腦,而在說這話的時候,費爾斯這個兩米多高的大個子,居然顯露出了一種非常委屈的表情,隨後便開始跟我訴起苦來。
我們現在所處的地方位於大陸的北邊,而費爾斯與維洛莉亞則是從更北方過來的,他們的故鄉是一個遠離城市的城寨,寨子裏的人雖然都是從南方遷徙而來的,但這麽多年過下來,大家也都跟野蠻人沒什麽區別了。
城寨裏沒什麽規矩,大家一般就是族長說啥大家做啥,維洛莉亞作為族長的女兒,一直是受大家保護的存在,雖然這家夥身強力壯壓根不需要人保護就是了。
本來日子過的還挺正常的,直到有一天,寨子裏突然來了個小白臉,噢不是,是個旅行者,一下子就把寨裏姑娘們的心給勾跑了。
這位旅行者就是格林,原本他也隻是路過,但在城寨裏生活了一段時間後,這家夥突然做了一個決定,表示自己要留下來。
一開始寨子裏的姑娘們都還是挺高興的,都覺得自己有機會了,但很快她們就發現,她們有了一個無法戰勝的對手,維洛莉亞。
說實話,維洛莉亞長的並不漂亮,隻能說中規中矩,而族長之女的身份對於寨子裏的人可能還管點用,對於外來者也沒什麽意義,但偏偏格林就是跟維洛莉亞看對眼了。
他們兩個人天天如膠似漆的黏在一起,很快整個寨子裏的人都知道了這件事,如果格林勾搭的隻是一般的小姑娘,寨子裏的人並不會怎麽在意,可關鍵是,這家夥偏偏勾搭上了維洛莉亞。
老族長哪肯同意讓一個毫無根基的外來人拐跑自己唯一的女兒,當場就表示,要把這個外來者給弄死。
“然後呢?”
“然後動手的人就都被大小姐給揍了。”
“老族長呢?”
“也被揍了。”
真是個孝順的好女兒啊!
我聽的嘴角直抽抽,對於維洛莉亞的觀感直線下降。
“費爾斯!別造謠好不好!我一開始也是想要講道理的,但是他們非要動手,而且還想要了格林的命,我不動手,難道要眼睜睜的看著格林被殺嗎!”
“說的也有道理,咳咳,沒事費爾斯你接著說。”
後來,老族長也察覺到了自己的問題,再加上女兒脾氣大,力氣更大,為了能讓女兒服氣,老族長弄了一個非常公平的決定,他要在城寨裏舉行一場比武大賽。
賽事一共分為3場,分成3天來舉行,由寨子裏的3位好手跟格林依次比武,如果格林能夠贏得兩場,那麽老族長就會同意這樁婚事。
“公平什麽啊!格林隻是個旅行家,又不是什麽劍客,他還沒費爾斯能打呢!有本事大家比賽寫詩啊!”
聽到維洛莉亞的話,我頓時有些好奇,既然這個格林幹啥啥不行,為什麽維洛莉亞又會喜歡他呢?
就因為會寫詩嗎?
原來寫詩真的能騙倒姑娘啊!行,下次我也去學!
“因為他帥啊!”
呃,好理由!
我突然感覺老族長的舉措是正確的了,同時也為自己感到了慶幸,因為我也挺帥的。
格林似乎是真的很喜歡維洛莉亞,居然同意了這場比武大會,由於寨子並不大,也沒什麽需要準備的,比武大會很快就開始了。
第一場比賽是劍術對決,格林雖然不是劍士,但作為一個敢走南闖北的旅行家,他還是有兩把刷子的,在經過一番苦戰後,格林勉強擊敗了對手。
第二場比賽是任意武器對決,由於寨子裏的生活作風很接近野蠻人,所以寨子裏的人最擅長的並不是刀劍,而是斧子和長矛,在隻能用劍的時候,格林還能勉強跟寨子裏的勇士碰碰,可一旦解除了這個限製,格林便直接迎來了一場慘敗。
三場比賽隻剩下最後一場了,這場比賽,也決定了格林與維洛莉亞究竟能不能在一起,而這場比賽,是弓箭對決。
壞消息是,格林不會射箭,盡管維洛莉亞幫助格林訓練過一段時間,可畢竟時間太短了,而且格林的箭術天賦極差。
好消息是,跟格林比試的人,是維洛莉亞的叔叔。這位叔叔從維洛莉亞小時候開始就對她特別好,在經過維洛莉亞的苦苦哀求後,維洛莉亞的叔叔便準備在比賽的時候故意放水,成全維洛莉亞的婚事。
弓箭對決很快就開始了,維洛莉亞的叔叔是個實誠人,根本不懂得演戲,比賽剛開始,他就直接對著空地亂射一通,就算是瞎子都能看的出他在假賽。
“然後,老族長生氣了,直接讓格林滾蛋了?”
“那倒沒有,雖然老族長確實是生氣了,但他還是讓比賽繼續了下去,是格林自己不爭氣,才輸掉比賽的。”
“等等,不是說維洛莉亞的叔叔直接對著空地射箭的嗎?就算格林一箭都沒射中,也應該是平手啊!”
費爾斯表示,格林射中了,而且第一箭就射中了,隻不過,他射的稍微偏了點。
“什麽意思,他是射中其他人的靶子了嗎?”
“不,他射中老族長的屁股了。”
雖然認識的過程有些不太愉快,但經過一番真切的交流後,尤其是喝了幾杯酒之後,我們便開始感覺彼此都是不錯的人。
大個子叫做費爾斯,女人名叫瑪利昂,不過她似乎不是很喜歡這個名字。因為按照寨子裏的習俗,越是難聽的名字,這個人就會越強壯,越不容易出事,所以他們寨子裏的人名字其實都很難聽。
比如費爾斯的意思其實是狗熊的大屁股,瑪利昂的意思則是從廁所裏長出的蘑菇。
“哪有女孩會叫這個名字的啊!我這麽多年了都沒能嫁出去,肯定是因為這個名字的緣故!”
“我倒覺得跟名字沒啥關係,純屬是你有點太爺們了。”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改名字!從今天起,我就叫維洛莉亞了!”
別說,‘維洛莉亞’確實是比‘瑪利昂’聽起來更像是個淑女的名字,不過嘛,考慮到這邊人獨特的取名癖好,我還是忍不住扭頭看向了費爾斯。
“維洛莉亞又是什麽意思?”
“不知道,這個不是我們這邊的詞,可能是大小姐從格林那學來的吧。”
“不是,這個格林又是誰?”
“一個外來的旅行家。”
說起格林,費爾斯的臉色有些難看,看我有些好奇,他便表示,都怪這個格林,不然他們現在也不會出現在這裏。
“什麽情況,這個格林有做什麽嗎?還是說,你們是來追捕他的?”
“不是,我們之所以會在這,是因為大小姐離家出走了,她非要去找格林。”
我有些詫異的看向維洛莉亞,沒想到這家夥居然還是個戀愛腦,而在說這話的時候,費爾斯這個兩米多高的大個子,居然顯露出了一種非常委屈的表情,隨後便開始跟我訴起苦來。
我們現在所處的地方位於大陸的北邊,而費爾斯與維洛莉亞則是從更北方過來的,他們的故鄉是一個遠離城市的城寨,寨子裏的人雖然都是從南方遷徙而來的,但這麽多年過下來,大家也都跟野蠻人沒什麽區別了。
城寨裏沒什麽規矩,大家一般就是族長說啥大家做啥,維洛莉亞作為族長的女兒,一直是受大家保護的存在,雖然這家夥身強力壯壓根不需要人保護就是了。
本來日子過的還挺正常的,直到有一天,寨子裏突然來了個小白臉,噢不是,是個旅行者,一下子就把寨裏姑娘們的心給勾跑了。
這位旅行者就是格林,原本他也隻是路過,但在城寨裏生活了一段時間後,這家夥突然做了一個決定,表示自己要留下來。
一開始寨子裏的姑娘們都還是挺高興的,都覺得自己有機會了,但很快她們就發現,她們有了一個無法戰勝的對手,維洛莉亞。
說實話,維洛莉亞長的並不漂亮,隻能說中規中矩,而族長之女的身份對於寨子裏的人可能還管點用,對於外來者也沒什麽意義,但偏偏格林就是跟維洛莉亞看對眼了。
他們兩個人天天如膠似漆的黏在一起,很快整個寨子裏的人都知道了這件事,如果格林勾搭的隻是一般的小姑娘,寨子裏的人並不會怎麽在意,可關鍵是,這家夥偏偏勾搭上了維洛莉亞。
老族長哪肯同意讓一個毫無根基的外來人拐跑自己唯一的女兒,當場就表示,要把這個外來者給弄死。
“然後呢?”
“然後動手的人就都被大小姐給揍了。”
“老族長呢?”
“也被揍了。”
真是個孝順的好女兒啊!
我聽的嘴角直抽抽,對於維洛莉亞的觀感直線下降。
“費爾斯!別造謠好不好!我一開始也是想要講道理的,但是他們非要動手,而且還想要了格林的命,我不動手,難道要眼睜睜的看著格林被殺嗎!”
“說的也有道理,咳咳,沒事費爾斯你接著說。”
後來,老族長也察覺到了自己的問題,再加上女兒脾氣大,力氣更大,為了能讓女兒服氣,老族長弄了一個非常公平的決定,他要在城寨裏舉行一場比武大賽。
賽事一共分為3場,分成3天來舉行,由寨子裏的3位好手跟格林依次比武,如果格林能夠贏得兩場,那麽老族長就會同意這樁婚事。
“公平什麽啊!格林隻是個旅行家,又不是什麽劍客,他還沒費爾斯能打呢!有本事大家比賽寫詩啊!”
聽到維洛莉亞的話,我頓時有些好奇,既然這個格林幹啥啥不行,為什麽維洛莉亞又會喜歡他呢?
就因為會寫詩嗎?
原來寫詩真的能騙倒姑娘啊!行,下次我也去學!
“因為他帥啊!”
呃,好理由!
我突然感覺老族長的舉措是正確的了,同時也為自己感到了慶幸,因為我也挺帥的。
格林似乎是真的很喜歡維洛莉亞,居然同意了這場比武大會,由於寨子並不大,也沒什麽需要準備的,比武大會很快就開始了。
第一場比賽是劍術對決,格林雖然不是劍士,但作為一個敢走南闖北的旅行家,他還是有兩把刷子的,在經過一番苦戰後,格林勉強擊敗了對手。
第二場比賽是任意武器對決,由於寨子裏的生活作風很接近野蠻人,所以寨子裏的人最擅長的並不是刀劍,而是斧子和長矛,在隻能用劍的時候,格林還能勉強跟寨子裏的勇士碰碰,可一旦解除了這個限製,格林便直接迎來了一場慘敗。
三場比賽隻剩下最後一場了,這場比賽,也決定了格林與維洛莉亞究竟能不能在一起,而這場比賽,是弓箭對決。
壞消息是,格林不會射箭,盡管維洛莉亞幫助格林訓練過一段時間,可畢竟時間太短了,而且格林的箭術天賦極差。
好消息是,跟格林比試的人,是維洛莉亞的叔叔。這位叔叔從維洛莉亞小時候開始就對她特別好,在經過維洛莉亞的苦苦哀求後,維洛莉亞的叔叔便準備在比賽的時候故意放水,成全維洛莉亞的婚事。
弓箭對決很快就開始了,維洛莉亞的叔叔是個實誠人,根本不懂得演戲,比賽剛開始,他就直接對著空地亂射一通,就算是瞎子都能看的出他在假賽。
“然後,老族長生氣了,直接讓格林滾蛋了?”
“那倒沒有,雖然老族長確實是生氣了,但他還是讓比賽繼續了下去,是格林自己不爭氣,才輸掉比賽的。”
“等等,不是說維洛莉亞的叔叔直接對著空地射箭的嗎?就算格林一箭都沒射中,也應該是平手啊!”
費爾斯表示,格林射中了,而且第一箭就射中了,隻不過,他射的稍微偏了點。
“什麽意思,他是射中其他人的靶子了嗎?”
“不,他射中老族長的屁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