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議。  隔天秦覃真的來接他下課,準時準點地出現在教室外,被過路的小師妹一陣亂瞄,偶爾有鼓起勇氣過來搭話的,都被指指耳機線再擺擺手的動作給勸退了。  文頌在教室裏瞄見,心裏有點糾結,等到同班都走得差不多了才慢吞吞地出來。  秦覃看見他,摘下耳機還朝他招手。  “……”  就這麽兩步遠的距離,一出來就看到了。他再一抬手更惹人注意,剛下課走廊裏是最熱鬧的時候,關注的視線成倍增多。  大概是身為帥哥被圍觀已經習慣了,才會不在意別人眼神。文頌站在旁邊壓力驟增,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用接頭的語氣說,“去哪裏?”  “先回宿舍把課本放下。”  秦覃自然道,“路上說。”  他的態度忽然變得隨和了很多,像對待一個頗有交情的老朋友。  文頌思來想去找不到別的原因,隻能歸結為他感冒時兩人曾經在宿舍裏共度過一夜的交情。  真是人不可貌相。這位師兄雖然偶爾反射弧有點長,但是人好單純,表麵上看著高冷,實際兩隻飯團一盒感冒藥就被收買了。  一朵非典型高嶺之花。  溯源求解之後,文頌沒忘記在心底也誇一誇自己。  應該是被我的體貼打動了吧。  有意或無意,從這天起,他和秦覃迅速地熟絡起來。大概在半個月的時間裏,上午或下午或周末一整天,隻要沒課的時候都會一起出去,到處吃喝閑逛。  秦覃是c市本地人,從小在這裏長大,對整座城市都很熟悉,即使是他隻能憑印象描述個大概的地方,無論吃的玩的,都能準確地找到。  一口咬下去會爆出湯汁的鮮肉小籠,前朝舊路巷裏刻了字的石板橋,路邊的銀杏樹和瓦片上的青苔,夜幕降臨後熱鬧非凡的步行街,全都是文晴故事裏講給他聽過的一模一樣。  聲音,畫麵,香氣和味道,這些幫助他漸漸對這個城市構建起最初的印象。而每一處都跟秦覃有關。  平心而論,這位師兄是個非常理想的玩伴,也可能是恰好合了他的趣味——除了每到一個景點就要講個原創鬼故事,不知道是什麽癖好。  文頌偶爾會覺得他心裏藏著某種毀滅的傾向,才會講出每個故事結尾主角都非死即瘋的。整個c市在他口中都要蒙上一層靈異色彩。  當然,也可能是純粹的“累了,編不下去了,毀滅吧”。  總之很怪,又很有趣。  文頌喜歡和他出去玩。  這半個月的日子便過得不再像流水,而是瀑布一樣了。  藍嵐天天隻顧著自己搞對象,等到沒有約會時才終於想起,自己還有個天天悶在家裏看漫畫的小兄弟。  於是打電話過來,問他有沒有什麽看得上的地方,說要陪他出去吃喝玩樂整一整。  彼時文頌剛下課,被安利了新的小吃,正邁著快樂的步伐要去下館子。對這遲來的示好嗤之以鼻,用了不起的語氣說,“不用你了!”  “已經有師兄先看上我了!我正在給他當跟班。”  “……”  秦覃走在他身側,聞言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陪吃陪玩陪聊天,八百年沒去過的景點陪打卡,老巷子裏隱藏的小店都給他挖出來挨個嚐一遍。  誰給誰當跟班啊。第11章   “什麽師兄?”  藍嵐說完自己反應過來,“就你宿舍那個姓秦的嗎?”  “秦師兄就在我旁邊。”文頌及時提醒,“你想好再說話。”  “……打擾了。”  即使是認識了很久的朋友,藍嵐跟文頌對人的興趣點完全不同,對奇怪的性格欣賞不來,“你們先玩,我排隊候著。等小少爺什麽時候有空了再來臨幸我。”  “明明就是心虛了,怕我回家之後告狀。”文頌嫌棄地掛了電話。  校道盡頭沒了樹蔭,秦覃示意他往自己的影子裏躲一躲。  “走這邊,小少爺。”  小少爺身嬌體貴,曬會兒太陽就能臉紅一下午。頭一回見到還納悶是在害羞什麽,後來才知道隻是皮膚薄比較敏感。  不僅陪吃陪玩,還給遮太陽。  感天動地師兄情。  “早上看天氣預報還說會下雨呢。都是秋天了,怎麽太陽還是這麽大。”  文頌一邊走一邊絮叨。路口剛好趕上最後幾秒綠燈,正要往對麵衝,一言不合被命運捏住了後頸,“……幹嘛!”  “走反了。”  秦覃拎著領子把人拖回來,轉了個方向。  “下完雨就會降溫的。”  c市和他故鄉的氣候不一樣,幹燥又悶熱,這幾天聽他祈雨不是一回兩回了。  起初他還會問路程規劃,後來就連問都懶得問,完全聽從安排。一邊嫌棄天氣太熱走路太累,一邊又對城市好奇,一問“去不去”就立馬支棱起來跟著跑。  就又懶又愛玩,沒見過這樣的。  地標性的景點去過一遍之後,玩的地方對他吸引力就不太大了,還得是聽見吃的支棱得更快些。  今天來嚐的館子招牌是雞絲澆麵,口味偏清淡,用料豐富,底湯精心熬燉尤其鮮美。  兩人對吃食的口味相近,但都是喜辣偏重口的,能讓秦覃推薦的清淡口味,想也知道得是特別美味才行。文頌吃得鼻尖冒汗,滿意地給予認證,“真不戳。”  “二位吃得開心就好啦。”店員笑容滿麵地托著餐盤過來,“這是店裏贈送的小甜品。”  文頌看著她對秦覃多加笑容,心歎跟著帥哥混飯就是這點好處,最近去的每家餐館服務都很熱情。  但可惜今天送的是兩份焦糖布丁。他還沒出聲,秦覃先開口說不能吃蛋,會過敏。  店員的目光終於轉了過來,“這樣……幫兩位換成桂花赤豆小元宵,可以嗎?”  文頌笑著點了點頭,看起來很好說話:“謝謝啦。”  會過敏的人是文頌。一起吃過幾次飯不難記住,秦覃隨口道,“可惜了,我做蛋包飯很拿手。”  “你會做飯嗎。”文頌好奇心起,“等什麽時候有機會,我也想嚐嚐。”  “不是說過敏麽?”  “也要分劑量的啊。有句話就說,‘拋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連喝水達到一定劑量都會中毒呢。”  雖然對具體的劑量不太確定,但就是這麽個道理,“同理可證,我嚐一點點應該也沒事。”  秦覃問,“那過敏了會怎麽樣?”  “會吐……吐得得天昏地暗的,身上還會起很多小紅疹。不過都是我小時候的事了。”  說起恐怖的經曆,他卻還津津樂道,“那時候什麽都不懂嘛,對過敏會死人什麽的還沒概念。明知道會難受還偷偷吃布丁……你猜是為什麽,首先排除因為布丁太好吃。”  “為了得到照顧嗎?”  秦覃自以為思路正確,“很多小孩都會希望自己生病,因為知道大人在那時候會比平時更溫柔。”  “猜錯了~是為了測試致死量!想知道吃多少才可以不上學去醫院。”  “……”  難得看他露出無語的表情,文頌晃著勺子語氣愉快,“很意外嗎?我小時候也是奇奇怪怪的。”  “不過長大之後就知道惜命了,變成了平平無奇的普通人~”  秦覃沒有接話,不知想到什麽,沉默了好一會兒。直到赤豆小元宵端上了桌,才低聲道,“普通也很好。”  文頌歎氣。  “隻有帥哥才會這麽說吧。”  他的注意力落在秦覃握著勺子的姿勢,忍不住多看了好幾眼,酸溜溜道,“連手指都很好看呢。”  秦覃已經習慣他這樣的視線,眼睛裏就寫著“你好帥我好羨慕”,明晃晃的一點不遮掩。  於是垂眼看了看自己被拉去拍廣告的手指,又自然地看了看對麵的作比較。  他好像更喜歡文頌的手。細白瑩潤,沒有明顯的骨節感,也沒有突起的筋絡,帶著點肉輪廓更柔和。  秦覃真心地誇讚,“小肉手也很好看。”  誰小肉手啊。  文頌隻接收到嘲諷。  他堅信自己隻是因為骨架小才顯得有肉,但當下還是不可避免地被一句話破壞了食欲,放下勺子哼了一聲,“不吃了。”  秦覃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一無所知,伸手把碗拉到自己跟前,“那別浪費。”  文頌:“……”  一口氣剛堵在嗓子眼裏,他又被別的地方轉移了注意。  秦覃左手的尾指上有一條環形的小尾巴,像戒指一樣繞在指根上。之前瞥到過一次,以為就是戴了尾戒,今天靠近看才發覺其實是紋身。  文頌小心地摸了一下,黑色的紋路嵌合在皮膚裏,平滑無異,“是貓的尾巴嗎?”  “嗯。”  “為什麽紋這個圖案?”  被摸得有點癢,秦覃也瞥了一眼,“我以前養過一隻貓。”  “哇!”  “後來死了。”  “……”  今日鬼故事成就也達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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