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問過後,才真正了解了一些細則,可以說,這次也算是林彩蝶的一個機會。


    原來之所以在前海村搞承包,其實也是省農業廳、省水利廳和科技廳聯手搞的一個試點。


    不僅僅是在峽灣地區,還有其他市也有海域再搞。


    而之所以直接開始承包也是因為在國營漁場直接實行新試點,會影響漁場的收入。


    這種國營漁場都關係著很多漁民的生活,不好大動幹戈。


    而試點就是可以選擇農業廳提供的專屬魚苗搞專屬養殖。


    這裏還有一個不同,就是如果參與到部分海魚的人工育苗研究中,還能再給予支持。


    比如你選擇第二種承包方式,正常每年是要交500元的承包費,以及每月定向收購1000斤漁獲的。


    但是參與了育苗工作,就可以免去漁獲的定向收購。


    而且,育苗成功後可以率先開始養殖。


    林彩蝶又問了承包費是怎麽交。


    縣裏的一個工作人員解釋:“承包合同簽訂後,每年一交承包費,規定的時間是每年的11月1日--12月31日交下一年的承包費。這個不能超時,超過時間不交是要收回承包權的。”


    林彩蝶點頭表示了解。接著又問了些自己想了解的,也都得到解答。


    老王書記看林彩蝶問的這麽詳細,就用一種嚴肅的神情對著她。


    林彩蝶感覺有些哭笑不得。


    這老王書記的意思明顯是在提示你。也就是他眼睛受傷用墨鏡蓋住了,要不然林彩蝶感覺會被威脅凝視。


    畢竟是上邊指示的工作,他不好直接阻攔,但是村裏人這邊他也不會鼓勵。


    尤其是林彩蝶,還是他比較順眼的晚輩,現在居然想承包漁場,他可不得給個提示嗎。


    林彩蝶隻能感謝他的好意,但是要不承包,也是不可能的。


    “那個,我承包一塊吧。”


    聽到她說,老王書記直接皺起了眉頭。


    但是他也不能說別的,於是提醒了一句:“小蝶丫頭,你和父母商量了嗎,要商量好了再承包。”


    這話一說,縣裏的領導也皺眉了,今天下來的可不是他,還有一個是省水利廳的領導,另外一個無所謂,峽灣鎮的。


    在領導麵前,這工作推進的這麽費勁,讓領導咋想啊。


    但是他也不能說什麽,畢竟承包漁場是大事,不僅需要錢,還需要勞動力,這要是不商量好,肯定是不能的。


    林彩蝶笑了下說道:“我是自己承包,我馬上結婚了,和我對象也商量了,這錢就是我對象的津貼。”


    這話一說,老王書記也不能說啥了。


    縣裏的領導則是笑了:“這位同誌很好嘛,你對象沒來?”


    這是得表揚的,不然這工作在上級領導麵前沒打開,多尷尬。


    林彩蝶搖頭:“沒有,我對象是軍人,就是告訴我要支持國家建設。”


    她也是會說話的人。


    縣裏領導一聽就更高興了:“到底是人民子弟兵,那行,你簽了合同就行,第一個簽合同的第一個挑漁場。”


    林彩蝶直接就同意了。


    挑漁場也有講究,水溫最恒定、風浪最小,好管理等等。


    林彩蝶雖然沒做過漁場,但是上輩子在這生活了一輩子,那塊好自然是心裏有數。


    “我要這塊吧。”


    她指著圖紙上標著“甲三”的一塊區域說道。


    “好,我寫到合同上。”縣裏人員高興的把漁場編號寫到合同上,。


    然後抬頭問:“同誌,你承包多少年?”


    林彩蝶:“50年。”


    這個一說,這縣裏的領導都吃驚了。


    雖然他也希望都承包出去,但是真沒想到有承包50年的。


    其實這也是時代眼光的局限性,他們都是水利局的,對於社會的發展沒有預見性。


    不過聽說林彩蝶承包50年,還是很高興的,然後在合同上寫了,也和林彩蝶說了,承包費的等比例上漲的事。


    林彩蝶表示知道,這個等比例上漲也比那種再簽劃算。


    等都寫好了,又把漁場分布圖放在合同上,用曲別針別在一起。


    這合同一式兩份,這位工作人員就讓林彩蝶簽名。


    林彩蝶簽了名字,然後到會計那先交了明年的500塊,然後笑著把合同收起。


    這塊漁場未來50年的經營使用權就歸他了。


    看到林彩蝶簽了,鄭海英和父母也過來,然後也開始簽合同。


    林彩蝶沒走,她還在等著,看看4塊漁場最後能簽出去幾塊。


    她是看這麽便宜,要是能撿漏再承包一塊也是好的。


    等到鄭海英也簽完,另外一個村裏人考慮半天,還是沒簽。


    現在還剩了2塊,等了一會,村長又去用大喇叭廣播了一遍,然後還是沒人來。


    這時候,鄉鎮那個領導就一使眼色,然後一個小辦事員就出去了。


    林彩蝶知道這是去找人去了,上輩子,隻有鄭海英一家承包,剩下的3塊都被鎮裏人拿去了。


    其實林彩蝶不知道的事,這些就是鎮裏怕工作不好做,找的拖,錢鎮裏出,私下和鎮裏簽合同,承包權是政府的。


    誰知道後來漁場值錢了··· ···


    這就是際遇。


    林彩蝶看半天還沒人來,屋裏除了工作人員就剩自己了,就又湊了過去。


    “領導們好,我看也沒人承包,我能多承包一塊嗎?”


    領導看著她:“你還要承包?”


    心裏也是高興,承包好啊,鎮裏也不用出錢太多。


    林彩蝶點頭:“嗯,反正都要管理,那就多承包一塊,一起管理了。”


    這裏一個漁場承包是50畝,這也就是這時候了,不然哪有這麽大的地方分。


    林彩蝶再拿一塊,也才100畝,也就是9個多足球場大小,在拖網捕魚上,這個麵積不大,但是要搞網箱養殖的話,這個麵積就真不小了。


    看林彩蝶也是有意,鎮裏的領導和縣水利局的領導以及省裏的那個人商量了一下,也就給她辦理了手續。


    又簽了一份合同,林彩蝶很是高興,她的兩塊漁場相連,也好管理一些。


    另一邊,老王書記臉色很不好看。


    這丫頭真是太有主意了,承包了一塊還不夠,居然拿了兩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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