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間並沒有鬧什麽幺蛾子,公婆對她的態度也一直是客客氣氣的。


    可等生完孩子之後,公婆的態度就變了。


    新房早就已經裝修好,且已經通風了兩個月了,一群人張羅著去住新房。


    可讓原身沒想到的是,公婆也跟著住了進去。


    楊劍鋒一開始是說,讓公婆過來幫忙照顧月子照顧女兒。


    可等月子都過去一個月了,公婆依然住著沒走。


    楊劍鋒這才說出了實情。


    原來一家人並不是在城郊買了房子,而是在城郊租了房子。


    現在既然有大房子住,那還去花什麽冤枉錢租房子呢?


    原身覺得被騙了。


    可楊劍鋒的那張嘴一動,就給她扣了個嫌貧愛富拜金的帽子,


    “我知道,你就是看不起我們家是農村人!你就是嫌我窮!嫌我沒能讓你吃山珍海味,沒能力讓你出去買買買!可你也不看看你自己,長得不好看,身材也不好,年紀還大,還無父無母!你這種條件誰能看得上你?難得我不嫌棄你,你就知足吧你!還想當拜金女!你有那個條件嗎?”


    原身總覺得楊劍鋒的話哪裏有問題,可她文化不高,根本分辨不出來他哪裏說得不對。


    這時候公婆也跳了出來,一改往日憨厚溫和的嘴臉,指著原身的鼻子罵道,


    “你這個不下蛋的母雞,竟然敢跟我兒子吵架?!我們全家都沒嫌棄你隻生了個女兒呢,你竟然還敢嫌棄我們家窮?!我打死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


    一邊說著,她還上了手。


    原身剛生孩子不久,哪裏有力氣和一個中年婦女打架?


    很快她就挨了幾個嘴巴子,頭發也被扯得像個瘋婆子。


    等事情過去之後,原身就哭著拿手機報警了。


    警察來得很快,可這種事情哪裏是警察能管得了的?


    他們最多隻能口頭教育一下,卻是沒有辦法讓楊劍鋒的父母離開這個房子的。


    因為房產證上寫著的是楊劍鋒的名字。


    楊劍鋒名下的房子,讓楊劍鋒的父母來住,合情合理。


    原身和楊劍鋒家的第一次爭鋒宣告失敗。


    可能是因為她生的是個女兒,所以公婆連裝都不裝了,不止是每餐給她一頓泡麵吃就完事兒,甚至她點的外賣或者讓店員給她準備的飯菜,婆婆也全部自己吃了或者給扔了。


    次數多了之後,原身幹脆報警,讓警察護送她離開了這個所謂的家,搬到了她臨時租的房子裏。


    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見她不歸家,公婆和丈夫索性去奶茶店鬧了起來,要求她把奶茶店交給婆婆去經營。


    這麽鬧了一段時間,原身也明白了,這家人並不是什麽善茬。


    可她也不想一直過這種惡心的日子。


    谘詢了律師之後,原身就準備直接走訴訟離婚。


    同時她還借了不少網貸,用於她和女兒的生活費,以及支付請保姆來照顧她們母女的費用。


    這些錢都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她借的,且用途是她們母女的生活費用,因此屬於夫妻共用債務。


    也就是說,就算離婚了,她也隻需要還這些錢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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