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隻是這個小姑娘跑到村子裏來說,自己是前任族長轉世,想必一定會被當成是瘋子趕出村子。


    可她是被白雪和百棠大人一起護送進來的,即使她的身份作假,那她也一定是一位不簡單的人物。


    常易之躲在遠處觀望著喧鬧的人群,他不敢離近觀看,隻敢踮著腳往裏麵打量。不管怎樣,他始終不願相信,那個才二十歲出頭的小姑娘是他娘的轉世,明明他都能當她太爺爺了的說。


    白雪瞧見了躲在樹邊的常易之,它氣憤地飛到空中,對著那邊大聲罵道:“你這死孩子還不快出來見見你娘!”


    眾人的視線一同望向了常易之的方向,族長常勝對他招了招手,喚他:“小易!你娘回來了,快過來!”


    “族長!她哪是我娘啊!你少胡說了!”他不肯見人,任由大家怎麽叫他也不願過去。


    白雪實在看不慣他的這種行為,它飛到他身前,兩隻爪子一起對著他用力,把他撓得滿頭傷。它一邊罵他一邊把他往人群那邊趕,他從小就怕它,這會兒也不敢還手,最後被趕到了常黎麵前。


    聽百棠說,常大人的兒子今年一百五十八歲。可常黎看他的樣子頂多像是二十多歲的青年,哪有一點百歲老人的模樣?


    她怎麽可能是我娘?常易之打量著常黎,在心裏疑惑道。這小姑娘眼神清澈,表情友善,哪裏有他娘的半點影子?


    常黎先開口:“易之,你現在不認得我沒有關係,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來了解彼此。你不必把我看做是你娘親,我想我們可以成為很好的朋友。”


    說罷她對著他燦爛一笑,把他看得有些愣神。


    嗯——雖然的確不是娘的長相和氣質吧,但她笑起來和娘還是挺像的,就姑且信她一回好了。他在心裏自言自語著,對她的排斥減少了大半。


    在眾人的簇擁下,常黎被請進了全佲堂裏,這座殿堂是村子的主要根據地,平日裏族長都是在這裏向族人們開會的。


    常勝熱情地招待她入座,請她坐在了主客旁邊的位置上。


    想從前,她可是連上台演講都會緊張到發抖的人,這會兒要麵對上百位比她年紀大的長輩們發言,她能安靜地坐在那不逃跑已經很了不起了。


    作為族長,常勝按照規矩講了幾句話,作為迎接前任族長回歸故鄉的開場白。最後他說:“今天,所有人放下手裏的工作,咱們辦場酒席,歡迎常大人的歸來!”


    接著,所有人起身為常黎鼓掌歡呼。鋪天蓋地的歡呼聲令她有些無所適從。她坐在那裏,猶如一位局外人。


    (2)


    斷緣村已經許久沒有擺過宴了,上次辦酒席,還是在六年前一名新生兒出世的那天。


    站在全佲堂頂層的常黎俯瞰著村子裏的繁忙,她注意到,在村子的最中央有幾個挺大的露天灶台,村民們端著大盆小盆的肉菜不停出入此地。


    燒菜的廚子共有十人,他們的廚藝看上去很高超,還有幾個會耍刀功的,這頓飯做得十分精彩。


    一個膀大腰肥的廚子把兩枚雞蛋往空中一拋,手中的大勺跟上去敲打兩下,蛋清蛋黃落入鍋中,蛋殼被準確地甩到了地上的籮筐裏。鍋裏翻炒三兩下,再下提前泡發好的木耳,繼續翻炒。出鍋,一盤嫩滑鮮香的雞蛋炒木耳就做好了。


    樓下熱鬧的喧嘩聲,以及微風帶來的飯菜酒香,讓常黎感受到了生活裏的安詳與幸福。沐浴在陽光下,仰望著藍天中的白雲,在此刻,她才體會到隱居生活的美好。


    即使內鬥嚴重,在部落內部,大家還是一樣的和睦。或許昨天還有幾個人為了選舉族長的事情爭論到麵紅耳赤,到了今天,他們卻能摒棄前嫌,一起和平地坐在飯桌上飲酒對唱。常鳴族人的幸福就是這樣簡單。


    倒吊在樹上的常易之正在眯著眼睛偷看常黎,他有很多想要問她的問題,正糾結著要不要過去找她說話。


    “易之,有空嗎?可以上來陪我喝茶嗎?”常黎早就發現了藏在樹上偷窺她的常易之,等她喝完杯中的茶,張嘴喚他道。


    他帶著被發現的尷尬從樹上飛到了她身邊,她對他拍了拍旁邊的凳子,然後把手裏的茶杯遞給了他,問:“最近休息得怎麽樣?”


    他搖搖頭,“老失眠,醒了就睡不著了。”


    “有心事啊?”


    “嗯……”他坐下,喝了口茶,“想我娘了。”


    她點頭,“嗯,很多人都很想她。”


    “不說這個了。”他放下茶杯,一改之前玩世不恭的態度,認真問她,“你回來是幹嘛的?既然都死了,為什麽不讓自己靈魂安息?”


    她嚼了兩下茶葉,搖了搖頭,對他坦言道:“我來到這邊已經三個多月了,每天都在跟身邊的人說,我會帶領常鳴族的大家擊敗薩蒙,讓世界恢複原來的和平。可是呢,我其實一點底氣都沒有。”


    “被召喚來之前,我也就是個剛成年的少女,連自己將來要做什麽都沒想明白,結果一下子背負上了整個部落的命運。我常問自己:我憑什麽當族長?憑什麽去帶領別人?我有什麽資格去決定他人的未來?說實話,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接下來應該怎麽做。”她吐出嘴裏的茶葉,皺著眉歎了口氣。這些從未對人講過的話,今日不知怎的想要全部說給他聽。


    “的確是,不是什麽人都能當族長的,像我娘那樣偉大的族長,放眼整個世界也找不出幾個。”常易之揉了揉鼻子道。


    “聽百大師講,常大人生前非常的疼愛你。”


    他委屈道:“哪有?少胡說了,我娘最不喜歡的就是我了,把傳家的本事全傳給了老百,什麽都不教我。我也是沒用,什麽都學不會,武功那麽差,書也沒讀下來,你不知道她以前對我多失望。”


    “依我看,未必是你以為的那樣。”常黎輕聲一笑,給他續了杯茶,“她不培養你,或許隻是為了減少讓你接觸危險的機會。”


    “那不是應該讓我變強才能讓我更安全嗎?我就隻會點逃命的武功,真遇上危險了還不是死路一條?”常易之不解。


    “會的東西越少,你的人生就會越輕鬆,至少現在的你不會被派到戰場上去。等到哪天危險真的來臨,族人們怎麽樣都會優先去保護沒有什麽戰鬥力的你。”


    “什麽呀!我看就是拖大家後腿罷了。”他噘嘴嘟囔了一句。


    (3)


    在常黎看來,常易之不像大家認為的那樣無能。他身上的巨大潛力一直以來都被忽視掉了,再加上,連他本人都相信自己不可能有出息,時間一長,他就喪失了想要變強的心氣。


    他是一個善良的人,同時又很有同理心,能夠共情身邊人的情緒,懂得站在他人的角度上看待事情。


    他的包容心非常強,常黎從沒在他嘴裏聽到過任何一句點評別人的話。即使是表達對某人的看法,他也是盡力做到最客觀,不會去指點別人的選擇,更不會以己度人。


    這是一個可塑之才,他的未來一定是光明的,隻要多多提點他,為他指引一下道路,將來,他必定會有一番作為。


    與其讓自己這個早就不屬於常鳴族的外人來擔任族長,不如通過扶持有前途的族人來改變部落的命運。常黎相當看好常易之,她欣賞他的人品,認同他的觀點,最重要的是,她認為他很有眼光,他能看得見未來。


    “我會幫你保密的。”常黎說。


    常易之猶豫地看她一眼,在她眼裏看到了真摯與誠懇的感情。之後,他把憋在心裏的想法全部說了出來。


    他講:“我們部落應該接納外人,不能再關著自己了。按照現在的情況繼續發展下去的話,常鳴族在這個世上消失是遲早的事兒,有哪個部落六年才生一個孩子的?不參戰還能少死點人,要是哪天薩蒙瘋了,像偷襲星光族那樣偷襲我們,豈不是我們更沒有活路了?”


    “那你覺得應該怎麽做呢?”她問。


    “首先要找到製衡薩蒙族的辦法。我們不可能會殺光他們所有人,他們那麽愛記仇,又那麽有野心,就算殺了一半,剩下的那些人又會想回來報複,一來二去的,戰爭又會重新開始。”


    他吃了口燒餅,邊嚼邊說:“星雲星月是對付薩蒙的重要人物,我們得保護好他們,不能再出現上次那種情況了。試想一下,假如這個世界沒有了能解毒的人,薩蒙的人時不時地放一波毒蟲進攻無辜的百姓,那世界會陷入到怎麽樣的危機裏?”


    “對付薩蒙的事就先說到這,我再跟你說說我對於部落的想法。”他把塞了滿嘴的飯菜艱難地咽下肚,然後說,“先聲明一下,這隻是我自己的看法哈,不代表什麽立場。”


    停筷,用茶漱口三遍後,他朝地上吐掉了嘴裏的茶水。後放下茶杯,咂了咂嘴繼續道:“咱們應該打開村門,不該再閉門造車。隱居生活是不錯,人人都幸福,村子裏也沒病沒災的,用世外桃源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但是呢,也得正視那些缺陷。”


    他指著南陽城的方向說:“哎!我跟你說!我上個月到城裏逛了逛,你知道人家都先進到什麽程度了嗎?人家耕地都是用車!咱們可好,得靠人親自下地割麥子,幹一天活我的腰得斷十次!”


    看他講話這樣有趣,常黎抿嘴笑了幾聲,問他:“還有呢?”


    “對於族人隻能和族人成親的這件事我沒有任何意見,可孩子生不下來啊!”講到這,他一拍椅子,激動得咬牙切齒的,“沒有人,部落怎麽延續下去?村子建得再好又有什麽用?等到大夥都死完了,然後留下一村子的財富,再等著別人來撿便宜嗎?”


    常黎做了個總結:“所以你是認為,我們首先應該保護好星雲星月,找到與薩蒙和平相處的方法。其次應該與族外人通婚,通過外人的身體來延續部落的血脈。然後還要出去學習新的技術,讓村子裏的各位都可以過上更加輕鬆便捷的生活。”


    “對!對!我就是這個意思!”他用力點頭道。


    經過這一次的談話,倆人對彼此都有了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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