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適之,原名李昌,隴西郡成紀縣人,唐朝宗室、宰相,唐太宗李世民曾孫,恒山湣王李承乾之孫。神龍政變後,進入仕途,曆任右衛郎將、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禦史大夫、幽州節度使、刑部尚書等職。治政寬和,深得人心,代牛仙客為左相,並兼任兵部尚書,封渭源縣開國公,其後與中書令李林甫爭權不敵,漸漸失寵,罷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李林甫上奏彈劾李適之與韋堅結黨營私,李適之被貶為宜春太守,聽聞韋堅被殺,驚懼之下,服毒自盡,時年五十四歲,葬於河南溫泉裏。


    唐中宗發動神龍政變,光複唐朝,史稱‘孝和中興’,鑒於武則天屠殺李唐宗室殆盡,開始優渥提拔高祖太宗高宗的子孫後代,不斷提高皇室影響力。在這種背景下,作為前太子李承乾的孫子,李適之開始進入仕途,起家授朝散大夫、尚衣奉禦,出攝金州別駕,為按察使畢構推薦,遷湖州別駕,授為右衛郎將,遷武陵太守,轉唐州、通州、梓州刺史,拜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


    唐玄宗鑒於穀水、洛水年年泛濫,耗費民力,遂命李適之修築堤防,河南尹李適之動用內庫錢財,修築上陽、積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禦穀洛水患。唐玄宗大喜,為李適之勒石記功,並讓永王李璘書寫碑文,令皇太子李瑛題寫碑額,拜李適之為禦史大夫,出任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代理節度觀察事務,立功邊陲。上疏皇帝,請求將祖父李承乾與父親李象歸葬於昭陵,唐玄宗追贈李承乾為恒山湣王,李象為會稽都督、郇國公,追贈他的伯父李厥、兄長等人。不久,拜為刑部尚書,兼任亞相。


    左相牛仙客去世,李適之接任左相,兼任兵部尚書、弘文館學士,授上柱國、光祿大夫,封渭源縣開國公。李適之拜相後,與中書令李林甫爭權。但因性情粗疏,時常進入李林甫的圈套。[9]李林甫曾對李適之道:“華山有金礦,開采可以富國,皇帝還不知道。”李適之便在一日上朝時,將華山金礦奏知唐玄宗,唐玄宗詢問李林甫,答道:“臣早就知道!但是,華山是陛下本命山,乃王氣所在,不宜開鑿,臣便沒有提及。”唐玄宗便認為李適之慮事不周,對他道:“以後奏事時,要先與李林甫商議。”從此,李適之不得上寵,漸被疏遠。


    不久,與李適之交好的隴右節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書韋堅、戶部尚書裴寬、京兆尹韓朝宗等人先後遭到李林甫的中傷構陷,全部貶官流放,李適之驚懼不安,便上疏請求改任散職,罷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此後,李適之欣然不已,自以為可以避免災禍,宴請親朋,於席間賦詩道:“避賢初罷相,樂聖且銜杯。”李林甫上疏朝廷,彈劾李適之與韋堅結為朋黨,勾結廢太子李瑛,韋堅流放臨封,李適之貶為宜春太守。


    禦史羅希奭奉李林甫之命,將韋堅、裴敦複、李邕等人害死於貶所,各地官員聞聽羅希奭之名,無不恐惶驚駭。不久,羅希奭前往宜春郡,李適之驚懼之下,服毒自盡。


    李適之好飲酒,能喝一鬥不醉,晚上宴飲,次日照常能處理公務,與賀知章、汝陽王李璡、崔宗之、蘇晉、李白、張旭、焦遂齊名,被時人稱為“酒中八仙”。杜甫曾作《飲中八仙歌》,其中讚李適之道:“左相日興費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聖稱避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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