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敏,字有功,洛州偃師人,國子監博士徐文遠的孫子,青年時期舉明經及第,曆經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丞、秋官郎中、侍禦史、司刑寺少卿等。是武則天時期與酷吏鬥爭的一麵旗幟,也是曆史上罕見的一位以死守法、執正的法官、清官。死後武則天追贈他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顯登位後加贈他為越州都督頭銜,並特下製書表彰:“節操貞敬,器懷亮直,徇古人之誌業,實一代之賢良”和“卓然守法、雖死不移。無屈撓之心,有忠烈之議。”


    在蒲州任司法參軍期間,其政績已十分突出,在蒲州審判一切案犯時,都“力求寬仁,從不輕易動用刑訊,也不輕易判人笞杖刑”,而用傳統的仁義道德去教育啟迪案犯悔悟自新。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動,稱徐有功為“徐無杖”,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風大改。徐有功3年任滿,竟沒有一次在審判案犯時用了杖罰的,因而“徐無杖”之名也就越傳越響,傳到了京城長安,被宣詔進京,擔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職務。這說明徐有功的升遷,是以他“徐無杖”的顯著業績和才能。


    高宗去世,武則天以皇後身份臨朝執政,繼而她又“革唐命”自稱“聖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這一複雜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對武則天的稱帝,唐的不少舊臣和李氏宗室貴族,都十分反對,有的還起兵反對武則天,徐敬業的揚州起兵,唐宗室李衝、李貞的起兵反武等等。武則天自然深惡這些舊臣和唐宗室貴族,都一次次派兵將他們鎮壓了下去,麵對這嚴峻的政治局麵,武則天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一麵任用酷吏,誣構大獄,偏離法規,接連誅殺所謂不法的唐的舊臣和宗室貴族,以此來震懾潛在的敵對勢力,達到她的政治目的。


    要打擊敵對勢力,就必須要一批酷吏做她的幫手,所以她所選用的酷吏也是“不拘一格”的,如有名的酷吏來俊臣、周興等人。有的原都是鬥大的字不識一筐的市井無賴,靠的就是告密狀誣陷人起家的,徐有功在這種政治氣候下仟司刑丞,如果他也能和來俊臣、周興等那樣,阿諛逢迎與酷吏們同流合汙、偏離國法按武則天的意圖審案判案,憑他的奇才,高官厚祿自然也指日可待。然而徐有功不是這樣一種人,而是義無反顧地執法守正,冒著殺身之禍維護法律的嚴肅性,製止著各種冤假錯案的泛濫。例如,他與武則天的第一次衝突:武則天為及時廣泛地掌握敵情,她在全國各地大設告密之處就是在朝堂上她也設有告密箱,凡是能告發謀反大案的都能給予重賞,因而全國告訐之風大起。


    有個叫馮敬同的人,他投狀密告魏州貴鄉縣縣尉顏餘慶,曾與去年起兵被殺的李衝通同謀反。武則天馬上叫酷吏殿中侍禦史來俊臣審理此案,顏餘慶被逮至長安後,來俊臣馬上提審,強逼顏餘慶承認是李衝謀反同黨,顏餘慶大喊冤枉,經過他的嚴刑逼供,無奈顏餘慶隻得認罪寫了供狀:從供狀看,顏餘慶與李衝隻能說是一般關係,與謀反怎麽也聯係不上。來俊臣知道這位聖神皇帝需要的是什麽,他為了邀功,不擇手段地使用各種刑罰對顏餘慶進行逼供,顏餘慶受不起皮肉之苦,最後隻得在供詞上寫上了“與李衝通同謀反”的字樣。


    來俊臣見顏餘慶認罪丁,便上奏給了武則天,武則天看了供詞後,叫來俊臣將此案轉交司刑寺正式判刑。司刑寺對侍禦史轉來的案件,在以往,幾乎是一律按侍禦史定的判決。而這次,接顏餘慶案的是新上仟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細閱了案卷,他覺得查出雖然顏餘慶自己已承認了,但“與李衝通同謀反”罪證不足,徐有功清楚供狀的其中曲直——重刑出冤鬼。徐有功與顏餘慶沒有一點親戚關係,是法律的公正、公平和無私驅動著他查明實情,他想著如何能糾正已定的冤案或縮小與法律的偏距,減輕顏的罪名,他查閱了武則天當年發的《永昌赦令》,發現“魁首”和“支黨”字樣,他微微一笑,“我何不如此這般。”


    於是,他在審判顏餘慶案件時.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顏餘慶為李衝謀反案的“支黨”,流放三千裏,讓顏餘慶免去死罪。這一“支黨”的判決,不但惹惱了來俊臣,也使其他幾位酷吏不滿,另一位酷吏侍禦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則天,請求將顏餘慶按謀反魁首處斬,家口籍沒,武則天準奏下敕。在古代,皇帝下敕判決是最高最終的判決,任何人都要照辦,然而徐有功憑著他執著的——執法應公、守法要正;法是國家的生命,行動的準繩;法不正國家便亂了套,硬著頭皮要向武則天強諫。


    第二天上朝時,徐有功第一個出班向聖神皇帝奏道:“顏餘慶一案請陛下再加斟酌定案,顏餘慶與李衝是有一些關係,如違法替李衝收私債,又通書信,但陛下已發布的《永昌赦令》中有李衝、李貞同惡,魁首並已伏誅之說,可見李衝謀反案的魁首早已全部法辦,按顏餘慶的供狀詞分析,也隻是一個漏網的支黨而已。因此根據赦令應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複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麵對天下人?我聖朝決不能這般行事。”


    武則天見是一位身穿從六品朝服的小官敢反駁她下的敕令,而且還當著文武百官的麵暗喻她不按《永昌赦令》出爾反爾,便一臉怒氣地問:“照你說,那什麽叫魁首?”徐有功沉著地答:“魁是大帥,首是原謀。”武則天又怒著問:“顏餘慶難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早應在李衝被殺時就該伏法了,赦後才發覺,可見隻是個支黨而矣。”武則天的嗓子越來越粗:“他為李衝征私債、買弓箭還不是魁首是什麽?”徐有功又答:“征債是事實,但買弓箭與顏餘慶也無關。”武則天怒著又問:“二月征債,八月通書,還能不是同謀?”徐有功心平氣和地道:“所通書信未見查獲,隻據口供,而口供也隻承認與李衝禮節上寒暄,而且征債、通書也隻能歸屬於支黨行為,與同謀魁首怎麽也劃不上等號呀!”這場朝堂的辯駁,把在場的文武大臣二三百人都嚇得臉色刷青,正直的官員都為徐有功的前程和生命安全擔憂,而徐有功卻是“心正不怕天,有理說得過皇帝”。他神情自若,對答如流,沒有一點膽怯和懼怕,而武則天開始時怒不可遏,後來她漸漸覺得這位人稱“徐無杖”的司刑丞,倒有一般官員所沒有的勇氣和見識。從她執政以來,還是第一次見到敢於與她爭辯論理的官員,特別是謀反案件,她批準殺就殺,從無人與她爭辯過。其實武則天很有政治頭腦也很愛惜人才,其怒氣也慢慢地息了下來,對徐有功道:“顏餘慶是支黨不是支黨,卿再去仔細勘問,奏上來。”


    這場朝堂君臣論理答辯,在堂的幾百名文武官員似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刀劍爭鬥,然而使他們意料不到的是,最後武則天竟自己找了個台階走了下來,叫徐有功再審顏餘慶是否支黨。可見徐有功已強諫獲準,他們長長地為徐有功鬆了一口氣,回朝後徐有功便再審顏餘慶,以“支黨”罪上奏武則天,最後獲得武則天的批準。顏餘慶在徐有功冒死與武後激烈的爭辯中,終於從死神那裏奪回了他生的希望,免去死罪,改為遠流,他的家人也得免為官奴。這是徐有功為維護法律尊嚴與公正,製止權大於法的冤假錯案的第一戰,當然也是旗開得勝的第一戰。


    徐有功在司刑寺任職三年,在這三年間他糾正了數百件冤假錯案,救活人命數千。三年任滿後,被調至秋官,任秋官員外郎,後又升為秋官郎中,負責複核司刑寺的判決,並能參與大案的審理。徐有功到秋官不久,一天他的頂頭上司周興交給他一份案卷說:“此宗案是原道州刺史舊唐宗室李仁褒兄弟的謀反案,司刑寺已判為謀反罪,你拿去看一看……”徐有功接過案卷細細地看。他看後就對周興說:“兄弟倆練武比箭怎能定為叛逆謀反,這不是太冤枉人了,應該馬上糾正!”周興卻冷冷地一笑:“李仁褒兄弟都是舊唐李氏宗室的人,你知道聖神皇帝最可恨的是誰?管他們練武也罷、比箭也罷,他們今天動刀動槍比武,明天就會帶兵謀反,定他們謀反罪有什麽錯?不殺他們殺誰?”徐有功嚷著道:“難道練武比箭能推論定謀反罪?天理何存,國法何在,難道皇帝就可不憑事實說話?!”兩人便爭執起來。


    其實,周興與來俊臣等人不同,他原是秀才出身,讀過不少法律書,是一個善於鍛煉構陷大獄的人,他以秋官侍郎的身份壓製徐有功,並寫成一狀盡述徐有功的誣告之詞,上奏武則天。說徐有功有某種政治動機,“故出反囚李仁褒兄弟,罪當不赦。”並說:“漢法,附下罔上者斬,麵欺者亦斬。古經上有言:析言破律者殺。徐有功有意袒護謀反之賊,正合死罪,請陛下將徐有功下獄查審。”


    武則天對徐有功有欣賞的一麵——他忠心守法護法而且很有才幹;但她又有討厭他的一麵——他常出來與她爭辯,阻礙她除盡敵對勢力的目的。她對徐有功的態度處在這二者的交叉之間,聽周興說要殺他,但她目前還沒有這個打算,於是便下詔:“禁止逮捕審訊徐有功,罷免他的官職,削職為民。”徐有功這次與武則天連當麵爭辯的機會都沒有,在家中接旨以後,便被除去了烏紗帽。


    不過,武則天對徐有功還是另眼相看的,如果落到周興手裏,不判死罪也將被打個半死,周興對徐有功削職為民並未到此休止。他派出了許多眼睛暗中監視徐有功的一舉一動,特別是注意是否有唐的李氏宗室和舊臣來往,如果徐有功一旦有所不慎,也將被誣告謀反同黨而處死罪。從上一例,可知徐有功護法守法的艱難,上有武後作威、蓄意威嚇,下有酷吏網羅誣告,在這時要執法守正維護法律的公正嚴肅是何等之難呀!


    徐有功被罷官後不到半年,以構獄他人邀功升遷的周興,也被人指控謀反下獄,審理他的便是來俊臣,來俊臣以“請君入甕”威嚇周興承認謀反罪名,周興受苦不過也隻得認罪,倒是武則天不同意為她盡忠多年的周興處以斬首,而將他改為流放,不過他在流放途中也被仇人殺了,周興的死,倒解脫了監視徐有功的一雙雙眼睛,武則天又重新起用徐有功,任命他為左肅政台侍禦史。


    徐有功推辭不成,隻得就任,徐有功任侍禦史後,在潤州發生了一起龐氏案。龐氏原是唐睿宗李旦的嶽母——竇德妃娘娘的母親,潤州刺史竇孝諶的妻子,她從女兒德妃被武則天殺死後,一直心神不定,抑鬱成疾,自以為被鬼怪纏住了身。她聽從一位奴仆之說,在夜間焚香祈禱驅鬼,然而這一焚香驅鬼的事卻被人告發,說她在每夜焚香詛咒武則天早死。武則天從殺了德妃以後正找不到德妃親人的“謀反”把柄和不軌行為,酷吏薛季昶為迎合武後的心意,便捏造龐氏為“不道”罪,將龐氏判為死刑,家屬也緣坐流放三千裏。


    徐有功得悉後,他也知道這是武後的旨意,很難挽回,可他想:像這樣草菅人命國法何存?我既做了侍禦史就應向皇上進諫,權大於法的現象不能再延續下去,我縱然一死,也要護法!於是他直奔宮殿,向武則天奏道:“陛下,依微臣查訪,龐夫人無罪可有,如濫殺一個無辜之人,不僅使天下人嗤笑,並關係到大唐的法律法度,請陛下三思,”武則天一聽徐有功為她的心腹之患德妃母親龐氏辯護,霎時就火冒三丈,十分惱怒。


    而站在她的身旁的薛季昶又在一旁趁機道:“萬歲,法律規定,凡是為罪人強詞奪理辯護的,也應殺頭。徐有功為死囚辯護,目中無皇上,應定為‘黨援惡逆''罪,理應立即推出斬首,薛季昶的一番話,給正在發火的武則天無疑是火亡加油,於是她立即下令:“將徐有功轟出宮殿,令司刑寺治罪。”司刑寺便很快將徐有功議定了“黨援惡逆”罪,判以死刑處斬。


    徐有功有位好友,便將此消息悄悄跑到他家去告訴了徐有功,流著眼淚叫他早做準備,徐有功聽後坦然地說:“不要哭,難道這世上隻有我一個人會死嗎?我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公正地為法律說話,權不能大於法呀!我為執法、護法而死,死何足惜!”若無其事的陪同那位朋友吃了飯,睡了午覺,午後就被刀斧手綁著押赴了刑場,被押赴刑場的消息轟動了京城,後經老臣們的仗義執言和陳詞辯護,終於使武則天下令:“免去徐有功死罪,罷官流放邊疆。”龐氏也由此免去了死罪,改判遠流。


    在司法任上約15年,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而他卻泰然不憂,三次被赦也不阿諛奉迎,仍然矢誌不渝,二次罷官,複出後仍又一心執法守法,連武則天也被他的忠貞和勇氣所折服。他任法官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數以萬計,既不為己謀利,也不為君主之私欲所動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無私念之法,正因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種種誣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頻頻彈劾、推審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與案犯有什麽特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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