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諤,字士恢,趙郡南和人,北朝到隋朝大臣。初仕北齊,授予中書舍人,進入北周,出任天官都上士,交好丞相楊堅。隋朝建立後,曆任比部侍郎、考功侍郎、治書侍禦史,受封南和縣伯,病逝於通州刺史任上。


    李諤,學問廣博,能寫文章,仕於北齊,任中書舍人,能言善辯,常常接待應對陳國的使者,北周武帝平定北齊,任天官都上士。李諤見隋文帝有帝王的誌向操守,與之結交甚深,文帝為丞相時,待李諤十分親近,向李諤詢問得失。當時,天下屢有戰亂,國家財物浪費很多,李諤上《重穀論》來諷諫,文帝采納了李諤的建議。


    隋文帝受禪繼位,李諤任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賜爵南和伯。李諤性格梗直方正,明達時務,升任治書侍禦史,文帝對群臣說“:朕當初任大司馬時,常常請求在京城之外任職,李諤陳述十二條計策,苦苦勸阻,不許朕任外職,朕就決意留在朝中。如今這樣的事業,全靠李諤的力量。”賜給李諤財物二千段。


    李諤見禮教凋零破弊,公卿死亡之後,子孫就將其愛妾侍婢嫁出賣掉,形成了一種風俗,就上書說“:臣聽說追慕遠風,慎待其終,人們的德行歸於淳厚,三年不要改變,才能稱之為孝。如今聽說大臣之中,有的父祖亡故之後,時間不久,子孫無賴,就將其姬妾,嫁賣出去換取錢財。有一人這樣做,就實在有損於風俗教化。妾雖然卑賤,但因親自承接父祖衣履,應服重孝三年,這是古今慣例。豈能容許立刻脫去孝服,強行傅施粉黛,泣辭於靈牌之前,送付到他人室中?凡是見到這種情況的人,尚且傷心,何況作為人子,豈能忍受這些!還有一些朝廷重臣,職位聲望都很高貴,平生交友,情如兄弟。等其亡沒之後,就遠如路人,早上聽說舊友死訊,晚上就規勸其妾,方便時就嫁出去,以得人求聘為限。沒有廉恥之心,背棄朋友情義。而且居家處理事務,可以移於官場,既然不能糾匡私欲,怎麽能夠讚助政務?”文帝觀覽李諤的上書而嘉獎他,五品以上官員的妻妾不許改嫁,從此開始。


    李諤又因當時文章崇尚輕薄,流宕忘返,上書說:“臣聽說古代聰明的帝王教化百姓,必定改變其聽到和看到的東西,防止其嗜好和欲望,堵塞其邪惡放蕩之心,指示一條淳厚平和的道路。五教六行,是訓導百姓的根本;《詩》、《書》、《禮》、《易》,是進入道義的門徑。故而能夠家家孝順慈愛,人人知道禮儀謙讓,匡正民俗,調理風俗,沒有比這個更重要的了。有上書獻賦,製訁來鐫銘的,都用來褒揚德行,述說賢哲,標明勳業,論證事理。隻要不是責罰和獎勵,就決不是徒勞無功。


    “下及後代,風俗教化漸漸衰落。魏國的三祖,更加崇尚文詞,忽略君主的大道理,喜好雕蟲小技。下麵的人跟從上麵的人,就像影隨形響應聲一樣,爭相顯示文采,於是就形成一種風俗。江左齊、梁,這種弊病更為厲害,不論貴賤賢愚,隻是務求吟詩詠賦。於是又丟掉了理而保存了異端,追逐虛無微末,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超不出月亮露珠這些形象,積案盈箱,隻是風和雲之類的景物。世俗用這些比較高下,朝廷要根據這些選拔官員。功名利祿之路既然已經開通,愛好崇尚之情就更加篤實。於是,閭裏老少,貴遊子弟,還不知道天幹地支,就先撰寫五言詩。至於羲皇、舜、禹的典章,伊尹、傅說、周公、孔子的學說,就不再關心,何曾聽得進去!把高傲放誕看作清高虛無,把抒發情感作為勳業功績,指責儒者的品德操行是古樸笨拙的,借助詞賦而成為人格高尚的人。所以,文章日見繁多,政治日益混亂,確實是因為放棄了大聖的楷模,造成了把無用的當作有用的局麵。丟棄根本,追逐末節,遍布整個華夏境內,互相學習效法,時間越久就越加盛行。


    “大隋承受天命,聖道始興,罷黜浮豔的文詞,遏止華麗的偽飾。不是胸藏經典,懷抱樸質,誌存於道,心依於仁,就不能成為官員,側身官吏之列。開皇四年(584),頒詔於天下,公私文章翰墨,都應據實而錄。這一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馬幼之文表華豔,交付有司追究其罪。自此以後,公卿大臣都明白了正道,沒有人不仰慕古代典籍,放棄華豔綺糜,選擇古代帝王的好典章,行大道於當世。


    “如今聽說邊遠州縣,依然繼承那種凋敝的世風,選擇官吏,舉薦人才,不遵循法典規則。宗族同黨稱讚其孝順,鄉裏歸於仁愛,要學習就一定學習古代典籍,交往而不隨隨便便的人,就被摒斥在門外,不加錄用;學習不依據古人,追逐世俗,隨從時議,寫輕薄浮豔的文章,結交朋黨而追求名譽的人,就選拔為官吏,舉薦到朝廷。大概是因為縣令、刺史不推行風化教育,還夾雜私情,心裏沒有公道。臣既然忝居憲司,就應盡糾察之職。如果聽到風聲就彈劾,恐怕要有很多人觸犯刑律。請求勒令有司,廣泛加以搜求尋訪,如有這樣的人,就陳述情狀送達憲台。”


    李諤又因為做官的人喜好自高自大,再次上書陳說其弊端,請求加以糾罪貶黜,以懲戒風範,隋文帝把李諤前後的奏章頒布天下,四海之內都趨於風教,深刻地革除了弊端。李諤任職數年,務求存其大體,不崇尚威嚴剛猛,因此沒有剛正的美譽,而是心存匡謬糾正的誌向。


    邳國公蘇威認為臨近官道的店家,乃是求利之人,從事的行業卑汙雜亂,不合乎重農的道理,於是就奏請減少,將店家遣歸家鄉務農。有人願意依舊開店,就在他們所在的州縣,附錄於城市的戶籍,仍然命令他們拆去原來的店鋪,遠離官道,限期辦理。時逢寒冬,沒有人敢於訴說。李諤因出使別的地方,見到他們這樣,認為農民和工人各有其業,各自依附所安之業,行旅中的店鋪和集市上的酒樓,自古以來就不一樣,就是附屬於城市戶籍,在道理上也行不通。況且,臨道店鋪是行旅的依托,豈能容許一朝廢除?拆除臨道店鋪,白白勞動擾亂百姓,不合於事理。就擅專裁決,令一切依舊。出使回京到了朝堂,然後才奏知文帝,文帝認為他處理得很好,說:“體察國家的大臣,應當這樣。”


    後來,李諤因為年紀大了,出京任通州刺史,甚有德政,人們都心悅誠服,卒於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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