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邊的一張牌內,宛如開天闢地的光明普照大地,天神寬闊的背影屹立如山,知識樹與生命樹在一對象徵著愛與幸福的戀人身後拔地而起,蔥鬱茁壯。而在戀人牌的右邊,「世界」牌則安靜地躺在一側,牌麵仿佛被聖光拂照般閃閃發亮。
作者有話要說:嘿嘿,算是過渡章,下回視角重新切回主線。。。阿爾卡納牌其實就是塔羅牌,解讀可能略顯片麵,還請老司機輕噴。。。=v=
【萊蒙:我jio得你就是想寫開頭那段十字架普雷。這個變態。羅你爽到了麽?
羅:……疼……皮都掉了。
萊蒙:我也是,就跟抱了隻刺蝟一樣。】
第28章 兩個秘密
在混鬥結束後的第二日,我飢腸轆轆地醒來,在僕役瞠目結舌的注視下吃掉了一整條豬腿和一大盤蘋果餡餅,順帶喝光了一瓶醇辣的威士忌。在我打著飽嗝的時候,幾名麵色冷硬的士兵走進房間,對我道,「萊蒙·骨刺,元帥要召見你。」
我冷笑,「你們的元帥是巴克豪斯·普盧默?」
士兵道,「是的。」
「真稀奇,那老頭竟然還沒死。」
那幾個士兵當即冷下臉來,仿佛在看一條花枝招展的響尾蛇。我慢吞吞地穿上我的破棉衫和長褲,蹬進腳底有隻破洞的皮靴,最後披上了我的破鬥篷。一名士兵走上前,叮咣幾聲,對著我的手腕掏出了一副鐐銬。
砰!我當頭狠揍了他一拳,把他打得鼻血橫流。其他幾名士兵戒備地朝我逼近,就像迫近一頭羚羊的狼群。我攥了攥拳頭,聽到骨骼清脆的擠壓聲,呲牙笑道,「來吧,雜碎們,既然沒有可口的女人,就讓我盡興地快活快活。」
力氣恢復的聲音就像打碎十幾隻風鈴,叮叮噹噹,悅耳又嘈雜,是血液在我體內奔流的響動。我將那幾名士兵做成了幾幅漂亮的牆壁裝飾畫,就在嘍囉們哀聲呻吟時,傻蛋恰到好處地推門而入,怒不可遏地說,「萊蒙·骨刺,你敢違抗元帥的命令!」
傻蛋生氣的樣子就像噴發的氣爐。我冷笑著活動手指,「你老爹沒告訴過你,惹誰都不要惹亡命之徒?既然你們的元帥要見我,就給出應有的誠意,我可不是你們這些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走狗。」
我的話讓他整張臉扭成一團,就跟不小心咬了一口酸檸檬似的。良久,傻蛋恨恨地揉了揉麵頰,盡可能用很有素質的語調說,「加上鐐銬不是羞辱你們的人格,而是因為有囚犯襲擊元帥的先例,我們不得不多加防範。」
我冷笑,「那你們更不必防範了。若是我想那位元帥死,還真不差這一刻。」
傻蛋用那雙傻狗似的眼睛緊盯著我,仿佛我打個噴嚏他都得驚嚇地吠個兩聲。一路上他的鋒芒紮著我的後背,我走過簡樸狹長的迴廊,推開沉重的橡木門,一股清淡的檀香立即撲麵而來。
傻蛋從我身後走出,將門帶上,輕碰靴跟,「元帥,人帶到了。」
那個麵向落地窗的人影就像一團靜默的水泥堆。我吹著口哨左右四顧,在左側的牆壁上看見了一副油畫。畫中是一家四口,男人神情倨傲,手握金色權杖,頭戴鑲有紅藍寶石和珍珠的皇冠,身穿熨燙金線的深紅色絲綢禮服,雪白的長褲下套著一雙漆黑的牛皮靴。女人優雅端莊地注視著前方,杏仁色的捲髮編成髮辮,厚重繁複的蕾絲長裙就像深秋的金盞花。
在男人身側,一個英挺的小男孩目光炯炯地揚起麵龐。而在女人懷中,一個藍眼睛的嬰孩吮著手指,胖乎乎的小臉上笑出兩隻梨渦。這幅畫是如此地和諧美好,仿佛畫中的一家人是世上最幸福的家庭,沒什麽可以將他們拆散。
我他媽想吐。
「萊蒙·骨刺。」
半晌,窗邊那攤水泥終於發聲了。我漫不經心地把玩著粗糙的手指,「如假包換。」
傳說中的巴克豪斯元帥背對著我們擺了擺手,傻蛋鄭重地並了一下腳跟,悄悄走出去了。
一時間屋內隻剩我們二人。元帥站起身,瘦削的身體就像一根被風吹歪的路標牌。我眯起眼,想確定眼前的老人就是在我的記憶中自帶榮耀之光的英雄。看來時光之刃比我的斫骨刀還要無情,他臉上曾經訴說著榮膺的溝壑就像被牛吭哧犁過的破田爛地,鷹隼般銳利的眼眸也變得像個滾滿泥球的水窪。萬疆帝國滅亡後的四年仿佛被輪轉的晝夜拉長為四十年,時間的長河輕而易舉地就將河床上的石塊沖刷得麵目全非。
此時,這位元帥用渾濁的眼睛看向我,蒼老的聲音認真嚴肅地說道,「我看到了你在混鬥中的表現。老實說,雖然離經叛道,但卻有著我欣賞的一部分品質,而我認為那是目前冬霆軍所缺乏的。」
「請坐吧。」
我大步走到桌邊,翹腿坐在軟椅上,愜意地吹了聲口哨,「這就是我喜歡直接和頭頭交涉的原因。越往上走牛鬼蛇神和烏煙瘴氣越少,領頭者總是比手下的雜魚懂事得多。」
他凝注著我,動作遲緩地坐到桌子另一側,就像隻折翼的鷹。他的目光不像他的傻蛋兒子充滿了鮮明的警惕和不滿,而是一種剛柔並濟的威嚴,隻屬於由閱歷沉積出的滄桑和肅穆。
元帥道,「在每一位被流放到兀鷲城的囚犯通過軍團的考驗,我問的第一個問題,都是『你為什麽要參加混鬥』……但對於你,我想我沒必要多此一舉。」
</br>
作者有話要說:嘿嘿,算是過渡章,下回視角重新切回主線。。。阿爾卡納牌其實就是塔羅牌,解讀可能略顯片麵,還請老司機輕噴。。。=v=
【萊蒙:我jio得你就是想寫開頭那段十字架普雷。這個變態。羅你爽到了麽?
羅:……疼……皮都掉了。
萊蒙:我也是,就跟抱了隻刺蝟一樣。】
第28章 兩個秘密
在混鬥結束後的第二日,我飢腸轆轆地醒來,在僕役瞠目結舌的注視下吃掉了一整條豬腿和一大盤蘋果餡餅,順帶喝光了一瓶醇辣的威士忌。在我打著飽嗝的時候,幾名麵色冷硬的士兵走進房間,對我道,「萊蒙·骨刺,元帥要召見你。」
我冷笑,「你們的元帥是巴克豪斯·普盧默?」
士兵道,「是的。」
「真稀奇,那老頭竟然還沒死。」
那幾個士兵當即冷下臉來,仿佛在看一條花枝招展的響尾蛇。我慢吞吞地穿上我的破棉衫和長褲,蹬進腳底有隻破洞的皮靴,最後披上了我的破鬥篷。一名士兵走上前,叮咣幾聲,對著我的手腕掏出了一副鐐銬。
砰!我當頭狠揍了他一拳,把他打得鼻血橫流。其他幾名士兵戒備地朝我逼近,就像迫近一頭羚羊的狼群。我攥了攥拳頭,聽到骨骼清脆的擠壓聲,呲牙笑道,「來吧,雜碎們,既然沒有可口的女人,就讓我盡興地快活快活。」
力氣恢復的聲音就像打碎十幾隻風鈴,叮叮噹噹,悅耳又嘈雜,是血液在我體內奔流的響動。我將那幾名士兵做成了幾幅漂亮的牆壁裝飾畫,就在嘍囉們哀聲呻吟時,傻蛋恰到好處地推門而入,怒不可遏地說,「萊蒙·骨刺,你敢違抗元帥的命令!」
傻蛋生氣的樣子就像噴發的氣爐。我冷笑著活動手指,「你老爹沒告訴過你,惹誰都不要惹亡命之徒?既然你們的元帥要見我,就給出應有的誠意,我可不是你們這些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走狗。」
我的話讓他整張臉扭成一團,就跟不小心咬了一口酸檸檬似的。良久,傻蛋恨恨地揉了揉麵頰,盡可能用很有素質的語調說,「加上鐐銬不是羞辱你們的人格,而是因為有囚犯襲擊元帥的先例,我們不得不多加防範。」
我冷笑,「那你們更不必防範了。若是我想那位元帥死,還真不差這一刻。」
傻蛋用那雙傻狗似的眼睛緊盯著我,仿佛我打個噴嚏他都得驚嚇地吠個兩聲。一路上他的鋒芒紮著我的後背,我走過簡樸狹長的迴廊,推開沉重的橡木門,一股清淡的檀香立即撲麵而來。
傻蛋從我身後走出,將門帶上,輕碰靴跟,「元帥,人帶到了。」
那個麵向落地窗的人影就像一團靜默的水泥堆。我吹著口哨左右四顧,在左側的牆壁上看見了一副油畫。畫中是一家四口,男人神情倨傲,手握金色權杖,頭戴鑲有紅藍寶石和珍珠的皇冠,身穿熨燙金線的深紅色絲綢禮服,雪白的長褲下套著一雙漆黑的牛皮靴。女人優雅端莊地注視著前方,杏仁色的捲髮編成髮辮,厚重繁複的蕾絲長裙就像深秋的金盞花。
在男人身側,一個英挺的小男孩目光炯炯地揚起麵龐。而在女人懷中,一個藍眼睛的嬰孩吮著手指,胖乎乎的小臉上笑出兩隻梨渦。這幅畫是如此地和諧美好,仿佛畫中的一家人是世上最幸福的家庭,沒什麽可以將他們拆散。
我他媽想吐。
「萊蒙·骨刺。」
半晌,窗邊那攤水泥終於發聲了。我漫不經心地把玩著粗糙的手指,「如假包換。」
傳說中的巴克豪斯元帥背對著我們擺了擺手,傻蛋鄭重地並了一下腳跟,悄悄走出去了。
一時間屋內隻剩我們二人。元帥站起身,瘦削的身體就像一根被風吹歪的路標牌。我眯起眼,想確定眼前的老人就是在我的記憶中自帶榮耀之光的英雄。看來時光之刃比我的斫骨刀還要無情,他臉上曾經訴說著榮膺的溝壑就像被牛吭哧犁過的破田爛地,鷹隼般銳利的眼眸也變得像個滾滿泥球的水窪。萬疆帝國滅亡後的四年仿佛被輪轉的晝夜拉長為四十年,時間的長河輕而易舉地就將河床上的石塊沖刷得麵目全非。
此時,這位元帥用渾濁的眼睛看向我,蒼老的聲音認真嚴肅地說道,「我看到了你在混鬥中的表現。老實說,雖然離經叛道,但卻有著我欣賞的一部分品質,而我認為那是目前冬霆軍所缺乏的。」
「請坐吧。」
我大步走到桌邊,翹腿坐在軟椅上,愜意地吹了聲口哨,「這就是我喜歡直接和頭頭交涉的原因。越往上走牛鬼蛇神和烏煙瘴氣越少,領頭者總是比手下的雜魚懂事得多。」
他凝注著我,動作遲緩地坐到桌子另一側,就像隻折翼的鷹。他的目光不像他的傻蛋兒子充滿了鮮明的警惕和不滿,而是一種剛柔並濟的威嚴,隻屬於由閱歷沉積出的滄桑和肅穆。
元帥道,「在每一位被流放到兀鷲城的囚犯通過軍團的考驗,我問的第一個問題,都是『你為什麽要參加混鬥』……但對於你,我想我沒必要多此一舉。」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