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醫生看著皇甫若曦,似乎欲言又止,那表情大概跟內科醫生看出了惡性腫瘤時的表情差不多,說話的內容卻不一樣,“他沒傷!”


    這話一出,皇甫若曦槍管子從病人嘴裏拔了出來頂在了醫生胸口:“他明明被一槍打斷了骨頭,你看他胸口的傷……!”


    說著,皇甫若曦突然說不下去了,葉帆胸口隻有淡淡的紫印,跟剛挨了一槍時的一片青紫完全不一樣,要不是無影燈的原因,胸口那淡紫色怕是不仔細看都看不出來。


    葉帆也是大奇,忙說:“醫生,真不是騙你,我胸口挨了兩槍,摸一下能疼死人!”葉帆說著,拉醫生的手摁自己的胸口,這一下必須得摁,否則皇甫若曦弄不好會以為自己詐傷。


    他作好了尖叫的準備,哪想醫生戴著手套的手摁在他胸口,除了一絲冰涼外沒有任何感覺。


    我傷好這麽快麽?葉帆有點不也相信,自己重重的在自己胸口捶了一拳,我操,真特麽沒多疼,可前天晚上自己可是試過的,摁一下明顯能夠感覺胸口第二根骨頭會往下陷,百分百的骨頭斷了,傷筋斷骨100天,可自己這才兩天就痊愈了?


    皇甫若曦皺著眉頭,忍不住上前也要驗證一下,絕美的臉蛋上也閃出一絲疑惑,驚訝之下看葉帆便有些驚訝,末了來了一句:“你吃什麽長大的?”


    顯然她也有些納悶,葉帆這傷好的速度實在是太快了些。


    沒傷這醫院當然一分鍾點也不願意多待,三個人立即撤離,看著離去的身影,醫生拿起了電話撥一個電話出去:“史密斯警長,我要報警,鎮上來了三個持槍的強盜,不過,他們或許是從哪個瘋人院裏出來的!”


    小鎮上人口不多,治安良好,警察機構很簡單,除了史密斯警長,隻有兩個警員在這裏維持治安,事實上鎮警察局就是史密斯警長的家,他掛斷了電話也不招呼手底下的人,自己出警,畢竟現在是晚上,非辦公時間給警察們付加班費是很大一筆開銷。


    史密斯警長今年50歲,在這個鎮子幹了十年,他是個單純的紅脖子,從來沒想過自己升個官什麽的,畢竟這裏才是他的家,他的地盤,他的王國,他絕對不許有任何人打擾這裏的平靜。


    他也不穿警服,隻戴一頂牛仔帽,光著膀子出門,身上的肌肉盤根錯結,滿是傷疤。這是他維持一鎮治安十年的功勳章,比總統的勳章還要珍貴,鎮子靠近死亡穀,經常有遊客前來,強盜們也不少,但沒人能夠在他手底下討得了好去,這次也不會例外。


    史密斯警長帶著他心愛的柯爾特蟒蛇左輪手槍,這是一把早已經停立產多年的手槍,他用起碼有20年,不過擊發次數不超過1000發,絕大多數時候還是他外出散心殺兔子時候開的槍,.357口徑的馬格南手槍子彈,威力異常強悍,充滿了西部牛仔的氣息,令人信服的可靠性和比賽級的精準性,一直是史密斯警長的最愛,他為此而拒絕任何半自動或全自動手槍。


    警長發動了自己的福特皮卡,車裏還有一支雙獵槍,給他的執法上了雙保險。


    福特皮卡開出了警局,向診所那邊駛去,他開的並不快,剛出了警察局沒多遠,遠遠一輛皮卡車呼嘯著衝了出來,在他還沒有完全反應的時候,對方跟警長擦身而過,然後一路衝出鎮子,上了鎮公路向南飛馳。


    該死,警長立即掉頭,他認識那輛皮卡車,那是死穀裏老皮爾斯的座駕。那車的年齡比他的警齡還要長,這車斷不會在這個點上出現的鎮子裏,恐怕老皮爾斯已經出事了。


    他一邊追逐,一邊跟皮爾斯打電話,果然那邊沒人接。史密斯警長怒氣橫生,這是一幫悍匪,亞當斯醫生說他們是瘋子,恐怕不會錯,肯定是從死穀那邊穿橫穿過來,然後推搶劫了老皮爾斯,又到亞當斯醫生那裏看病。


    橫穿死穀,那是隻有瘋子才會幹的事情,史密斯警長感覺自己腎上腺素快速飆升,自從沙漠行動結束後他退役,好久沒有這種感覺了,他以為平靜的小鎮生活磨光了他的熱情,但顯然沒有。


    他開的是一輛四輪馳動的卡車,在西部的荒漠地帶,這才是真正可以稱得上叫車的東西,底盤高馬力足,翻山越嶺如履平地,哪怕是陷在沙漠深處的流沙裏,也能夠靠著強大的動力爬出來,這是史密斯警長親身經曆過的事情。


    沙漠公路上狂奔,沒多久,就能夠看到前邊皮卡車的影子,那是日本猴子生產的豐田皮卡,在史密斯眼裏就是個玩具。老皮爾斯卻很愛它,說溫柔得像他死去十年的珍妮,那時候他剛到鎮上當警長,老實說,珍妮還不如自己的福特溫柔呢。


    十幾分鍾之後,史密斯已經能夠靠著車燈清楚的看到皮卡車的尾巴,老皮爾斯的最愛對於史密斯而言無足輕得,他將柯爾特蟒蛇插回槍套,一手扶著方向盤,一隻手搖下車窗,然後將雙筒獵槍對準了豐田皮卡的車屁股直接開槍。


    轟然聲中,皮卡車被轟掉了半個尾巴,車身一斜,直接翻下了沙礫路麵,衝進邊上的深坑。


    史密斯得意一笑,他老早就說過,老皮爾斯的豐田皮卡中看不中用,而且它也太老了些,在緊急情況下最容易發生轉向異常,所以他這一槍不在傷人,而在是威懾,果然,劫匪們在心急之下急轉向,豐田立即失控了側翻了。


    史密斯跳下車來,左手扛著雙筒獵槍,右手舉走柯爾特蟒蛇,大踏步向前走到了豐田跟前,裏邊一點動靜也沒有,史密斯想劫匪大概是給摔暈了,於是他大聲喝道:“裏邊有人麽?”


    回應他的不是人,而是槍,史密斯也沒弄清楚這槍是從哪發射的,總之第一槍,打掉了他的牛仔帽,第二槍打彎了掉了他的雙筒獵槍,對方沒有發第三槍,因為史密斯警長很識實務的舉起了他的雙手,手指一顫,那支柯爾特左輪掉在了沙地上。


    史密斯警官是個聰明人,他知道自己還拿著槍的話,第三槍打的就不是他的左輪,而是他的腦袋。他不怕死,但命隻有一條他是清楚的。


    “法克!”史密斯警長看到側翻的車底下爬出一個女人,他有點不能忍了,自己向個女人投降,而且隱約好像還是個亞洲女人。


    不過等他看到葉帆跟貝斯特的時候,心裏片是平複了許多,對方三個人自己一個人,除了稍有些大意之外,自己輸的不丟人。


    “你們是什麽人,到我的鎮子裏幹什麽?”史密斯警長大怒,他不怒自威,怒的時候威風,審訊那些小偷小犯大聲習慣了,壓根沒意識到自己現在是俘虜。


    那個亞洲女人走上前來,手電晃的史密斯警長眼花,對方厭惡的瞅了一眼他滿身上槍傷和濃密如野獸般的胸毛,目光落在了自己腰間,警長一低頭,看到了自己的警徽。


    “車不錯!”那女人看了看史密斯身後的福特皮卡。


    “想都別想!”史密斯怒了,要了他的福特那比要了他的命還不可接受,他是警長啊,就開了一槍車就被別人搶了,自己哪有臉還回鎮子,哪有臉麵見視自己如英雄的小鎮父老和老男孩酒吧的科琳特?


    “帶上他麽!”皇甫若曦回頭問葉帆。


    雖然語氣很不耐煩,但這是第一次主動向葉帆征求意見,刹那間讓葉帆有些愛寵若驚。他心裏清楚,自己跟皇甫若曦第一次鬧翻,就是因為他不肯跟警察駁火,殺警察觸碰了他的底線,對方雖然麵向凶狠,滿身槍傷,但腰裏有警徽。


    這算是變相的向葉帆妥協。


    “帶個警察好像也不錯,省很多麻煩!”葉帆說,殺了警察當然不行,放了他會招惹來更多警察更不行,帶著倒也算不錯,幾個人對這裏的地形完全不熟悉,誰知道前邊還有沒有什麽可怕的荒漠之類,有個向導方便多了。


    “讓他穿上衣服!”皇甫若曦一臉的厭惡。


    十分鍾後,史密斯警官好像重三十年前的中東伊拉克戰場,當然隻是略有回味而已,身上這套迷彩服早不是當年的款式,且底下啥都不穿,感覺怪怪的,但這已經夠好了,畢竟人沒死,不過當個俘虜罷了,對於美國士兵而言,當俘虜不丟人,他有好多同伴當年在伊拉克被俘虜過,但後來有一個家夥居然還當上了上校,在十幾年前重回伊拉克。


    就是不知道這幫劫匪會不會遵守日內瓦公約。


    至少現在他的待遇還不差,雙手雖然被綁著,但沒被塞到外邊的車廂裏。跟一個麵目清秀的小子坐在後排,他看那小子不大像是壞人,八成是被劫匪一起綁架傑的,但顯然又覺得不見得,那小子給他的感覺有些怪,說不清怪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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