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頭鐵,意料之外
警察:蕪湖,這個大案我看過 作者:景燿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刑警大隊長他很頭疼,他要是跟他老婆離婚,娶小他二十多歲的女人,那同樣會鬧得滿城風雨。
要是他被人給注意上,那麽他的所作所為也有可能會被曝光出來。
因此,他不管跟不跟他的小三結婚,都將會招惹上巨大的麻煩。
他心一狠,就想讓他的情人永遠消失了。
他是刑警大隊長,他經手的案子太多了。他深知警方查案的步驟,所以想要做一起完美犯罪。
什麽是完美犯罪?
首先完美犯罪必須是要被告發的案子,如果一個人做的案子太隱秘了,到凶手死了,也沒有人知道他曾經殺了人。
你還以為他是聖人,建了廟宇,給他上供呢。
這就不是完美犯罪,因為壓根就沒有人知道他犯罪了,他也就沒有犯罪。
真正的完美犯罪有三種,第一種是壓根不知道誰是凶手,對方也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的線索,讓警方無從查起。
第二種是你知道他是凶手,警方也知道他是凶手,但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就是凶手。
那麽在法律上,警方就無法奈何他,隻能夠讓他無罪釋放了。
就比如在李延英殺死張孟德一案之中,所有人都知道李延英丈夫龍軍之死跟張孟德是脫離不了關係的。
可是沒有證據,就算警方知道龍軍可能是被張孟德給害死的。
可沒有足夠的證據,警方也隻能因為證據不足,讓張孟德無罪釋放。
會如此,也是夏國疑罪從無的原因。
這才算得上是名義上的完美犯罪。
第三種是利用刑法。
比如,建國後唯一具有擊殺記錄的門派,這些人在本質上是殺了人的。
可他們是自我防衛,在他們受到歹徒脅迫的時候,奮起反擊,將歹徒給打死。
你就沒辦法將他判定為死刑了。
這個刑警大隊長他要殺的人是女人,是他的情人。
他沒有辦法用正當防衛的理由,將他的情人給殺死。
可他畢竟是刑警大隊長,他太清楚警察查案的流程,要如何利用流程,來達到他心目之中的完美犯罪了。
他將人殺害後,給拋屍到荒野裏。
就算日後,他情人的屍體被人給發現了。可等荒山裏的屍體被人給發現,那都不知道過去多長時間了。
這麽長的時間過去,可能他情人都白骨化了。
警方再想找到屍源,那就沒有那麽容易了。
在找不到屍源的情況下,那這案子也就成為了懸案。
在警方內部,有著太多的懸案了。
這個刑警大隊長就是要把這個案子給弄成一樁懸案。
警方找不到死者的身份,更不知道如何去找凶手的下落,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美犯罪!
當然了,他的手法實施起來,要比他所想的要細致多了。
他首先來了一個不在場證明。
他跟組織上申請要去外地出差。
這樣,他在名義上,就離開了本市,去了外市。
這樣,他也有人為他證明,他不在本市,而是去了外地。
到了晚上,在跟他一起出差的人睡著以後,他從窗戶偷偷地溜出了旅店的房間。
他作為刑警大隊的大隊長,也沒有人敢去敲他的房間。
所以,他很放心地出門。隻要他第二天,在六點吃早飯的時候,他能夠趕回來,就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幹掉他的情人。
他在出差地早就準備好了一輛套牌的麵包車。
他連夜開了回去。
到了後半夜以後,他以爬山看日出的名義,邀請他情人李曉麗一起去爬山。
李曉麗沒有想那麽多,跟著他去了。
這個刑警大隊長所選的辦案地點是比較偏僻的地方,他等李曉麗被他騙到這裏以後,掏出手槍,就對著李曉麗的頭進行射擊。
正常來說,你的頭被手槍連開了三槍,那是必死無疑了,除非你的頭鐵。
這個李曉麗的頭也的確是鐵,她的頭骨密度要比常人高出了好幾倍。
他連開三槍,沒有幹掉李曉麗,反而讓受驚的李曉麗跑了。
李曉麗跑下了山。
本來,這個地方非常的偏僻,是沒有車的。
可偏偏,在這個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年輕人開著車,來這裏露營。
他們在看到滿頭是血的李曉麗以後,還以為自己碰到鬼了。
可李曉麗直喊救命,說有人要殺死她。
在看到李曉麗有影子以後,車裏的四個人才相信,她是真人,不是鬼。
於是,讓她上車,把車子開往了市裏。
到了城裏後,李曉麗在看到路邊的電話亭以後,連忙下車打電話報警,說刑警大隊長謝峰要殺死她。
當時,接警的人員是懵逼的,他們的刑警大隊的大隊長的確是謝峰。
你說他們的領導要殺你?
他有一點不信。
畢竟謝峰一直都是正義的代表,是人民英雄,這怎麽還成了殺人犯了?
再說了,他們的領導不是跟其他的同時一起去外地出差了,他怎麽還會在本市?
他還以為對方是在報假警,畢竟報假警的人不是沒有。
可有報警電話,他們還是按照慣例,派人去李曉麗報警的地點,去查看一下情況。
這邊,在李曉麗去報警的時候,謝峰帶著槍已經追上來了。
李曉麗在看到謝峰以後,趕緊上了車,讓車裏的人趕緊開車。
可眼疾手快的謝峰抬起手,就對著李曉麗的胸膛清空了槍裏的子彈。
他不信,李曉麗這還不死!
車上的四個人,在看到謝峰這麽狠以後,他們趕緊逃跑。
謝峰還想要將這些人給滅口掉,可他的子彈已經被打光了。
不得已,他也隻能夠把李曉麗的屍體,給放到麵包車裏,帶到他事先預定的地方,放火燒屍,再把李曉麗給挖坑埋了。
刑警們趕到了李曉麗報警的地點後,他們從那四個年輕人那裏得知了,的確是有一個男人正在追殺李曉麗。
並且,男人是當著他們的麵殺人的。
男人本來還想對著他們開槍,是男人手槍的子彈打光了,這才作罷,把李曉麗的屍體放到了白色麵包車上,朝著山裏開去了。
警方立即追蹤白色麵包車。
由於李曉麗身中一梭子子彈,是失血過多致死的。
這就導致她的鮮血從麵包車裏溢出來,滴落到了地上。
因此,警方根據路上滴落的血跡,一直向前追蹤。
要是他被人給注意上,那麽他的所作所為也有可能會被曝光出來。
因此,他不管跟不跟他的小三結婚,都將會招惹上巨大的麻煩。
他心一狠,就想讓他的情人永遠消失了。
他是刑警大隊長,他經手的案子太多了。他深知警方查案的步驟,所以想要做一起完美犯罪。
什麽是完美犯罪?
首先完美犯罪必須是要被告發的案子,如果一個人做的案子太隱秘了,到凶手死了,也沒有人知道他曾經殺了人。
你還以為他是聖人,建了廟宇,給他上供呢。
這就不是完美犯罪,因為壓根就沒有人知道他犯罪了,他也就沒有犯罪。
真正的完美犯罪有三種,第一種是壓根不知道誰是凶手,對方也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的線索,讓警方無從查起。
第二種是你知道他是凶手,警方也知道他是凶手,但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就是凶手。
那麽在法律上,警方就無法奈何他,隻能夠讓他無罪釋放了。
就比如在李延英殺死張孟德一案之中,所有人都知道李延英丈夫龍軍之死跟張孟德是脫離不了關係的。
可是沒有證據,就算警方知道龍軍可能是被張孟德給害死的。
可沒有足夠的證據,警方也隻能因為證據不足,讓張孟德無罪釋放。
會如此,也是夏國疑罪從無的原因。
這才算得上是名義上的完美犯罪。
第三種是利用刑法。
比如,建國後唯一具有擊殺記錄的門派,這些人在本質上是殺了人的。
可他們是自我防衛,在他們受到歹徒脅迫的時候,奮起反擊,將歹徒給打死。
你就沒辦法將他判定為死刑了。
這個刑警大隊長他要殺的人是女人,是他的情人。
他沒有辦法用正當防衛的理由,將他的情人給殺死。
可他畢竟是刑警大隊長,他太清楚警察查案的流程,要如何利用流程,來達到他心目之中的完美犯罪了。
他將人殺害後,給拋屍到荒野裏。
就算日後,他情人的屍體被人給發現了。可等荒山裏的屍體被人給發現,那都不知道過去多長時間了。
這麽長的時間過去,可能他情人都白骨化了。
警方再想找到屍源,那就沒有那麽容易了。
在找不到屍源的情況下,那這案子也就成為了懸案。
在警方內部,有著太多的懸案了。
這個刑警大隊長就是要把這個案子給弄成一樁懸案。
警方找不到死者的身份,更不知道如何去找凶手的下落,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美犯罪!
當然了,他的手法實施起來,要比他所想的要細致多了。
他首先來了一個不在場證明。
他跟組織上申請要去外地出差。
這樣,他在名義上,就離開了本市,去了外市。
這樣,他也有人為他證明,他不在本市,而是去了外地。
到了晚上,在跟他一起出差的人睡著以後,他從窗戶偷偷地溜出了旅店的房間。
他作為刑警大隊的大隊長,也沒有人敢去敲他的房間。
所以,他很放心地出門。隻要他第二天,在六點吃早飯的時候,他能夠趕回來,就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幹掉他的情人。
他在出差地早就準備好了一輛套牌的麵包車。
他連夜開了回去。
到了後半夜以後,他以爬山看日出的名義,邀請他情人李曉麗一起去爬山。
李曉麗沒有想那麽多,跟著他去了。
這個刑警大隊長所選的辦案地點是比較偏僻的地方,他等李曉麗被他騙到這裏以後,掏出手槍,就對著李曉麗的頭進行射擊。
正常來說,你的頭被手槍連開了三槍,那是必死無疑了,除非你的頭鐵。
這個李曉麗的頭也的確是鐵,她的頭骨密度要比常人高出了好幾倍。
他連開三槍,沒有幹掉李曉麗,反而讓受驚的李曉麗跑了。
李曉麗跑下了山。
本來,這個地方非常的偏僻,是沒有車的。
可偏偏,在這個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年輕人開著車,來這裏露營。
他們在看到滿頭是血的李曉麗以後,還以為自己碰到鬼了。
可李曉麗直喊救命,說有人要殺死她。
在看到李曉麗有影子以後,車裏的四個人才相信,她是真人,不是鬼。
於是,讓她上車,把車子開往了市裏。
到了城裏後,李曉麗在看到路邊的電話亭以後,連忙下車打電話報警,說刑警大隊長謝峰要殺死她。
當時,接警的人員是懵逼的,他們的刑警大隊的大隊長的確是謝峰。
你說他們的領導要殺你?
他有一點不信。
畢竟謝峰一直都是正義的代表,是人民英雄,這怎麽還成了殺人犯了?
再說了,他們的領導不是跟其他的同時一起去外地出差了,他怎麽還會在本市?
他還以為對方是在報假警,畢竟報假警的人不是沒有。
可有報警電話,他們還是按照慣例,派人去李曉麗報警的地點,去查看一下情況。
這邊,在李曉麗去報警的時候,謝峰帶著槍已經追上來了。
李曉麗在看到謝峰以後,趕緊上了車,讓車裏的人趕緊開車。
可眼疾手快的謝峰抬起手,就對著李曉麗的胸膛清空了槍裏的子彈。
他不信,李曉麗這還不死!
車上的四個人,在看到謝峰這麽狠以後,他們趕緊逃跑。
謝峰還想要將這些人給滅口掉,可他的子彈已經被打光了。
不得已,他也隻能夠把李曉麗的屍體,給放到麵包車裏,帶到他事先預定的地方,放火燒屍,再把李曉麗給挖坑埋了。
刑警們趕到了李曉麗報警的地點後,他們從那四個年輕人那裏得知了,的確是有一個男人正在追殺李曉麗。
並且,男人是當著他們的麵殺人的。
男人本來還想對著他們開槍,是男人手槍的子彈打光了,這才作罷,把李曉麗的屍體放到了白色麵包車上,朝著山裏開去了。
警方立即追蹤白色麵包車。
由於李曉麗身中一梭子子彈,是失血過多致死的。
這就導致她的鮮血從麵包車裏溢出來,滴落到了地上。
因此,警方根據路上滴落的血跡,一直向前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