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到底是不是被人給摘取了器官,還需要李博陽進一步調查。


    首先就是要確認屍源。


    李博陽朝著溝寨村的村長張明詢問道:“這個人你認識嗎?”


    張明看著男屍,想了一會兒說道:“好像是住在村尾的,叫張增。”


    “嗯。”


    李博陽點了點頭,既然知道受害人,那麽就可以通過受害人的社會關係進行查案了。


    李博陽首先要確定的,就是這起案件到底和售賣人體器官的組織有沒有關係。


    如果是有關係的話,那麽這起案件就沒有那麽容易了。


    要確定這起案件是不是跟售賣人體器官的組織有關,還是要對張增的屍體進行屍檢,才知道。


    在達縣的法醫趕到了以後,他們經過心髒處的剮痕判斷。凶器並不是手術刀,而是水果刀。


    所以,這可能就不是一起售賣人體器官的案件。


    李博陽在聽到了法醫的分析以後, 他也是輕鬆了一口氣。


    還好不是售賣人體器官的犯罪分子幹的,否則這起案件就沒有那麽簡單了。


    李博陽跟張明打聽著張增的情況。


    “張增有沒有欠人家的錢?又或者是跟人有什麽仇怨?”


    大多數的命案都是由錢引起的,也有仇殺。純粹的為了殺人而殺人,還是比較少的。


    當然也不是沒有,手中沾染著十一條人命的魏忠海就是如此。


    他在從龍哥的手裏買到了霰彈槍以後,在外省隨機挑選路人,把人給打死掉。


    “沒有聽說張增有欠誰的錢。”


    張明搖著頭說道:“也沒有聽說他跟什麽人有仇怨。”


    “那他結婚了沒有?”


    李博陽再次問道。


    根據他刷多年抖音,在抖音上麵看了成千上萬的大案。


    他得出了一個結論。


    結婚跟單身相比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在出現命案的時候,可以第一時間鎖定另一半。


    比如消失的她案件原型,女的老公為了騙保,把她從山上推下來。


    還有什麽女方母親父母發現自家女兒的臥室裏麵長時間放著一個冰櫃,打開一看,她的女婿就在裏邊躺了好幾個月。


    原來是這女的迷戀上了男主播,為了不讓自家老公妨礙自己跟男主播在一起打撲克,將她的老公給殺死。


    還有某男信誓旦旦地說,按她的智商,她出去肯定不是一個人,一個人她出不去的。她老婆也的確出不去,因為被他絞碎,用了兩噸水,給衝到下水道了。


    所以,在發生命案的時候,如果受害者是已婚的,那麽第一懷疑對象,那就是對方的配偶了。


    “結婚了。”


    張明回答道:“這張增並不是單身,他已經有老婆了,隻不過他還有一個情人。”


    “哦!”


    李博陽跟柯警官都對此來了興趣,讓張明詳說。


    於是張明將他知道的事情都跟李博陽講述了出來。


    “張增的老婆跟他的情人經常大打出手。”


    “她們這樣抓頭發,吐口水。”


    張明表演得很生動,看來是目睹過張增的老婆跟他的情人打鬥的畫麵。


    “嗯。”


    在得到了張增的這條線索以後,李博陽打算找張增的老婆跟張增的情人了解一下情況。


    他想要看看張增老婆跟張增的情人會不會是殺害張增的凶手。


    這個時候,李博陽他是怎麽都沒有想過,他接下來會碰上多麽驚悚的案情。


    “就是在那邊。”


    張明帶著李博陽、柯警官他們來到了溝寨村的村尾。


    “就是那棟土房子了。”


    張明指著山坡上的獨棟土房子說道:“張增的父母已經不在了,他現在是跟他的老婆住在一起。”


    “嗯。”


    李博陽跟柯警官點了點頭,他們越發覺得張增的老婆是有重大作案嫌疑的。


    根據法醫的鑒定,受害人死亡的時間已經有七天了。


    李博陽跟柯警官多次讓法官進行仔細鑒定,別把受害人的死亡時間給弄錯了。


    在上次調查茅坑中的老太一案的時候,就是由於被法醫鑒定錯了老太的被害時間,才導致他們調查起來困難重重,查案的過程那麽的燒腦。


    法醫經過再三鑒定後,他們表示受害人的死亡時間是不低於七天的。


    之所以受害人的屍體保存得比較好,這跟屍體被放在井裏麵有關係。


    在井裏麵的溫度是比較低,甚至是冰冷的。


    凶手將張增的屍體拋棄在了井裏麵,這就相當於把屍體放到了冰箱的冷藏室裏邊冷藏了起來。


    所以,盡管張增已經死亡有一周的時間了,他屍體還沒怎麽腐爛。


    既然張增不見了一周時間了,也沒有見到張增的老婆前去報案,這就說明了張增的老婆是有重大作案嫌疑的。


    她會不會是因為自己的丈夫在外麵還養了一個情人,所以對張增痛下殺手?


    李博陽覺得這個推測是有可能的。


    當然了,他現在還不知道這個案子要遠比他想象之中還要來得可怕跟驚悚!


    在李博陽思考這些的時候,他來到了張增的住所。


    由於來的時間是傍晚,太陽已經逐漸下山了。


    所以,張增的老婆是在家的。


    她正在淘米,要把米給下鍋。


    這個時代還沒有普及電飯煲,城裏人多用高壓鍋煮飯。而這位於大山裏的偏僻山村還是使用最原始的烹飪方式,那就是放在鐵鍋裏邊蒸煮。


    “這就是張增的老婆曾洋紅。”


    張明在給李博陽介紹著張增的老婆曾洋紅。


    “你好,你好。”


    李博陽跟柯警官都在朝著曾洋紅打著招呼。


    “你們好。”


    曾洋紅的年齡並不大,看過去,就隻有二十三歲,但是她已經是一個五歲孩子的娃了。


    她連初中都還沒有上完,就已經在家裏幫忙幹農活了。


    等到她十八歲成年以後,她就嫁給了張增。


    當然了,她那個年紀並還沒有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故而她還沒有領結婚證。


    並且他們的家還不時都會有計劃生育局的人來搗亂。


    因為他們還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就已經結婚了,甚至還生了二胎。


    這些人可凶了,搬走了他們家不少的東西,甚至還對他們的家進行打砸。


    在路上的時候,張明都有跟他講過曾洋紅的事情。


    曾洋紅的兩個女兒,那都是在東躲西藏之中,才生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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