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悶的槍聲震驚著黑暗裏的一切,包括遠處迷霧中的那頭大象,都在“哞哞”的叫著。


    我打空了第一個狙擊彈夾,飛快的將彈夾卸下,丟給身旁的哈林姆。


    哈林姆早就做好了準備,將我的備用彈夾遞給我,同時飛快的往打空的彈夾裏填充子彈。


    這個可愛的阿拉伯小子,雖然有時候很蠢,有時候很傻,有時候連什麽叫狙擊副手都不知道。


    但是該幹活的時候,這小子還是很有眼力勁的,這一點,讓我非常的喜歡。


    “哈林姆,幹得不錯,就這樣!”


    “快把彈夾填滿,今天讓我們大開殺戒!”


    我嘴裏壞壞的笑著。


    哢嚓!!


    黑色的彈夾插入槍膛,我飛快地拉動了狙擊步槍的槍栓。


    子彈進入了彈倉,我瞬間瞄準前方的土著部落。


    部落中,帳篷在燃燒,冒著熊熊的火光。


    那些被捆綁的黑人土著們,此時看到了黑人偵察兵被人打死,他們一個個表情驚愕,目光呆滯。


    那個倒在地上,被澆了滿身汽油的土著老者,他此刻滿臉激動的大聲笑著。


    渾濁的汽油,在他的臉上流淌。


    老者望著地上被我打死的那些屍體,嘴裏大聲的叫道:“打得好,打得好啊!這是山神顯靈了,是山神!”


    “嗚嗚,我就知道,山神會保佑我們,山神不會放棄我們的,感謝山神,感謝山神,嗚嗚!”


    老者痛哭流涕,髒兮兮的大手捂著腿上支出皮肉的骨頭。


    周圍的偵察兵們,此時已經慌了。


    他們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黑暗裏是哪裏打來的槍,人們在向著黑暗裏緊張的觀望。


    我瞄準了一個趴在地上探頭探腦的家夥,瞬間扣動了扳機。


    說實話,部落裏雖然有著火光,但是這些家夥往地上一趴,還是很難辨認的。


    為什麽難辨認呢?


    因為我此時關閉了熱成像瞄準儀的熱成像功能,這些混蛋的身上還穿著偽裝衣。


    他們趴在地上,幾乎和地麵是一個顏色。


    黑暗裏,火光照不到的地方,我很難發現他們,這一點讓人有些不爽。


    “媽的,這群該死的垃圾!”


    “有種的你們趴一輩子,最好一動也別動!”


    我嘴裏惱火的說著。


    剛剛打出的子彈,精準的擊穿了那個人的腦袋。


    隨後我不等其他敵人閃避,快速右瞄準了一個趴在部落地麵上的偵察兵。


    砰的一聲槍響,子彈離膛而去。


    黑夜中,幾乎一秒都不到,那個混蛋還想逃跑,當場一聲悶哼,整個人被子彈打的飛了出去。


    隨後我又瞄準了下一個人,移動靶:移動速度每秒25米!


    那人嚇破了膽,他先前就蹲在被我打死的兩名士兵中間。


    他在瘋狂的逃命,畫著油彩的臉上,此時是一副見鬼的表情。


    我沒給他活命的機會,子彈直接打在了他的臉上。


    那混蛋的腦袋在空中炸裂,鮮血和腦漿在黑暗裏四處飛濺。


    周圍的偵察兵們有些慌了,就這短短的半分鍾裏,他們已經死了七個人。


    七個人,對於他們來說可不是小數目。


    剩下的偵察兵不敢亂動,我瞬間再次鎖定了一個家夥,快速扣動了扳機。


    砰——!!


    又是一聲槍響。


    此時我的槍聲,對於這些家夥來說,猶如敲擊在心髒上的悶鼓。


    隻可惜他們聽不見子彈出膛的悶響,他們隻能看見黑夜裏的“火光”。


    隔著470米遠,幹預者m200狙擊步槍的消音器,完美的遮擋了震耳的轟鳴。


    一人躲在部落裏,他隻能感覺到黑暗中子彈的靠近。


    下一秒,還不等其他人反應,那個被我用狙擊槍鎖死的家夥,他當場喉嚨裏發出一聲悶哼,人還趴在地上,頭頂到脖頸,再到肩膀,已經炸出了一條恐怖的血洞。


    “不,不!!!”


    “怎麽會這樣?!!”


    “該死的,阿克波潘長官,救救我們,快救救我們!”


    “敵人有狙擊手,我們無法移動,我們該怎麽辦?”


    “長官,我們不想死,救命,快救命!”


    還活著的黑人士兵徹底慌了,他們總共隻有二十幾個人,卻眼睜睜的看見了八具屍體倒在地上!


    哦,不,確切的說,應該是十二具屍體!


    因為先前我還悄無聲息的幹掉了四個哨兵,此刻的敵人,已經傷亡慘重!


    “第八個!”


    透過衣服裏的通話器,聽著前方敵人的喊聲,我笑著舔了舔嘴角,再次拉動槍栓。


    此時部落裏的叛軍們都嚇尿了,他們終於感覺到了被一個狙擊手盯上的恐怖。


    那個叫做阿克波潘的家夥,他此時像個老鼠一樣,躲在部落圖騰的後麵一動不動。


    周圍的叛軍們在逃跑,有幾個家夥還算是聰明的,趁亂已經躲到了木頭圍牆後。


    聽著手下人的喊聲,再看著手下人的慘死,那個叫阿克波潘的男人,他此時目光中充滿了凝重和憤怒。


    他們在阿麗克山脈裏,從來沒有遇到過像我這樣的敵人。


    他們的隊伍中,也有一名出色的狙擊手。


    那個狙擊手是個變態,他喜歡吃人肉,剝人皮。


    那是當年被內南迪無意中救過的一名白人。


    認識他的人,都喜歡叫他千麵人,他叫巴德斯坎!


    “該死的!”


    “拉瑪霍魯,你他媽死了嗎?”


    “如果沒死,快想辦法反擊,老子的兵都要被打光了!”


    阿克波潘躲在粗壯的部落圖騰後方,看著地上死去的那些黑人士兵,感覺自己的心髒都在滴血。


    這些死去的大兵,都是他一手訓練出來的偵察好手啊!


    為了訓練這些兵,他們翻山越嶺,整整用了兩年時間。


    從當初的一百多人,隻篩選了如今的二十幾個人,一直跟隨他南征北戰。


    在阿克波潘的內心裏,他一直認為自己的士兵是內格瑪軍團中最猛的。


    事實也確實如此。


    他甚至給自己的士兵們起了個名字,叫做“獵鷹”。


    他們可以毫無阻礙的擊潰任何敵人,哪怕是擅長山林遊擊戰的自由會,在他們的眼裏,都是不堪一擊的貨色。


    但是今天他做夢也沒想到,就是這麽凶猛的一群老兵,竟然正在被人像垃圾一般的屠殺。


    一槍一個,簡直就是在打活人靶子!


    那個躲在暗處裏的家夥,他實在是太可惡了!


    “藍幽靈!!!”


    “媽的,該死的!!!”


    阿克波潘大聲叫著,快速從躲藏的圖騰後探出頭來。


    他舉起了手裏的ak47,竟然向著黑暗裏瘋狂掃射。


    這混蛋有些急眼了!


    他知道我們在什麽位置!


    但是很可惜,他隻是一把ak47。


    ak47,有效射程隻有四百米。


    在超過了四百米的距離後,ak47的子彈,會非常的飄,除非老天爺眷顧,否則他是很難按照自己的意願擊中我們的。


    “團長,那混蛋急了他……他竟然對我們開槍了!”


    感受著周圍子彈飛過,哈林姆和我緊緊的趴在石頭上,這小子一臉慌張的看著我。


    我無奈的笑笑,飛快瞪了一眼哈林姆。


    這小子此時怕死的德性,真是讓人恨不得給他一腳。


    還記得以前咱們說過,在戰場上,子彈是不會躲著膽小鬼走的。


    按照我的經驗來說,越膽小的人,在戰場上,往往死的就越早。


    “嘿,哈林姆,沒用的東西,你在害怕什麽?”


    “媽的,開槍就開槍吧,那混蛋是步槍,又打不中我們,你在怕個毛線?”


    “記住,小垃圾,身為狙擊手,天塌下來都不算大事!”


    “隻要敵人的子彈沒有打在你的頭上,隻要對方沒用炮火覆蓋欺負你,你就隻管開你的槍!”


    “永遠不要被敵人的攻擊擾亂射擊節奏,因為那是敵人最想要的,記住了嗎?”


    我嘴裏低沉的說著,目光堅定的看著哈林姆。


    子彈在我們周圍25米的範圍飛過,隻是一些流彈,很難擊中我們。


    哈林姆還是有些慌亂,他缺乏和敵人對射的經驗。


    對於這種事,我很難幫助他,這需要他自己跨過心裏的那道“坎”。


    每一個成熟的狙擊手,都需要在心理上戰勝自己的恐懼。


    沒有經曆生死絕殺的時刻,沒有經曆過生死反擊,那也隻能一輩子是個二流!


    心裏想的這些事,我深深的歎了一口氣。


    我不再理會冒汗的哈林姆,快速架槍瞄準前方的黑夜,瞬間食指扣動了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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