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mother fuck!!”


    “瓦吉特?!”


    “該死的,瓦吉特死了!!!”


    “是那個狙擊手,他在這!!!”


    “該死的,開火,快開火!!!”


    噠噠噠!!


    砰砰砰砰!!


    隨著r93一聲槍響,子彈劃過了黑夜。


    對麵的那片草地,就像投入了石頭的湖水,瞬間產生了連鎖反應。


    那片草地裏原來躲著好多人啊!


    他們看起來足有四十幾個!


    隨著白人獨眼龍身死,那些受驚的家夥就像草裏的兔子開始亂跳亂叫。


    他們從草地裏冒了出來,胡亂的向著我們所在的方向瘋狂射擊。


    夜色黑暗,七十米對於他們來說有點遠,也不知道他們看沒看清我們這些人。


    這些家夥用的全是拉杆步槍,一瞬間,整個樹林全是劈裏啪啦的聲音!


    “嘿,他們在那邊!”


    “開槍,快開槍!”


    馬匪們大聲叫著,子彈劈裏啪啦的像下雨一樣。


    我心中好笑,緊緊的趴在地上,不敢抬頭。


    剛剛r93的槍火出賣了我,此時敵人知道我的大概方位,他們的子彈,全都呼嘯著飛過我的四周!


    “嘿,哈達巴克,兄弟們,快散開!”


    “媽的,不要站起來,敵人在射擊,趴下,趴下往旁邊爬!”


    我嘴裏大聲說著,此時已經不用隱藏了。


    本來這應該是一次安靜的“捕獵”的,結果對方舉著望遠鏡發現了我們,這場麵真該死啊!


    我心裏無語的想著,抱著r93貼地方滾,快速將自己躲在了一棵樹後。


    賓鐵那個家夥在發懵,他此時還在前方的草地裏。


    他的身下是一個土坑,那個被他捅死的白人,還被他愣愣的用肩膀頂著。


    一顆子彈飛來,砰的一聲,竟然打中了那個白人的腦殼。


    鮮血在空中噴湧。


    賓鐵大叫:“哦shit!!”


    隨後這個家夥再也顧不得胡鬧,他連忙丟掉身旁的白人屍體,一個翻滾躲進的土裏。


    “幹掉他們,媽的!”


    “他們好像人不多,開槍,持續開槍,不要給他們反擊的機會!”


    砰砰!!


    砰砰砰!!


    對麵的白人們還在大聲叫著,這是馬匪們打仗的風格,他們很喜歡喊叫。


    我們雙方的距離,此時足有七十米。


    震耳的槍聲連成一片,子彈打進樹林,我相信,連山頂上的人都能聽得見。


    “他媽的,開火還擊,讓對方知道我們也有槍!”


    “我們是甘比亞族的勇士,不要一味被動挨打!”


    在對方散亂的槍聲中,趴在草地裏的哈達巴克有些著急了。


    看著對麵不停飛來的子彈,黑夜裏,就像是流星雨這讓哈達巴克十分惱火。


    我伸手拉住了他,很怕他會衝動站起來。


    子彈在空中飛行,誰知道有哪個家夥會走狗屎運呢?


    幾顆子彈打在我們周圍的樹上,發出嘭嘭的悶響,甚至還有幾顆打在了樹林裏的石頭,冒著叮叮當當的火星!


    此時也不怪對方打不準,現在的黑夜,陀瑪大山的樹林實在太黑暗了。


    天上月光朦朧,正常人隻能看到十幾米外的情況。


    我是憑著手裏的狙擊槍,才發現那處草地裏有人的。


    在這樣模糊的環境下,連敵人在哪都看不清,這仗要怎麽打?


    對麵的馬匪帶火力壓製,我身旁的甘比亞人同樣兩眼迷茫。


    他們今天新領的波特牛耳人的步槍,這些步槍上都是帶瞄準鏡的,這就是我們的優勢!


    “哈達巴克,用步槍,用瞄準鏡,對麵哪有火光往那打,別傻乎乎的,打完就動一動!”


    我大聲說著,也把r93的瞄準鏡調到最低。


    這支r93上的瞄準鏡,隻是一個普通的軍用十四倍可調瞄準鏡。


    它沒有夜視功能,最低標碼200米為基線。


    我其實也看不清對麵那些人在哪,我隻能根據經驗,去打槍口冒光的地方!


    砰砰兩聲槍響之下,七十米之外,對麵有兩個白人馬匪當場中槍了!


    我尋找著他們槍火的位置,子彈穿過草叢,瞬間打在了他們的胸口上!


    “啊!!!”


    對麵的白人慘叫,鮮血的噴湧,有很多人都傻了眼。


    以前我說過,狙擊手是黑夜裏的幽靈,我們就是死神派來的刺客!


    在一個漆黑的環境下,在一個連敵人都看不清的環境中,和一個狙擊手對槍,嗬嗬,那和找死有什麽區別?


    我心裏冷冷的想著,對麵的馬匪開始在樹林裏移動了。


    這些人不是麥克雷德那樣經驗豐富的人,他們甚至有很多都不是當兵的。


    他們隻是普通的馬匪,是惡棍,是流氓,甚至可能是逃犯。


    甚至他們很多人隻是普通人,為了吃口飽飯,為了為所欲為,才選擇做馬匪扛槍的!


    不管出於什麽目的,我是不會對我的敵人同情的!


    我飛快的轉動槍口,隔著七十米的距離,我看到一個家夥在草地裏飛快奔跑。


    那人跑起來還是有點經驗的,他以前應該在什麽地方當過兵。


    我冷笑,瞄準了他奔跑的腿。


    就在他的左腿和右腿換頻率的瞬間,我砰的一聲扣動了扳機。


    而我的子彈,也從來沒有讓我失望過。


    不管他哪條腿先落地,我都會打在他的膝蓋上!


    “啊!!!”


    “該死的!!!”


    對麵傳來了那個男人的慘叫,他手裏的槍掉了,膝蓋在噴血,直接翻滾著摔了出去。


    “垃圾,你當老子是擺設嗎!”


    “哈哈,七十米,你他媽學獵豹跳著跑……我奶奶都能打的中!”


    看到對方中槍,我嘴裏大笑著,快速拉動槍栓,子彈殼飛快彈出槍膛。


    周圍的甘比亞人有些發懵。


    他們趴在草地裏,前方一片黑暗,他們可能連馬匪在哪都看不清。


    我指了指槍上的瞄準鏡,再次提醒哈達巴克用這個東西。


    我們這個世界是很神奇的,步槍和狙擊槍,它們的本質區別在哪呢?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們,步槍和狙擊槍,最早的本質區別,不是槍,而是有沒有瞄準鏡,因為槍都是一樣的!


    在步槍的發展曆史中,最早是沒有“狙擊槍”這個概念的。


    比如著名的春田步槍,比如莫辛納甘,比如毛瑟98k。


    它們在生產出來的時候,隻不過是當成了普通的武器,發給了上戰場的士兵。


    但是隨著後來人們發現,這些槍好像在遠距離的射點非常準啊,漸漸的人們開始意識到事情不一樣了。


    以人類的眼睛,配合著步槍的機瞄,能輕鬆的打中三百米以外的敵人,那已經差不多算高手了。


    這裏注意一個詞:差不多算高手!


    但如果想要打中五百米以上,甚至是八百米以上的敵人,隻用人的眼睛和步槍機瞄,那就已經很考驗一個射手的經驗和眼神了。


    縱觀整個二戰的曆史中,隻用機瞄,就能輕鬆打中八百米以外的敵人的,那都是屈指可數的大神!


    比如我國的張桃芳。


    比如芬蘭狙神西蒙·海耶。


    比如前蘇聯的煙鬥大神,謝苗·諾莫科諾夫。


    他們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所以說,在瞄準鏡出現之前,所有的步槍,都隻是步槍,打不打的中,全靠射手的經驗和眼睛。


    而隨著後來瞄準鏡的出現,事情又變得不一樣了。


    一個新兵,你讓他使用一把帶有瞄準鏡的步槍,隻需要訓練幾天,他就可以輕鬆打中六百米以外的敵人。


    甚至還可以打的更遠,八百米也不在話下,甚至有可能比機瞄大神們打的更好!


    所以說,是瞄準鏡定義了狙擊步槍!


    是瞄準鏡開辟了狙擊步槍的曆史!


    ……


    隨著震耳的槍聲在樹林裏回蕩,對麵那個腿上中槍的家夥倒在草地裏慘叫。


    他周圍的馬匪們全都驚呆了,一個個快速爬進了草裏。


    倒在草裏馬匪大聲喊著:“救命!快救救我!該死的,不要把我留在這,我不想死!啊……我的腿!媽的,我不想死啊!!!”


    馬匪在草地裏哀嚎,周圍的馬匪猶豫著要不要搶救。


    在戰場上搶救傷員,這是所有隊伍的習慣。


    我微微一笑,再次舉槍瞄準。


    我在等對方去救人。


    這是一個狙擊手的職業準則和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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