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排列產生了一個18980天的更大周期。即一個給定的位置(例如1ik0pop)隻是在


    第18981天才重歸。於是,在52年(18980÷365=52)內指稱每個獨一無


    二日期的二元稱謂,就叫作日曆周期。


    這個大日曆周期也和它內部包含的循環周期一樣具有相似的泛中美洲分布範圍,對大部


    分中美洲民族來說,52年的日曆周期對確定某一個日期在時間長河中的位置提供了很高的


    精確度,畢竟一個人的人生不會有兩個52年,就像中國人六十甲子也已夠用。但這對於現


    代研究中美洲民族歷史的人說來,每52年重複相同的日曆周期位置,則留下了極大的模糊


    性。隻有瑪雅人的曆法才包括了一種用來在時間長河中固定各個事件的較為精確唯一的機


    製,這就是他們的累積計日曆法。


    累積計日法分成9個數量等級,由小到大分別是金(kin)、烏因納爾(uinal)、吞(tun)、


    卡吞(katun)、巴克吞(baktun)、匹克吞(pictun)、卡拉伯吞(cbtun)、金契爾吞


    (kinchiltun)、阿勞吞(utun)。除了烏因納爾是18進位以外,其餘都是20進位,


    即1金代表1天,1烏因納爾為20天,1吞為360天,1卡吞為7200天,1巴克吞


    為144000天……。一般記日期隻用到第5個等級,例如11、9、4、0、1即表示:


    11×144000十9×7200十4×360十0×20十1=1650241天。瑪


    雅人把公元前3113年看作新的紀年開始,那麽這個第1650241天就約代表公元1


    5世紀初。由於有累積計日法,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瑪雅歷史上一些重要事件發生的年代。


    在瑪雅古代那些聰慧的頭腦中,似乎裝著許多精密的齒輪。他們不僅讓世俗的曆法和宗


    教的曆法,“咬牙切齒”地相互對應、運作,而且他們還放眼星空,找到更多可以互相參校


    的“齒輪”。他們知道金星公轉周期是584天,於是就算出金星齒輪5轉,地球齒輪8轉


    便會合了(584x5=365x8=2920)。這個思路給了他們曆法許多益處。


    第四章  血色契約


    第四章  血色契約


    民族:從鮮血中獲能


    人類歷史上最血腥,最不可思議的事,大概就是拿活人獻祭了。人類學家研究證明,這


    一風俗的歷史相當古遠,也相當普遍,許多民族曾流行這種做法。瑪雅人和整個新大陸印第


    安人都進行活人祭獻儀式。


    儀典是在虔誠的氣氛中進行的。除了一般的供品奉獻給神靈之外,善男信女們還把血液


    奉獻出來,他們用石刀或動物骨頭、貝殼、荊棘等鋒利尖銳的東西,給自己放血。割破的部


    位遍及全身,因人而異,有時是額頭、鼻子、嘴唇、耳朵,有時又是脖子、胸口、手臂、大


    腿、小腿,直到腳背,甚至還割破陰部取血。圖6中的人就正在身上動刀子,血液用虛線表


    示。


    人祭的方式多種多樣,最常見的是剖胸挖心。作為犧牲的人,先是被塗成藍色,頭上戴


    一尖頂的頭飾,然後在廟字前的廣場或金字塔之巔受死。他被仰麵放倒在地,身子下麵壓著


    凸起的祭壇祭案,這樣使得他胸腹隆起而頭和四肢下垂,以便於開膛剖胸的“手術”。四個


    祭司分別抓住他的四肢,盡量把他拉直。“劊子手”是祭儀主角,他準確地在犧牲者的左胸


    肋骨處下刀,從傷口伸進手去,抓出跳動的心髒並放在盤子裏,交給主持儀式的大祭司。後


    者則以嫻熟的手法,把心髒上的鮮血塗在神靈偶像上。如果是在金字塔頂巔進行祭儀,那麽


    犧牲的屍體就會被踢下,沿著台階滾落到金字塔腳下。職位較低的祭司就把屍體的皮膚剝下,


    除了手腳以外。而主持祭儀的大祭司則鄭重其事地脫下自己的長袍,鑽到血淋淋的人皮中,


    與旁觀者們一道煞有介事地舞蹈。要是這位被殺的犧牲者生前恰好是位勇猛的武士,那麽,


    他的屍體會被切分開來分給貴族和群眾吃,手腳歸祭司享用。假如獻祭犧牲是個俘虜,那麽


    他的幾根殘骨會被那個抓獲他的人留下,以紀念戰功。婦女和兒童也經常被作為犧牲而獻祭。


    一個現代讀者看了這些內容大概要心驚肉跳了。瑪雅人為什麽會做出這些兇殘惡劣的事


    呢!


    瑪雅人並不見得是特別兇殘的“生番”,我們中國人的祖先也曾這樣做過,金髮碧眼的


    白種人也有過這樣的過去。所以,我們盡可把問題放到人類的大背景上,看看血祭和人牲對


    我們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是否必要。


    有一個很值得思考的現象,在文化學家的記述中,凡是實行人祭的民族大多不是狩獵民


    族或遊牧民族,而是農耕民族。這與我們直觀的見解是矛盾的。按常理說,狩獵經濟和遊牧


    經濟在文明發展階段上說要比農業經濟來得原始,既然如此,那麽為什麽反而是相對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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