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依藍被金宰闐拒絕,回到家中自怨自艾的時候,從皇宮裏麵傳來了好消息,中華帝國的光華皇帝,向法蘭西公使的女兒求婚了!
依藍小姐十八歲。她走進社交界這還是頭一個冬天。她在社交界的成功超過了她的兩個姐姐,而且甚至超過了她母親的期望。且不說涉足東交民巷的青年差不多都戀慕依藍,而且認真的求婚者已經在這頭一個冬天出現了,他的身份更是不同一般,是中華帝國的皇帝!
依藍答應了皇帝的求婚,盡管她知道他已經有了三個妻子,這又有什麽關係呢?隻要有人在夜裏,等待著她的晚歸,隻要她所有的悲傷,終有一天會被悄悄遺忘,在她尋到真愛的時刻,即使這位皇帝有幾個妻子,又有什麽關係呢?
戀愛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啊!
這,是這個世界上難得一見的盛大婚禮,婚姻的雙方都不是普通人,新郎是中華帝國的皇帝,是陸海軍大元帥,而新娘則是法蘭西共和國公使的千金。所以這場婚禮的規模,雖然說不上絕後,但絕對可以稱得上是空前了。
不知道別人的看法怎麽樣,依藍對自己的婚禮是非常滿意的。她從小就有一個預感。預感真是個怪物!還有感應,還有徵兆,都無不如此。三者合一構成了人類至今無法解開的秘密。依藍平生從未譏笑過預感,因為她自己也有過這種奇怪的經歷。她相信心靈感應是存在的(例如在關係甚遠、久不往來、完全生疏的親戚之間,盡管彼此疏遠,但都認不有著同一個淵源)。心靈感應究竟如何產生,卻不是人類所能理解的。至於徵兆,也許不過是自然與人的感應。
當依藍還是一個六歲大的小女孩的時候,她就常常做這樣一個夢:一位身著禮服的白馬王子,從城堡的窗口裏將自己抱出,放在擺滿鮮花的名車之上。這一輛飄香的花車緩緩地駛過紅地毯鋪就的街道,在美妙的音樂聲裏,進入雄偉肅穆的教堂。在那裏,王子和她,舉行了盛大的婚禮。
現在,依藍的夢想終於成為了現實。按照法蘭西共和國公使的要求,這場婚禮按照西方的禮儀進行。
王子是沒有的,但金宰闐的身份卻更高貴,他是皇帝。身著禮服的新郎金宰闐氣質高貴,舉止高雅,顯示出良好的教養和尊貴的身份。金宰闐從新娘準備室裏麵,將身著婚紗的新娘抱了出來,放在門外那擺滿了百合花和紫丁香的紅色婚車之上,然後華貴的四輪馬車行進了。
耳畔飄蕩著美妙的音樂,就是那一首著名的《我的名字是依藍》,依藍覺得此刻自己的心都要醉了。這是一個女人一生當中最幸福的時刻。
四輪馬車終於開到了舉辦婚禮的地方,那裏便是神聖的教堂,是依藍嚮往已久的地方。金宰闐風度翩翩,將依藍抱下花車,攙扶著她走向教堂的前端,那裏,一位年高德劭的神父正在等待著他們。
神父的語調抑揚而又舒緩,他在念完一段禱文之後,向金宰闐提問道:“尊貴的皇帝陛下,請問你願意娶你身邊這位美麗的女子作為你的妻子,愛她一生一世,無論發生什麽情況,對她都永不離棄嗎?”
“朕願意!”
就這樣一句話,金宰闐和依藍結成了夫妻,中華帝國和法蘭西共和國之間,也增添了一筆佳話。雖然金宰闐沒有實現和法國結成同盟的目的,但能夠和法國拉近關係,對付近在咫尺的英日同盟,金宰闐覺得這場婚禮還是劃得來。
第二卷 光華維新 第五十四章 共此燈燭光(一)
(更新時間:2005-6-14 8:17:00 本章字數:2343)
中華帝國光華元年,公元一九零九年一月二日,是金宰闐恢復辦公的第一天,金宰闐下達詔書,宣布大赦。
這條被後世史學家稱之為“光華維新第一詔”的大赦令共有四條,為政黨政治的建立,君主立憲派參與國家政權奠定了基礎,其內容是:
第一條:朕不敢以言語罪人。凡順治元年以來,因言語文字而獲罪者,若非有意謀反者,一律平反,恢復名譽,其著作被禁者,準許出版。
第二條:光緒二十四年之維新黨人,應予以平反,流亡國外者,當召之回國。
第三條:自即日起,臣民有上書言事者,有請願於資政院者,有集會結社者,不獲罪。
第四條:敢有以第三條所及之權利,行謀反、謀大逆、篡位之事者,朕不敢赦。
以上內容,中心意思就是:一,為清朝前期的文字獄平反;二,隻要不是謀反篡位,國民就享有言論、請願、集會、結社的自由;三,取消維新黨人的通緝令,為譚嗣同等六人平反,號召康有為、梁啓超等保皇黨人歸國。
金宰闐現在最頭痛的事情,莫過於缺乏人才和助手。滿清皇室,大多是些搜刮民財、昏聵無能之輩,而要大膽啟用漢族知識分子吧,又害怕混入孫中山的革命黨。左思右量之下,覺得讓以康有為、梁啓超為首的保皇黨人回國,是再妥當也沒有的了。
保皇會,亦稱中國維新會。是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康有為在加拿大成立的資產階級改良派政治團體。
光緒二十四年八月(9月)戊戌政變爆發,22日,禦史楊崇伊把袁世凱和盤托出的文人們企圖“圍頤和園”和“捕殺慈禧”的計劃帶回北京。23日,“太後已接到北洋袁世凱出首密告之事,追問皇上何意。上隻得推康、譚,否則立受廷杖矣。”——慈禧沒有用棍子把光緒打死,隻是把他從此囚禁起來,囚禁在那個叫做瀛台的地方——慈禧立即下達的手諭是:步軍統領全力捉拿所有的變革黨,包括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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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藍小姐十八歲。她走進社交界這還是頭一個冬天。她在社交界的成功超過了她的兩個姐姐,而且甚至超過了她母親的期望。且不說涉足東交民巷的青年差不多都戀慕依藍,而且認真的求婚者已經在這頭一個冬天出現了,他的身份更是不同一般,是中華帝國的皇帝!
依藍答應了皇帝的求婚,盡管她知道他已經有了三個妻子,這又有什麽關係呢?隻要有人在夜裏,等待著她的晚歸,隻要她所有的悲傷,終有一天會被悄悄遺忘,在她尋到真愛的時刻,即使這位皇帝有幾個妻子,又有什麽關係呢?
戀愛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啊!
這,是這個世界上難得一見的盛大婚禮,婚姻的雙方都不是普通人,新郎是中華帝國的皇帝,是陸海軍大元帥,而新娘則是法蘭西共和國公使的千金。所以這場婚禮的規模,雖然說不上絕後,但絕對可以稱得上是空前了。
不知道別人的看法怎麽樣,依藍對自己的婚禮是非常滿意的。她從小就有一個預感。預感真是個怪物!還有感應,還有徵兆,都無不如此。三者合一構成了人類至今無法解開的秘密。依藍平生從未譏笑過預感,因為她自己也有過這種奇怪的經歷。她相信心靈感應是存在的(例如在關係甚遠、久不往來、完全生疏的親戚之間,盡管彼此疏遠,但都認不有著同一個淵源)。心靈感應究竟如何產生,卻不是人類所能理解的。至於徵兆,也許不過是自然與人的感應。
當依藍還是一個六歲大的小女孩的時候,她就常常做這樣一個夢:一位身著禮服的白馬王子,從城堡的窗口裏將自己抱出,放在擺滿鮮花的名車之上。這一輛飄香的花車緩緩地駛過紅地毯鋪就的街道,在美妙的音樂聲裏,進入雄偉肅穆的教堂。在那裏,王子和她,舉行了盛大的婚禮。
現在,依藍的夢想終於成為了現實。按照法蘭西共和國公使的要求,這場婚禮按照西方的禮儀進行。
王子是沒有的,但金宰闐的身份卻更高貴,他是皇帝。身著禮服的新郎金宰闐氣質高貴,舉止高雅,顯示出良好的教養和尊貴的身份。金宰闐從新娘準備室裏麵,將身著婚紗的新娘抱了出來,放在門外那擺滿了百合花和紫丁香的紅色婚車之上,然後華貴的四輪馬車行進了。
耳畔飄蕩著美妙的音樂,就是那一首著名的《我的名字是依藍》,依藍覺得此刻自己的心都要醉了。這是一個女人一生當中最幸福的時刻。
四輪馬車終於開到了舉辦婚禮的地方,那裏便是神聖的教堂,是依藍嚮往已久的地方。金宰闐風度翩翩,將依藍抱下花車,攙扶著她走向教堂的前端,那裏,一位年高德劭的神父正在等待著他們。
神父的語調抑揚而又舒緩,他在念完一段禱文之後,向金宰闐提問道:“尊貴的皇帝陛下,請問你願意娶你身邊這位美麗的女子作為你的妻子,愛她一生一世,無論發生什麽情況,對她都永不離棄嗎?”
“朕願意!”
就這樣一句話,金宰闐和依藍結成了夫妻,中華帝國和法蘭西共和國之間,也增添了一筆佳話。雖然金宰闐沒有實現和法國結成同盟的目的,但能夠和法國拉近關係,對付近在咫尺的英日同盟,金宰闐覺得這場婚禮還是劃得來。
第二卷 光華維新 第五十四章 共此燈燭光(一)
(更新時間:2005-6-14 8:17:00 本章字數:2343)
中華帝國光華元年,公元一九零九年一月二日,是金宰闐恢復辦公的第一天,金宰闐下達詔書,宣布大赦。
這條被後世史學家稱之為“光華維新第一詔”的大赦令共有四條,為政黨政治的建立,君主立憲派參與國家政權奠定了基礎,其內容是:
第一條:朕不敢以言語罪人。凡順治元年以來,因言語文字而獲罪者,若非有意謀反者,一律平反,恢復名譽,其著作被禁者,準許出版。
第二條:光緒二十四年之維新黨人,應予以平反,流亡國外者,當召之回國。
第三條:自即日起,臣民有上書言事者,有請願於資政院者,有集會結社者,不獲罪。
第四條:敢有以第三條所及之權利,行謀反、謀大逆、篡位之事者,朕不敢赦。
以上內容,中心意思就是:一,為清朝前期的文字獄平反;二,隻要不是謀反篡位,國民就享有言論、請願、集會、結社的自由;三,取消維新黨人的通緝令,為譚嗣同等六人平反,號召康有為、梁啓超等保皇黨人歸國。
金宰闐現在最頭痛的事情,莫過於缺乏人才和助手。滿清皇室,大多是些搜刮民財、昏聵無能之輩,而要大膽啟用漢族知識分子吧,又害怕混入孫中山的革命黨。左思右量之下,覺得讓以康有為、梁啓超為首的保皇黨人回國,是再妥當也沒有的了。
保皇會,亦稱中國維新會。是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康有為在加拿大成立的資產階級改良派政治團體。
光緒二十四年八月(9月)戊戌政變爆發,22日,禦史楊崇伊把袁世凱和盤托出的文人們企圖“圍頤和園”和“捕殺慈禧”的計劃帶回北京。23日,“太後已接到北洋袁世凱出首密告之事,追問皇上何意。上隻得推康、譚,否則立受廷杖矣。”——慈禧沒有用棍子把光緒打死,隻是把他從此囚禁起來,囚禁在那個叫做瀛台的地方——慈禧立即下達的手諭是:步軍統領全力捉拿所有的變革黨,包括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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