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之前幾天時間的醞釀,消息層層傳遞了上去,又傳遞了下來。


    就在雷恩披著夕陽返回閃金鎮時,哈布斯堡莊園城堡二樓,一間書房內。


    貴族子嗣丹尼斯似乎也正在進行某種騎士呼吸法的訓練,身上的一些特定部位,塗抹著油狀的深色液體,散發著特殊的藥物味道。


    而他的侍衛長魯爾斯正一旁匯報著什麽。


    “什麽?失手了?”丹尼斯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


    “怎麽可能會失手?”


    “這個........米歇爾管家說是因為我們提供了錯誤的情報,導致任務失敗,所以需要承擔全部的責任!”魯爾斯看著麵色難看的丹尼斯少爺,想了想,還是把對方的原話說了出來。


    “我去踏馬的全部責任!”


    “米歇爾這個貪婪的混蛋真這樣說的?”丹尼斯勃然大怒。


    魯爾斯點點頭,繼續說道:


    “米歇爾他說這件事情阿隆索男爵大人還不知情,他給我們三天時間,讓我們把這件事情完美解決。”


    “要不然的話,他就會稟報男爵大人,屆時,少爺您下個月的‘神血’配額就大概率沒了。”


    魯爾斯的話,倒是讓丹尼斯緩緩平靜下來了。


    ‘神血’是最近一年在梅伊斯特郡貴族之中流行起來的東西,對於年長者有著延緩衰老的作用,對於尚未踏入超凡的騎士呼吸法修煉者,也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


    剛剛他修煉呼吸法的時候,就感覺到了明顯的進步,和原先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


    最重要的是,這個‘神血’沒有任何副作用,唯一的缺點,就是稀缺和貴!


    丹尼斯頂著一個男爵之子的名頭,一個月卻僅有一小瓶的份額,而且還需要砸下一百枚金燦燦的帝國金幣。


    據他前兩天才打探到的消息,‘神血’這種東西就是從阿隆索男爵那邊流傳出來的。


    作為阿隆索男爵的管家兼頭號親信,米歇爾那個混蛋的威脅並不是危言聳聽!


    思索了片刻後,丹尼斯終於開口道:“魯爾斯,你再去調查下這個雷恩,難不成真的是什麽少見的劍術天才?”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就花點錢請陰影之刺的刺客搞定他。”


    “少爺,這個.......如果等我調查結束,再請陰影之刺出手的話,時間上肯定會超過三天。”


    “要不,等調查結束,我直接出手吧。我購買了幾瓶刺客常用的毒藥,其中致命毒藥毒性猛烈,僅需一個小傷口,就能致命。”


    “這個.......”雖然魯爾斯的實力毋庸置疑,隻要對方不是正式騎士,他必然能成功。但魯爾斯的戰技都是偏向軍用戰技,戰鬥之後,痕跡明顯。


    之前也是因為如此,所以丹尼斯並不想讓自己的侍衛長親自出馬。


    不過,眼下時間隻有三天.......


    除非他不想要‘神血’的份額了,要不然,自己的侍衛長就是最好的選擇。


    而且,魯爾斯又準備好了毒藥.......


    “行吧!注意不要留下什麽明顯痕跡!”


    “遵命,少爺,為您效勞,是我的榮幸。”魯爾斯行了個禮,緩緩退出書房。


    “對了,讓蒂娜來一趟。”


    .......


    雷恩帶著三個月大的靈緹幼犬拐了趟店鋪回到家後,當即就引來了妹妹薄荷的極大關注。


    “哥哥,你不是去莊園參加童仆培訓了嗎?怎麽回來了?”


    “哇!哥哥,這是獵犬吧?我們是要養它嗎?”薄荷邊問,邊興奮地伸出小手,開始撫摸這隻黑色的靈緹幼犬。


    由於才三個月,靈緹犬身上的毛發還比較柔軟,摸起來非常溫軟舒適。


    雷恩看到一臉開心的薄荷,點點頭。


    “太好了!我早就想養了。”薄荷不禁歡呼起來。


    之前家裏條件比較差,養小動物什麽的,對於薄荷來講一直是一種奢望,現在得以實現,自然歡呼雀躍。


    “安娜姐姐,你也來摸摸,可舒服了!”薄荷當即招呼一旁的安娜道。


    “嗯。”安娜也是一臉雀躍,似乎對於小動物,她同樣非常喜歡。


    靈緹幼犬本來還有點怕生,但在被兩女輕柔的小手撫摸了幾下之後,就不再懼怕。


    很快,它就沉醉在了四隻白皙軟滑小手的揉捏當中,還時不時的發出舒爽的‘嗷嗚’叫聲。


    “對了,哥哥,它叫什麽名字啊!?”薄荷抬頭問道。


    “這個......還沒取名,不如.......直接叫細狗?”雷恩隨口說道。


    反正靈緹幼犬長大之後,確實是一條細狗。


    下一秒,雷恩隻感覺身旁傳來兩道鄙視的目光。


    雷恩尷尬一笑,道:“這不還在考慮嗎?你們有什麽建議,都可以說說嘛。”


    “哥哥,不如就叫曲奇吧?”薄荷一旁熱情地說道。


    “曲奇餅幹的曲奇?”


    這個名字似乎也不怎麽好啊,不過當雷恩看了一眼安娜,隻見安娜也在一旁點頭。


    那就.......隻能少數服從多數了。


    雷恩揉了揉小薄荷的腦袋道:“行!聽你的,就叫它曲奇。”


    “哥哥最好了!”薄荷當即就給雷恩一個熱情的擁抱。


    將‘曲奇’扔給了兩女,雷恩自己則是按照那本‘馴獸日記’上所說,開始製作犬隻營養餐。


    “水根草2盎司,雞蛋2枚、牛奶半品脫、豬肉或者雞肉20盎司.......”


    雷恩一邊對照,一邊按照要求將其攪拌混合在了一起。


    不一會兒,一盤軟兮兮濕噠噠的類似肉糜的東西,便製作完畢。


    當雷恩將這盤東西遞給靈緹幼犬時,薄荷看看,略顯嫌棄地說道:


    “哥哥,你怎麽就給曲奇吃這個,為什麽不喂它吃骨頭啊?”


    雷恩頓時沒好氣地說道:“骨頭?這玩意兒比牛肉都金貴很多。”


    “啊?”薄荷驚呼道,看了眼自家哥哥的表情,似乎不像是在逗她。


    她也知道最近因為哥哥的緣故,家裏生活越來越好,但也不是天天都能吃上牛肉的。


    但哥哥說,這盤東西居然比牛肉還貴,這讓薄荷很是吃驚。


    一旁的安娜也是瞪大了美眸,看著雷恩手裏那一盤子濕噠噠的肉糜,仔細打量,似乎是想看明白為什麽會這麽貴。


    靈緹幼犬的反應,則是直接多了!


    當雷恩端著盤子過來時,盤子裏的食物當即就吸引了幼犬的注意力,原本趴著的身軀馬上就站了起來,耳朵也豎了起來,在雷恩周圍搖著尾巴,眼睛則是死死盯著雷恩的盤子。


    顯然是被雷恩的精品“狗糧”給勾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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