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林星開始了對宋朝各種製度的全麵規劃,並對大宋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農業、工商業、軍事等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改革。
林星對大宋的規劃如下:
政治上:
精簡機構,明確朝廷的中樞機構為中書省和樞密院,並稱“二府”,其中中書省是文職的最高機構,樞密院是軍職的最高機構。同時為避免機構冗餘,撤銷名存實亡的尚書省和門下省。朝中隻設宰相一名,不再區分尚書左僕射(即左相)和尚書右僕射(即右相),由宰相一統大權。同時,為了製約和監督宰相弄權專大的局麵,設立全新的國家機構——檢察院,由皇帝直接領導,主要任務是監督官員是否存在違法亂紀,營私舞弊的行為,類似於明朝的東西兩廠,在運作模式上,林星則參照現代中紀委的方法,單獨行事。
地方機構裁減五分之一的冗餘人員,由各大州縣經過認真分析和實地規劃之後,將裁員名單呈報朝廷,同時為了避免引起暴亂,對朝廷裁減的官員,可優選安排進入朝廷新成立的其它機構,如作家協會、蹴鞠協會、文化部等等。
軍事上:
改變軍權三分的局麵,由樞密院統一管轄,三衙成為樞密院的下屬機構。全國的最高軍事機構是樞密院,擁有統兵權、調兵權和發兵權,設樞密使一名,樞密副使三名。這三名樞密副使,兼任殿前司、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指揮使,分別統領弓箭手、騎兵和步兵。全國每個大州,均設立軍隊,由樞密院委派將士,擔任該州軍的指揮使。指揮使對轄區內的軍隊,擁有絕對的權利,如遇戰事,不需請示當地知州。同時,為了防止地方武將擁兵自立,功高震主,林星效仿“天朝”的做法,採用“兵不隨將走,將不隨兵走”的做法,每隔三年對武將進行輪換,不讓武將在一個地方待的時間過長,從而有效防止武將和軍士拉幫結派。
加強軍隊的管理和訓練,提高軍隊的戰鬥力,改革軍隊編製,按照軍、師、旅、團、營、連、排、班的形式,逐級劃分,層層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垂直機構。
教育上:
明確入仕的三種途徑為:科舉,製舉和蔭補。
關於科舉製度,參照前隋和前唐,由禮部貢舉設進士及諸科。諸科包括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經、明法等科。鄉貢,“諸州判官試進士,錄事參軍試諸科,不通經義,則別選官考核,而判官監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監官、試官署名其下,然後舉送。禮部試後有廷試(殿試)。加強了考試的管理:現任官應進士舉有鎖廳試,驗證身份和德行。應舉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許有大逆人緦麻以上親,及諸不孝、不梯、隱匿工商異類、僧道歸俗之徒”。試卷有彌封製度,糊名,使考官不知舉子姓名;有謄錄製度,將試卷重新抄寫一過,以免考官認得舉子筆跡,上下其手。考官與舉子有姻親、師生關係,有迴避製度。
“製舉”又稱製科,習稱大科或賢良。製科非常選,必待皇帝下詔才舉行。具體科目和舉罷時間均不固定,屢有變動。應試人的資格,初無限製,現任官員和一般士人均可應考,並準自薦。這並不是一種常規的入仕方式,但卻為學者提供了新的途徑。
蔭補製度是針對高級官吏的子弟設定的。高級官吏,文臣自太師至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而且可以蔭及門客;武臣自樞密使至觀察使、通侍大夫,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遇國家大禮,臣僚亦可蔭補。一般官吏可蔭及子孫,宰相、執政則可蔭本宗、異姓、門客、醫人各一人。高級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現任三少、使相:(蔭)三人,曾任尚書、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蔭一人。大臣病故,據所留遺表也可蔭補,“曾任宰相及見任三少、使相”,可多至五人。
文化上:
為繁榮宋朝文化體育生活,朝廷成立新的專管部門——文化部,文化部是全國文化和體育的最高機構,旗下轄三個綜合性機構,分別是大宋作家協會、大宋畫家協會、大宋蹴鞠協會。其中作家協會負責科舉考試書籍的印刷、經史子集的翻印、神話故事的撰寫、風土人情的記錄、工農商業的技術指導、以及百家講壇的言論闡述。大宋畫家協會負責畫師作品的挑選、甄別、裝裱和出版等等。大宋蹴鞠協會則類似於現代的足協,負責舉辦大宋蹴鞠聯賽,培育蹴鞠人才,出版蹴鞠小說,組織蹴鞠表演等等。
工、農、手工、商、經濟上:
朝廷明確“民以食為天”的重要性,肯定農業作為國家基礎產業的地位,派出官員實地考察,丈量土地,並且劃出五億畝耕地紅線,規定各州縣不得肆意侵占農田。同時,輕徭薄賦,減低農業課稅,興修水利,培育良種,製定農資補貼措施,大力發展民間農業合作,切實提高農民生產生活水平。
大力發展工商業和手工業,重點發展紡織業、瓷器業、冶煉業、玉器珠寶業、飲食業和旅遊業。成立大宋工商衙門,負責監督全國工業運行情況,鼓勵商人誠信買賣,對於投機倒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的商家,堅決取締;鼓勵發展民間資本借貸業,引導民間興辦銀行,加快商人融資借貸渠道的建設,興建大規模的商貿市場,方便商品的買賣流通。同時,鼓勵出口,對遠洋出口的規模性商家,給予出海補貼,減免商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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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星對大宋的規劃如下:
政治上:
精簡機構,明確朝廷的中樞機構為中書省和樞密院,並稱“二府”,其中中書省是文職的最高機構,樞密院是軍職的最高機構。同時為避免機構冗餘,撤銷名存實亡的尚書省和門下省。朝中隻設宰相一名,不再區分尚書左僕射(即左相)和尚書右僕射(即右相),由宰相一統大權。同時,為了製約和監督宰相弄權專大的局麵,設立全新的國家機構——檢察院,由皇帝直接領導,主要任務是監督官員是否存在違法亂紀,營私舞弊的行為,類似於明朝的東西兩廠,在運作模式上,林星則參照現代中紀委的方法,單獨行事。
地方機構裁減五分之一的冗餘人員,由各大州縣經過認真分析和實地規劃之後,將裁員名單呈報朝廷,同時為了避免引起暴亂,對朝廷裁減的官員,可優選安排進入朝廷新成立的其它機構,如作家協會、蹴鞠協會、文化部等等。
軍事上:
改變軍權三分的局麵,由樞密院統一管轄,三衙成為樞密院的下屬機構。全國的最高軍事機構是樞密院,擁有統兵權、調兵權和發兵權,設樞密使一名,樞密副使三名。這三名樞密副使,兼任殿前司、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指揮使,分別統領弓箭手、騎兵和步兵。全國每個大州,均設立軍隊,由樞密院委派將士,擔任該州軍的指揮使。指揮使對轄區內的軍隊,擁有絕對的權利,如遇戰事,不需請示當地知州。同時,為了防止地方武將擁兵自立,功高震主,林星效仿“天朝”的做法,採用“兵不隨將走,將不隨兵走”的做法,每隔三年對武將進行輪換,不讓武將在一個地方待的時間過長,從而有效防止武將和軍士拉幫結派。
加強軍隊的管理和訓練,提高軍隊的戰鬥力,改革軍隊編製,按照軍、師、旅、團、營、連、排、班的形式,逐級劃分,層層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垂直機構。
教育上:
明確入仕的三種途徑為:科舉,製舉和蔭補。
關於科舉製度,參照前隋和前唐,由禮部貢舉設進士及諸科。諸科包括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經、明法等科。鄉貢,“諸州判官試進士,錄事參軍試諸科,不通經義,則別選官考核,而判官監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監官、試官署名其下,然後舉送。禮部試後有廷試(殿試)。加強了考試的管理:現任官應進士舉有鎖廳試,驗證身份和德行。應舉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許有大逆人緦麻以上親,及諸不孝、不梯、隱匿工商異類、僧道歸俗之徒”。試卷有彌封製度,糊名,使考官不知舉子姓名;有謄錄製度,將試卷重新抄寫一過,以免考官認得舉子筆跡,上下其手。考官與舉子有姻親、師生關係,有迴避製度。
“製舉”又稱製科,習稱大科或賢良。製科非常選,必待皇帝下詔才舉行。具體科目和舉罷時間均不固定,屢有變動。應試人的資格,初無限製,現任官員和一般士人均可應考,並準自薦。這並不是一種常規的入仕方式,但卻為學者提供了新的途徑。
蔭補製度是針對高級官吏的子弟設定的。高級官吏,文臣自太師至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而且可以蔭及門客;武臣自樞密使至觀察使、通侍大夫,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遇國家大禮,臣僚亦可蔭補。一般官吏可蔭及子孫,宰相、執政則可蔭本宗、異姓、門客、醫人各一人。高級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現任三少、使相:(蔭)三人,曾任尚書、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蔭一人。大臣病故,據所留遺表也可蔭補,“曾任宰相及見任三少、使相”,可多至五人。
文化上:
為繁榮宋朝文化體育生活,朝廷成立新的專管部門——文化部,文化部是全國文化和體育的最高機構,旗下轄三個綜合性機構,分別是大宋作家協會、大宋畫家協會、大宋蹴鞠協會。其中作家協會負責科舉考試書籍的印刷、經史子集的翻印、神話故事的撰寫、風土人情的記錄、工農商業的技術指導、以及百家講壇的言論闡述。大宋畫家協會負責畫師作品的挑選、甄別、裝裱和出版等等。大宋蹴鞠協會則類似於現代的足協,負責舉辦大宋蹴鞠聯賽,培育蹴鞠人才,出版蹴鞠小說,組織蹴鞠表演等等。
工、農、手工、商、經濟上:
朝廷明確“民以食為天”的重要性,肯定農業作為國家基礎產業的地位,派出官員實地考察,丈量土地,並且劃出五億畝耕地紅線,規定各州縣不得肆意侵占農田。同時,輕徭薄賦,減低農業課稅,興修水利,培育良種,製定農資補貼措施,大力發展民間農業合作,切實提高農民生產生活水平。
大力發展工商業和手工業,重點發展紡織業、瓷器業、冶煉業、玉器珠寶業、飲食業和旅遊業。成立大宋工商衙門,負責監督全國工業運行情況,鼓勵商人誠信買賣,對於投機倒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的商家,堅決取締;鼓勵發展民間資本借貸業,引導民間興辦銀行,加快商人融資借貸渠道的建設,興建大規模的商貿市場,方便商品的買賣流通。同時,鼓勵出口,對遠洋出口的規模性商家,給予出海補貼,減免商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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