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礦務、銀行乃至鐵廠等工業企業的大規模舉辦和發展,加上新的教育事業如北洋大學堂、南洋公學等的興辦,表明洋務事業並未因甲午戰爭失敗而停頓,從這一意義上說,還不能說洋務運動破產或徹底破產。作為辦洋務的機構總理衙門還未停止工作,洋務派尚未成為歷史的名詞,洋務運動還沒有結束。它正處於新舊交替的關鍵時刻。


    三、洋務派與維新派的交叉、交替與異同


    三、洋務派與維新派的交叉、交替與異同


    所謂“新舊交替的關鍵時刻”,就是指甲午戰敗後洋務派倡導的洋務運動逐步被維新派發動的戊戌變法運動所代替的過程。在這交替的過程中,一方麵洋務派所進行的洋務活動尤其是經濟、文化教育等活動,不僅繼續而且還大為發展著,但在政治上仍原地不動不作任何改革;另一方麵資產階級改良派則把維新思潮推進到政治實踐的階段,並發展為百日維新的改革運動。兩者正處於“交叉”的歷史時刻,處於“誰主浮沉”的交替時刻。


    戊戌維新政治改革運動的起始點,是1895年5月2日(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的“公車上書”,它發生在清政府甲午戰敗《馬關條約》簽訂後的半個月,也就是通常所說標誌洋務運動失敗之時。從這時起,維新派人士上書,辦報紙,開學會,組織維新團體,宣傳變法主張,組織和積蓄變法力量,經過三年醞釀準備,終於在1898年6月11日(光緒二十四年戊戌四月二十三日)以“詔定國是”為始點發動“百日維新”,亦稱戊戌變法運動。這個運動的性質是什麽?與洋務運動有何不同?我的意見是,如果說洋務運動是以引進和學習西方先進科學技術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為中心並相應地進行軍事、文教改革的話,那麽,戊戌變法就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次欲將封建專製變為君主立憲製的行動。以康有為為代表的維新人士,不斷強調一個論點,即“設議院以通下情”。他們說:洋務運動已“稍變舊法”,例如,“洋務商局學堂之設,開礦公司之事,電線、機器、輪船、鐵艦之用”,等等。但“泰西行之而富強,中國行之而奸蠹何哉?上體太尊而下情不達故也。”那就是說,西方國家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達到了富強目的,原因就在於他們實行了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下情上達的民主議會製度,中國要達到富強目的,亦非實行這種民主製度不可。也就是所謂“設議院以通下情”。這一點正是洋務運動所缺少的。這倒不是所有洋務官僚對此毫無認識,事實上他們中一些人在洋務活動中已經有人意識到實行民主政治的必要性。例如,洋務大官僚兩廣總督張樹聲於1884年就認為,既要學西國科技的“用”,也要學西方民主政治的“體”,作過“遺其體而求其用”絕對達不到富強目的的論述。安徽巡撫鄧華熙也有過“不揣其本而未是求”的批評。但這為清王朝所絕對不允許的,命運與清朝統治緊密相聯的洋務官僚對此是不敢加以宣揚,更不可能付之於實踐。故隻能讓給戊戌維新派來實行了。洋務官僚不可避免地站在與戊戌變法運動相對立的立場上。這可以說洋務派與維新派的“異”點,正因為”異”就表明他們正處於交替之中。”


    然而他們間也有“同”點。按照康有為等維新人士的設想,政治上實行君主立憲製是一個中心,在此“中心”為“綱”的前提下,列舉了許多任務,包括法律、軍事、經濟、文化教育等多方麵的革新和創建,以達到國家富強,挽救中華民族和清王朝於垂危之中。洋務派與這些主張相同或基本相同。其中不少事洋務派已經實行或正在實行、或正準備實行。例如康有為在《上清帝第二書》和《第三書》中反覆強調闡述的“富民之法”六項:鈔法、鐵路、機器輪舟、開礦、鑄銀、郵政;“惠民之法”四項:務農、勸工、惠商、恤窮,乃至康氏不斷提出的培養新式人才,等等。洋務派大都是積極宣揚和實行的。而且,1895年後三年維新派對上述“富民之法”等大聲疾呼之時,也就是如本章第二節所敘述的洋務派大力興辦和擴展這些事業之際。他們的目的基本相同,即都是為了富強和拯救危亡。


    在”富民之法”的問題上,洋務運動與戊戌維新運動可以認為是一個“交叉”。


    這樣,洋務運動與戊戌變法運動在政治上由封建專製向民主立憲過渡的“交替”關係,及他們在經濟文教等措施上的“交叉”關係,就構成了戊戌變法對於洋務運動的繼承與發展及在作為核心的政治問題上的替代關係,為了正確理解戊戌變法與洋務運動的關係,有必要將它們間的異同作一論述。


    戊戌變法的目的和想做的事,一是挽救民族危亡,二是發展資本主義,三是實行君主立憲的民主政治製度。這己為人們所熟知。從三者之間的邏輯關係說,為了挽救國家民族危亡,必須大力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以致富強;為了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必須變專製為君主立憲的民主政治製度。在過去學術界傳統的說法,把戊戌變法與洋務運動講成倆種絕然不同性質完全對立的運動,這是不對的。它們之間既有對立的一麵,也有相同之處。挽救國家民族危亡、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以致富強是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在這個相同點上,為什麽過去有些學者把它說成完全對立的呢?這是由於他們把洋務運動看作是半殖民地化的活動,把洋務工業企業性質看作官僚買辦資本性質的緣故。事實上,洋務運動興起的直接目的雖是鎮壓人民革命,是反動的,但同時也有禦外侮的意圖,這個“意圖”付諸實踐,是在19世紀70年代人民革命鎮壓下去,而外敵進行新的武裝入侵之時,其措施:一是大規模建設海陸軍;二是大規模創建輪船、電報、礦務、鐵政、紡織等工業企業,這些企業都是作為資本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對立麵而興辦發展的,是民族性很強的企業,它與康有為為代表所發出的發展資本主義的呼籲,在性質上沒有什麽區別。本書對這兩個問題的上述觀點,已有鮮明的表述,這裏隻作簡要的概括,不再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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