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蘭彬、吳子登的反對和攻擊不是孤立的,國內頑固派與之遙相呼應著,“士大夫議者紛紛”,1880年左右達到高峰,他們說“幼童出洋一事,糜費滋弊,終砂實效。”李鴻章貌似公正,實際上是傾向於頑固派,他帶著妥協的口吻對時任駐美國秘魯公使陳蘭彬說:“純甫意見偏執,不欲生徒多習中學”,他為此致函容閎,“屬勿固執己見”,並“令其不必多管,應由子登太史設法整頓,以一事權”。李鴻章的這種思想和態度,更促使加速撤退留學生。在議論撤退留學生問題時,吳子登始則主張“悉數可撤”,繼則認為,“習氣過深與資性頑鈍者可撤回華,其已入大書院者滿期已近,成材較速,可交使署兼管”,陳蘭彬則“堅持全裁之議”。爭論結果,留學生終於1881年下半年先後“悽然返國”。共撤回94名(在此以前因故撤回和病逝者26名),其中頭批21名,均送電報局學傳電報;第二、三批學生由船政局、上海機器局留用23名,其餘50名“分撥天津水師、機器、魚雷、水雷、電報、醫館等處學習當差。”其中個別人如容閎侄子容揆在撤回後在容氏幫助下又到美國耶魯大學完成了學業。


    中途撤回留學幼童,是頑固守舊派和一切俱怕西學危及清王朝封建統治者的“勝利”,卻是對培養新型人才的扼殺。當時不少有心人均為之惋惜。鄭觀應說:“全數撤回,甚為可惜。既已肄業八、九年,算學文理俱佳,當時應擇其品學兼優者,分別入大學堂,各習一藝,不過加四年工夫,必有可觀。何至淺嚐輒止,貽譏中外。”黃遵憲在其《罷美國留學生感賦》中嘆道:“蹉跎一失足,再遣終無期;目送海舟返,萬感心傷悲。”1900年梁啓超遊美國至哈佛時,談起20年前幼童中途撤回事,亦“為欷歔久之”。


    然而,由於派幼童出洋是為了適應洋務運動發展的需要,洋務派早就有對學生“各習一藝”的要求,所以盡管留學生被中途撤回,不少人還是學到些長技的。1877年,也是第一批學生留美的第五個年頭,李鴻章即指示容閎等人說:“中國所亟宜講求者,煤鐵五金之礦,未得洋法,則地寶不出”,所聘洋人未必均是高材,“如出洋學生年有穎異可造之才,望送入礦務學堂”深造。因而一時學礦學者較多。又如,在臨撤回前半年,李鴻章因電報需才,電告即將任滿的駐美公使陳蘭彬,轉請容閎趕速在幼童中“擇其穎悟純靜,尚未入大學院者二十人,令速赴各處電報館遊歷,講求電學。”容閎照辦了。因此,幼重中還有不少專業技術人才,對後來中國實業的發展起了較大的作用。除眾所熟知的鐵路工程師詹天佑在中國鐵路建設中所作貢獻外,黃仲良先後擔任滬寧、津浦鐵路總經理,粵漢鐵路副局長;黃耀昌、陳榮貴、唐國安、梁普照、鄺榮光、鄺景揚、陸錫貴等,成了首批礦業工程師;朱寶奎、周萬鵬、袁長坤、程大業、吳煥榮等均在電線電報方麵作出重要貢獻。總計120名幼童留學生,除早夭12人和私人經商等事共約20人左右外,近百名回國人員中,在實業界鐵路、電報等企業任工程師、經理等技術和管理者有44人,外交官和翻譯官16人,海軍、海關官員、學校教員、醫生等方麵工作者約20餘人。可見幼童留學回國對中國近代化起著作用。因此,有人說“諸生卒業回華果然軼群者鮮”,是較公允之說,但如說“不過備翻譯之選而已”,是不符合事實的過分貶低之說。


    三、留歐學生的派遣


    三、留歐學生的派遣


    清政府鑑於幼童缺乏外語和測算等科學知識基礎,在外國學習時間過長,不但經費太費,抑且因年幼“易染西洋習氣”,所以主張出洋留學的學生,應以成年的、外語和科學基礎知識根柢較厚者為宜,學習時間以3—5年比較適宜。在那時,具有外語和科學基礎知識的青年,主要是馬尾船政局所設前後學堂培養的學生。郭嵩燾曾想要求派10名湖南青年出國,李鴻章拒絕說:閩廠學生有語言、科學知識基礎,派他們出洋學習,“五年可期藏功,若如尊指募湖湘子弟十人,於洋文素未涉歷,則須仿用赴美學生之例,以十餘年為限,先習語言文字,再進機器、測算、汽化各大學堂,於閩廠學生似覺不倫不類,似難合一。”這樣,19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派遣的留歐學生,很自然的主要在馬尾船政局前後堂學生中挑選了。


    閩廠學生到歐洲留學,始於1873年船政大臣沈葆楨的提議。他根據該廠造船過程中的經驗,認為必須派員匠學生等到歐美有關國家學習,這是因為“中國員匠能就已成之緒而熟之,斷不能拓未竟之緒而精之”。因此,“欲日起有功,在循序而漸進,將窺其精微之奧,宜置之莊嶽之間”。他主張學習法國語言文字的前學堂學生,選其“天資穎異學有根柢者,仍赴法國深究其造船之方,及其推陳出新之理”;學習英國語言文字之後學堂學生,選其優異者,仍赴英國“深究其駛船之方,及其練兵製勝之理”。沈氏認為,這樣的留歐方案,“速則三年,遲則五年,必事半而功倍”。沈葆楨的這一見解是正確的。本擬隨即施行,因1874年日本侵略台灣和“滇案”等事端而延擱了下來。1876年“滇案”議結,閩廠學生出洋留學事又被提到了日程。李鴻章於該案議結時將此事會商於威妥瑪,並告以“將遣學生赴該國水師大學堂及鐵甲艦學習”。與此同時,李氏又與帶領學生出洋之日意格、李鳳苞再四討論,擬訂章程。原擬派49人,後經逐細挑選共得30名,其中製造學生鄭清濂、羅臻祿等14人,另有裘國安等藝徒4名,以上18名赴法國學製造;駕駛學生劉步蟾、林泰曾等12名,赴英國學習駕駛。於1877年3月31日(光緒三年二月初十日),由日意格帶同隨員馬建忠、文案陳季同、翻譯羅豐祿等工作人員,與學生一起出洋。船政大臣吳贊誠表達此舉的心情和目的說:“該生徒等深知自強之計,舍此無可他求,各懷奮發有為,期於窮求洋人秘奧,冀備國家將來驅策,雖七萬裏長途,均皆踴躍就道,他日或能蔚成大器,共濟時艱。”這種為社會發展而上下一致地培養人才之舉,是非常可取的。接著於次年復增派藝徒5人,如將此5名也算作第一批,那末,第一批留歐學生應為35人。如果加上一麵工作,一麵參加學習的馬建忠、陳季同、羅豐祿三人,共為38人。(見附表一)頭批學生學習3年,於1880年先後回國。李鴻章和江督沈葆楨在第一批留歐學生即將回國時,即奏請續派。他們說:“西學精益求精,原無止境,推步製造,用意日新。彼已得魚忘筌,我尚刻舟求劍,守其一得,何異廢於半途。”因此,必須“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才能不斷地取西人之長,使“人才蒸蒸日盛”。非續派學生出國留學不可。這種科學技術不斷進步,人才知識也必隨之更新的發展觀,表明李鴻章、沈葆楨等人在洋務活動實踐中認識水平的提高。李鴻章、沈葆楨等人的請求,很快得到清廷批準:“著慶春、何璟、勒方錡查熙出洋章程,接續遴才,派赴英、法各國就學。以冀人才日盛,緩急有資。”乃於1881年續派陳伯璋、陳才鍴等10名,由監督周懋琦率領出洋,分赴英法學習駕駛、製造。(見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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