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鐵路之用,尤以開通土貨為急。蓋論中外通商以後之時局,中國民生之豐歉,商分之息耗,專視乎土貨出產之多少,與夫土貨出口較洋貨進口之多少以為斷。近數年來,洋貨洋藥進口價值每歲多於土貨出口價值者,約二千萬兩,若再聽其耗漏,以後斷不可支。現在洋貨洋藥之來源無可杜遏,惟有設法多出土貨多銷土貨以救之。……中國物產之盛,甲於五洲,然腹地奧區,工艱運貴,其生不蕃,其流不廣。且土貨率皆質粗價廉,非多無利,非速不多,非用機器、化學不能變粗賤為精良,化無用為有用。苟有鐵路,則機器可入,笨貨可出,本輕費省,土貨旺銷,則可大減出口厘稅以鼓舞之。於是山鄉邊郡之產,悉可致諸江岸海壖而流行於九洲四瀛之外。銷路暢則利商,製造繁則利工,山農、澤農之種植,牧豎、女紅之所成,皆可行遠,得價則利農。內開未盡之地寶,外收已虧之利權,是鐵路之利首在利民。民之利既見,而國之利因之,利國之大端則徵兵轉餉是矣。……故利國之與利民實相表裏。”
張之洞的觀點與一般論者不同的是,從利商出發而及於軍事防務,不像多數人是從軍事上立論,故他將築鐵路的地點選在腹地,他認為鐵路“宜自京城外之盧溝橋起,經行河南,達於湖北之漢口鎮,此則幹路之樞紐,枝路之始基,而中國大利之所革也。”他說,這條路有著“無引敵之慮”、卻有徵調之便和貿易必旺、餉源必旺等八利,“將來集資推廣續造”,向東、南、西、北延伸,“以次推行,惟力是視,二十年以後,中國武備屹然改觀矣。”張之洞提出辦盧漢路的同時,同意一些大臣的“緩辦津通”的意見,但認為從津沽接續築至山海關後,“通接關東”是必要的。奕對此反映除稱張“別開生麵,與吾儕異曲同工”之餘,認為“西果行,東必可望,但爭遲早”。李鴻章盡管有著“通州、盧溝同一近畿,未必通州則謠諑紛來,盧溝則浮言不起”的對緩修津通有抱怨情緒,但對於先辦盧漢路,還是與奕一起作了:“兩頭並舉,四達不悖,以為經營全局之計,循序漸進之基,庶幾有益於國,無損於民,事出萬全,決可毅然興辦。”的肯定表態。
寫到這裏,要剖析一下李鴻章、張之洞關於津通、盧漢之爭都是為了本集團的利益的說法。學術界多年有一種說法,認為李鴻章要築津通路和向山海關、東北展築,是為了擴大淮係集團的勢力,張之洞堅主築盧漢路,是為了擴大張氏集團的勢力,因此,津通、盧漢之爭,本質上是李鴻章、張之洞維護和擴大自己集團勢力之爭。這種論點憶測成分者多,缺乏說服力。津通、盧漢之爭,始於張之洞修建盧漢路的提出,在張氏提出此建議的1889年4月1日(光緒十五年三月初二日),張之洞是兩廣總督、署廣東巡撫,同年8月8日(七月十二日)始有調督兩湖之旨,這是因為張之洞係修盧漢路發起人,在作出“緩建津通,先修盧漢”決定之後,調張氏總督兩湖用意是很明顯的,誠如張之洞所說:“洞調兩湖,自為創辦鐵路”。張氏事先根本無意於兩湖、也不知清廷有調張督兩湖之意,何來修盧漢路是為了擴大“張氏集團”勢力的想法呢!至於李鴻章的以唐沽、津沽路為基點向通州和山海關、關東延築,從地勢和形勢看,從軍務、商務兩方麵看都是必要的,即使有擴大本集團勢力的意圖,也是與國家民族利益有一致性的。歷史學家論歷史上人物事件,是置於歷史規律中考察,是以客觀效果為準進行分析做出結論;如果論及人們主觀的東西,那也主要是政治家們製訂的路線政策方針和思想家經過加工的思想,某些個人的主觀動機決不是史學的研究對象。
這個問題澄清了,可以將盧漢和關東鐵路籌建情況作一簡要敘述。
修建盧漢路,張之洞本意分為四段進行,清廷決定先從兩頭試辦,南由漢口至信陽,北由盧溝至正定。張之洞造鐵路的根本指導思想,“不外耗為本,計利便為末,儲材為先,興工為後”。因此,他主張不借洋債,不買洋軌,因為這是巨大的“外耗”,他認為:“洋款、洋鐵兩端,皆必致坐受盤剝,息外有息,耗中有耗。”如果那樣做,這不是與我張某所提:“銷土貨、開利源、塞漏巵”的宗旨相違背了嗎?因此,張氏籌建鐵路的次序是:“積款、採鐵、煉鐵、教工四事為先,而勘路開工次之。”既然不借洋債、不買洋軌,上述次序是正確的。款從那裏來?張之洞的意見是:“幹路專歸官辦,以一事權;枝路留待商股,以便招徠”。那就是說,盧漢路幹線的用款由官籌措。按當時估算每造一裏鐵路需款一萬兩計,盧漢路共需用款2000—3000萬兩。“積款”置於第一位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不買洋軌,中國自己在當時尚無鐵廠,大量鋼軌所用的鋼鐵還無來源。於是張之洞擬將他在廣東籌建的鐵廠,隨他移建於湖北。這就是後來的漢陽鐵廠。但鐵廠從建成投產到生產出鋼軌須要幾年時間,所以張之洞又提出:“儲鐵宜急,勘路宜緩,開工宜遲,竣工宜速”的十六字方針。可見,張氏將款與鐵看作造盧漢路的關鍵和前提,這是對的。但款與鐵完全靠自己,而且都是官的力量,絲毫不求於外洋,不一定是恰當的,這實際是自給白足封閉思想的反映。照他這樣做法,要到何年何月才能開工呢!按張之洞估計:“前六、七年積款、積鐵,後三、四年興工修造,兩端並舉,一氣作成。”後來的歷史事實證明,從1889年動議到1896年由盛宣懷督辦的鐵路總公司成立的七年間,款根本沒有積起來;鐵呢,自1893年漢陽鐵廠投產以來,出鐵不多,鋼含磷大多易裂,不宜千造鐵軌。從盛宣懷接辦鐵廠和修造鐵路之任後,款主要是借了比利時洋債,路軌主要是盛氏逐步解決“含磷易裂”技術難題後才用自造的鋼軌。可見,張之洞顧慮用洋款、洋軌受人盤剝的想法是可取的,但因此而絕對拒絕借洋債、用洋鐵,就不一定可取了。因此,學術界有人對於張之洞上述思想和做法予以表彰和肯定,我對這種評價是不能苟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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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洞的觀點與一般論者不同的是,從利商出發而及於軍事防務,不像多數人是從軍事上立論,故他將築鐵路的地點選在腹地,他認為鐵路“宜自京城外之盧溝橋起,經行河南,達於湖北之漢口鎮,此則幹路之樞紐,枝路之始基,而中國大利之所革也。”他說,這條路有著“無引敵之慮”、卻有徵調之便和貿易必旺、餉源必旺等八利,“將來集資推廣續造”,向東、南、西、北延伸,“以次推行,惟力是視,二十年以後,中國武備屹然改觀矣。”張之洞提出辦盧漢路的同時,同意一些大臣的“緩辦津通”的意見,但認為從津沽接續築至山海關後,“通接關東”是必要的。奕對此反映除稱張“別開生麵,與吾儕異曲同工”之餘,認為“西果行,東必可望,但爭遲早”。李鴻章盡管有著“通州、盧溝同一近畿,未必通州則謠諑紛來,盧溝則浮言不起”的對緩修津通有抱怨情緒,但對於先辦盧漢路,還是與奕一起作了:“兩頭並舉,四達不悖,以為經營全局之計,循序漸進之基,庶幾有益於國,無損於民,事出萬全,決可毅然興辦。”的肯定表態。
寫到這裏,要剖析一下李鴻章、張之洞關於津通、盧漢之爭都是為了本集團的利益的說法。學術界多年有一種說法,認為李鴻章要築津通路和向山海關、東北展築,是為了擴大淮係集團的勢力,張之洞堅主築盧漢路,是為了擴大張氏集團的勢力,因此,津通、盧漢之爭,本質上是李鴻章、張之洞維護和擴大自己集團勢力之爭。這種論點憶測成分者多,缺乏說服力。津通、盧漢之爭,始於張之洞修建盧漢路的提出,在張氏提出此建議的1889年4月1日(光緒十五年三月初二日),張之洞是兩廣總督、署廣東巡撫,同年8月8日(七月十二日)始有調督兩湖之旨,這是因為張之洞係修盧漢路發起人,在作出“緩建津通,先修盧漢”決定之後,調張氏總督兩湖用意是很明顯的,誠如張之洞所說:“洞調兩湖,自為創辦鐵路”。張氏事先根本無意於兩湖、也不知清廷有調張督兩湖之意,何來修盧漢路是為了擴大“張氏集團”勢力的想法呢!至於李鴻章的以唐沽、津沽路為基點向通州和山海關、關東延築,從地勢和形勢看,從軍務、商務兩方麵看都是必要的,即使有擴大本集團勢力的意圖,也是與國家民族利益有一致性的。歷史學家論歷史上人物事件,是置於歷史規律中考察,是以客觀效果為準進行分析做出結論;如果論及人們主觀的東西,那也主要是政治家們製訂的路線政策方針和思想家經過加工的思想,某些個人的主觀動機決不是史學的研究對象。
這個問題澄清了,可以將盧漢和關東鐵路籌建情況作一簡要敘述。
修建盧漢路,張之洞本意分為四段進行,清廷決定先從兩頭試辦,南由漢口至信陽,北由盧溝至正定。張之洞造鐵路的根本指導思想,“不外耗為本,計利便為末,儲材為先,興工為後”。因此,他主張不借洋債,不買洋軌,因為這是巨大的“外耗”,他認為:“洋款、洋鐵兩端,皆必致坐受盤剝,息外有息,耗中有耗。”如果那樣做,這不是與我張某所提:“銷土貨、開利源、塞漏巵”的宗旨相違背了嗎?因此,張氏籌建鐵路的次序是:“積款、採鐵、煉鐵、教工四事為先,而勘路開工次之。”既然不借洋債、不買洋軌,上述次序是正確的。款從那裏來?張之洞的意見是:“幹路專歸官辦,以一事權;枝路留待商股,以便招徠”。那就是說,盧漢路幹線的用款由官籌措。按當時估算每造一裏鐵路需款一萬兩計,盧漢路共需用款2000—3000萬兩。“積款”置於第一位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不買洋軌,中國自己在當時尚無鐵廠,大量鋼軌所用的鋼鐵還無來源。於是張之洞擬將他在廣東籌建的鐵廠,隨他移建於湖北。這就是後來的漢陽鐵廠。但鐵廠從建成投產到生產出鋼軌須要幾年時間,所以張之洞又提出:“儲鐵宜急,勘路宜緩,開工宜遲,竣工宜速”的十六字方針。可見,張氏將款與鐵看作造盧漢路的關鍵和前提,這是對的。但款與鐵完全靠自己,而且都是官的力量,絲毫不求於外洋,不一定是恰當的,這實際是自給白足封閉思想的反映。照他這樣做法,要到何年何月才能開工呢!按張之洞估計:“前六、七年積款、積鐵,後三、四年興工修造,兩端並舉,一氣作成。”後來的歷史事實證明,從1889年動議到1896年由盛宣懷督辦的鐵路總公司成立的七年間,款根本沒有積起來;鐵呢,自1893年漢陽鐵廠投產以來,出鐵不多,鋼含磷大多易裂,不宜千造鐵軌。從盛宣懷接辦鐵廠和修造鐵路之任後,款主要是借了比利時洋債,路軌主要是盛氏逐步解決“含磷易裂”技術難題後才用自造的鋼軌。可見,張之洞顧慮用洋款、洋軌受人盤剝的想法是可取的,但因此而絕對拒絕借洋債、用洋鐵,就不一定可取了。因此,學術界有人對於張之洞上述思想和做法予以表彰和肯定,我對這種評價是不能苟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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