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今天有點事,”掘木站起身,一邊穿上衣一邊說道,“太失禮了,真是對不起。”
這時,一個女客人來找掘木。誰知我的命運也隨之發生了劇變。
掘木一下子精神大振,說道:
“哦,真是對不起。我正尋思著要去拜望您吶。可誰知來了個不速之客。不過沒關係,喂,請吧。”
他一副方寸大亂的樣子。我把自己墊著的坐墊騰出來翻了個麵遞給他,他一把奪過去,又翻了個麵放好,請那個女人就座。房間裏除了掘木的坐墊之外,就剩下了一張客人用的坐墊。
女人是一個瘦高個兒。她把坐墊往旁邊挪了挪,在門口附近的角落邊坐了下來。
我茫然地聽著他們倆的談話,那女人像是某個雜誌社的人,看樣子不久前約請了掘木畫什麽插圖,這一次是來取稿的。
“因為很急,所以……”
“已經畫好了。而且是早就畫好了的。這裏就是。請過過目吧。”
這時送來了一封電報。
掘木看了看電報。隻見他那本來興高采烈的麵孔一下子變得有些陰森可怖起來了。
“喂,你說說,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原來是“比目魚”發來的電報。
“總之,請你趕快回去。要是我能送你回去那固然好,可我眼下實在沒那工夫。瞧你,從家裏逃跑出來,還一副大搖大擺的模樣。”
“您住哪兒?”
“大久保。”我不由得脫口而出道。
“那正好是在敝公司的附近。”
那女人出生在甲州,今年二十八歲。帶著一個年滿五歲的女兒住在高園寺的公寓裏。據說她丈夫已去世快三年了。
“您看起來像是吃了很多苦頭才長大成人的吶。看得出您很機敏,夠可憐的。”
從此我第一次過上了男妾似的生活。在靜子(就是那個女記者)去新宿的雜誌社上班時,我就和她那個名叫繁子的五歲女兒一起照看家裏。在此之前,當母親外出時,繁子總是在公寓管理員的房間裏玩耍,而現在有了一個“機敏”的叔叔陪著她玩,讓她很是高興。
我在那兒稀裏糊塗地呆了一周左右。透過公寓的窗戶,能看見一隻風箏絆在了不遠的電線上。裹脅著塵土的春風把風箏吹得個七零八落,但它卻牢牢地纏在電線上不肯離去,就像是在點頭首肯似的。每當見此情景,我就忍不住苦笑起來,麵紅耳赤,甚至被惡夢所魘住。
“我想要點錢。”
“……要多少?”
“要很多……俗話說‘錢一用完,緣分就斷’,可真是一點兒也不假啊。“
“你真傻。那不過是一句從前的老話而已……”
“是嗎?不過你是不會明白的。照這樣下去,沒準我會逃走的。”
“到底是誰更沒有錢呢?到底是誰要逃走呢?你真是奇怪吶。”
“我要自己掙錢,用掙來的錢買酒,不,是買煙。就說畫畫吧,我也自認為比掘木畫得好吶。”
這種時候,我的腦子裏會情不自禁地浮現出自己中學時代所畫的那幾張自畫像,就是被竹一說成是“妖怪的畫像”的那些自畫像。那是一些丟失了的傑作。盡管它們在三番五次的遷徙中丟失了,但我總覺得,唯有它們才稱得上優秀的畫作。那以後我也嚐試過畫各種各樣的畫,但都遠遠及不上那記憶中的傑作,以致於我總是被一種失落感所折磨著,恍若整個胸膛都變成了一個空洞。
一杯喝剩了的苦艾酒。
我就這樣暗暗地描述著那永遠無法彌合的失落感。一提到畫,那杯喝剩了的苦艾酒就會在我的麵前忽隱忽現。我被一種焦躁感攪得心神不寧。啊,真想把那些畫拿給她看看。我要讓她相信我的繪畫才能!
“哼,怎麽樣?你竟然還會擺出一本正經的架勢開玩笑,真是可愛呀。”
這不是在開玩笑,而是真的!啊,真想把那些畫拿給她瞧瞧。我就這樣徒勞地想著。突然我改變了主意,斷了那個念頭,說道:
“漫畫,至少畫漫畫,我自認為比掘木強。”
這句騙人的玩笑話,誰知她倒信以為真了。
“是啊,其實我也蠻佩服你的。你平時給繁子畫的那些漫畫,讓我看了都不禁捧腹大笑。你就試著畫畫看,怎麽樣?我也可以向我們社的總編引見你吶。”
她們那家雜誌社發行的是一種麵向兒童的沒有名氣的月刊雜誌。
“......一看到你,大部分女人都巴不得為你做點什麽吶......因為你總一副戰戰兢兢的樣子,卻又是一個出色的滑稽人物。......有時候你是那麽煢煢孑然,鬱鬱寡歡,那模樣更是讓女人為之心動吶。”
除此之外,靜子還嘮嘮叨叨地說很多話來給我戴高帽子,可一想到那恰恰是隸屬於男妾的可鄙特性,我就變得越發“鬱悶消沉”、委靡不振了。我暗地裏忖度到:金錢比女人更重要,我遲早都要離開靜子去過自食其力的生活。可事實上,我卻是越來越依賴於靜子了。包括我從“比目魚”家出走之後所有的事情,我都受到了這個勝過男性的甲州女人的關照,結果,我在靜子麵前更是不得不“戰戰兢兢”的了。
在靜子的安排下,“比目魚”、掘木以及靜子三人進行了三方會談,達成了協議:我與老家徹底決裂,而與靜子“堂堂正正”地同居。在靜子的多方奔走下,我的漫畫也意外地賺了些收入,我用錢來買酒和煙。誰知我的不安和悒鬱卻有增無減。鬱鬱不樂之至,使我在為靜子他們的雜誌畫每月的連載漫畫《金太郎與小太郎的冒險》時,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故鄉的家人來。由於過分淒寂,手中的畫筆有時會戛然停止運作,而我伏在桌子上早已是淚流滿麵了。
這種時候,能稍微安慰我的就隻有繁子了。繁子已經毫不忌諱地把我叫做“爸爸”了。
“爸爸,有人說隻要一祈禱,神什麽都會答應的,這話可當真?”
說來我倒是正需要這樣的祈禱吶。
啊,請賜給我冷靜的意誌!請告訴我“人”的本質!一個人排擠欺負另一個人,難道也不算罪過嗎?請賜給我憤怒的麵罩!
“嗯,是的,對繁子嘛,神什麽都會答應的。可是對爸爸呢,恐怕就不靈驗了。”
“為什麽不靈驗呢?”
“因為爸爸違抗了父母之言。”
“是嗎?可大家都說,爸爸是個大好人吶。”
那是因為我欺騙了他們。我也知道,這公寓裏人人都向我表示出好感,可事實上,我是多麽畏懼他們啊!我越是畏懼他們,就越是博得他們的喜歡,而越是博得他們的喜歡,我就越是畏懼他們,並不得不離他們遠去。可是,要向繁子講明我這種不幸的乖僻,分明是一件困難至極的事情。
“繁子,你究竟想向神祈禱些什麽呢?”我漫不經心地改變了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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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一個女客人來找掘木。誰知我的命運也隨之發生了劇變。
掘木一下子精神大振,說道:
“哦,真是對不起。我正尋思著要去拜望您吶。可誰知來了個不速之客。不過沒關係,喂,請吧。”
他一副方寸大亂的樣子。我把自己墊著的坐墊騰出來翻了個麵遞給他,他一把奪過去,又翻了個麵放好,請那個女人就座。房間裏除了掘木的坐墊之外,就剩下了一張客人用的坐墊。
女人是一個瘦高個兒。她把坐墊往旁邊挪了挪,在門口附近的角落邊坐了下來。
我茫然地聽著他們倆的談話,那女人像是某個雜誌社的人,看樣子不久前約請了掘木畫什麽插圖,這一次是來取稿的。
“因為很急,所以……”
“已經畫好了。而且是早就畫好了的。這裏就是。請過過目吧。”
這時送來了一封電報。
掘木看了看電報。隻見他那本來興高采烈的麵孔一下子變得有些陰森可怖起來了。
“喂,你說說,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原來是“比目魚”發來的電報。
“總之,請你趕快回去。要是我能送你回去那固然好,可我眼下實在沒那工夫。瞧你,從家裏逃跑出來,還一副大搖大擺的模樣。”
“您住哪兒?”
“大久保。”我不由得脫口而出道。
“那正好是在敝公司的附近。”
那女人出生在甲州,今年二十八歲。帶著一個年滿五歲的女兒住在高園寺的公寓裏。據說她丈夫已去世快三年了。
“您看起來像是吃了很多苦頭才長大成人的吶。看得出您很機敏,夠可憐的。”
從此我第一次過上了男妾似的生活。在靜子(就是那個女記者)去新宿的雜誌社上班時,我就和她那個名叫繁子的五歲女兒一起照看家裏。在此之前,當母親外出時,繁子總是在公寓管理員的房間裏玩耍,而現在有了一個“機敏”的叔叔陪著她玩,讓她很是高興。
我在那兒稀裏糊塗地呆了一周左右。透過公寓的窗戶,能看見一隻風箏絆在了不遠的電線上。裹脅著塵土的春風把風箏吹得個七零八落,但它卻牢牢地纏在電線上不肯離去,就像是在點頭首肯似的。每當見此情景,我就忍不住苦笑起來,麵紅耳赤,甚至被惡夢所魘住。
“我想要點錢。”
“……要多少?”
“要很多……俗話說‘錢一用完,緣分就斷’,可真是一點兒也不假啊。“
“你真傻。那不過是一句從前的老話而已……”
“是嗎?不過你是不會明白的。照這樣下去,沒準我會逃走的。”
“到底是誰更沒有錢呢?到底是誰要逃走呢?你真是奇怪吶。”
“我要自己掙錢,用掙來的錢買酒,不,是買煙。就說畫畫吧,我也自認為比掘木畫得好吶。”
這種時候,我的腦子裏會情不自禁地浮現出自己中學時代所畫的那幾張自畫像,就是被竹一說成是“妖怪的畫像”的那些自畫像。那是一些丟失了的傑作。盡管它們在三番五次的遷徙中丟失了,但我總覺得,唯有它們才稱得上優秀的畫作。那以後我也嚐試過畫各種各樣的畫,但都遠遠及不上那記憶中的傑作,以致於我總是被一種失落感所折磨著,恍若整個胸膛都變成了一個空洞。
一杯喝剩了的苦艾酒。
我就這樣暗暗地描述著那永遠無法彌合的失落感。一提到畫,那杯喝剩了的苦艾酒就會在我的麵前忽隱忽現。我被一種焦躁感攪得心神不寧。啊,真想把那些畫拿給她看看。我要讓她相信我的繪畫才能!
“哼,怎麽樣?你竟然還會擺出一本正經的架勢開玩笑,真是可愛呀。”
這不是在開玩笑,而是真的!啊,真想把那些畫拿給她瞧瞧。我就這樣徒勞地想著。突然我改變了主意,斷了那個念頭,說道:
“漫畫,至少畫漫畫,我自認為比掘木強。”
這句騙人的玩笑話,誰知她倒信以為真了。
“是啊,其實我也蠻佩服你的。你平時給繁子畫的那些漫畫,讓我看了都不禁捧腹大笑。你就試著畫畫看,怎麽樣?我也可以向我們社的總編引見你吶。”
她們那家雜誌社發行的是一種麵向兒童的沒有名氣的月刊雜誌。
“......一看到你,大部分女人都巴不得為你做點什麽吶......因為你總一副戰戰兢兢的樣子,卻又是一個出色的滑稽人物。......有時候你是那麽煢煢孑然,鬱鬱寡歡,那模樣更是讓女人為之心動吶。”
除此之外,靜子還嘮嘮叨叨地說很多話來給我戴高帽子,可一想到那恰恰是隸屬於男妾的可鄙特性,我就變得越發“鬱悶消沉”、委靡不振了。我暗地裏忖度到:金錢比女人更重要,我遲早都要離開靜子去過自食其力的生活。可事實上,我卻是越來越依賴於靜子了。包括我從“比目魚”家出走之後所有的事情,我都受到了這個勝過男性的甲州女人的關照,結果,我在靜子麵前更是不得不“戰戰兢兢”的了。
在靜子的安排下,“比目魚”、掘木以及靜子三人進行了三方會談,達成了協議:我與老家徹底決裂,而與靜子“堂堂正正”地同居。在靜子的多方奔走下,我的漫畫也意外地賺了些收入,我用錢來買酒和煙。誰知我的不安和悒鬱卻有增無減。鬱鬱不樂之至,使我在為靜子他們的雜誌畫每月的連載漫畫《金太郎與小太郎的冒險》時,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故鄉的家人來。由於過分淒寂,手中的畫筆有時會戛然停止運作,而我伏在桌子上早已是淚流滿麵了。
這種時候,能稍微安慰我的就隻有繁子了。繁子已經毫不忌諱地把我叫做“爸爸”了。
“爸爸,有人說隻要一祈禱,神什麽都會答應的,這話可當真?”
說來我倒是正需要這樣的祈禱吶。
啊,請賜給我冷靜的意誌!請告訴我“人”的本質!一個人排擠欺負另一個人,難道也不算罪過嗎?請賜給我憤怒的麵罩!
“嗯,是的,對繁子嘛,神什麽都會答應的。可是對爸爸呢,恐怕就不靈驗了。”
“為什麽不靈驗呢?”
“因為爸爸違抗了父母之言。”
“是嗎?可大家都說,爸爸是個大好人吶。”
那是因為我欺騙了他們。我也知道,這公寓裏人人都向我表示出好感,可事實上,我是多麽畏懼他們啊!我越是畏懼他們,就越是博得他們的喜歡,而越是博得他們的喜歡,我就越是畏懼他們,並不得不離他們遠去。可是,要向繁子講明我這種不幸的乖僻,分明是一件困難至極的事情。
“繁子,你究竟想向神祈禱些什麽呢?”我漫不經心地改變了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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