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僅僅隻有一夜。早晨,我睜眼醒來翻身下床,又變成了原來那個淺薄無知、善於偽裝的滑稽角色。膽小鬼甚至會懼怕幸福。棉花也能讓人受傷。趁著還沒有受傷,我想就這樣趕快分道揚鑣。我又放出了慣用的逗笑煙幕彈。
“有一句話叫錢一用完,緣分就斷,其實這句話的解釋恰好被人顛倒了。並不是說錢一用光,男人就會被女人甩掉。而是說男人一旦沒有錢,自個兒就會意誌消沉,變得頹廢窩囊。甚至連笑聲都缺乏力量,而且性情出奇地乖戾,最終破罐子破摔,自個兒主動甩了女人。就是說近於半瘋狂的徹底甩掉女人。據《金洋大辭林》上解釋,就是這個意思吶。真可憐呀。我也多少懂得點那種心境。”
的確,我記得自己當時說了上述那些蠢話,把常子逗得哈哈大笑。我覺得不宜久留,臉也沒洗就跑了出來,可沒想到我當時編造的關於“錢一用完,緣分就斷”的胡言亂語,後來竟與我自己發生了意想不到的關聯。
在此後的一個月裏我都沒有去見那一夜的恩人。分手之後,隨著日子的流逝,喜悅之情也逐漸淡漠,倒是蒙受了她恩惠這一點讓我有一種隱隱的不安,感到了一種沉重的束縛。甚至對酒吧裏的所有消費都由常子結的帳這種世俗的事情,也開始耿耿於懷了。常子最終也跟房東的女兒、女子高等師範學校那個女人一樣,成了僅僅是脅迫著我的女人,所以即使相距甚遠,我也會對常子感到恐懼,而且我覺得,一旦再遇到那些與自己誰過覺的女人,她們就會對我勃然大怒,所以對再見到她們頗為膽怯心虛。正因為我的性格如此,所以我對銀座採取了敬而遠之的態度。不過這種膽怯心虛的性格絕不是源於我的狡猾,而是因為我還不大明白這樣一種不可思議的現象:女人這種生物在生存時,是把晚上一起睡覺與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後這兩者嚴格區分開來的,就像是徹底忘卻了其間的關聯一樣,幹淨利落地斬斷了那兩個世界的聯繫。
十一月末,我和掘木在神田的露天攤鋪上喝廉價的酒。這個惡友主張離開現在的攤鋪去另一個地方喝酒。可是我們已經花光了手頭的錢,可在這種情況下他還是硬吵嚷著“喝呀,喝呀”。此時的我已經喝得醉醺醺的,膽子也變大了,我說道:
“好吧,那我就帶你去一個夢的國度。可別大驚小怪,那兒真可謂是酒池肉林......”
“是一個酒館?”
“對。”
“走吧。”
事情就這樣定了,兩個人一起坐上了市營電車。掘木興奮得歡蹦亂跳,說道:
“今夜我可是好想要個女人吶。在那兒可以親女招待嗎?”
平常我市不大願意讓掘木演出那種醉態的。掘木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又特意問了一句:
“我親她,行嗎?”坐在我旁邊的女招待,我一定要親給你瞧瞧。行不行?”
“不要緊吧?”
“那太好了!我真是太想要女人了。”
在銀座的四丁目下車後,仗著常子的關係,我們身無半文地走進了那家所謂酒池肉林的大酒館。我和掘木挑了一個空著的包廂相對而坐,隻見常子和另一個女招待迅速跑了過來。那另一個女招待坐在了我的身邊,而常子則一屁股坐在了掘木的身邊。我不由得吃了一驚:常子眼看就要被掘木親吻了。
但我並不是一種覺得可惜的感覺。我這個人本來就沒有太強的占有欲,即使偶爾有可惜的感覺,也絕沒有那種大膽主張自己的所有權,奮起與人抗爭的力量,以致於在後來的某一天,我甚至默不做聲地眼睜睜看著一個與自己同居的女人遭到了別人的玷汙。
我竭力避免介入人與人之間的芥蒂,害怕捲入那樣的漩渦之中。常子與我不過是一夜的交情。她並不屬於我。我不可能有覺得可惜的欲望,不過我畢竟還是吃了一驚。
常子就在我的麵前接受著掘木強烈的親吻。我為常子的境遇感到可憐。這樣一來,被掘木玷汙過的常子或許就不得不與我分手了吧。而且我也不具備足夠的熱情來挽留住常子。啊,事情被迫到此結束了。我對常子的不幸湧起了瞬間的驚愕,但隨即又如同流水般老老實實地徹底絕望了。我來回瞅著掘木與常子的麵孔,嗤笑了起來。
但事態卻意想不到地惡化了。
“算了吧!”掘木歪著嘴巴說道,“就連我這種窮光蛋也要的女人......”
他就像是困窘至極似的交叉著雙臂,目不轉睛地盯著常子,苦笑了。
“給我酒,我身上沒有錢。”我小聲地對常子說道。我真想喝個爛醉。從所謂的世俗眼光來看,常子的確是一個不值得醉漢親近、醜陋而貧窮的女人。我感到自己就像是意外遭受到雷擊一樣。我喝呀,喝呀,從沒喝過這麽多酒,一直喝到爛醉如泥,與常子麵麵相覷,悲哀地微笑著。經掘木這麽一說,我真的覺得她不過是一個疲憊不堪而又貧窮下賤的女人,可與此同時,一種同病相憐的親近感又油然而生(我至今仍舊認為:貧富之間的矛盾盡管貌似陳腐,但卻是戲劇家筆下永恆的主題)。我發現常子是那麽可愛,以致於我平生第一此覺察到了自己萌發了一種雖然微弱卻積極主動的戀愛之心。我吐了,吐得不省人事。喝酒喝得不省人事,這還是第一次。
醒來一看,常子坐在我的枕邊。原來我是睡在了本所木匠家二樓的房間裏。
“你說過錢一用完,緣分就斷,我還以為是開玩笑來著。莫非你是真心說的?要不,你幹嘛不來了?要斷絕緣分也不是那麽容易的。難道我掙錢給你用,還不行嗎?”
“不,那可不行。”
然後那個女人也躺下睡了。拂曉時分,從女人的口中第一次迸出了“死”這個字眼。她早已被人世的生活折磨得筋疲力盡,而我一想到自己對人世的恐懼和生存的煩憂,還有金錢、女人、學業、運動等等,似乎就再也無法忍耐著活下去了。於是不加思索地贊同了她的提議。
但當時我卻沒有真正做好去“死”的思想準備。其中的確隱含著某種“遊戲”的成分。
那天上午,我和她雙雙徜徉在淺草區,一塊兒走進了一家咖啡館,各自喝了一杯牛奶。
“帳你先結了吧。”
我站起身,從袖口裏掏出小錢包,打開一看,裏麵僅有三塊銅幣。一種比羞恥更為淒烈的情愫一下子攫住了我。我的腦海裏一閃而過的是自己在仙遊館的那個房間,那隻剩下了學生製服喝被褥,再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送進當鋪的荒涼房間。除此之外,我的所有家當就隻有此刻穿在身上的碎花布和服與鬥篷了。這便是我的現實。我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已經是走投無路了。
看見我不知所措的樣子,那女人也站了起來,瞅了瞅我的錢包問道:
“哎?!就這麽點錢?!”
盡管這句話有口無心,但分明有種疼痛感穿透了我的骨髓。這是我第一次因為自己所愛的人說的話而體驗到的痛苦。三枚銅幣說到底算不得是錢,它帶過我從未咀嚼過的奇妙屈辱感,一種沒臉再活下去的屈辱感。歸根到底,那時的我還沒徹底擺脫有錢人家紈絝子弟這一種屬性吧。也就在這時候,我才真正地作為一種實感做出了去死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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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叫錢一用完,緣分就斷,其實這句話的解釋恰好被人顛倒了。並不是說錢一用光,男人就會被女人甩掉。而是說男人一旦沒有錢,自個兒就會意誌消沉,變得頹廢窩囊。甚至連笑聲都缺乏力量,而且性情出奇地乖戾,最終破罐子破摔,自個兒主動甩了女人。就是說近於半瘋狂的徹底甩掉女人。據《金洋大辭林》上解釋,就是這個意思吶。真可憐呀。我也多少懂得點那種心境。”
的確,我記得自己當時說了上述那些蠢話,把常子逗得哈哈大笑。我覺得不宜久留,臉也沒洗就跑了出來,可沒想到我當時編造的關於“錢一用完,緣分就斷”的胡言亂語,後來竟與我自己發生了意想不到的關聯。
在此後的一個月裏我都沒有去見那一夜的恩人。分手之後,隨著日子的流逝,喜悅之情也逐漸淡漠,倒是蒙受了她恩惠這一點讓我有一種隱隱的不安,感到了一種沉重的束縛。甚至對酒吧裏的所有消費都由常子結的帳這種世俗的事情,也開始耿耿於懷了。常子最終也跟房東的女兒、女子高等師範學校那個女人一樣,成了僅僅是脅迫著我的女人,所以即使相距甚遠,我也會對常子感到恐懼,而且我覺得,一旦再遇到那些與自己誰過覺的女人,她們就會對我勃然大怒,所以對再見到她們頗為膽怯心虛。正因為我的性格如此,所以我對銀座採取了敬而遠之的態度。不過這種膽怯心虛的性格絕不是源於我的狡猾,而是因為我還不大明白這樣一種不可思議的現象:女人這種生物在生存時,是把晚上一起睡覺與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後這兩者嚴格區分開來的,就像是徹底忘卻了其間的關聯一樣,幹淨利落地斬斷了那兩個世界的聯繫。
十一月末,我和掘木在神田的露天攤鋪上喝廉價的酒。這個惡友主張離開現在的攤鋪去另一個地方喝酒。可是我們已經花光了手頭的錢,可在這種情況下他還是硬吵嚷著“喝呀,喝呀”。此時的我已經喝得醉醺醺的,膽子也變大了,我說道:
“好吧,那我就帶你去一個夢的國度。可別大驚小怪,那兒真可謂是酒池肉林......”
“是一個酒館?”
“對。”
“走吧。”
事情就這樣定了,兩個人一起坐上了市營電車。掘木興奮得歡蹦亂跳,說道:
“今夜我可是好想要個女人吶。在那兒可以親女招待嗎?”
平常我市不大願意讓掘木演出那種醉態的。掘木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又特意問了一句:
“我親她,行嗎?”坐在我旁邊的女招待,我一定要親給你瞧瞧。行不行?”
“不要緊吧?”
“那太好了!我真是太想要女人了。”
在銀座的四丁目下車後,仗著常子的關係,我們身無半文地走進了那家所謂酒池肉林的大酒館。我和掘木挑了一個空著的包廂相對而坐,隻見常子和另一個女招待迅速跑了過來。那另一個女招待坐在了我的身邊,而常子則一屁股坐在了掘木的身邊。我不由得吃了一驚:常子眼看就要被掘木親吻了。
但我並不是一種覺得可惜的感覺。我這個人本來就沒有太強的占有欲,即使偶爾有可惜的感覺,也絕沒有那種大膽主張自己的所有權,奮起與人抗爭的力量,以致於在後來的某一天,我甚至默不做聲地眼睜睜看著一個與自己同居的女人遭到了別人的玷汙。
我竭力避免介入人與人之間的芥蒂,害怕捲入那樣的漩渦之中。常子與我不過是一夜的交情。她並不屬於我。我不可能有覺得可惜的欲望,不過我畢竟還是吃了一驚。
常子就在我的麵前接受著掘木強烈的親吻。我為常子的境遇感到可憐。這樣一來,被掘木玷汙過的常子或許就不得不與我分手了吧。而且我也不具備足夠的熱情來挽留住常子。啊,事情被迫到此結束了。我對常子的不幸湧起了瞬間的驚愕,但隨即又如同流水般老老實實地徹底絕望了。我來回瞅著掘木與常子的麵孔,嗤笑了起來。
但事態卻意想不到地惡化了。
“算了吧!”掘木歪著嘴巴說道,“就連我這種窮光蛋也要的女人......”
他就像是困窘至極似的交叉著雙臂,目不轉睛地盯著常子,苦笑了。
“給我酒,我身上沒有錢。”我小聲地對常子說道。我真想喝個爛醉。從所謂的世俗眼光來看,常子的確是一個不值得醉漢親近、醜陋而貧窮的女人。我感到自己就像是意外遭受到雷擊一樣。我喝呀,喝呀,從沒喝過這麽多酒,一直喝到爛醉如泥,與常子麵麵相覷,悲哀地微笑著。經掘木這麽一說,我真的覺得她不過是一個疲憊不堪而又貧窮下賤的女人,可與此同時,一種同病相憐的親近感又油然而生(我至今仍舊認為:貧富之間的矛盾盡管貌似陳腐,但卻是戲劇家筆下永恆的主題)。我發現常子是那麽可愛,以致於我平生第一此覺察到了自己萌發了一種雖然微弱卻積極主動的戀愛之心。我吐了,吐得不省人事。喝酒喝得不省人事,這還是第一次。
醒來一看,常子坐在我的枕邊。原來我是睡在了本所木匠家二樓的房間裏。
“你說過錢一用完,緣分就斷,我還以為是開玩笑來著。莫非你是真心說的?要不,你幹嘛不來了?要斷絕緣分也不是那麽容易的。難道我掙錢給你用,還不行嗎?”
“不,那可不行。”
然後那個女人也躺下睡了。拂曉時分,從女人的口中第一次迸出了“死”這個字眼。她早已被人世的生活折磨得筋疲力盡,而我一想到自己對人世的恐懼和生存的煩憂,還有金錢、女人、學業、運動等等,似乎就再也無法忍耐著活下去了。於是不加思索地贊同了她的提議。
但當時我卻沒有真正做好去“死”的思想準備。其中的確隱含著某種“遊戲”的成分。
那天上午,我和她雙雙徜徉在淺草區,一塊兒走進了一家咖啡館,各自喝了一杯牛奶。
“帳你先結了吧。”
我站起身,從袖口裏掏出小錢包,打開一看,裏麵僅有三塊銅幣。一種比羞恥更為淒烈的情愫一下子攫住了我。我的腦海裏一閃而過的是自己在仙遊館的那個房間,那隻剩下了學生製服喝被褥,再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送進當鋪的荒涼房間。除此之外,我的所有家當就隻有此刻穿在身上的碎花布和服與鬥篷了。這便是我的現實。我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已經是走投無路了。
看見我不知所措的樣子,那女人也站了起來,瞅了瞅我的錢包問道:
“哎?!就這麽點錢?!”
盡管這句話有口無心,但分明有種疼痛感穿透了我的骨髓。這是我第一次因為自己所愛的人說的話而體驗到的痛苦。三枚銅幣說到底算不得是錢,它帶過我從未咀嚼過的奇妙屈辱感,一種沒臉再活下去的屈辱感。歸根到底,那時的我還沒徹底擺脫有錢人家紈絝子弟這一種屬性吧。也就在這時候,我才真正地作為一種實感做出了去死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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