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北洋的底線是“輕辦示懲,或明訂出使歐洲者仍遵奏章辦理”,問題的焦點已不在懲處樸定陽上麵,而在今後朝鮮能否遵行“三端”上。朝鮮念念不忘的是自主,清廷堅持的是不讓朝鮮自主,根本不可能調和。但案子僵持下去有損兩國關係,袁世凱於是想出了上述“一辦一托”的辦法。“辦”,即先誘騙朝鮮將樸革職;“托”,即不要求朝鮮馬上上報處理此事的呈文,無呈文意味著沒有結案,這樣一可以防止朝鮮藉口已經結案重新任用樸定陽,二可以根據需要隨時重提此案,主動權即操在清廷一方。實現這個陰謀的前提是不讓朝鮮摸清楚北洋真正的底牌,所以袁世凱在電函末尾請求李鴻章提防朝鮮駐天津使臣金明圭“伺察語風”,防止他向韓王揭穿騙局。
由此封函電可以看出,傳統軟硬兼施的做法已難見效,即智如袁世凱者也感到棘手,不得不主張施以騙術盡快了結此案。朝王室的目的是修改矮化、束縛朝鮮的“三端”,盡快使滯留香港的使臣赴歐就任,袁遂虛以委蛇,“擬誘其先革樸職,次令政府復文認錯”。袁世凱的計劃,全都事先詳細電告了李鴻章,李不僅同意,而且指示機宜,雙方合作無間,成功地演出了一場外交雙簧劇。朝鮮為修改三端,派使赴任,遂免去了樸的職務,拖延數年之久的“違章案”至此告一段落。
1890年初,朝政府派趙秉夏赴北洋,請求修改三端、允準駐歐使節赴任和準許任用樸定陽,清廷堅持必得懲處樸,否則其他兩項免談。直至9月,李鴻章致函總署時,仍堅持這一方針:
朝鮮未治樸定陽違背之罪,中國即不變通中韓使節體製,以延宕其派赴五國的公使成行。……如彼遲遲擱置不理,我亦將此案暫懸不結,牽製其五國使臣難以很快成行。46
雙方再次陷入僵局。1891年11月,朝再次任用樸定陽為戶曹判書,當時袁世凱因母病回國省親,李鴻章電令代理袁職的唐紹儀責問,朝鮮以樸職務“並非顯秩重任”搪塞,並請求清廷允準。11月15日,清廷終於準許朝鮮起用樸,但“不得委以重任或再充使臣之職”;遷延5年之久的“外交違章案”終於劃上了句號。朝鮮堅持不處罰違章者,清廷無可奈何,最終不了了之;而清廷堅持不改三端,亦牽製了朝鮮外交的開展,結果是兩敗俱傷。
再來看清廷對朝鮮財政的扼製。中、朝近代以前均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被迫開放後又對西方長期持有輕視和抵製態度,故極端缺乏既懂外語又通國際商法的人才,不得不聘任外國人代理海關事務。譬如英國人赫德,就擔任中國總稅務司達半個世紀之久。朝鮮開放通商,也無此人才,求助於清廷,清廷遂於曾任職於中國的外國人中,有選擇地推薦給朝鮮。與袁同時期派駐朝鮮的外國人先後有德人穆鱗德,英人墨賢理,德人史納機、馬根,美人德尼等。清廷的本意是通過這些人將朝鮮的海關通商大權把握在自己手中,孰知多數人並不領推薦之情,而是更為認同領誰的薪金為誰辦事的職業操守,並且多對清廷過時的天朝觀念不以為然。尤其是穆鱗德和德尼,到了朝鮮後均公開支持王室的自主願望,並代為聯絡列強,出謀劃策,如樸定陽使美違章案,就是德尼一手策劃而成,很讓清廷頭痛。為把這些人弄出朝鮮,也很費了李鴻章、袁世凱的一番心力。
孰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890年3月5日,稅務司史納機向袁世凱透露,朝鮮國王準備任用一個來自日本的美國人李仙得接替德尼併兼任總稅務司,並打算收回海關權利。袁當即指示:“你奉中國的委派,韓國如欲撤換,應先谘請中國調回,如擅自派代,你不應遵從,可隨時告我詰問韓廷,斷不可遽自交代。”以袁遍布朝鮮宮廷內外的眼線,很少有事能瞞得過他的耳目。袁早知道史納機暗中鼓動朝鮮收回海關權利,“不受中國海關節製,如穆鱗德故事”,於是先施以威脅:“有關韓國海關的權利,如在你手中損失,赫德(時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兼管朝鮮海關事務)將不滿意你,恐怕今後在中國海關再無立足之地47”;繼之以籠絡,答應代其謀取朝總稅務司職務,穩住了史納機。袁隨即通過禧在明(英國駐朝領事)、閔種默(時任朝鮮外署督辦)搞清了李仙得的來歷和動向。李仙得曾任美國駐廈門領事,後又受聘於日本外務省,得以結識朝鮮駐日公使金嘉鎮。李卸任後仍滯留於日本,成了無業僑民,用袁世凱的話說就是為謀職業而生事的“流氓”。朝鮮駐日使臣所以推薦他,是因為他聲稱能為朝鮮貸來巨款,他向韓廷提出可向外國銀行貸款一百五十萬元,由朝鮮三口海關收入中逐年扣還。袁即將詳情電告北洋,囑其設法阻撓,並向李鴻章提出了從根本上亦即從經濟上控製朝鮮的對策:
李(仙得)此次募貸,未必有成,然朝鮮國王貸款計劃的決心甚大,終必為狡猾陰險者藉以施放誘餌。凱歷年熟思,辦法有二:其一,等待韓請求中國從而杜絕外資,最為得體,而且增加馭屬之權;其二,韓如外貸,日久必生事端,等到事端發生,再由中國移貸償還。衡量韓國時勢,終必有此二者。然而第一法自然是釜底抽薪之計,如果中朝(即清廷)現有此力,可否密示,以便相機囑其謀求。如妥善訂立合同,由海關按年扣還,當可完璧歸趙。48
袁之所以建此策,是因為其數年來深感對於朝鮮之自主傾向,曉諭勸說和虛聲恫嚇均已難於奏效,在軍事之外惟一能迫使王室就範的方法就是金錢。具體做法一是牢牢把持住朝鮮的錢袋——海關;一是在朝急需用錢時予以優惠的貸款。王室不缺錢花,收回海關權利的動力就會減弱,而貸款及利息均可自掌握在中國手中的錢袋裏掏還,絕無風險。朝欠債愈多,對中國的依賴也愈深,藉此即可牢牢控製住朝鮮。
對袁的建議,清廷認為是釜底抽薪的妙計,不但立刻批準,許袁相機行事,而且予以積極的配合。5月3日(舊曆三月十五日),總署及李鴻章分別電令清廷駐俄、英、美、日等國使節:
密聞朝鮮議借洋債,此端果開,後患無窮。請知照(所在國)外交部,轉告紳商,說明朝鮮貧窮而浪費,償還貸款極為困艱,各國紳商不宜與該國訂立合同,貸以巨款,將來如有借債不償之事,中國不會為之擔保。若各國因欠款而索債於朝鮮海關,中國也決不允許。預為聲明,以昭和睦之誼。49
由於李仙得僅係一朝鮮所聘用的外籍雇員,雖有官方頒發的文書,終因清廷的聲明而信用不彰,朝鮮從國際上貸款的計劃終成泡影。
對於朝鮮宮廷中為國王出謀劃策的那些外國人,頭腦詭譎的袁世凱已看出他們難以同心共事,大可施以離間之術:
德(尼)、丹(士謨)、李(仙得)均非善類,可相攻擠,當可牽製,似宜靜聽。50
袁如何離間今天已難得其詳,但確實起了作用是沒有疑問的。3月9日,朝鮮政府任命李仙得為內署協辦,李為了增大自己在王室中的影響力,果然援引其在日本時熟識的美國前駐橫濱總領事,靠採礦發家的富翁葛累好士來朝鮮,朝政府4月15日免去了德尼內署協辦的職務,代之以葛累好士。失勢的德尼最終不得不黯然離開朝鮮。對於李、葛二人,袁則施以威脅,“屢次囑人轉勸(他們)以不可幹預(中朝間事務),免貽後悔,德尼可為前車之鑑51。”至於史納機,袁不僅未為其謀求留任,而且斷然拒絕了朝政府對他的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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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封函電可以看出,傳統軟硬兼施的做法已難見效,即智如袁世凱者也感到棘手,不得不主張施以騙術盡快了結此案。朝王室的目的是修改矮化、束縛朝鮮的“三端”,盡快使滯留香港的使臣赴歐就任,袁遂虛以委蛇,“擬誘其先革樸職,次令政府復文認錯”。袁世凱的計劃,全都事先詳細電告了李鴻章,李不僅同意,而且指示機宜,雙方合作無間,成功地演出了一場外交雙簧劇。朝鮮為修改三端,派使赴任,遂免去了樸的職務,拖延數年之久的“違章案”至此告一段落。
1890年初,朝政府派趙秉夏赴北洋,請求修改三端、允準駐歐使節赴任和準許任用樸定陽,清廷堅持必得懲處樸,否則其他兩項免談。直至9月,李鴻章致函總署時,仍堅持這一方針:
朝鮮未治樸定陽違背之罪,中國即不變通中韓使節體製,以延宕其派赴五國的公使成行。……如彼遲遲擱置不理,我亦將此案暫懸不結,牽製其五國使臣難以很快成行。46
雙方再次陷入僵局。1891年11月,朝再次任用樸定陽為戶曹判書,當時袁世凱因母病回國省親,李鴻章電令代理袁職的唐紹儀責問,朝鮮以樸職務“並非顯秩重任”搪塞,並請求清廷允準。11月15日,清廷終於準許朝鮮起用樸,但“不得委以重任或再充使臣之職”;遷延5年之久的“外交違章案”終於劃上了句號。朝鮮堅持不處罰違章者,清廷無可奈何,最終不了了之;而清廷堅持不改三端,亦牽製了朝鮮外交的開展,結果是兩敗俱傷。
再來看清廷對朝鮮財政的扼製。中、朝近代以前均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被迫開放後又對西方長期持有輕視和抵製態度,故極端缺乏既懂外語又通國際商法的人才,不得不聘任外國人代理海關事務。譬如英國人赫德,就擔任中國總稅務司達半個世紀之久。朝鮮開放通商,也無此人才,求助於清廷,清廷遂於曾任職於中國的外國人中,有選擇地推薦給朝鮮。與袁同時期派駐朝鮮的外國人先後有德人穆鱗德,英人墨賢理,德人史納機、馬根,美人德尼等。清廷的本意是通過這些人將朝鮮的海關通商大權把握在自己手中,孰知多數人並不領推薦之情,而是更為認同領誰的薪金為誰辦事的職業操守,並且多對清廷過時的天朝觀念不以為然。尤其是穆鱗德和德尼,到了朝鮮後均公開支持王室的自主願望,並代為聯絡列強,出謀劃策,如樸定陽使美違章案,就是德尼一手策劃而成,很讓清廷頭痛。為把這些人弄出朝鮮,也很費了李鴻章、袁世凱的一番心力。
孰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890年3月5日,稅務司史納機向袁世凱透露,朝鮮國王準備任用一個來自日本的美國人李仙得接替德尼併兼任總稅務司,並打算收回海關權利。袁當即指示:“你奉中國的委派,韓國如欲撤換,應先谘請中國調回,如擅自派代,你不應遵從,可隨時告我詰問韓廷,斷不可遽自交代。”以袁遍布朝鮮宮廷內外的眼線,很少有事能瞞得過他的耳目。袁早知道史納機暗中鼓動朝鮮收回海關權利,“不受中國海關節製,如穆鱗德故事”,於是先施以威脅:“有關韓國海關的權利,如在你手中損失,赫德(時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兼管朝鮮海關事務)將不滿意你,恐怕今後在中國海關再無立足之地47”;繼之以籠絡,答應代其謀取朝總稅務司職務,穩住了史納機。袁隨即通過禧在明(英國駐朝領事)、閔種默(時任朝鮮外署督辦)搞清了李仙得的來歷和動向。李仙得曾任美國駐廈門領事,後又受聘於日本外務省,得以結識朝鮮駐日公使金嘉鎮。李卸任後仍滯留於日本,成了無業僑民,用袁世凱的話說就是為謀職業而生事的“流氓”。朝鮮駐日使臣所以推薦他,是因為他聲稱能為朝鮮貸來巨款,他向韓廷提出可向外國銀行貸款一百五十萬元,由朝鮮三口海關收入中逐年扣還。袁即將詳情電告北洋,囑其設法阻撓,並向李鴻章提出了從根本上亦即從經濟上控製朝鮮的對策:
李(仙得)此次募貸,未必有成,然朝鮮國王貸款計劃的決心甚大,終必為狡猾陰險者藉以施放誘餌。凱歷年熟思,辦法有二:其一,等待韓請求中國從而杜絕外資,最為得體,而且增加馭屬之權;其二,韓如外貸,日久必生事端,等到事端發生,再由中國移貸償還。衡量韓國時勢,終必有此二者。然而第一法自然是釜底抽薪之計,如果中朝(即清廷)現有此力,可否密示,以便相機囑其謀求。如妥善訂立合同,由海關按年扣還,當可完璧歸趙。48
袁之所以建此策,是因為其數年來深感對於朝鮮之自主傾向,曉諭勸說和虛聲恫嚇均已難於奏效,在軍事之外惟一能迫使王室就範的方法就是金錢。具體做法一是牢牢把持住朝鮮的錢袋——海關;一是在朝急需用錢時予以優惠的貸款。王室不缺錢花,收回海關權利的動力就會減弱,而貸款及利息均可自掌握在中國手中的錢袋裏掏還,絕無風險。朝欠債愈多,對中國的依賴也愈深,藉此即可牢牢控製住朝鮮。
對袁的建議,清廷認為是釜底抽薪的妙計,不但立刻批準,許袁相機行事,而且予以積極的配合。5月3日(舊曆三月十五日),總署及李鴻章分別電令清廷駐俄、英、美、日等國使節:
密聞朝鮮議借洋債,此端果開,後患無窮。請知照(所在國)外交部,轉告紳商,說明朝鮮貧窮而浪費,償還貸款極為困艱,各國紳商不宜與該國訂立合同,貸以巨款,將來如有借債不償之事,中國不會為之擔保。若各國因欠款而索債於朝鮮海關,中國也決不允許。預為聲明,以昭和睦之誼。49
由於李仙得僅係一朝鮮所聘用的外籍雇員,雖有官方頒發的文書,終因清廷的聲明而信用不彰,朝鮮從國際上貸款的計劃終成泡影。
對於朝鮮宮廷中為國王出謀劃策的那些外國人,頭腦詭譎的袁世凱已看出他們難以同心共事,大可施以離間之術:
德(尼)、丹(士謨)、李(仙得)均非善類,可相攻擠,當可牽製,似宜靜聽。50
袁如何離間今天已難得其詳,但確實起了作用是沒有疑問的。3月9日,朝鮮政府任命李仙得為內署協辦,李為了增大自己在王室中的影響力,果然援引其在日本時熟識的美國前駐橫濱總領事,靠採礦發家的富翁葛累好士來朝鮮,朝政府4月15日免去了德尼內署協辦的職務,代之以葛累好士。失勢的德尼最終不得不黯然離開朝鮮。對於李、葛二人,袁則施以威脅,“屢次囑人轉勸(他們)以不可幹預(中朝間事務),免貽後悔,德尼可為前車之鑑51。”至於史納機,袁不僅未為其謀求留任,而且斷然拒絕了朝政府對他的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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