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告訴你一件事,以防事情發生時你受到過度的打擊。原田和山賀很有可能已經被殺害了。”
“什麽?為、為什麽?”雖然我並沒有為此感到特別吃驚,但是心裏還是覺得很難受。
“這是那個罪犯的慣用手法。”伯爵一邊說著,一邊一隻手拿起咖啡杯,看了一下窗外,“其實半年前我就開始追查這個案子了。那個傢夥在鄰省先後殺害了三個孩子。”
“啊,我知道。是電視上以前報導過的那個案子吧。”
“警察一直很努力地調查,可到現在也沒有抓獲罪犯。”
“可是,伯爵為什麽要到我們這個城市來呢?”
“那個說來可就話長了,都是些很專業的事情,跟你說了你也不懂。我能告訴你的就是,在很多嫌疑人中,我確定了其中一個就是那個罪犯。為此,我特意追蹤到了這裏。”
“他是誰?”
“這可不能告訴你。”伯爵搖了搖頭。
“是怪盜男爵嗎?”
“不是。”
“為什麽不可以告訴我?你沒有自信吧。是不是不能百分之百地確定那個人就是罪犯?”
“不,那倒不是。”伯爵把雙手搭在桌子上,貼近我的臉說,“百分之百確定。我很清楚誰是那個罪犯。”
“那,為什麽不馬上逮捕他呢?”
“當然是因為證據還不充分了。不管你心裏多麽肯定地確信那個人就是罪犯,但是如果無法對每個人據理論證,令人信服,那麽即使逮捕了罪犯也沒有辦法給與他應有的懲罰。這就是法律。所以,我不告訴你誰是罪犯的理由就是,我現在不知道把那個逮捕歸案後能不能對他進行法律製裁。”
“可是,那個人明明就是罪犯啊。
“如果不能夠有力地證明,準確地說,他就不是罪犯。所以,你既不能逮捕他,也不能定他的罪。”
“這聽起來真是不可思議啊。法律這東西也不怎麽正義嘛。”
“法律是人們不斷總結積累過去的教訓才逐步完成的。當然法律條文以後也會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如果沒有證據也可以隨便抓人,那不就很有可能把那些無罪的人錯當成罪犯,抓錯人了嘛。”
“是啊。這種事情我以前在電視上看到過。”
“我受其中一個被害人的家長委託,調查此事。他們大概覺僅僅依靠警察的力量很難解開這個疑案,非常焦急吧。其實,這種案子不適合我們私家偵探辦。不過,我想哪怕能夠讓他們的心靈得到一絲撫慰,也是很有意義的一件事情,於是就接受了這個工作。畢竟他們的孩子已經不在人間,不管再怎麽焦急,事態也不會有什麽變化的。”
“是這樣啊。”我點了點頭,“真沒想到是一個這麽認真的人啊。”
“誰?”
“伯爵啊。”
“我什麽時候做過不認真的事情了?”
“嗯,仔細想想:好像真的沒有過。”
“總之,幾乎可以肯定這個城市裏已經有兩個孩子被殺害了。警察大概還不能完全斷定這件事和那個案子是同一個案犯的作案行為。當然他們有可能已經注意到了兩者的聯繫,但我想他們一定還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
“伯爵,你怎麽知道的呢?從什麽地方看出來作案手法相同的呢?”
“撲克牌。”
“啊?那上次的案子裏也出現過撲克牌?”
“那倒沒有。”伯爵搖了搖頭,總算露出一絲笑容,他一直陰沉著臉,看到他的微笑,我也鬆了一口氣,“半年前的那個案子,三個被殺害的孩子的姓分別是,石田,平手,和千代木。”
“石田,平手,千代木?這有什麽關係呢?”
“沒有注意到嗎?”
“什麽?”
“石頭剪子布。”
“石頭剪子布?”
我考慮了5秒種。
“啊,原來是這樣。石田就是石頭,平手就是布,而千代木的日語發音和剪子近似,所以就是剪子。真厲害。所以你剛才看到撲克牌就想到了石頭剪子布。可是那又怎麽樣呢?”
“也就是說,石頭剪子布是一個規則。”
“規則?那不是很奇怪嗎?會不會隻是個偶然?”
“不。被害的三個孩子,他們互相併不是朋友。”
“原來是這樣。不可能有人會因為這個莫名其妙的理由而成為朋友的。可罪犯為什麽偏偏選了這三個姓呢?難道這麽做可以完成一個咒語?”
“咒語?”
“嗯。漫畫裏不是經常出現嗎?某人留下一個遺言,按照那個人說的做了後,結果發生了非比尋常的事情。不過,石頭剪子布好象很難變成那類的咒語。咒語起碼得是鬆竹梅之類的才行。”
“你信這些東西嗎?”
“不,一點也不信。不過那個罪犯也許相信這些呢?”
“對。嗯,你的洞察力不錯啊。”
“洞察?我猜對了嗎?那個罪犯真的是相信迷信的那種人嗎?”
“應該說罪犯在享受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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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為、為什麽?”雖然我並沒有為此感到特別吃驚,但是心裏還是覺得很難受。
“這是那個罪犯的慣用手法。”伯爵一邊說著,一邊一隻手拿起咖啡杯,看了一下窗外,“其實半年前我就開始追查這個案子了。那個傢夥在鄰省先後殺害了三個孩子。”
“啊,我知道。是電視上以前報導過的那個案子吧。”
“警察一直很努力地調查,可到現在也沒有抓獲罪犯。”
“可是,伯爵為什麽要到我們這個城市來呢?”
“那個說來可就話長了,都是些很專業的事情,跟你說了你也不懂。我能告訴你的就是,在很多嫌疑人中,我確定了其中一個就是那個罪犯。為此,我特意追蹤到了這裏。”
“他是誰?”
“這可不能告訴你。”伯爵搖了搖頭。
“是怪盜男爵嗎?”
“不是。”
“為什麽不可以告訴我?你沒有自信吧。是不是不能百分之百地確定那個人就是罪犯?”
“不,那倒不是。”伯爵把雙手搭在桌子上,貼近我的臉說,“百分之百確定。我很清楚誰是那個罪犯。”
“那,為什麽不馬上逮捕他呢?”
“當然是因為證據還不充分了。不管你心裏多麽肯定地確信那個人就是罪犯,但是如果無法對每個人據理論證,令人信服,那麽即使逮捕了罪犯也沒有辦法給與他應有的懲罰。這就是法律。所以,我不告訴你誰是罪犯的理由就是,我現在不知道把那個逮捕歸案後能不能對他進行法律製裁。”
“可是,那個人明明就是罪犯啊。
“如果不能夠有力地證明,準確地說,他就不是罪犯。所以,你既不能逮捕他,也不能定他的罪。”
“這聽起來真是不可思議啊。法律這東西也不怎麽正義嘛。”
“法律是人們不斷總結積累過去的教訓才逐步完成的。當然法律條文以後也會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如果沒有證據也可以隨便抓人,那不就很有可能把那些無罪的人錯當成罪犯,抓錯人了嘛。”
“是啊。這種事情我以前在電視上看到過。”
“我受其中一個被害人的家長委託,調查此事。他們大概覺僅僅依靠警察的力量很難解開這個疑案,非常焦急吧。其實,這種案子不適合我們私家偵探辦。不過,我想哪怕能夠讓他們的心靈得到一絲撫慰,也是很有意義的一件事情,於是就接受了這個工作。畢竟他們的孩子已經不在人間,不管再怎麽焦急,事態也不會有什麽變化的。”
“是這樣啊。”我點了點頭,“真沒想到是一個這麽認真的人啊。”
“誰?”
“伯爵啊。”
“我什麽時候做過不認真的事情了?”
“嗯,仔細想想:好像真的沒有過。”
“總之,幾乎可以肯定這個城市裏已經有兩個孩子被殺害了。警察大概還不能完全斷定這件事和那個案子是同一個案犯的作案行為。當然他們有可能已經注意到了兩者的聯繫,但我想他們一定還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
“伯爵,你怎麽知道的呢?從什麽地方看出來作案手法相同的呢?”
“撲克牌。”
“啊?那上次的案子裏也出現過撲克牌?”
“那倒沒有。”伯爵搖了搖頭,總算露出一絲笑容,他一直陰沉著臉,看到他的微笑,我也鬆了一口氣,“半年前的那個案子,三個被殺害的孩子的姓分別是,石田,平手,和千代木。”
“石田,平手,千代木?這有什麽關係呢?”
“沒有注意到嗎?”
“什麽?”
“石頭剪子布。”
“石頭剪子布?”
我考慮了5秒種。
“啊,原來是這樣。石田就是石頭,平手就是布,而千代木的日語發音和剪子近似,所以就是剪子。真厲害。所以你剛才看到撲克牌就想到了石頭剪子布。可是那又怎麽樣呢?”
“也就是說,石頭剪子布是一個規則。”
“規則?那不是很奇怪嗎?會不會隻是個偶然?”
“不。被害的三個孩子,他們互相併不是朋友。”
“原來是這樣。不可能有人會因為這個莫名其妙的理由而成為朋友的。可罪犯為什麽偏偏選了這三個姓呢?難道這麽做可以完成一個咒語?”
“咒語?”
“嗯。漫畫裏不是經常出現嗎?某人留下一個遺言,按照那個人說的做了後,結果發生了非比尋常的事情。不過,石頭剪子布好象很難變成那類的咒語。咒語起碼得是鬆竹梅之類的才行。”
“你信這些東西嗎?”
“不,一點也不信。不過那個罪犯也許相信這些呢?”
“對。嗯,你的洞察力不錯啊。”
“洞察?我猜對了嗎?那個罪犯真的是相信迷信的那種人嗎?”
“應該說罪犯在享受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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