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這個。”我指了指地麵。
伯爵跪在地上,把臉貼近地麵。這種時候,我還以為他會掏出放大鏡來觀察,不過似乎伯爵根本沒有放大鏡。
接著,我們小心地挪開樹葉,又在另一個地方發現了一處腳印。然後我們倆又一次回到基地,結果發現基地入口處附近也有同樣的腳印,不過這個腳印很不清楚,模糊到如果不做說明,幾乎都看不出來。
“太厲害了。”我變得有點興奮,最初的腳印是我發現的,所以特別高興,“這就是罪犯的腳印嗎?”
“還不能斷定。”伯爵麵無表情地說,“不過,這是大人的腳印,而且還是最近留下的。”
“你怎麽知道這是最近留下的腳印呢?”
“你看這裏。”伯爵指了指,“這片樹葉不是被踩進了泥土裏嗎?它的顏色鮮艷,還是新葉子。”
“真的!”
“那個人走到這裏後,改變了方向。”伯爵一邊低頭看著地麵,一邊小聲嘀咕著,“嗯,不過很奇怪啊。”
“什麽事奇怪?”
“那個人是用雙腿行走的。”
“隻要是人,當然就用雙腿行走啊。”
“嗯,確實是這樣。”
他到底在想什麽呢?難道他想說世上有怪物存在嗎?他要連這種稀奇古怪的可能性也一個接一個排除掉嗎?不管怎麽想,那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稍微休息一下吧。”伯爵站起身,做了一個深呼吸。
“我肚子有點餓了。”我說。
離吃午飯的時間還走,可是不知為什麽感覺從走上到現在已經做了許多的事情。
我們倆走了幾步,來到一處寬敞的地方。抬起頭,透過樹林的縫隙可以看得見一小塊天空,不過看不到太陽。雖然是夏天,但這裏卻很涼爽。伯爵坐在一根倒在地上的大樹杆上。
“你不抽菸鬥嗎?”我也坐到了伯爵的身邊。
“以前抽過。不過十年前戒掉了。”他把手伸進口袋,從裏麵掏出一個東西遞給了我,似乎是口香糖或者糖果之類的東西。我拿了一塊,剝開錫箔紙放入嘴中,伯爵也吃了一塊。嚐了嚐,原來是口香糖。
“哈裏不知道現在怎麽樣?”
“不知道,也許已經死了。就算活著,可能也不是自由之身。”
“是啊。不過還是不要往壞處想比較好。”
“不,還是往壞處想比較好。這樣,應對就會更及時,而且萬一他有個三長兩短,也不至於太驚惶。”
“小孩子也會被殺害嗎?”
“會的。小孩子雖然年齡小,但並不等於危險就小,反而更大。”
“可是,小孩子不會做什麽惹人仇恨的事情呀。”
“幾乎所有的殺人事件都不是因為仇恨才發生的。當然,也有因為雙方爭不休,一時激動殺死對方的。但是大多數還是因為要爭奪什麽才殘忍地下手殺人的。”
“可小孩子也沒什麽錢啊。”
“不僅僅是錢。”伯爵眯著眼睛說,“還有直接以奪走人的性命,或者尊嚴為目的而殺人的。”
“啊?你說他們想取別人的性命才殺人的嗎?可那怎麽能算是人的理由呢?取別人的性命不和殺人是同一回事嗎?”
“是啊。不過,其實兩者是有區別的。這對你來說太難理解了,不要再談下去了。”
“人的尊嚴是什麽東西?”
“寶貴的、值得尊重的東西。人規定了一個不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的規則。因為有這個規則,大家才能像現在這樣生活在一起。”
“為什麽要奪走別人的尊嚴呢?”
“不知道。”伯爵搖了搖頭,“那種感覺大概就像人有時很想把什麽東西弄破一樣吧。”
“原來就是因為脾氣暴躁啊。”
“不,也有一些傢夥非常冷靜。”
“冷靜地殺人?”
“嗯。”
“偵探有時候要與殺人犯一決生死嗎?我挺害怕這種事情的。如果可能,我就不想做那些太危險的事兒。”
“偵探這個工作不像警察那麽危險,不過也許與普通人相比,還是很危險的。畢竟這個工作會涉及各種麻煩和紛爭。”
“毫無理由地殺人的人,他們腦子都很奇怪吧。那是一種病。不過,我以前曾經聽說過,如果真的有病,受這種病的驅使犯下了罪過,殺人並不是犯人的本意,那麽就可以不追究那個人的責任。這是真的嗎?”
“對,有這種說法。比如,有一種人,熟睡後進入夢鄉,竟然自己能夠走動。那個人如果失手殺死人,就不能追究他所有的責任了,對吧。”
“嗯。不過,我覺得那個人還是有責任的。”
“責任是有的,不過不能算罪過。”
“那樣的話,精神狀態不正常的時候,不是做什麽都可以了嗎?”
“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那種精神不健全的人,毫無目的和意義地殺死許多的人,這種事情自古以來哪一個國家都曾經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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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跪在地上,把臉貼近地麵。這種時候,我還以為他會掏出放大鏡來觀察,不過似乎伯爵根本沒有放大鏡。
接著,我們小心地挪開樹葉,又在另一個地方發現了一處腳印。然後我們倆又一次回到基地,結果發現基地入口處附近也有同樣的腳印,不過這個腳印很不清楚,模糊到如果不做說明,幾乎都看不出來。
“太厲害了。”我變得有點興奮,最初的腳印是我發現的,所以特別高興,“這就是罪犯的腳印嗎?”
“還不能斷定。”伯爵麵無表情地說,“不過,這是大人的腳印,而且還是最近留下的。”
“你怎麽知道這是最近留下的腳印呢?”
“你看這裏。”伯爵指了指,“這片樹葉不是被踩進了泥土裏嗎?它的顏色鮮艷,還是新葉子。”
“真的!”
“那個人走到這裏後,改變了方向。”伯爵一邊低頭看著地麵,一邊小聲嘀咕著,“嗯,不過很奇怪啊。”
“什麽事奇怪?”
“那個人是用雙腿行走的。”
“隻要是人,當然就用雙腿行走啊。”
“嗯,確實是這樣。”
他到底在想什麽呢?難道他想說世上有怪物存在嗎?他要連這種稀奇古怪的可能性也一個接一個排除掉嗎?不管怎麽想,那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稍微休息一下吧。”伯爵站起身,做了一個深呼吸。
“我肚子有點餓了。”我說。
離吃午飯的時間還走,可是不知為什麽感覺從走上到現在已經做了許多的事情。
我們倆走了幾步,來到一處寬敞的地方。抬起頭,透過樹林的縫隙可以看得見一小塊天空,不過看不到太陽。雖然是夏天,但這裏卻很涼爽。伯爵坐在一根倒在地上的大樹杆上。
“你不抽菸鬥嗎?”我也坐到了伯爵的身邊。
“以前抽過。不過十年前戒掉了。”他把手伸進口袋,從裏麵掏出一個東西遞給了我,似乎是口香糖或者糖果之類的東西。我拿了一塊,剝開錫箔紙放入嘴中,伯爵也吃了一塊。嚐了嚐,原來是口香糖。
“哈裏不知道現在怎麽樣?”
“不知道,也許已經死了。就算活著,可能也不是自由之身。”
“是啊。不過還是不要往壞處想比較好。”
“不,還是往壞處想比較好。這樣,應對就會更及時,而且萬一他有個三長兩短,也不至於太驚惶。”
“小孩子也會被殺害嗎?”
“會的。小孩子雖然年齡小,但並不等於危險就小,反而更大。”
“可是,小孩子不會做什麽惹人仇恨的事情呀。”
“幾乎所有的殺人事件都不是因為仇恨才發生的。當然,也有因為雙方爭不休,一時激動殺死對方的。但是大多數還是因為要爭奪什麽才殘忍地下手殺人的。”
“可小孩子也沒什麽錢啊。”
“不僅僅是錢。”伯爵眯著眼睛說,“還有直接以奪走人的性命,或者尊嚴為目的而殺人的。”
“啊?你說他們想取別人的性命才殺人的嗎?可那怎麽能算是人的理由呢?取別人的性命不和殺人是同一回事嗎?”
“是啊。不過,其實兩者是有區別的。這對你來說太難理解了,不要再談下去了。”
“人的尊嚴是什麽東西?”
“寶貴的、值得尊重的東西。人規定了一個不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的規則。因為有這個規則,大家才能像現在這樣生活在一起。”
“為什麽要奪走別人的尊嚴呢?”
“不知道。”伯爵搖了搖頭,“那種感覺大概就像人有時很想把什麽東西弄破一樣吧。”
“原來就是因為脾氣暴躁啊。”
“不,也有一些傢夥非常冷靜。”
“冷靜地殺人?”
“嗯。”
“偵探有時候要與殺人犯一決生死嗎?我挺害怕這種事情的。如果可能,我就不想做那些太危險的事兒。”
“偵探這個工作不像警察那麽危險,不過也許與普通人相比,還是很危險的。畢竟這個工作會涉及各種麻煩和紛爭。”
“毫無理由地殺人的人,他們腦子都很奇怪吧。那是一種病。不過,我以前曾經聽說過,如果真的有病,受這種病的驅使犯下了罪過,殺人並不是犯人的本意,那麽就可以不追究那個人的責任。這是真的嗎?”
“對,有這種說法。比如,有一種人,熟睡後進入夢鄉,竟然自己能夠走動。那個人如果失手殺死人,就不能追究他所有的責任了,對吧。”
“嗯。不過,我覺得那個人還是有責任的。”
“責任是有的,不過不能算罪過。”
“那樣的話,精神狀態不正常的時候,不是做什麽都可以了嗎?”
“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那種精神不健全的人,毫無目的和意義地殺死許多的人,這種事情自古以來哪一個國家都曾經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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