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負責馬路,”盧卡斯對凱奇說,“帕克,巷子由你掩護,以防他有援兵。”
“我——”
“噓……”
“我數到三。一……二……”
“可是我——”帕克開口要說。
“三。”
三人當即一躍散開。凱奇跳上馬路,阻住車流。
盧卡斯轉過身,飛奔起來。“聯邦探員!”她大喊,“你。就是你!不許動,雙手放在頭上!”
帕克朝巷子看了一眼,他想假如真的看見共犯,自己該怎麽處理才好。他取出手機,按下九一一,拇指放在“撥出”鍵上。他隻能想出這個辦法。
他看著背後,望著盧卡斯。在她前方,那個男子陡然停住腳步,然後轉身拚命向馬路中間奔去。
“站住!”
盧卡斯在人行道上狂奔。男子右拐,消失在車流中。她想追過去,卻有輛車疾駛轉過拐角,司機沒有看見她,差點一頭撞上。盧卡斯趕緊跳回人行道,離擋泥板隻有幾英寸。
她再次拔腿想追過去時,那名男子已經不見蹤影。帕克看見她取出手機說了些什麽。片刻之後,來了三輛沒有標誌的警車,紅燈在儀錶板上方閃爍。車子開到十字路口處急剎車停下,她與其中一名駕駛員簡單交代了幾句之後,三輛車一起加速離去。
她朝帕克的地方慢跑過來。凱奇也跟著過來。盧卡斯憤憤地雙手一揮。
凱奇聳聳肩:“有沒有看見他的長相?”
“沒有。”帕克回答。
“我也沒看見。”盧卡斯喃喃地說。接著她望向帕克的雙手:“你的槍呢?”
“我的什麽?”
“你負責掩護巷口。我們剛才準備捉拿歹徒,你卻沒有拔槍?”
“槍?我哪兒來的槍?剛才就想跟你說這件事的。”
“你沒有佩槍?”她難以置信地問。
“我是普通市民,”帕克說,“為什麽要佩槍?”
盧卡斯向凱奇拋去一個責怪的表情。凱奇說:“我還以為他有。”
她彎下腰,提起牛仔褲的褲腿,從腳踝處的槍套裏拔出一支小型自動手槍,交給帕克。
他搖搖頭:“不用了,謝謝。”
“拿著。”她堅持。
帕克看了她手上的槍一眼:“槍在身上會讓我渾身不自在。我以前是刑事案件的科學分析人員,又不是突擊隊的。何況我以前的佩槍是左輪,而不是自動式。我最後一次開槍是在匡提科的靶場,那也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瞄準之後扣動扳機就行了,”她說著怒氣開始上湧,“保險栓已經關了。第一槍是連續兩發,第二槍是單發。瞄準目標時要記住這一點。”帕克對她怎麽忽然發起脾氣感到十分不解。
他還是沒有接槍。
她嘆了口氣,呼出的氣在寒冷的空氣中形成一縷長長的白氣。她不再多說,隻是將手槍再度往前遞向帕克。
他覺得沒有必要這樣僵持下去,便伸手接了下來,匆匆看了一眼後放進口袋。盧卡斯一言不發地轉過身,三人繼續在街上走。凱奇狐疑地看著他,這次沒有做出聳肩的動作就拿出手機打電話。
三人緩緩地走著。帕克覺得口袋裏的手槍沉甸甸的,遠比十幾盎司的實際重量沉重得多。他覺得很奇怪,隨身攜帶這支武器並沒有帶給他安全感。過了一會兒,他才想明白。不是因為手槍會提醒他剛才掘墓者可能就跟在他們三人身後,一心想解決他們,也不是因為手槍讓他聯想起四年前與船夫交手的往事,讓他想起兒子內心的恐懼。
真正的原因,是這把手槍似乎具有某種陰間的魔力,仿佛托爾金名著裏的那隻魔戒。這種魔力占據了他的意識,將他拖離孩子們,越拉越遠。這種魔力能讓他與孩子們永遠分離。
掘墓者站在巷子裏。
他靜靜地站著,環顧四周。
這裏既沒有探員也沒有警察。沒有人在追捕他。沒有人對他開槍。也沒人想把他抓回康乃狄克。他喜歡康乃狄克的森林,卻討厭裝了鐵窗的房間。他們逼他坐在房間裏麵,一坐就是好幾個鍾頭,什麽事也不能做。在那裏,有人會偷喝他的濃湯,胡亂地轉換電視頻道,不讓他看汽車和小狗的廣告,因為他們想看球賽。
帕米拉對他說:“你真胖啊。身材都變形了。為什麽不去跑跑步?去買雙耐克……”哢嚓。“……耐克慢跑鞋吧。去嘛去嘛。到購物中心去。我這兒還有些事情要忙。”
此刻,掘墓者認為帕米拉會在眼前出現。他眯起眼睛。不對,不對,這隻是巷子裏一麵沒有圖案的牆壁。
你發誓摯愛她、尊重她、珍惜她……哢嚓……遵守……
有一次,他陪帕米拉慢跑。當時是秋天,兩人跑過紅葉和黃葉。他拚命想跟上,喘著粗氣,胸口劇痛,就像子彈在頭蓋骨裏反彈後造成的傷害那麽疼。帕米拉越跑越遠,後來他隻好獨自慢跑。最後一個人步行回家。
掘墓者為他在劇院裏出的差錯感到十分焦慮。他擔心出現了這麽多警察和探員,教導他的人會不高興,因為他沒有按照他的指示盡量去殺人,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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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噓……”
“我數到三。一……二……”
“可是我——”帕克開口要說。
“三。”
三人當即一躍散開。凱奇跳上馬路,阻住車流。
盧卡斯轉過身,飛奔起來。“聯邦探員!”她大喊,“你。就是你!不許動,雙手放在頭上!”
帕克朝巷子看了一眼,他想假如真的看見共犯,自己該怎麽處理才好。他取出手機,按下九一一,拇指放在“撥出”鍵上。他隻能想出這個辦法。
他看著背後,望著盧卡斯。在她前方,那個男子陡然停住腳步,然後轉身拚命向馬路中間奔去。
“站住!”
盧卡斯在人行道上狂奔。男子右拐,消失在車流中。她想追過去,卻有輛車疾駛轉過拐角,司機沒有看見她,差點一頭撞上。盧卡斯趕緊跳回人行道,離擋泥板隻有幾英寸。
她再次拔腿想追過去時,那名男子已經不見蹤影。帕克看見她取出手機說了些什麽。片刻之後,來了三輛沒有標誌的警車,紅燈在儀錶板上方閃爍。車子開到十字路口處急剎車停下,她與其中一名駕駛員簡單交代了幾句之後,三輛車一起加速離去。
她朝帕克的地方慢跑過來。凱奇也跟著過來。盧卡斯憤憤地雙手一揮。
凱奇聳聳肩:“有沒有看見他的長相?”
“沒有。”帕克回答。
“我也沒看見。”盧卡斯喃喃地說。接著她望向帕克的雙手:“你的槍呢?”
“我的什麽?”
“你負責掩護巷口。我們剛才準備捉拿歹徒,你卻沒有拔槍?”
“槍?我哪兒來的槍?剛才就想跟你說這件事的。”
“你沒有佩槍?”她難以置信地問。
“我是普通市民,”帕克說,“為什麽要佩槍?”
盧卡斯向凱奇拋去一個責怪的表情。凱奇說:“我還以為他有。”
她彎下腰,提起牛仔褲的褲腿,從腳踝處的槍套裏拔出一支小型自動手槍,交給帕克。
他搖搖頭:“不用了,謝謝。”
“拿著。”她堅持。
帕克看了她手上的槍一眼:“槍在身上會讓我渾身不自在。我以前是刑事案件的科學分析人員,又不是突擊隊的。何況我以前的佩槍是左輪,而不是自動式。我最後一次開槍是在匡提科的靶場,那也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瞄準之後扣動扳機就行了,”她說著怒氣開始上湧,“保險栓已經關了。第一槍是連續兩發,第二槍是單發。瞄準目標時要記住這一點。”帕克對她怎麽忽然發起脾氣感到十分不解。
他還是沒有接槍。
她嘆了口氣,呼出的氣在寒冷的空氣中形成一縷長長的白氣。她不再多說,隻是將手槍再度往前遞向帕克。
他覺得沒有必要這樣僵持下去,便伸手接了下來,匆匆看了一眼後放進口袋。盧卡斯一言不發地轉過身,三人繼續在街上走。凱奇狐疑地看著他,這次沒有做出聳肩的動作就拿出手機打電話。
三人緩緩地走著。帕克覺得口袋裏的手槍沉甸甸的,遠比十幾盎司的實際重量沉重得多。他覺得很奇怪,隨身攜帶這支武器並沒有帶給他安全感。過了一會兒,他才想明白。不是因為手槍會提醒他剛才掘墓者可能就跟在他們三人身後,一心想解決他們,也不是因為手槍讓他聯想起四年前與船夫交手的往事,讓他想起兒子內心的恐懼。
真正的原因,是這把手槍似乎具有某種陰間的魔力,仿佛托爾金名著裏的那隻魔戒。這種魔力占據了他的意識,將他拖離孩子們,越拉越遠。這種魔力能讓他與孩子們永遠分離。
掘墓者站在巷子裏。
他靜靜地站著,環顧四周。
這裏既沒有探員也沒有警察。沒有人在追捕他。沒有人對他開槍。也沒人想把他抓回康乃狄克。他喜歡康乃狄克的森林,卻討厭裝了鐵窗的房間。他們逼他坐在房間裏麵,一坐就是好幾個鍾頭,什麽事也不能做。在那裏,有人會偷喝他的濃湯,胡亂地轉換電視頻道,不讓他看汽車和小狗的廣告,因為他們想看球賽。
帕米拉對他說:“你真胖啊。身材都變形了。為什麽不去跑跑步?去買雙耐克……”哢嚓。“……耐克慢跑鞋吧。去嘛去嘛。到購物中心去。我這兒還有些事情要忙。”
此刻,掘墓者認為帕米拉會在眼前出現。他眯起眼睛。不對,不對,這隻是巷子裏一麵沒有圖案的牆壁。
你發誓摯愛她、尊重她、珍惜她……哢嚓……遵守……
有一次,他陪帕米拉慢跑。當時是秋天,兩人跑過紅葉和黃葉。他拚命想跟上,喘著粗氣,胸口劇痛,就像子彈在頭蓋骨裏反彈後造成的傷害那麽疼。帕米拉越跑越遠,後來他隻好獨自慢跑。最後一個人步行回家。
掘墓者為他在劇院裏出的差錯感到十分焦慮。他擔心出現了這麽多警察和探員,教導他的人會不高興,因為他沒有按照他的指示盡量去殺人,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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