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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律師:天國的階梯 作者:[韓]都振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您是說徐恆日是因為害怕樸恩順解除領養、再次淪為孤 兒的身世才殺人的嗎?果然是很好的劇情。那麽樸恩順為什麽
會突然產生解除領養的想法呢?又不是剛剛領養,徐恆日都已 經長大成人了。”
“這其中當然有原因。”
“願聞其詳。”
“因為她知道了徐恆日是樓上南成龍教授的兒子。”
“嗯,應該是這樣。”
“讓她知道這件事的就是南成龍的前妻金海蓮的那封信。”
“金海蓮的信?我有點兒糊塗了。”
“說來話長。以前我也說過,要跟你講一講關於徐恆日是 南成龍兒子的事。”
“那您就現在講吧。您是怎麽知道徐恆日就是南成龍的兒 子呢?”
“嗯,起初隻是一種沒有證據的推論,但我有確切的根據。 我之所以認為南成龍和徐恆日是父子關係,是因為兩人的犯 罪能量的相似性。南成龍的巧妙、徐恆日不遜於他的狡猾, 還有之前李芬姬的險惡,這三代人真是一脈相承。像南成龍 那樣了不起的殺人犯,更多出現在電影裏,實際生活中很少 能夠見到,我是說在我們身邊很少發現。但是在同一個家庭 中,卻出現了極其相似的同樣厲害的兇手,也就是徐恆日。 難道這隻是偶然?我對此產生了疑問。我偶然間問過徐泰皇, 他是不是同樸恩順一起去孤兒院把徐恆日領回來的。他說是 自己去那裏,把剛出生的徐恆日挑選回來的。樸恩順雖然同 意領養一個孩子,但沒有參與挑選。這就是很奇怪的事。不 管徐泰皇在家的權力有多大,在領養孩子這麽大的事情上, 不可能絲毫不考慮女人的意見。我當時是這麽想的:徐恆日會 不會就是徐泰皇的兒子呢?也就是徐泰皇會不會把自己的私生子領回家裏欺騙樸恩順說是領養的呢?樸恩順後來得知了 這個消息,實在不能接受徐恆日,所以要求解除領養。但是, 隨著我確定了是徐恆日殺死了樸恩順以後,這個想法逐漸消 失了。讓我對南成龍,而不是徐泰皇,和徐恆日的關係展開 了聯想。所以自然產生了徐恆日不是徐泰皇之子,而是南成 龍的私生子的想法。很有可能是徐泰皇為了替南成龍隱瞞這 個私生子,才把徐恆日當做養子的。
"對了,現在有必要說一下徐泰皇和南成龍兩家人之間的 關係。據南光子講,李芬姬和徐判昆死後,南成龍繼承了牛眠 洞的房子,把一樓騰出來讓給徐泰皇住。她的話讓我開始時對 南成龍有了很好的印象。我覺得即使兩人曾經兄弟相稱,但徐 泰皇畢竟是南成龍殺母仇人的兒子。當然,實際上正好相反, 是李芬姬想要殺害徐判昆’偷偷給他吃鴉片,才被變得瘋狂的 徐判昆殺死的。不管怎樣,南成龍和徐泰皇並不知道這些事。 誰見了都會認為南成龍對仇人的兒子太好了。後來我產生了疑 問,我的疑問在聽南卦田老人講述了事情真相以後得到了確認。
“我們要知道當時是1967年。如果是現在,產權都是以實 名製為原則,不論臨時的委託,還是稅務關係上的名義轉移, 登記註冊的產權人就是主人。而當時的年代根本沒有這種意 識。法律上叫做名義信託,而就算不參照法律,委託人也是實 際的主人,名義上的主人隻有名義,沒有任何權利。人們也都 是這樣認為的。那麽牛眠洞的房子會怎麽樣?那是徐判昆用販 鹽賺的錢買的,為了避稅才轉到李芬姬名下。這種情況在當時 的社會觀念,房子應該屬於徐判昆所有。即使徐判昆後來死於 非命,也理應由兒子徐泰皇繼承。即使南成龍和南光子起訴徐 泰皇,根據名義信託的原則,也一定是徐泰皇勝訴。當時換了
誰是徐泰皇都會獨占房產,把產權轉移到自己名下的。而實際 上情況如何?南成龍兄妹大搖大擺地住在二樓,房產也從李芬 姬轉移到南成龍名下。南光子說南成龍讓徐泰皇住在一樓是對 他們善意的施捨,這是按照當今社會的標準。換了當年的說法, 徐泰皇才是個施恩的人。不僅允許南成龍住在二樓,還把房產 的名義讓給他。就算自己的父親殺害了南成龍兄妹的生母,自 己充滿負罪感,但畢竟對於得到這麽一大筆房產和錢財,這種 負罪感的解釋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隻能認為,徐泰皇待南成龍 如親兄弟一樣,處處遷就、照顧他。他那木然的表情下麵,隱 藏著對毫無血緣關係卻兄弟般相處的南成龍兄妹的深深的情 誼。相反,南成龍溫和的外表裏麵,盤踞著隨時可能顯露原形 的惡魔本性。
“再回頭說說徐恆日,徐恆日的事也可以這樣解釋。如果 徐恆日是南成龍的私生子,而南成龍拜託當時沒有子女的徐泰 皇把徐恆日當做養子的話,徐泰皇一定會答應的。南成龍夫婦 當時也未生子,也可以把徐恆日當做養子。但是據說金海蓮雖 然沒有孩子,卻對領養這件事極力地反對,所以沒有這樣做。
“這樣,徐恆日作為徐泰皇的養子,而且是長子長大到30 歲。而某一天樸恩順偶然得知徐恆日是南成龍的兒子。雖說不 是徐泰皇出去鬼混生的兒子已是萬幸,但那個道貌岸然的南成 龍實在更令人生厭。尤其是家中和自己要好的南成龍的妻子也 離南成龍而去,這和被南成龍趕走沒有什麽兩樣。樸恩順同情 金海蓮,更厭惡南成龍。她慢慢地感到自己已經不能再把徐恆 日當成自己的兒子。所以要求解除領養。你說對嗎?這難道不 是個很好的故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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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突然產生解除領養的想法呢?又不是剛剛領養,徐恆日都已 經長大成人了。”
“這其中當然有原因。”
“願聞其詳。”
“因為她知道了徐恆日是樓上南成龍教授的兒子。”
“嗯,應該是這樣。”
“讓她知道這件事的就是南成龍的前妻金海蓮的那封信。”
“金海蓮的信?我有點兒糊塗了。”
“說來話長。以前我也說過,要跟你講一講關於徐恆日是 南成龍兒子的事。”
“那您就現在講吧。您是怎麽知道徐恆日就是南成龍的兒 子呢?”
“嗯,起初隻是一種沒有證據的推論,但我有確切的根據。 我之所以認為南成龍和徐恆日是父子關係,是因為兩人的犯 罪能量的相似性。南成龍的巧妙、徐恆日不遜於他的狡猾, 還有之前李芬姬的險惡,這三代人真是一脈相承。像南成龍 那樣了不起的殺人犯,更多出現在電影裏,實際生活中很少 能夠見到,我是說在我們身邊很少發現。但是在同一個家庭 中,卻出現了極其相似的同樣厲害的兇手,也就是徐恆日。 難道這隻是偶然?我對此產生了疑問。我偶然間問過徐泰皇, 他是不是同樸恩順一起去孤兒院把徐恆日領回來的。他說是 自己去那裏,把剛出生的徐恆日挑選回來的。樸恩順雖然同 意領養一個孩子,但沒有參與挑選。這就是很奇怪的事。不 管徐泰皇在家的權力有多大,在領養孩子這麽大的事情上, 不可能絲毫不考慮女人的意見。我當時是這麽想的:徐恆日會 不會就是徐泰皇的兒子呢?也就是徐泰皇會不會把自己的私生子領回家裏欺騙樸恩順說是領養的呢?樸恩順後來得知了 這個消息,實在不能接受徐恆日,所以要求解除領養。但是, 隨著我確定了是徐恆日殺死了樸恩順以後,這個想法逐漸消 失了。讓我對南成龍,而不是徐泰皇,和徐恆日的關係展開 了聯想。所以自然產生了徐恆日不是徐泰皇之子,而是南成 龍的私生子的想法。很有可能是徐泰皇為了替南成龍隱瞞這 個私生子,才把徐恆日當做養子的。
"對了,現在有必要說一下徐泰皇和南成龍兩家人之間的 關係。據南光子講,李芬姬和徐判昆死後,南成龍繼承了牛眠 洞的房子,把一樓騰出來讓給徐泰皇住。她的話讓我開始時對 南成龍有了很好的印象。我覺得即使兩人曾經兄弟相稱,但徐 泰皇畢竟是南成龍殺母仇人的兒子。當然,實際上正好相反, 是李芬姬想要殺害徐判昆’偷偷給他吃鴉片,才被變得瘋狂的 徐判昆殺死的。不管怎樣,南成龍和徐泰皇並不知道這些事。 誰見了都會認為南成龍對仇人的兒子太好了。後來我產生了疑 問,我的疑問在聽南卦田老人講述了事情真相以後得到了確認。
“我們要知道當時是1967年。如果是現在,產權都是以實 名製為原則,不論臨時的委託,還是稅務關係上的名義轉移, 登記註冊的產權人就是主人。而當時的年代根本沒有這種意 識。法律上叫做名義信託,而就算不參照法律,委託人也是實 際的主人,名義上的主人隻有名義,沒有任何權利。人們也都 是這樣認為的。那麽牛眠洞的房子會怎麽樣?那是徐判昆用販 鹽賺的錢買的,為了避稅才轉到李芬姬名下。這種情況在當時 的社會觀念,房子應該屬於徐判昆所有。即使徐判昆後來死於 非命,也理應由兒子徐泰皇繼承。即使南成龍和南光子起訴徐 泰皇,根據名義信託的原則,也一定是徐泰皇勝訴。當時換了
誰是徐泰皇都會獨占房產,把產權轉移到自己名下的。而實際 上情況如何?南成龍兄妹大搖大擺地住在二樓,房產也從李芬 姬轉移到南成龍名下。南光子說南成龍讓徐泰皇住在一樓是對 他們善意的施捨,這是按照當今社會的標準。換了當年的說法, 徐泰皇才是個施恩的人。不僅允許南成龍住在二樓,還把房產 的名義讓給他。就算自己的父親殺害了南成龍兄妹的生母,自 己充滿負罪感,但畢竟對於得到這麽一大筆房產和錢財,這種 負罪感的解釋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隻能認為,徐泰皇待南成龍 如親兄弟一樣,處處遷就、照顧他。他那木然的表情下麵,隱 藏著對毫無血緣關係卻兄弟般相處的南成龍兄妹的深深的情 誼。相反,南成龍溫和的外表裏麵,盤踞著隨時可能顯露原形 的惡魔本性。
“再回頭說說徐恆日,徐恆日的事也可以這樣解釋。如果 徐恆日是南成龍的私生子,而南成龍拜託當時沒有子女的徐泰 皇把徐恆日當做養子的話,徐泰皇一定會答應的。南成龍夫婦 當時也未生子,也可以把徐恆日當做養子。但是據說金海蓮雖 然沒有孩子,卻對領養這件事極力地反對,所以沒有這樣做。
“這樣,徐恆日作為徐泰皇的養子,而且是長子長大到30 歲。而某一天樸恩順偶然得知徐恆日是南成龍的兒子。雖說不 是徐泰皇出去鬼混生的兒子已是萬幸,但那個道貌岸然的南成 龍實在更令人生厭。尤其是家中和自己要好的南成龍的妻子也 離南成龍而去,這和被南成龍趕走沒有什麽兩樣。樸恩順同情 金海蓮,更厭惡南成龍。她慢慢地感到自己已經不能再把徐恆 日當成自己的兒子。所以要求解除領養。你說對嗎?這難道不 是個很好的故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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