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牛的肖邦也彈不出老子的悲傷!


    你奶奶咯腿,真是牆倒眾人推,楊六郎怪責我“吃裏扒外”,有了廖老板這樣的客戶居然拉到別的貴賓廳去,上當受騙不說,還弄得他在圈子裏一點麵子也沒有。結果,他單方麵解除了我們之間的合作協議,迅速把我一腳踢走。


    好在吉人自有天相。金晽得知此事後,替我上下疏通,左右打點,二十多天後,我從司警局羈押所走了出來。


    但是“死罪”雖免,“活罪”難饒。司警局以“失察”和“不及時報告”的過失錯誤罰我做義工三十天,同時暫停我的遝碼仔資格服務三年,之後要看有沒有良好記錄才能恢複。


    那天,風和日麗,單道明、李敏、華仔幾個“死黨”(好朋友)知道我要出來了,早早就在司警局門口等著接我回去。


    “死黨”們說要開個會慶祝慶祝我跳出火坑。我說那是應該的,有機會我還要報答你們的救命之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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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找了一個飯店,單道明借來一個火盆,拿出早早預備好的靈符一類的東西放了進去,點燃後劈裏啪啦燒了起來。


    “跳呀,--跳過去,不要回頭看!”華仔提醒我。


    這是澳門本地風俗。


    在澳門,但凡羈押所、監獄這些地方,一般都是被人喻為“火坑”。凡是從這裏走出去的,依照澳門本土的風俗都要由自己的親友舉行簡單的儀式--“跳火坑”,寓意跳出火坑,永不回頭,福祿將至,闔家安康。


    一盆跳了過去,又是一盆,足足跳了三盆。


    “三”,是吉祥的數字,在澳門的土話裏,含有“生”的意思,意為跳出火坑,生生不息,加上澳門話裏“三、生”讀音也相同。


    儀式過後,哥們幾個照例是喝酒,猜拳……


    我從來沒有醉過酒,這一次,完完全全喝醉了--醉的糊裏糊塗、醉的人事不省、醉的分不清東南西北。


    後來,怎麽回去住所的我一概不知道。第二天醒來,發現桌子上有一張小紙條,是單道明他們的筆跡--


    大哥:


    金小姐來過電話,我們替你接了,她的意思是讓你做完義工後好好休養一段時間,有什麽事情過後再說。她說沒有來接你,是因為她去美國有點急事要處理,等回到澳門在來看你。另:需要我們幹什麽,隨時來個電話,都是自家兄弟,千萬不要客氣!


    你的死黨十二月二十一日過了幾天,我搬家了。


    新的住所是在北區漁翁街一棟舊式的小樓房三層:一間隻有二百來平方英尺的小房間。屋內牆壁破舊不堪,地板磚也已殘缺不全,要命的是沒有衛生間,沒有廚房。每次要上廁所方便隻能跑到離住所00多米遠的公共廁所,這實在是讓我難以忍受。


    --但我現在隻能這樣了。


    之前所有的家底三百多萬都被何勝利騙去。因為這場冤枉官司左右托人、送錢送物,又欠下了一筆不菲的債務。


    唉,你爺的!褪了毛的鳳凰不如雞啊。我現在這個樣子,在澳門有一個地方住就已經是天後娘娘賜福了。


    為了維持生計,我不得不變賣一些貴重物品……


    三十天的義工處罰很快就結束。


    我去了一趟金大狀律師行,一來感謝他為我辯護的大恩大德,二來跟他說我目前急需一份穩定的工作,請求他幫個忙。


    “人有失誤,馬有失蹄啊!”金大狀歎了一口氣,爽快地給我介紹了一份工作--永成**保安員。(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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