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3章麻煩
楊毅之所以選擇帶上了張梓,正是因為張梓精通上百種語言,而為了預防遇上那些土著的時候語言障礙,所以楊毅才選擇帶上她,也比較好交流。
難道說,昨晚和自己打起來的那個人,就是生活在尼羅山深處的土著人?
而那土著身上散發出來的光芒,也許也是他們種族特有的某種首飾,或者是泥土吧,畢竟昨晚的夜色實在是太黑了,黑的伸手不見五指,楊毅根本看不清楚對方的模樣,更加看不清楚他身上穿了什麽。
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了,楊毅自然是不可能再回去的。
三人見麵之後也沒說什麽,原地生火之後就開始吃晚餐,狼王這一次叼回來一直不大的野豬崽,三個人分了吃了。
翌日清晨,休息了一夜的三人隻感覺精力充沛,他們也開始返程了。
又是風平浪靜的五天過後。
“回來了!
我活著回來了!”
法爾納忍不住仰天高喊了一聲。
這一路走來,可是給他累壞了,感覺就像是在地獄裏麵滾了一圈似的。
好幾次都差點交代在了裏麵,若非是楊毅眼疾手快,想必他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多少回了。
而張梓自然也是長長的緩了口氣,隨後麵帶微笑的看著天空。
這裏的確危險的很,若是再來一次,她可要掂量掂量再進來了。
至於楊毅,臉上依舊是無比平靜的表情,他隻是蹲下身體,伸出手揉了揉狼王的大腦袋。
這五天來,狼王和自己幾乎是形影不離,看起來很是不想讓自己離開,並且想跟著自己似的。
“小家夥,你是想跟著我回去,對嗎?”
楊毅輕輕的撫摸著狼王的腦袋,隨後詢問道。
聞言,狼王出現了那麽一瞬間的遲疑,不過很快便是點了點頭,十分親昵的在楊毅的身上蹭了蹭,然後舔了舔楊毅的手。
這一次,反倒是楊毅有些猶豫了,他的確是很想帶著狼王離開,畢竟之前也是這麽想的,可是如果他把狼王給帶走了,那麽狼群怎麽辦?他這不就是等於破壞了這裏的生態環境嗎?
狼王消失了,狼群一定會亂糟糟的,要是破壞了這裏的生態環境的話,那麽他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看著楊毅有些猶豫的模樣,狼王有些著急的叫了一聲,吸引了一旁法爾納的目光,像是看出了楊毅的猶豫,法爾納微微一笑。
“楊先生想要帶著狼王離開,對嗎?”
楊毅轉頭看著法爾納,很誠實的點了點頭。
“但是我很擔心。。。你們這裏,可以這麽做嗎?”
法爾納笑了,“可以的,隻要狼王願意和您走,那麽他自然會離開,您也不需要擔心狼群,因為一個狼群消失了一個狼王之後,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通過戰鬥或者是捕獵等其他的方式,來角逐出一個新的狼王,統領狼群!”
“至於這頭狼,您喜歡的話也可以當成寵物養著,我看他好像很喜歡您。”
聽見法爾納這麽說了之後,楊毅這才鬆了口氣。
看來,到底是自己想多了啊。
打定了主意之後,楊毅拍了拍狼王的腦袋,隨後說道:“那好,你現在就跟著我回去吧,小狼!”
狼王顯得很是開心,繞著三人跑了好幾圈。
三人沒在這裏停留太久,很快的便是找到了他們之前停在這裏的車子,車子上已經落下了灰塵,但是萬幸的是,車子並沒有被人拆掉。
三人帶著一頭狼沒有猶豫,上了車之後直接按照返程的路線一路疾駛而去。
回到了城市裏,三個人下了車,當楊毅牽著狼王走在了大街上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他們紛紛側目,看著這頭高大的狗狗走在楊毅的旁邊,很是威風的樣子。
狼王雖然是頭一次來到城市裏,但是卻異常的乖順,並沒有因為新鮮事物而好奇,看起來像是訓練有素的大狗。
不過,這也吸引了巡捕房的人的注意,他們都把狼王給當成了一隻狗,而且還是一隻很有氣勢的狗。
每一座城市當中從來都不缺見多識廣的有錢人,多塔納市亦是如此,所以有許多的富人一眼就看出來了,楊毅手上牽著的根本就不是什麽大狗,而是一頭狼!
看樣子,這頭狼還是狼王級別的。
三個人走到了銀行門口,因為法爾納需要給醫院現金繳費,所以他們準備去取錢,不過才剛剛走到了銀行門口,就被人給截住了。
隻見一個身上穿著名貴的黃色襯衫,嘴裏叼著雪茄,墨鏡別在了頭頂的男人目光饒有興趣的看著楊毅手中的狼王,隨後笑了笑,露出了一口黃牙。
微微抬手一動,身旁的兩個保鏢就將三人給攔在了銀行門口。
“嘿!
東方遠道而來的兄弟!
我很喜歡你這頭狼,賣給我怎麽樣?出個價,我馬上給你開支票!”
男人用著當地的語言說道,而他的懷中還摟著一個金發碧眼的大胸美女,那美女衣著清涼眼神嫵媚,兩人緩緩走來,美女的目光在楊毅的身上轉了一圈,還拋了個媚眼,被男人察覺之後立刻在她的屁股上掐了一把。
在男人的身後也跟著兩個身穿黑衣的保鏢,身材高大麵容嚴肅,一看就知道這個人是個有身份的。
楊毅皺眉,正要開口,狼王卻已經先弓起身體朝著眾人低吼了一聲,像是警告。
“嗷嗚!”
狼王墨綠色的眼睛盯著眾人,若是換成了普通人的話,想必這個時候早就已經嚇跑了,不過那個男人卻是眼前一亮,看著狼王的眼神更加有興趣了。
他向來喜歡征服,無論是女人還是狼。
法爾納作為當地人,自然知道眼前的這個男人究竟是誰,要知道,這可是多塔納當時有名的富二代,麥思倫,身價過億,有錢有勢,權勢滔天。
但是。。。
站在自己旁邊的楊先生和張小姐也不是一般人,也不是什麽好惹的主。
能夠隨隨便便就拿出五百萬當做導遊費的人,怎麽可能會缺錢?
楊毅之所以選擇帶上了張梓,正是因為張梓精通上百種語言,而為了預防遇上那些土著的時候語言障礙,所以楊毅才選擇帶上她,也比較好交流。
難道說,昨晚和自己打起來的那個人,就是生活在尼羅山深處的土著人?
而那土著身上散發出來的光芒,也許也是他們種族特有的某種首飾,或者是泥土吧,畢竟昨晚的夜色實在是太黑了,黑的伸手不見五指,楊毅根本看不清楚對方的模樣,更加看不清楚他身上穿了什麽。
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了,楊毅自然是不可能再回去的。
三人見麵之後也沒說什麽,原地生火之後就開始吃晚餐,狼王這一次叼回來一直不大的野豬崽,三個人分了吃了。
翌日清晨,休息了一夜的三人隻感覺精力充沛,他們也開始返程了。
又是風平浪靜的五天過後。
“回來了!
我活著回來了!”
法爾納忍不住仰天高喊了一聲。
這一路走來,可是給他累壞了,感覺就像是在地獄裏麵滾了一圈似的。
好幾次都差點交代在了裏麵,若非是楊毅眼疾手快,想必他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多少回了。
而張梓自然也是長長的緩了口氣,隨後麵帶微笑的看著天空。
這裏的確危險的很,若是再來一次,她可要掂量掂量再進來了。
至於楊毅,臉上依舊是無比平靜的表情,他隻是蹲下身體,伸出手揉了揉狼王的大腦袋。
這五天來,狼王和自己幾乎是形影不離,看起來很是不想讓自己離開,並且想跟著自己似的。
“小家夥,你是想跟著我回去,對嗎?”
楊毅輕輕的撫摸著狼王的腦袋,隨後詢問道。
聞言,狼王出現了那麽一瞬間的遲疑,不過很快便是點了點頭,十分親昵的在楊毅的身上蹭了蹭,然後舔了舔楊毅的手。
這一次,反倒是楊毅有些猶豫了,他的確是很想帶著狼王離開,畢竟之前也是這麽想的,可是如果他把狼王給帶走了,那麽狼群怎麽辦?他這不就是等於破壞了這裏的生態環境嗎?
狼王消失了,狼群一定會亂糟糟的,要是破壞了這裏的生態環境的話,那麽他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看著楊毅有些猶豫的模樣,狼王有些著急的叫了一聲,吸引了一旁法爾納的目光,像是看出了楊毅的猶豫,法爾納微微一笑。
“楊先生想要帶著狼王離開,對嗎?”
楊毅轉頭看著法爾納,很誠實的點了點頭。
“但是我很擔心。。。你們這裏,可以這麽做嗎?”
法爾納笑了,“可以的,隻要狼王願意和您走,那麽他自然會離開,您也不需要擔心狼群,因為一個狼群消失了一個狼王之後,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通過戰鬥或者是捕獵等其他的方式,來角逐出一個新的狼王,統領狼群!”
“至於這頭狼,您喜歡的話也可以當成寵物養著,我看他好像很喜歡您。”
聽見法爾納這麽說了之後,楊毅這才鬆了口氣。
看來,到底是自己想多了啊。
打定了主意之後,楊毅拍了拍狼王的腦袋,隨後說道:“那好,你現在就跟著我回去吧,小狼!”
狼王顯得很是開心,繞著三人跑了好幾圈。
三人沒在這裏停留太久,很快的便是找到了他們之前停在這裏的車子,車子上已經落下了灰塵,但是萬幸的是,車子並沒有被人拆掉。
三人帶著一頭狼沒有猶豫,上了車之後直接按照返程的路線一路疾駛而去。
回到了城市裏,三個人下了車,當楊毅牽著狼王走在了大街上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他們紛紛側目,看著這頭高大的狗狗走在楊毅的旁邊,很是威風的樣子。
狼王雖然是頭一次來到城市裏,但是卻異常的乖順,並沒有因為新鮮事物而好奇,看起來像是訓練有素的大狗。
不過,這也吸引了巡捕房的人的注意,他們都把狼王給當成了一隻狗,而且還是一隻很有氣勢的狗。
每一座城市當中從來都不缺見多識廣的有錢人,多塔納市亦是如此,所以有許多的富人一眼就看出來了,楊毅手上牽著的根本就不是什麽大狗,而是一頭狼!
看樣子,這頭狼還是狼王級別的。
三個人走到了銀行門口,因為法爾納需要給醫院現金繳費,所以他們準備去取錢,不過才剛剛走到了銀行門口,就被人給截住了。
隻見一個身上穿著名貴的黃色襯衫,嘴裏叼著雪茄,墨鏡別在了頭頂的男人目光饒有興趣的看著楊毅手中的狼王,隨後笑了笑,露出了一口黃牙。
微微抬手一動,身旁的兩個保鏢就將三人給攔在了銀行門口。
“嘿!
東方遠道而來的兄弟!
我很喜歡你這頭狼,賣給我怎麽樣?出個價,我馬上給你開支票!”
男人用著當地的語言說道,而他的懷中還摟著一個金發碧眼的大胸美女,那美女衣著清涼眼神嫵媚,兩人緩緩走來,美女的目光在楊毅的身上轉了一圈,還拋了個媚眼,被男人察覺之後立刻在她的屁股上掐了一把。
在男人的身後也跟著兩個身穿黑衣的保鏢,身材高大麵容嚴肅,一看就知道這個人是個有身份的。
楊毅皺眉,正要開口,狼王卻已經先弓起身體朝著眾人低吼了一聲,像是警告。
“嗷嗚!”
狼王墨綠色的眼睛盯著眾人,若是換成了普通人的話,想必這個時候早就已經嚇跑了,不過那個男人卻是眼前一亮,看著狼王的眼神更加有興趣了。
他向來喜歡征服,無論是女人還是狼。
法爾納作為當地人,自然知道眼前的這個男人究竟是誰,要知道,這可是多塔納當時有名的富二代,麥思倫,身價過億,有錢有勢,權勢滔天。
但是。。。
站在自己旁邊的楊先生和張小姐也不是一般人,也不是什麽好惹的主。
能夠隨隨便便就拿出五百萬當做導遊費的人,怎麽可能會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