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終於寫完了,整體還是比較滿意的,但不是滿意內容的質量,而是所有需要做出的嚐試部分都得到了有效反饋,這卷的問題還是有不少,對於一位新作者,還是先說說寫作本身:
我在設定大綱時就有預期,《迷霧城》這本書注定不會火。
最開始熊大哥連簽約都沒什麽把握,根本沒想到會被編輯小哥看中。
那時的編輯小哥,一定沒想到這本書有多坑。
因為這本書在設定內容框架時,就完全丟掉了足夠成熟的套路模板,以興趣作為驅動,讓我選擇不斷嚐試適合自己的創作形式,盡量達成我寫得舒服,大家也能接受的狀態。
寫作過程中,比起內容從高往低受的倒金字塔式敘事結構,反複變化的寫作風格應該更勸退人。
在整個第一卷中,我嚐試了說明文、散文、詩歌多種體裁的手法。
有時候當成我日常給領導寫的匯報ppt,強調並包裝結果,精簡化流程化過程,預留槽點,用互動達成反轉,從而再次強調結果的形式。
這種形式說不上好。
預設的互動點因為讀者基數不足,沒有發揮足夠好的效果,隻剩下繁瑣和槽點本身,可以說是失敗的嚐試。
所以我給與了降級,修改成說書的形式,模擬與聽眾互動,自己來引發部分預設互動點。
但效果吧,還是一般。
果然,任何嚐試都離不開大基數用戶群體的反饋。
發現很難從讀者角度收獲數據支撐,我就大膽了不少,在正文裏穿插詩歌來調整敘事節奏,銜接劇情時嚐試舞台劇裏內心獨白的方式渲染情緒,呈現結果時用說明文綱目分總,敘述舉例等手法精簡信息結構。
比如描寫洛蒂的父親愛德華時,我就用了極其模糊的側麵敘述,導致很多朋友直到明確揭曉結果,還不知道他們的父女關係。
類似的嚐試有很多。
寫完這一卷,我大概找到了大家能接受,自己也舒適的寫作方式。
至於前麵各種嚐試留下的問題……
嗯,就這樣吧,殘缺也是一種美,對吧~
嘿嘿,說完寫作本身,再說說故事本身:
《迷霧城》這本書是在《詭秘之主》的原有世界觀上進行延展和深入開發,從沒想過要魔改,更沒有套層詭秘的皮去寫爽文。
這是原著真愛粉的自覺。
合理性和趣味性是創作過程中取舍的關鍵。
最早做設定時,熊大哥其實做了兩種開頭,現在大家看到的是其中一種經過刪減的版本,按原本的設定,亞瑟在出生後並不是立刻外出進行“神戰遺跡”旅程,而是留在迷霧城裏,消化掉前麵幾個序列的魔藥,以完整序列3的位格開始旅程。
這裏有4萬多字的日常劇情,偷偷給家族提供助力的洛蒂,靈偶藝術館的海瑟薇,齒輪工坊的賽西,“懺悔者監獄”的監獄長,喪心病狂扮演“刺客”的賽麗亞,做為“心理醫生”的半龍人多拉格,日理萬機的小猴子凱撒等等角色都會在這個時候出場。
都已經寫好了存稿,最後還是全部砍掉。
劇情其實還挺有趣的。
砍掉的原因就是不合理,亞瑟終究不是人類,他本質上是一位被神性主導的舊日化身,克製與忍耐,苟和從心這些標簽,很難沒有理由就加入他的人設裏。
經過反複拉扯,最終,有趣還是敗給了合理。
先犯錯,再成長也還不錯。
少了些趣味性的劇情,但給後麵要展開的劇情鋪平了道路,可以更合理的加入各種各樣故事橋段,有得有失。
至於另一種直接被舍棄的開頭,就是亞瑟出生即天使。
時間直接跳到小克成為值夜者的時間點,利用“混亂”權柄在“黑夜女神”眼皮子底下搶人,讓克萊恩夜間推開盥洗室門的時候直接進入迷霧城,以羅塞爾為馬甲,誘導小克簽下與亞瑟的契約,強迫“黑夜女神”接受他在引導“詭秘之主”的布置中摻一腳。
從這裏開始介入原著劇情。
是用傳統爽文的套路,完成劇情的起承轉合,並會在後期崩掉“黑夜女神”和“蒸汽與機械之神”兩位正神的神位,衝突和矛盾預設得很激烈。
沒什麽不對,這種大綱其實更加商業化,遠比現在符合市場的選擇。
可我怎麽寫都不得勁。
正確,不等於有趣。
作為創作者的需要的有趣,又和閱讀者需要的有趣不同,這麽寫下去,《迷霧城》百分百會太監加爛尾。
平時上班已經很累了,寫小說不僅不掙錢,還非常花時間花精力,再加上是寫同人,如果寫得不開心,是真的堅持不下去。
現在這樣就很好。
留下的讀者能有收獲,我也寫得開心,算得上是雙贏。
最後再說說互動吧:
熊大哥是那種很喜歡和大家互動的類型,但有些朋友是真的難頂。
負能量爆棚的那些,不好意思,直接刪掉,不依不饒非要留下“到此一遊”記號的朋友永久禁言不謝,我自己就是做內容平台的相關工作,創作側和觀眾側的人和事見多了,不會浪費時間和人對線,沒有意義;
表達欲望過於強烈的朋友,嗯,我尊重你的發言權力,但過於搞人心態的言論我大概保留差不多一周就會刪掉,這樣對雙方都好;
對於給熊大哥提出的寫作建議,每一條我都會仔細閱讀,合適的會采納,可比較離譜的那部分是真沒辦法,有的建議已經涉及修改大綱,要把整本書推翻重寫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實在沒有辦法;
至於錯別字,熊大哥是真的盡力了,就算在手機上把字號調到最大反複查看,還是不能完全避免,vip分卷對修改又有限製,是真的很難,隻能多檢查,完全不出錯實在沒辦法保證。
接下來的第二卷名為知識導師。
亞瑟會成為天使,正式與原著劇情接駁的分卷,期間會開啟迷霧城的新階段,很多有趣角色會陸續登場,大家記得多互動呀,熊大哥能回都會回的。
就這樣吧,我們下一卷見~
我在設定大綱時就有預期,《迷霧城》這本書注定不會火。
最開始熊大哥連簽約都沒什麽把握,根本沒想到會被編輯小哥看中。
那時的編輯小哥,一定沒想到這本書有多坑。
因為這本書在設定內容框架時,就完全丟掉了足夠成熟的套路模板,以興趣作為驅動,讓我選擇不斷嚐試適合自己的創作形式,盡量達成我寫得舒服,大家也能接受的狀態。
寫作過程中,比起內容從高往低受的倒金字塔式敘事結構,反複變化的寫作風格應該更勸退人。
在整個第一卷中,我嚐試了說明文、散文、詩歌多種體裁的手法。
有時候當成我日常給領導寫的匯報ppt,強調並包裝結果,精簡化流程化過程,預留槽點,用互動達成反轉,從而再次強調結果的形式。
這種形式說不上好。
預設的互動點因為讀者基數不足,沒有發揮足夠好的效果,隻剩下繁瑣和槽點本身,可以說是失敗的嚐試。
所以我給與了降級,修改成說書的形式,模擬與聽眾互動,自己來引發部分預設互動點。
但效果吧,還是一般。
果然,任何嚐試都離不開大基數用戶群體的反饋。
發現很難從讀者角度收獲數據支撐,我就大膽了不少,在正文裏穿插詩歌來調整敘事節奏,銜接劇情時嚐試舞台劇裏內心獨白的方式渲染情緒,呈現結果時用說明文綱目分總,敘述舉例等手法精簡信息結構。
比如描寫洛蒂的父親愛德華時,我就用了極其模糊的側麵敘述,導致很多朋友直到明確揭曉結果,還不知道他們的父女關係。
類似的嚐試有很多。
寫完這一卷,我大概找到了大家能接受,自己也舒適的寫作方式。
至於前麵各種嚐試留下的問題……
嗯,就這樣吧,殘缺也是一種美,對吧~
嘿嘿,說完寫作本身,再說說故事本身:
《迷霧城》這本書是在《詭秘之主》的原有世界觀上進行延展和深入開發,從沒想過要魔改,更沒有套層詭秘的皮去寫爽文。
這是原著真愛粉的自覺。
合理性和趣味性是創作過程中取舍的關鍵。
最早做設定時,熊大哥其實做了兩種開頭,現在大家看到的是其中一種經過刪減的版本,按原本的設定,亞瑟在出生後並不是立刻外出進行“神戰遺跡”旅程,而是留在迷霧城裏,消化掉前麵幾個序列的魔藥,以完整序列3的位格開始旅程。
這裏有4萬多字的日常劇情,偷偷給家族提供助力的洛蒂,靈偶藝術館的海瑟薇,齒輪工坊的賽西,“懺悔者監獄”的監獄長,喪心病狂扮演“刺客”的賽麗亞,做為“心理醫生”的半龍人多拉格,日理萬機的小猴子凱撒等等角色都會在這個時候出場。
都已經寫好了存稿,最後還是全部砍掉。
劇情其實還挺有趣的。
砍掉的原因就是不合理,亞瑟終究不是人類,他本質上是一位被神性主導的舊日化身,克製與忍耐,苟和從心這些標簽,很難沒有理由就加入他的人設裏。
經過反複拉扯,最終,有趣還是敗給了合理。
先犯錯,再成長也還不錯。
少了些趣味性的劇情,但給後麵要展開的劇情鋪平了道路,可以更合理的加入各種各樣故事橋段,有得有失。
至於另一種直接被舍棄的開頭,就是亞瑟出生即天使。
時間直接跳到小克成為值夜者的時間點,利用“混亂”權柄在“黑夜女神”眼皮子底下搶人,讓克萊恩夜間推開盥洗室門的時候直接進入迷霧城,以羅塞爾為馬甲,誘導小克簽下與亞瑟的契約,強迫“黑夜女神”接受他在引導“詭秘之主”的布置中摻一腳。
從這裏開始介入原著劇情。
是用傳統爽文的套路,完成劇情的起承轉合,並會在後期崩掉“黑夜女神”和“蒸汽與機械之神”兩位正神的神位,衝突和矛盾預設得很激烈。
沒什麽不對,這種大綱其實更加商業化,遠比現在符合市場的選擇。
可我怎麽寫都不得勁。
正確,不等於有趣。
作為創作者的需要的有趣,又和閱讀者需要的有趣不同,這麽寫下去,《迷霧城》百分百會太監加爛尾。
平時上班已經很累了,寫小說不僅不掙錢,還非常花時間花精力,再加上是寫同人,如果寫得不開心,是真的堅持不下去。
現在這樣就很好。
留下的讀者能有收獲,我也寫得開心,算得上是雙贏。
最後再說說互動吧:
熊大哥是那種很喜歡和大家互動的類型,但有些朋友是真的難頂。
負能量爆棚的那些,不好意思,直接刪掉,不依不饒非要留下“到此一遊”記號的朋友永久禁言不謝,我自己就是做內容平台的相關工作,創作側和觀眾側的人和事見多了,不會浪費時間和人對線,沒有意義;
表達欲望過於強烈的朋友,嗯,我尊重你的發言權力,但過於搞人心態的言論我大概保留差不多一周就會刪掉,這樣對雙方都好;
對於給熊大哥提出的寫作建議,每一條我都會仔細閱讀,合適的會采納,可比較離譜的那部分是真沒辦法,有的建議已經涉及修改大綱,要把整本書推翻重寫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實在沒有辦法;
至於錯別字,熊大哥是真的盡力了,就算在手機上把字號調到最大反複查看,還是不能完全避免,vip分卷對修改又有限製,是真的很難,隻能多檢查,完全不出錯實在沒辦法保證。
接下來的第二卷名為知識導師。
亞瑟會成為天使,正式與原著劇情接駁的分卷,期間會開啟迷霧城的新階段,很多有趣角色會陸續登場,大家記得多互動呀,熊大哥能回都會回的。
就這樣吧,我們下一卷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