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華與鄭家接觸了三年,深知這一家人善良的本性。


    尤其是在鄭母的帶動下,信佛之後,李素華也越來越心善。


    原來她是不願意王剛找鄭娟當老婆的,不是嫌棄鄭娟,而是心疼兒子,年紀輕輕就要背負一個失明的小舅子。


    可是與鄭光明接觸多了後,李素華的想法也發生轉變。


    鄭光明的樸實善良,懂事聽話,深深打動李素華,讓她忘記了鄭光明的缺陷。


    “他爸,光明那孩子真的很好,你接觸多了就知道。”李素華拉著周誌剛,勸道。


    周誌剛黑著臉,說道:“我不是嫌棄那孩子,我是生氣,秉昆騙我。”


    李素華也白了王剛一眼,說道:“你這孩子也是,光明那麽大的事,為什麽不提前告訴你爸。”


    王剛自知理虧,不敢反駁。


    當初他擔心周誌剛嫌棄鄭娟,所以故意隱瞞了鄭光明失明的事。


    現在想來,或許他那時也認為,鄭光明是個拖累,所以不好意思提起。


    後來他接觸鄭光明多了,也察覺到他身上許多優點,還有那自強不息的品質,慢慢也忽略了他失明的事實,又忘了告訴周誌剛。


    “媽,我錯了。”王剛低頭,對李素華說道。


    周誌剛看王剛隻對李素華認錯,忽略了他,心裏的火又燃了起來。


    “是不是在你眼裏,你老子我是那種勢利小人,知道鄭娟有個失明的弟弟後,絕對不會同意你的婚事。”周誌剛氣的大叫道。


    王剛沒說話,意思很明顯。


    周誌剛直接拿起炕桌上,放煙灰的盒子,砸向王剛。


    這次王剛沒躲開,任由煙灰煙蒂砸到身上。


    李素華拉著周誌剛,責怪道:“他爸,孩子大了,也要臉麵,你不能說打就打。”


    周誌剛氣道:“我是他爸,難道還不能打他了。”


    李素華板著臉道:“兒子成年,以後還要去雜誌社上班,你再這麽打他,像什麽樣子。”


    周誌剛驚疑道:“什麽雜誌社,秉昆不是在廠裏食堂上班嗎?”


    李素華從旁邊的小櫃子裏,拿出封介紹信,遞給周誌剛。


    “兒子現在有本事了,被雜誌社聘請做什麽專欄作家,有正式編製的那種。”


    周誌剛接過介紹信,飛速的看一遍,然後喜出望外的看向王剛。


    “秉昆,這麽大的事,你咋不說。”


    王剛說道:“我昨天才收到介紹信,今天你回來太高興,我就給忘了。”


    周誌剛是個很重麵子的人,一心就希望兒女成才。


    可能是因為出生農村,又沒什麽文化,周誌剛非常注重兒女的教育,本來他以為將來有出息的一定是大兒子周秉義,或者是女兒周蓉。


    沒想到從小調皮搗蛋,學習總是倒數的小兒子,會給他這麽大的驚喜。


    “能在雜誌社這樣單位上班的,都是文化人,這混小子行嗎?”周誌剛很快又疑惑起來。


    “你還小看你兒子,這幾年秉昆在家可刻苦了,一有空就看書,還會自己寫些文章故事,寄到雜誌社。”


    李素華一邊說,一邊從櫃子裏掏出一疊雜誌,都是邵敬文送過來的。


    隨便拿出一本,李素華熟練的翻開一頁,遞給周誌剛看。


    “你看看,這就是秉昆寫的故事。”


    周誌剛看著雜誌,其中一篇被筆勾出來的文章,細細讀了起來。


    說實在話,周誌剛文化有限,也沒什麽文學鑒賞能力,可讀著王剛寫的文字,突然有種身臨其境,被帶入其中的感覺。


    尤其是字裏行間,那些細膩感人的段子,甚至讓周誌剛熱淚盈眶。


    “這是你寫的?”周誌剛放下雜誌,低頭深吸一口氣,掩飾自己的失態。


    王剛說道:“對,這是我寫的。”


    周誌剛不解道:“你以前的語文作業我看過,和你寫的這些完全不一樣呀!”


    當然不一樣,人都不同了,寫出來的文章自然也不一樣。


    王剛在都挺好世界,好歹是斯坦福教授,雖然主修的是計算機編程,可文學素養並不低,要不然論文怎麽寫。


    更何況他看過很多文章,幾個世界的都有,隨便找一篇文章抄一抄,都是經典。


    要不是現在環境不允許,王剛還想把金老爺子的武俠小說寫出來。


    “爸,你不知道一句話,叫做士別三日刮目相看嗎?我們可是三年沒見。”


    周誌剛被王剛氣笑了,說道:“你還喘上了,你就是再有本事,我也是你老子。”


    “那當然,別人想當我老子,我還不願意呢!”王剛也笑道。


    屋裏的氣氛頓時好了不少。


    “爸,你不反對我娶鄭娟吧?”王剛試探性的問道。


    周誌剛故意板著臉,反問道:“我若是不允許,你就不娶了嗎?”


    “那肯定不行。”王剛說道:“鄭娟都和我好了三年,我不能辜負人家。”


    周誌剛冷哼道:“那就能辜負我嗎?”


    王剛說道:“爸爸永遠是爸爸,媳婦就不一定了。”


    “你現在見識確實漲了,還知道這個道理。”周誌剛冷聲道:“你是吃定你老子了呀!”


    王剛說道:“我知道我的父母都是通情達理,世間難得的好人,不會因為鄭娟家的困難而歧視她們。”


    周誌剛歎息道:“你可要想清楚,鄭娟弟弟是個盲人,你以後是要照顧人家一輩子!”


    王剛明白,周誌剛之所以發那麽大脾氣,一是因為王剛對他的隱瞞,二是心疼兒子。


    哪個父母不心疼兒子呢!周誌剛也不例外,隻是他表達關心的方式過於暴力,也不會表達自己的感情。


    王剛慢慢走到周誌剛身前,半蹲下來握住他的手,說道:


    “爸,你放心,我已經做好準備,以後哪怕鄭光明要我照顧一輩子,我也要娶鄭娟。”


    王剛一服軟,周誌剛也就心軟下來,他本就是一個外剛內柔的人。


    周誌剛摸了摸王剛的後腦勺,說道:“既然你想好了,我還是要提醒你,照顧一個殘疾人,比想象中更難。”


    王剛反問道:“爸,若是我因為鄭光明的缺陷,嫌棄鄭娟,甚至拋棄鄭娟,你希望看到這樣的兒子嗎?”


    周誌剛一愣,仔細想了想,若是兒子真的薄情寡性,他會開心嗎?


    答案是肯定的,老周家的人,仰不愧天,俯不愧地,都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好。”周誌剛扶起王剛,拍著他的肩膀說道:“不愧是我老周家的種,就是有擔當。”


    李素華看父子又和好,也很開心。


    “他爸,你原諒秉昆啦?”


    周誌剛笑哼哼道:“有錯就要罰,秉昆你瞞著我的事,不能就這麽算了。”


    “我的錯,我認罰。”王剛幹脆的說道。


    周誌剛指著炕桌上的雜誌說道:“以後你記得把雜誌寄給我看。”


    王剛笑道:“沒問題,隻要有我文章發表的雜誌,我都給您寄一份。”


    周誌剛拿起一本雜誌,驕傲的說道:“沒想到你小子還有這本事,故事寫的真好!”


    王剛之所以要發表文章,除了賺取稿費外,其實也有讓周父驕傲的意思。


    原主周秉昆,最大的心願,就是成為讓父母驕傲的兒子,這是他唯一的念想。


    王剛占了人家的身體,自然要幫他完成心願,寫文章,進雜誌社隻是第一步。


    因為王剛知道,周誌剛很在意文化人這個身份,更重視編製,所以他才千方百計的結識邵敬文。


    “爸,明天鄭娟一家人過來,你能不能友善點。”王剛意有所指道。


    “我還要你提醒。”周誌剛沒好氣道。


    拿起一本雜誌,周誌剛又看了起來,似乎兒子寫的故事,比兒子本身對他更有吸引力。


    王剛識相的為其倒上一杯茶,讓他慢慢看。


    “你快走吧!站著都礙眼,別妨礙我看書。”周誌剛接過茶,就不耐煩的揮手趕走王剛。


    李素華知道老伴心裏對兒子滿意極了,隻是嘴硬,沒看到他拿著雜誌都不撒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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