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試用期
劍與魔法之火紅年代蘭迪 作者:胖哥老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蘭迪仔細看了看這位奧斯曼四世,戴著白頭巾,披著白紗,一副沙漠民族的打扮。
黑眼黑發,卻是一副白人麵孔,大眼睛,眼窩深陷,五官立體,一個十足的帥哥。
“那個……老奧啊。”
“老大我不姓奧,我有個漢姓姓彭,不過你就叫我奧斯曼就行了。”
“先別叫我老大。奧斯曼啊,我可親眼看見了,曾大人要帶你去庭州見左總督,你是不是偷著跑出來的啊?我要是收了你,豈不是惹了一身的麻煩?”
“我確實是偷著跑出來的。不過一路上我已經想明白了,曾大人的湘軍精銳部下怎麽可能那麽大意,不守軍紀,根本就不管我。
我看曾大人鬼著呢,我到了庭州才是他的麻煩,所以故意放我逃走。”
三毛瞪了奧斯曼一眼,“我們又不認識你。”
奧斯曼連忙陪笑,“咱們不是都並肩作戰過了?我還給老大解過圍呢。”
“我反對,這家夥長得太帥了,把我比下去了。”
奧斯曼趕緊從地上抓起一把土,揉在臉上,“我宣布,隊伍裏最帥的絕對是白大哥,我排倒數第一,要不我在臉上劃一刀也行。”
這哥們兒為了加入也太拚了,二斤看不過去了,“我看他被人追殺,怪可憐的,還是收了吧,咱們正好缺一個法師。”
“對對對,二斤哥,我不但是法師,我在哈拜參謀學院畢業,還懂陣法,是合格的見習陣法師。
我聽說你在隊伍裏管錢,我可以給小隊捐獻兩萬金幣。而且加入後,我可以不跟隊友們分錢。”
“二斤哥你就是個爛好人,什麽人都往咱們隊裏拉。奧斯曼你也太無恥了,明明比二斤哥大,還跟他叫哥?哎?兩萬金幣!?老大,這個買賣做得。”
三毛的眼睛裏立刻閃出金光,有向龍五族人進化的趨勢。
蘭迪搖搖頭,“我們怎麽可能要你的錢?我們的冒險隊很危險,為什麽非要跟著我呢?”
奧斯曼立刻擠出幾滴眼淚,“老大,天地之大,我已經無處可去了。我被穆斯塔法誣陷為叛國罪,家已經回不去了。
到大都去做寓公?那幫盜賊整天盯著我,我一個孱弱的法師,遲早得被他們暗殺了。就老大你這裏武力強大,能保護我,我從此就永遠效忠老大,跟著老大浪跡江湖了。”
蘭迪沉吟了一下,隊伍確實缺個法師這樣的遠程輸出。而且培養一個法師需要大量的金幣堆,要不是這種特殊情況,自己這樣的小隊不可能招得起法師。
而且,哈拜參謀學院?雖然自己沒聽說過,應該水平不怎麽樣。
但懂陣法的可個個是香餑餑,就算不如瑞元和郭延齡師兄,也總能很大地增強隊伍的戰鬥力,這可是個寶啊。
招奧斯曼這個土豪法師兼陣法師唯一的麻煩,就是可能得罪奧斯曼蘇丹國。不過自己跟這個國家毫無交集,那個盜賊小隊很弱雞,問題也不大。
“這樣吧,咱們先互相試用一下……”
奧斯曼滿是沙土的臉笑得跟花兒一樣,“好嘞老大,我一定努力通過試用期,我不要工資的。老大,傭兵令牌在哪裏?”
十天後,駝隊經過浩瀚的博斯騰湖,到達了焉耆。
左總督在高昌和焉耆都駐有重兵,兩地之間早已被軍隊梳理過好幾次了,既沒有強盜,也沒有魔獸,隊伍平平安安到了焉耆。
第二天隊伍出了焉耆,轉而向西,穿過鐵門關,走在一個狹窄的山穀裏。
時值五月中旬,山穀裏鳥語花香,玄鶴飛舞,清澈的孔雀河從山路旁流過,很有點兒人間仙境的味道。
蘭迪卻是萬分小心,這個山穀過分險要,很容易中埋伏。
光三毛的偵查術他還不放心,把白天在寵物空間睡覺的阿花也招了出來,利用它魔獸的敏銳感知力,布了雙斥候。
阿花剛出來的時候打了個哈欠,正要表示不滿,一看到了山裏,立刻興奮了。
一會兒跳到南麵的林子裏,一會兒跑到孔雀河邊喝水,還向休息得好好的玄鶴群做鬼臉,嚇得玄鶴漫天飛舞。
奧斯曼看著來回躥蹦的阿花,內心充滿了安全感。盜賊們你們來追啊,敢來追本埃米爾叫你們喂老虎。
阿花不但不吃人,除了客星出現的時候狂化過一次,以前甚至從來沒有傷過人,這個奧斯曼是不知道的。
三毛不停地往遠處扔鷹眼術,大眼睛四處觀察。奧斯曼看亨利沒有事,跑上去賣力地搭訕討好,沒話找話。
“咱們剛過去的焉耆,可是光明神使起家的地方之一。光明神使的侍衛長鐵壁繆拉就是那裏的吐火羅傭兵,當初跟咱們一個職業的。
還有個叫華爾的,是光明神使手下第一個火槍隊的隊長,後來陣亡在巴格達之戰。”
“奧斯曼你這個鬼佬還知道這個?”
奧斯曼心裏嘟囔了一句,“你才是真正的鬼佬。”
臉上一片笑容,“我可不是純粹的沙漠民族,我的祖先是光明神使正妃新城長公主的女侍衛,叫趙嬤嬤的,正宗的大唐女將軍。”
“你就吹吧。”
“我有證據的,我的先祖奧斯曼一世可是大食蘇丹國的蘇丹,你看……”
奧斯曼手裏出現了一個綠色的手鏈,“這是珍貴的尼沙普爾綠鬆石做的聖級法寶,是當年光明神使的東西,新城長公主拿了送給先祖趙嬤嬤的。
這玩意可以加百分之百的幸運。祖先趙嬤嬤帶了這個,幸運地在戰場上活捉了先祖奧斯曼一世,兩人後來成了夫妻。不然,就沒有我們這一支後代了。
加幸運的東西,我這個法師和陣法師用不上,就一直沒想起來。”
奧斯曼屁顛屁顛跑到蘭迪身前,“老大,這個手鏈你用正合適,每次都能發出致命一擊,上交給老大了,讓我轉正吧。”
這可是聖器,而且是加幸運的,價值連城,蘭迪搖搖手,“這是你的傳家寶,我怎麽可能要?不過你暫時用不上的話,可以借給隊友,什麽時候想走了,一定還給你。”
“我絕不會走,老大你就隨便用。”
蘭迪接過手鏈。自己的手腕太粗,這個女式手鏈戴不上。而且,也非常不符合自己的氣質。
自己魔力過剩,劍芒一開,比致命一擊的威力還大,這東西對自己其實沒啥用。
“三毛你過來,這個你先用吧。”
三毛支棱著耳朵聽半天了,嗖地一下就把手鏈搶了過去,趕緊綁定。有這個聖器配合,自己的小神器菜刀就變真神器了。
三毛立刻對奧斯曼印象大好,“老大,我四腳朝天地讚成讓奧斯曼轉正。”
三毛這邊樂顛餡兒了,沒注意偵查,忽聽前麵一聲虎嘯,一群蠻人手持彎刀,從南麵的山上衝下來,攔住了去路。
黑眼黑發,卻是一副白人麵孔,大眼睛,眼窩深陷,五官立體,一個十足的帥哥。
“那個……老奧啊。”
“老大我不姓奧,我有個漢姓姓彭,不過你就叫我奧斯曼就行了。”
“先別叫我老大。奧斯曼啊,我可親眼看見了,曾大人要帶你去庭州見左總督,你是不是偷著跑出來的啊?我要是收了你,豈不是惹了一身的麻煩?”
“我確實是偷著跑出來的。不過一路上我已經想明白了,曾大人的湘軍精銳部下怎麽可能那麽大意,不守軍紀,根本就不管我。
我看曾大人鬼著呢,我到了庭州才是他的麻煩,所以故意放我逃走。”
三毛瞪了奧斯曼一眼,“我們又不認識你。”
奧斯曼連忙陪笑,“咱們不是都並肩作戰過了?我還給老大解過圍呢。”
“我反對,這家夥長得太帥了,把我比下去了。”
奧斯曼趕緊從地上抓起一把土,揉在臉上,“我宣布,隊伍裏最帥的絕對是白大哥,我排倒數第一,要不我在臉上劃一刀也行。”
這哥們兒為了加入也太拚了,二斤看不過去了,“我看他被人追殺,怪可憐的,還是收了吧,咱們正好缺一個法師。”
“對對對,二斤哥,我不但是法師,我在哈拜參謀學院畢業,還懂陣法,是合格的見習陣法師。
我聽說你在隊伍裏管錢,我可以給小隊捐獻兩萬金幣。而且加入後,我可以不跟隊友們分錢。”
“二斤哥你就是個爛好人,什麽人都往咱們隊裏拉。奧斯曼你也太無恥了,明明比二斤哥大,還跟他叫哥?哎?兩萬金幣!?老大,這個買賣做得。”
三毛的眼睛裏立刻閃出金光,有向龍五族人進化的趨勢。
蘭迪搖搖頭,“我們怎麽可能要你的錢?我們的冒險隊很危險,為什麽非要跟著我呢?”
奧斯曼立刻擠出幾滴眼淚,“老大,天地之大,我已經無處可去了。我被穆斯塔法誣陷為叛國罪,家已經回不去了。
到大都去做寓公?那幫盜賊整天盯著我,我一個孱弱的法師,遲早得被他們暗殺了。就老大你這裏武力強大,能保護我,我從此就永遠效忠老大,跟著老大浪跡江湖了。”
蘭迪沉吟了一下,隊伍確實缺個法師這樣的遠程輸出。而且培養一個法師需要大量的金幣堆,要不是這種特殊情況,自己這樣的小隊不可能招得起法師。
而且,哈拜參謀學院?雖然自己沒聽說過,應該水平不怎麽樣。
但懂陣法的可個個是香餑餑,就算不如瑞元和郭延齡師兄,也總能很大地增強隊伍的戰鬥力,這可是個寶啊。
招奧斯曼這個土豪法師兼陣法師唯一的麻煩,就是可能得罪奧斯曼蘇丹國。不過自己跟這個國家毫無交集,那個盜賊小隊很弱雞,問題也不大。
“這樣吧,咱們先互相試用一下……”
奧斯曼滿是沙土的臉笑得跟花兒一樣,“好嘞老大,我一定努力通過試用期,我不要工資的。老大,傭兵令牌在哪裏?”
十天後,駝隊經過浩瀚的博斯騰湖,到達了焉耆。
左總督在高昌和焉耆都駐有重兵,兩地之間早已被軍隊梳理過好幾次了,既沒有強盜,也沒有魔獸,隊伍平平安安到了焉耆。
第二天隊伍出了焉耆,轉而向西,穿過鐵門關,走在一個狹窄的山穀裏。
時值五月中旬,山穀裏鳥語花香,玄鶴飛舞,清澈的孔雀河從山路旁流過,很有點兒人間仙境的味道。
蘭迪卻是萬分小心,這個山穀過分險要,很容易中埋伏。
光三毛的偵查術他還不放心,把白天在寵物空間睡覺的阿花也招了出來,利用它魔獸的敏銳感知力,布了雙斥候。
阿花剛出來的時候打了個哈欠,正要表示不滿,一看到了山裏,立刻興奮了。
一會兒跳到南麵的林子裏,一會兒跑到孔雀河邊喝水,還向休息得好好的玄鶴群做鬼臉,嚇得玄鶴漫天飛舞。
奧斯曼看著來回躥蹦的阿花,內心充滿了安全感。盜賊們你們來追啊,敢來追本埃米爾叫你們喂老虎。
阿花不但不吃人,除了客星出現的時候狂化過一次,以前甚至從來沒有傷過人,這個奧斯曼是不知道的。
三毛不停地往遠處扔鷹眼術,大眼睛四處觀察。奧斯曼看亨利沒有事,跑上去賣力地搭訕討好,沒話找話。
“咱們剛過去的焉耆,可是光明神使起家的地方之一。光明神使的侍衛長鐵壁繆拉就是那裏的吐火羅傭兵,當初跟咱們一個職業的。
還有個叫華爾的,是光明神使手下第一個火槍隊的隊長,後來陣亡在巴格達之戰。”
“奧斯曼你這個鬼佬還知道這個?”
奧斯曼心裏嘟囔了一句,“你才是真正的鬼佬。”
臉上一片笑容,“我可不是純粹的沙漠民族,我的祖先是光明神使正妃新城長公主的女侍衛,叫趙嬤嬤的,正宗的大唐女將軍。”
“你就吹吧。”
“我有證據的,我的先祖奧斯曼一世可是大食蘇丹國的蘇丹,你看……”
奧斯曼手裏出現了一個綠色的手鏈,“這是珍貴的尼沙普爾綠鬆石做的聖級法寶,是當年光明神使的東西,新城長公主拿了送給先祖趙嬤嬤的。
這玩意可以加百分之百的幸運。祖先趙嬤嬤帶了這個,幸運地在戰場上活捉了先祖奧斯曼一世,兩人後來成了夫妻。不然,就沒有我們這一支後代了。
加幸運的東西,我這個法師和陣法師用不上,就一直沒想起來。”
奧斯曼屁顛屁顛跑到蘭迪身前,“老大,這個手鏈你用正合適,每次都能發出致命一擊,上交給老大了,讓我轉正吧。”
這可是聖器,而且是加幸運的,價值連城,蘭迪搖搖手,“這是你的傳家寶,我怎麽可能要?不過你暫時用不上的話,可以借給隊友,什麽時候想走了,一定還給你。”
“我絕不會走,老大你就隨便用。”
蘭迪接過手鏈。自己的手腕太粗,這個女式手鏈戴不上。而且,也非常不符合自己的氣質。
自己魔力過剩,劍芒一開,比致命一擊的威力還大,這東西對自己其實沒啥用。
“三毛你過來,這個你先用吧。”
三毛支棱著耳朵聽半天了,嗖地一下就把手鏈搶了過去,趕緊綁定。有這個聖器配合,自己的小神器菜刀就變真神器了。
三毛立刻對奧斯曼印象大好,“老大,我四腳朝天地讚成讓奧斯曼轉正。”
三毛這邊樂顛餡兒了,沒注意偵查,忽聽前麵一聲虎嘯,一群蠻人手持彎刀,從南麵的山上衝下來,攔住了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