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嚴善華不複診,不取藥,紀晨風白天基本都會在我這裏。為了不讓嚴善華擔心,他並沒有告訴對方自己已經從寵物醫院離職的消息。在嚴善華眼裏,他不過是實習期通過後,開始實行了穩定的朝十晚六的工作時間。
一般,紀晨風都是上午十點左右過來酒店,喂一下烏龜,然後叫我起床。
要是前一天晚上睡得早,醒得便會順利一些。但如果前一天晚上是淩晨四五點,甚至早上才入睡,起床就會變成一場磨難——對我而言。
紀晨風叫早從來不會大喊大叫,也不會像唐必安似的叫不醒就每隔十分鍾來騷擾我一次,在耳邊跟隻煩人的大蒼蠅一樣嗡嗡嗡不停,他隻會不斷親吻我的發際,用柔軟的唇摩挲我的耳廓,一遍遍輕聲喚我的名字。要是這招沒用,就接著吻我的脖頸,胸膛,小腹……甚至某個在早上顯得異常精神的地方。
前幾樣還能撐一下,閉著眼蒙混過去,最後那個簡直神仙也遭不住。明明又困又累,卻隻能被動地興奮起來,強製性地出一身熱汗。更要命的事,有時候太過興奮,還會擦槍走火,稀裏糊塗就把他拉上床白日登山。
好幾次都覺得心髒快不行了,有種隨時隨地都會到臨界點,在胸膛裏炸開的錯覺。縱然每次都平安無事地挺了過來,但那種九死一生的驚險感還是讓人心有餘悸。
不是沒和紀晨風講過,要他不用刻意叫我起床,被他以我的身體健康為由拒絕了。
我的,身體,健康?虧他說得出口。心跳再這樣過速下去我才會短命吧?
大樹可以施舍菟絲子養分,供它生存,這是被寄生者的義務。哪裏有菟絲子反客為主,貪婪汲取大樹養分,把大樹榨幹的道理?
為了給他下馬威,讓他知道誰才是說了算的那個,晚上直接把臥室門反鎖了,並且戴上了耳塞。第二天一覺睡到下午才醒,以為紀晨風會乖乖等在門外恭候我,結果推開臥室門隻看到桌上涼透的飯菜,哪裏都找不到紀晨風的人影。
嚴善華生病後,家裏做飯的就成了紀晨風。我的飯菜都是他早上在家做好,用保溫盒盛了帶過來的。中午拿出來溫度剛剛好,到下午就會變得又幹又硬。
對著桌上的三道菜等了半小時,不見紀晨風回來,也沒有收到他的任何短信。這在以前會被我默認為是“分手”的表現,絕不打電話,更不會出言挽留,不行就換下一個。然而……紀晨風根本沒有替補,他獨一無二,隻此一人。除了繼續耗在他身上,我別無他法。
極不情願地撥通紀晨風的電話,都想好了質問的話語,腦海裏甚至已經把冷掉的飯菜摔到他腳邊,讓他看看這像不像話了。
好歹是兩萬的月薪,怎麽能把雇主隨便丟下?
隻是響了幾聲,紀晨風很快接聽了電話。
“你已經醒了嗎?”伴著他說話聲傳來的,是嘈雜的雨聲。
“你在哪裏?”起身去到窗邊,發現外頭竟然下著雨,雨勢還不小。天空烏蒙蒙的,雲層顯得很低。
“在附近一棟寫字樓裏。”他似乎是移動了位置,雨聲小了些,“冰箱裏的牛奶正好喝完了,趁你在睡覺,我就去超市買了一些,沒想到回來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沒有帶傘,暫時隻能在寫字樓裏躲雨,要等雨停了才能回來。桌上的飯菜看到了嗎?用微波爐熱兩分鍾就可以吃了,不夠的話,冰箱裏還有別的。”
這雨看起來要下很久的樣子,如果兩個小時不停,他就要傻傻等兩個小時嗎?既然我已經醒了,完全可以叫我去接他吧。一大早壓著我做這做那不覺得是麻煩我,下雨讓我去接他,反而不好意思開口了?有時候好像可以讀懂他,摸透他的心思,有時候又好像完全不行,搞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麽。
“把你的具體位置發給我,我去接你。”我說。
紀晨風那頭靜了靜,並沒有欣然接受。
“雨很大,你先吃點東西……”
“發過來,立刻馬上。”
我做的決定就必須要接受,沒有他置喙的餘地。
讓他在原地等著,我迅速換好衣服後,問酒店前台借了兩把傘,匆匆趕往坐標地點。
雨實在下得有些大,撐著傘走在路上,仿佛置身水簾洞。窨井來不及排水,路麵上起了不少積水,褲腳濕了,皮鞋也濕了,冷得人想罵髒話。
好不容易到了紀晨風躲雨的辦公樓,身上幹燥的地方所剩無幾。短短兩三百米,硬是走出了馬拉鬆的疲憊度。抖了抖傘上的水珠,我立在三麵通風的雨簷下,到這會兒已經有點後悔自己的多嘴。
他要等就讓他等好了,為什麽非要假裝體貼?
妄圖隔著摩天大樓的巨大鋼化玻璃觸碰外頭的風雪,本身就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不摻雜真心的愛情,何需在意能不能摸透對方的心?
待在自己安全的空間內欣賞外頭的狂風暴雪,管它嘶吼飛舞些什麽,隻要動搖不了我,跟我就沒有關係。我為什麽要去管風的形成,去在乎雪的消融?
煩躁地抖去傘上的水珠,門口沒有紀晨風的蹤影,正要掏手機給他打電話,麵前的玻璃門就推開了。紀晨風手裏提著超市的購物袋,大步從裏頭走了出來。
“抱歉,還要讓你冒雨來接我。”
蹭去額角滑落的雨水,因為寒冷,我沒控製住,小小地打了個哆嗦。
紀晨風眉頭一下子擰了起來,等走到我跟前,已經形成了深深的褶皺。
“衣服都濕了……”他喃喃著,將自己的圍巾脫了下來,沒得商量地纏到了我的脖子上。
圍巾帶著他的體溫,瞬間叫快要凍僵的軀體暖和了起來。給了圍巾不算完,他隨後放下購物袋,又利落地脫了自己的大衣,作勢要為我披上。
“你幹什麽?”我連忙製止他。
他裏頭就穿了件半高領的黑色毛衣,將外套和圍巾都給我,就靠那件透風的毛衣,撐不撐傘意義都不大了,這跟直接走在風雨裏有什麽區別?
戲都演到這份兒上了,不差最後兩百米。
“把衣服穿好。”
“可是你看起來很冷……”他抓著自己的大衣,有些遲疑。
扯了扯脖子上的圍巾,我說:“有這個就夠了。”
紀晨風還有些猶豫:“那我們換一下外套吧?”
我直接把口袋裏的折疊傘丟給他,自己率先走進了雨裏。
“桑念!”
他在後頭叫我,我回頭看了他一眼,短暫停下腳步。
“我的你穿不上。”說罷趁他連傘都沒撐開,頭也不回地走了。
這出“體貼”的回饋,是一場漫長的感冒。
哪怕回房間就洗了熱水澡,完了全身裹好棉被,飯都是紀晨風端到床邊喂我吃的,第二天還是感冒了。
嗓子啞了,鼻子也塞住了,頭還隱隱作痛,很不舒服。所幸沒有發燒。直到一個禮拜後,這場感冒才徹底痊愈。
一切皆由鎖門而起,不想再給自己找事情,那之後便任由紀晨風每天用自己的方式叫我起床,再沒阻止過他。
陰雨連綿的周日,是紀晨風休息的日子,也是我去墓園祭拜桑夫人的日子。
早上八點,許汐載著莫妮卡來酒店接我。一上車,莫妮卡從前座回過頭,探究地打量我,盯得我怪不自在。
“看什麽?”
她與許汐一樣,穿著一身肅穆的黑,懷裏捧著一束嬌豔的鮮花,聞言笑了笑,問:“你是不是談戀愛了?不然好端端的公寓不住,為什麽跑來住酒店?怕我們撞破你好事啊?”
女人真可怕,差不多完全猜中了。
“因為有人總是不請自來,硬要拖著我曬太陽,我隻好到酒店躲清靜,避免她的騷擾。”我將黑鍋扣在了許汐頭上。
“我那是為你好,你這孩子怎麽這麽不識好歹呢!”許汐奮勇甩鍋。
“你什麽時候也開始搞這套‘為你好’理論了?”我涼涼笑道。
“從你變成個傷透小姨心的混蛋開始。”
“麗莎,我不允許你這麽說。”莫妮卡摻和進來,用滿是做作的語調道,“你的心隻能為我而傷。”
許汐沉默片刻,道:“……你跟誰學得這麽油腔滑調?”
“油嗎?我還以為很動聽。”
“下次不許說了……”
“你好冷酷哦!”
這一打岔,我住酒店的事就這麽含糊了過去,一路上無論是莫妮卡還是許汐都沒再提起。
我們到墓地時,桑正白也已經到了。墓碑前放著許婉怡生前最愛吃的水果蛋糕,兩邊點著香燭,還放著一束鮮紅的玫瑰。每年忌日,這些東西都由桑正白親自準備,從不假他人。
許汐和許婉怡十分相似,圓眼睛鵝蛋臉,笑起來明豔動人,眉眼間一股英氣,自信到整個人都閃閃發光。
可能是怕睹物思人,無論是桑家還是許家,有關許婉怡的照片還有她生前用過的東西都被束之高閣。唯一留下她痕跡的,便是桑正白現在住著的小別墅,幾十年來完好留存著她當初親自設計的模樣。這也是哪怕桑正白再有錢,都沒有更換過住房的原因。
天上陰沉沉的,天氣又冷又濕,似乎隨時都會落下一場雨來。
莫妮卡將懷裏的花束遞給許汐,由她擺到墓碑前。許汐接過了,將花束挨在玫瑰花旁,隨後抽了三支香點燃,朝墓碑拜了三拜。
“姐姐,我們來看你了。”
墓園仿佛有著一股特殊的魔力,能帶走人所有快樂的情緒,讓每個人都變成消沉的木偶——每年用同樣的表情,做著同樣的事。
小時候我特別討厭桑夫人的忌日。一到這一天,大家都會變得愁眉苦臉,而我的存在也會顯得尤為尷尬。
桑夫人的忌日,她生命的最後一天,卻是我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天。
“我可憐的兒啊,我的乖囡啊……早知道,早知道……”
“早知道”是每年許老太太對著墓碑哭泣時,會說,又不完全說完的一句話。
早知道什麽?幼時不懂,長大自然而然就領悟了。
早知道就不讓你生孩子了,害的你丟了性命,根本不值得,不值得!
這大概是每個人的心聲。
我也曾忿恨過,委屈過,甚至痛苦過,不過這些在我得知自己根本不是桑正白與許婉怡的孩子後,就全都從我的身體裏抽離了。
沒有人因我而死。我隻是個誤入的旁觀者。一旦代入“看客”的身份,所有忿恨、委屈、痛苦便都失去了立場。反觀自己成長的過程,會發現一絲可笑的成分——我竟然曾經那麽地堅信,所有人的不幸皆是因自己而起。
是紀晨風。是他啊。害死自己媽媽的是他,不該出生的也是他。應該背負罪孽的是他,應該被燙得滿身煙疤的還是他。我隻是……代他受過。
所以,他理應用他的一切回報我。
許汐退下後,輪到我上前祭拜。熟練地點香,我朝著墓碑上笑得明媚如朝陽的女子拜了三拜。
“媽媽,要保佑我們啊。”說著,將香插進了香爐。
一般,紀晨風都是上午十點左右過來酒店,喂一下烏龜,然後叫我起床。
要是前一天晚上睡得早,醒得便會順利一些。但如果前一天晚上是淩晨四五點,甚至早上才入睡,起床就會變成一場磨難——對我而言。
紀晨風叫早從來不會大喊大叫,也不會像唐必安似的叫不醒就每隔十分鍾來騷擾我一次,在耳邊跟隻煩人的大蒼蠅一樣嗡嗡嗡不停,他隻會不斷親吻我的發際,用柔軟的唇摩挲我的耳廓,一遍遍輕聲喚我的名字。要是這招沒用,就接著吻我的脖頸,胸膛,小腹……甚至某個在早上顯得異常精神的地方。
前幾樣還能撐一下,閉著眼蒙混過去,最後那個簡直神仙也遭不住。明明又困又累,卻隻能被動地興奮起來,強製性地出一身熱汗。更要命的事,有時候太過興奮,還會擦槍走火,稀裏糊塗就把他拉上床白日登山。
好幾次都覺得心髒快不行了,有種隨時隨地都會到臨界點,在胸膛裏炸開的錯覺。縱然每次都平安無事地挺了過來,但那種九死一生的驚險感還是讓人心有餘悸。
不是沒和紀晨風講過,要他不用刻意叫我起床,被他以我的身體健康為由拒絕了。
我的,身體,健康?虧他說得出口。心跳再這樣過速下去我才會短命吧?
大樹可以施舍菟絲子養分,供它生存,這是被寄生者的義務。哪裏有菟絲子反客為主,貪婪汲取大樹養分,把大樹榨幹的道理?
為了給他下馬威,讓他知道誰才是說了算的那個,晚上直接把臥室門反鎖了,並且戴上了耳塞。第二天一覺睡到下午才醒,以為紀晨風會乖乖等在門外恭候我,結果推開臥室門隻看到桌上涼透的飯菜,哪裏都找不到紀晨風的人影。
嚴善華生病後,家裏做飯的就成了紀晨風。我的飯菜都是他早上在家做好,用保溫盒盛了帶過來的。中午拿出來溫度剛剛好,到下午就會變得又幹又硬。
對著桌上的三道菜等了半小時,不見紀晨風回來,也沒有收到他的任何短信。這在以前會被我默認為是“分手”的表現,絕不打電話,更不會出言挽留,不行就換下一個。然而……紀晨風根本沒有替補,他獨一無二,隻此一人。除了繼續耗在他身上,我別無他法。
極不情願地撥通紀晨風的電話,都想好了質問的話語,腦海裏甚至已經把冷掉的飯菜摔到他腳邊,讓他看看這像不像話了。
好歹是兩萬的月薪,怎麽能把雇主隨便丟下?
隻是響了幾聲,紀晨風很快接聽了電話。
“你已經醒了嗎?”伴著他說話聲傳來的,是嘈雜的雨聲。
“你在哪裏?”起身去到窗邊,發現外頭竟然下著雨,雨勢還不小。天空烏蒙蒙的,雲層顯得很低。
“在附近一棟寫字樓裏。”他似乎是移動了位置,雨聲小了些,“冰箱裏的牛奶正好喝完了,趁你在睡覺,我就去超市買了一些,沒想到回來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沒有帶傘,暫時隻能在寫字樓裏躲雨,要等雨停了才能回來。桌上的飯菜看到了嗎?用微波爐熱兩分鍾就可以吃了,不夠的話,冰箱裏還有別的。”
這雨看起來要下很久的樣子,如果兩個小時不停,他就要傻傻等兩個小時嗎?既然我已經醒了,完全可以叫我去接他吧。一大早壓著我做這做那不覺得是麻煩我,下雨讓我去接他,反而不好意思開口了?有時候好像可以讀懂他,摸透他的心思,有時候又好像完全不行,搞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麽。
“把你的具體位置發給我,我去接你。”我說。
紀晨風那頭靜了靜,並沒有欣然接受。
“雨很大,你先吃點東西……”
“發過來,立刻馬上。”
我做的決定就必須要接受,沒有他置喙的餘地。
讓他在原地等著,我迅速換好衣服後,問酒店前台借了兩把傘,匆匆趕往坐標地點。
雨實在下得有些大,撐著傘走在路上,仿佛置身水簾洞。窨井來不及排水,路麵上起了不少積水,褲腳濕了,皮鞋也濕了,冷得人想罵髒話。
好不容易到了紀晨風躲雨的辦公樓,身上幹燥的地方所剩無幾。短短兩三百米,硬是走出了馬拉鬆的疲憊度。抖了抖傘上的水珠,我立在三麵通風的雨簷下,到這會兒已經有點後悔自己的多嘴。
他要等就讓他等好了,為什麽非要假裝體貼?
妄圖隔著摩天大樓的巨大鋼化玻璃觸碰外頭的風雪,本身就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不摻雜真心的愛情,何需在意能不能摸透對方的心?
待在自己安全的空間內欣賞外頭的狂風暴雪,管它嘶吼飛舞些什麽,隻要動搖不了我,跟我就沒有關係。我為什麽要去管風的形成,去在乎雪的消融?
煩躁地抖去傘上的水珠,門口沒有紀晨風的蹤影,正要掏手機給他打電話,麵前的玻璃門就推開了。紀晨風手裏提著超市的購物袋,大步從裏頭走了出來。
“抱歉,還要讓你冒雨來接我。”
蹭去額角滑落的雨水,因為寒冷,我沒控製住,小小地打了個哆嗦。
紀晨風眉頭一下子擰了起來,等走到我跟前,已經形成了深深的褶皺。
“衣服都濕了……”他喃喃著,將自己的圍巾脫了下來,沒得商量地纏到了我的脖子上。
圍巾帶著他的體溫,瞬間叫快要凍僵的軀體暖和了起來。給了圍巾不算完,他隨後放下購物袋,又利落地脫了自己的大衣,作勢要為我披上。
“你幹什麽?”我連忙製止他。
他裏頭就穿了件半高領的黑色毛衣,將外套和圍巾都給我,就靠那件透風的毛衣,撐不撐傘意義都不大了,這跟直接走在風雨裏有什麽區別?
戲都演到這份兒上了,不差最後兩百米。
“把衣服穿好。”
“可是你看起來很冷……”他抓著自己的大衣,有些遲疑。
扯了扯脖子上的圍巾,我說:“有這個就夠了。”
紀晨風還有些猶豫:“那我們換一下外套吧?”
我直接把口袋裏的折疊傘丟給他,自己率先走進了雨裏。
“桑念!”
他在後頭叫我,我回頭看了他一眼,短暫停下腳步。
“我的你穿不上。”說罷趁他連傘都沒撐開,頭也不回地走了。
這出“體貼”的回饋,是一場漫長的感冒。
哪怕回房間就洗了熱水澡,完了全身裹好棉被,飯都是紀晨風端到床邊喂我吃的,第二天還是感冒了。
嗓子啞了,鼻子也塞住了,頭還隱隱作痛,很不舒服。所幸沒有發燒。直到一個禮拜後,這場感冒才徹底痊愈。
一切皆由鎖門而起,不想再給自己找事情,那之後便任由紀晨風每天用自己的方式叫我起床,再沒阻止過他。
陰雨連綿的周日,是紀晨風休息的日子,也是我去墓園祭拜桑夫人的日子。
早上八點,許汐載著莫妮卡來酒店接我。一上車,莫妮卡從前座回過頭,探究地打量我,盯得我怪不自在。
“看什麽?”
她與許汐一樣,穿著一身肅穆的黑,懷裏捧著一束嬌豔的鮮花,聞言笑了笑,問:“你是不是談戀愛了?不然好端端的公寓不住,為什麽跑來住酒店?怕我們撞破你好事啊?”
女人真可怕,差不多完全猜中了。
“因為有人總是不請自來,硬要拖著我曬太陽,我隻好到酒店躲清靜,避免她的騷擾。”我將黑鍋扣在了許汐頭上。
“我那是為你好,你這孩子怎麽這麽不識好歹呢!”許汐奮勇甩鍋。
“你什麽時候也開始搞這套‘為你好’理論了?”我涼涼笑道。
“從你變成個傷透小姨心的混蛋開始。”
“麗莎,我不允許你這麽說。”莫妮卡摻和進來,用滿是做作的語調道,“你的心隻能為我而傷。”
許汐沉默片刻,道:“……你跟誰學得這麽油腔滑調?”
“油嗎?我還以為很動聽。”
“下次不許說了……”
“你好冷酷哦!”
這一打岔,我住酒店的事就這麽含糊了過去,一路上無論是莫妮卡還是許汐都沒再提起。
我們到墓地時,桑正白也已經到了。墓碑前放著許婉怡生前最愛吃的水果蛋糕,兩邊點著香燭,還放著一束鮮紅的玫瑰。每年忌日,這些東西都由桑正白親自準備,從不假他人。
許汐和許婉怡十分相似,圓眼睛鵝蛋臉,笑起來明豔動人,眉眼間一股英氣,自信到整個人都閃閃發光。
可能是怕睹物思人,無論是桑家還是許家,有關許婉怡的照片還有她生前用過的東西都被束之高閣。唯一留下她痕跡的,便是桑正白現在住著的小別墅,幾十年來完好留存著她當初親自設計的模樣。這也是哪怕桑正白再有錢,都沒有更換過住房的原因。
天上陰沉沉的,天氣又冷又濕,似乎隨時都會落下一場雨來。
莫妮卡將懷裏的花束遞給許汐,由她擺到墓碑前。許汐接過了,將花束挨在玫瑰花旁,隨後抽了三支香點燃,朝墓碑拜了三拜。
“姐姐,我們來看你了。”
墓園仿佛有著一股特殊的魔力,能帶走人所有快樂的情緒,讓每個人都變成消沉的木偶——每年用同樣的表情,做著同樣的事。
小時候我特別討厭桑夫人的忌日。一到這一天,大家都會變得愁眉苦臉,而我的存在也會顯得尤為尷尬。
桑夫人的忌日,她生命的最後一天,卻是我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天。
“我可憐的兒啊,我的乖囡啊……早知道,早知道……”
“早知道”是每年許老太太對著墓碑哭泣時,會說,又不完全說完的一句話。
早知道什麽?幼時不懂,長大自然而然就領悟了。
早知道就不讓你生孩子了,害的你丟了性命,根本不值得,不值得!
這大概是每個人的心聲。
我也曾忿恨過,委屈過,甚至痛苦過,不過這些在我得知自己根本不是桑正白與許婉怡的孩子後,就全都從我的身體裏抽離了。
沒有人因我而死。我隻是個誤入的旁觀者。一旦代入“看客”的身份,所有忿恨、委屈、痛苦便都失去了立場。反觀自己成長的過程,會發現一絲可笑的成分——我竟然曾經那麽地堅信,所有人的不幸皆是因自己而起。
是紀晨風。是他啊。害死自己媽媽的是他,不該出生的也是他。應該背負罪孽的是他,應該被燙得滿身煙疤的還是他。我隻是……代他受過。
所以,他理應用他的一切回報我。
許汐退下後,輪到我上前祭拜。熟練地點香,我朝著墓碑上笑得明媚如朝陽的女子拜了三拜。
“媽媽,要保佑我們啊。”說著,將香插進了香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