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說罷,在一群武士簇擁下離開長樂宮,齊孟覺得與秦王聊天很有意思,至少比和李斯相處有意思多了。


    可是,嬴政就這麽走了,現在齊孟隻得獨自麵對讓他很不爽的楚國人李斯。


    李斯叫來一輛裝飾奢華的馬車,讓齊孟先登上去,然後自己也坐了進去,馬車噠噠的走在青石板路麵上。


    午後慵懶的陽光透過車窗照進車廂,站在齊孟那張驚慌失措的臉上。


    李斯輕輕抓住齊孟小手,用低沉溫柔的


    “賢弟,荀卿門下一別,快有十年了吧?”


    甘泉宮,夜未央。


    華燈初上,秦人徹夜狂歡。


    齊孟與嬴政同席,相隔咫尺,就像一對西·談笑風生


    戰國時代,後代的桌椅還沒有出現,飲食起居,用的都是案幾草席。


    後世用的桌椅馬紮要等到五胡亂華後才會傳入中原。


    雙膝跪地,腰背挺直,雙手端放在大腿背側,目視前方,一絲不苟——這是《周禮》描述的標準跪坐姿勢。


    保持跪姿並非易事,腳趾酸疼不說,還會耗費腰力,如果腎虧,會有陽痿的危險。


    李斯趙高等高級官吏坐在秦王近處,宮殿上坐滿鹹陽官吏,可見今晚宴會級別之高。


    這樣跪坐姿勢對齊孟來說不啻一種煎熬,沒過多久,小腿已經徹底酸麻。


    秦王嬴政今晚心情愉悅,大概是因為剛在武關打了勝仗,話也格外多,與韓非子談話頗為投機。


    待文武群臣入座坐定,秦王霍然起身,巡視四周,舉酒向齊孟示意。


    “韓先生為平息戰事,奔波千裏,諸位先敬他一缶!”


    缶?


    為何這般耳熟,齊負荊請罪的典故,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奏瑟。’趙王鼓瑟,秦禦史前書曰:‘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藺相如前曰:‘趙王竊聞秦王善為秦聲,請奉盆缶秦王,以相娛樂。’秦王怒,不許。於是相如前進缶,因跪請秦王……於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缶;相如顧召趙禦史書曰:‘某年月日,秦王為趙王擊缶。’”


    缶應該是是種樂器,如何與酒發生聯係?莫非秦王要擊缶助樂?那不是有美女可看了?


    這不是酒後亂性的節奏?


    就在齊孟快要流出鼻血時。


    嬴政手捧大缸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灌下去。


    沒錯,是司馬光砸缸用的大缸!


    “先生,請!”


    嬴政朝後看了看,順著秦王視線望去,侍衛抱上一口缸,不,是缶。不由分說嘩啦嘩啦朝缸裏倒酒。


    齊孟粗略目測,這口缸深約半米,缸口可以裝下籃球,秦人為什麽不用它來洗臉洗澡。


    “先生!請!”


    秦王抬頭神情凝望齊孟,表情虔誠,一旁李斯等人,眼中充滿期待。羽林衛手握寶劍泛著寒光,橫死在陽城外的韓牧出現在齊孟眼前。


    一句話得罪李斯便死無全屍,如果得罪秦王,那不得被碎屍萬段?


    齊孟顫巍巍接過酒缸,咬緊牙關,仰著脖子倒下去,酒水順著脖子灑在地上,深衣被酒水打濕。


    “好!海量!”秦王大聲喝彩,麵露讚許之色。


    “好!海量!”群臣跟著附和。


    “來嚐嚐秦地特產。”


    嬴政喜出望外,笑著對齊孟說。


    秦王所有關於韓非子的想象都是以李斯為標準,因為兩人曾經是同學,相比丞相李斯,韓非子顯得更加豪爽。


    嬴政記憶中,李斯很少喝酒,唯一一次是在秦王登基大典上,老秦人開懷暢飲,呂不韋,嫪毐,蒙恬蒙毅都在場。那時還是廷尉的李斯,喝了半碗酒,就醉倒在酒席下,引得嫪毐哈哈大笑。


    宮女端上烤羊肉,羊肉是紅色,有血絲滲透出來,至多隻有五分熟,不知這是不是秦地特色,聯想到先秦時代烹飪技術沒有像後世一般發達,齊孟表示理解。


    噴香的烤羊腿,口水不自覺就流下來。


    羊腿用漆紅木盤裝著,木盤鑲刻著奇形怪狀的大鳥,齊孟想起大學公開課上曆史教授講過,古秦人的圖騰是鳥,也就是說秦人崇尚鳥。


    大鳥紅盤旁擺放著一雙黑乎乎的筷子,齊孟伸手試了試,很沉,估計是用青銅製成的。


    “韓先生,待你吃了羊肉,寡人再與你暢飲!”嬴政滿臉紅光,顯然已經有些醉了。


    “謝·····謝大王。”


    齊孟感覺喉間清水湧動,清酒也是酒,整整一缸灌下去可不是鬧著玩的,要是在秦王麵前出酒可是丟大了。


    這麽想著,也顧不得什麽禮節,抓起還沾滿血絲的羊腿便啃了下去,強力壓住嘔吐感。


    秦國緊鄰西戎,近乎蠻夷,這些年不斷東進,也漸漸開始以周天子正統自居,講究起各種繁瑣複雜的周禮。


    群臣宴會,美味上前,國君未動筷箸,大臣是決不能先碰的。


    大臣冷眼瞅著齊孟,在一旁竊竊私語低聲議論開來。


    “韓國小兒,不知禮法。”嬴政卻聽得真真切切,卻沒說什麽。


    秦王看著身邊正抱著羊腿亂啃的韓非子,不僅沒有發怒,臉色還露出讚許之色,嬴政幼時在邯鄲做人質,缺乏教養,養成一身壞毛病。


    別人吃飯都是用筷子,嬴政吃飯卻堅持直接用手,想來原因也十分簡單,嬴政在邯鄲時經吃不上飯,每次吃飯稍微客氣一點就沒東西吃了。


    嬴政登基之初,太後專門派博士為小秦王矯正餐桌禮儀:


    用膳之前要向天神禱告,為天下黔首祈福,諸侯在左,天子在右,不可食用狗肉,狗肉是賤人······


    “來來來,先生,吃好喝好,喝好吃好,這是胡人圈養的黑狗,肉質細嫩,油而不膩,來來來。”


    一抬頭,嬴政手抓狗肉,熱情洋溢的招待遠方客人。


    李斯等人敢怒不敢言,隻在一旁氣哼哼的看著。


    這時候,秦王吃完狗肉,揚起脖子,醉意惺忪道:


    “韓先生,寡人想讓你去武關監軍,可否?”


    “啊·····”


    聽見秦王突然冒出這樣一句話,齊孟沒有反應過來,剛咬下去的狗肉含在嘴裏,不知是吞是吐。


    監軍是個什麽東東。


    秦王為何如此這般求賢若渴幹柴烈火浴·火焚,齊孟才來鹹陽第一天就成了監軍,這是什麽節奏?


    你妹!


    老子還是韓國人好吧!讓我在秦國做官,還是這樣的大官,這不是紅果果的威逼利誘嗎!


    監軍是節製一方軍隊的高級官吏,相當於天朝的軍區政委!你妹的嬴政喪心病狂吧!


    “先生不肯為大秦效力麽?”秦王放下大缶,擦幹淨臉頰沾滿的酒滴,一臉和氣消失不見,眼神裏放射出憤怒的火光。


    “大王請用羊肉······”


    李斯顫巍巍遞上一盤羊肉,想要打破這尷尬僵局。


    嬴政推開盤子,咣當!羊肉散落一地,好可惜。


    “寡人不吃羊肉!李斯,你就是你請來的同窗!”


    嬴政劍眉上揚,目光落在齊孟身上。


    齊孟感覺身體灼熱,仿佛成了嬴政眼中烤羊肉。


    “大王喝醉了吧,韓非此次來到鹹陽,隻是為兩國議和。”


    齊孟慌忙解釋,希望能讓嬴政收回成命。


    “閉嘴!!!”


    秦王嬴政脫去溫柔外衣,竭斯底裏吼叫。


    齊孟大吃一驚,就在兩小時前嬴政還和自己稱兄道弟,就在兩分鍾前,秦王還和自己一起喝酒,現在怎麽突然翻臉不認人。


    秦王也是一個心理變態的瘋子,瘋了,瘋了,


    以齊孟對戰國曆史的粗略了解,嬴政暴怒起來完全可以把人丟進大鼎裏燉成排骨湯,送你一碗喝。


    怎麽辦怎麽辦?和這個瘋子對著幹?還是做韓國叛徒?


    “賢弟,還不快拜謝大王!”


    李斯站在嬴政身後拚命使眼色,隔著秦王用手在自己脖子上比比劃劃,暗示齊孟,如果再不答應,隻會被秦王立即處死。


    “韓非子,大王如此賞識你才學,才讓你擔任武關監軍!不要辜負大王求賢之心啊!”


    人群中轉出個皮膚白皙,說話陰陽怪氣的男人。


    嘴唇下沒有根胡須,齊孟望著眼前這個奇怪男人,目瞪口呆,這才意識到這或許就是傳說中的閹人,莫非此人就是傳說中的趙高?


    “我?”


    自己本不屬於這個時代,碰巧成為韓非子,也不代表齊孟熱愛韓國。


    對韓國,齊孟沒有任何感情,自然也不必承擔任何義務。


    韓國王室腐敗透頂,殺了韓非子父親,對韓非子不聞不問,韓非子沿著大街小巷討飯時他們不管不問,現在韓國大難臨頭,這些人想起把韓非子送到鹹陽當替死鬼了,這群人真tmd恬不知恥。


    想到這裏,齊孟暗暗下定決心,決心為韓非子複仇。


    “趙高所言不假,寡人愛才,不想人才埋沒,先生可以考慮一下,來我大秦發展,先生不肯,別怪寡人。”


    說到這裏,嬴政站起身,嘩啦抽出寶劍。


    齊孟嚇得連忙後退兩步,正準備說沒問題,卻聽嬴政又說道。


    “韓國苟延殘喘,也活不了多久了,先生想要玉石俱焚,為韓國殉葬嗎?”


    話說到這個份上,齊孟終於意識到所謂的秦韓談判隻是一個幌子!


    嬴政滅韓是板上釘釘的事,不會因為任何人改變!


    韓非入秦不過是貓捉老鼠的遊戲而已,或許隻是嬴政的消遣。


    可憐韓安王把齊孟送到鹹陽,自己現在還在新鄭做美夢。


    “韓某甘願為大秦效力,萬死不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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