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有文有武?」遷山收起了劍,已經記下了霍仙的樣子,台上就讓他一讓,下去再收拾他。


    「寫字如何?」霍仙指著旗幡上的『論武大賽』四個字道,「此題字看著蒼勁有力,便能知道是一位高手的手筆,我們就比寫字。」


    「哈哈哈哈。」看字便知是高手的精武山莊莊主摸著鬍子爽朗的笑了起來,「論武大賽當以和為貴,能把比賽比了還能不受傷不動武,那就是再好不過了。」


    遷山在『論武大賽』四個字上掃了一眼,如果這就是高手水平的話:「比就比!」


    論武大賽突然變成了比文,底下遷山公子的小迷妹叫的更歡快了。啊啊啊,她們的遷山哥哥整活了,能看到遷山哥哥的墨寶,不虛此行。


    賽場上臨時搬來了一張桌子,霍仙一瞧,這桌子竟然是一邊高一邊矮,想要自己這一邊能站穩寫好字,首先得壓得住對方,兩人共用一個硯台,看來蘸墨也有的一比了。


    「先來寫個『論武大賽』如何?」霍仙看向旁邊的遷山。遷山也不多廢話,拿起毛筆就往硯台蘸去,搶先了霍仙一步,底下一片叫好聲。霍仙也不急,等著遷山下筆的時候,猛地一拍桌子,本來遷山占了上風的,被霍仙這麽一拍,第一筆竟然寫歪了。


    「承讓了!」趁著遷山愣神,霍仙再蘸墨開始寫了起來。論武大賽的第一筆是言上一點兒,遷山第一筆寫歪了,隻好改他擅長的行楷為草書,一番磕磕碰碰,總算是寫好了。兩人的字被晾了出來,雖然遷山第一筆寫毀了,不過他腦殘粉多,兩人打了個平手。


    「再比一場?」霍仙看著底下激動無比的遷山公子小迷妹,「不如寫『我愛你』好了,我想她們應該很喜歡。」


    「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底下立即沸騰了。遷山雖然走的是冷麵男神的人設,但還是很享受這種追捧的:「寫就寫!」


    不過這次遷山放精了,讓霍仙搶了先,在霍仙落筆的時候,遷山一掌拍過去,結果霍仙接住了他的一掌:「誒,同樣的伎倆,我用行你再用就不靈了。」


    霍仙這一掌震得遷山往後退了幾步。邪門的很,遷山捂著胸口盯著霍仙,明明這小子沒有他功力的千分之一,怎麽跟他比拚內力就像是被壓著了?遷山被霍仙一掌打的胸口隱隱作痛,手都顫了起來,恰巧第二張『我愛你』他還選了楷書,楷書一定要下筆蒼勁有力,結果他跟霍仙對了這一掌,寫字的力道差了一大半。不過幸好遷山粉絲雄厚,又寫的是『我愛你』,在粉絲濾鏡下藏了拙,兩人便又比了一個平手。


    「詩經有雲:子不我思,豈無他人?狂童之狂也且!遷山公子的崇拜者都這麽主動了,遷山公子豈能沒有回應。不如我們再比一場,就寫『似傻如狂』如何?不知遷山公子當著這麽多觀眾的麵,願不願意為她們跨過河水當一次小傻瓜呢?」


    「有何不可!」遷山再不廢話提筆就來,這次是行雲流水,一點兒沒有給霍仙反擊的機會,一副『似傻如狂』就寫好了。霍仙連連鼓掌,「寫的真是太好了。遷山公子果然是學富五車才高八鬥,鋒芒逼人啊!我們再比一場,不如就寫『鋒芒逼人』如何?」


    遷山皺眉,總覺得霍仙是在坑他,卻又找不到破綻。又前邊兩場雖然打了個平手,但遷山知道自己是輸了的,再比一場就比一場,讓這小子輸得心服口服。


    最後一場『鋒芒逼人』,兩人先是在蘸墨的時候用毛筆打了起來,後邊又因為桌子的高低打了起來,最後能寫成,很不容易。遷山的書法功力還是很不錯的,最後落成,尤其是那個逼字,簡直是下筆如神。對手霍仙都連連叫好:「今日與遷山公子一比,覺得往日二十年都白活了。不知遷山公子能否留下印簽,我好將遷山公子的字帶回去,裱起來,掛到堂上去。」


    遷山公子伸手讓人取來他的印章,在『鋒芒逼人』上蓋上大印:「拿去吧!」這一句拿去吧說的是又得意又不屑。霍仙樂嗬嗬地笑,將遷山公子的墨寶都收了起來。


    「小生對遷山公子之才,心如口服。」霍仙拿著墨寶,朝著遷山公子一鞠躬,帶著一旁休息的攝政王,退下大賽的舞台。


    攝政王瞥了一眼身旁的霍仙快要收不住的奸笑,不自覺地也勾了一下唇。


    「等著吧,哈哈哈哈,明天讓他遷山公子,名揚天下。」霍仙抱著墨寶,笑得根本停不下來。


    第33章


    霍仙抱著遷山公子的墨寶,一路傻笑,幾人回去了他們落腳的客棧,荊十八很不能理解霍仙為什麽這麽高興:「你這是武也輸了,文也輸了,窮開心唄?」


    「你懂什麽?我這是輸了比賽,但是贏了……」霍仙看到攝政王在前邊走了,連忙小跑著跟了上去,堵在攝政王的房門口,身子一歪,一副無賴調戲良家婦男相,「剛剛在台上你打了遷山來救我,是不是說明在你心裏,其實我更重要一些啊?」


    攝政王瞥了一眼不正不經的霍仙,沒有說話,直接打開房間門。霍仙滑泥鰍一樣地率先擠了進去。


    「出去!」


    「你受傷了。」霍仙看著攝政王垂著的右手,「還是因為我受傷的,再怎麽說我也要給你上過傷藥啊!」


    見攝政王也沒有強烈轟人的意思,霍仙取出止血粉擺在桌上,笑嘻嘻地去拉攝政王的袖子。偉大的情感學家魯迅曾經沒有說過,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時候,癩.蛤.蟆的臉皮就要足夠的厚,對方稍有鬆懈就要進一步,對方退一步就要想著進十步。霍仙去拉攝政王的袖子,而攝政王沒有打他,所以霍仙就想著去拉他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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