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口訣


    飛鳥之影未嚐動兮,


    黃馬驪牛而為三。


    飛矢之速有不行不止兮,


    卵可證之有羽。


    一尺之木而日取其半兮,


    歎萬世而不竭。


    “什麽?通靈術!”蘇格拉底興奮地說道,“大哥要教我通靈術?”


    薩哥拉點了點頭,笑著說:“隻要是有生命的東西,都有‘靈’,‘努絲’親證之前就叫做‘靈’。所以你以前隻有‘心靈’而無‘心絲’,第一次見你二哥的時候,我用如何推算日食月食等一大堆天文知識,換來了這個原理。”


    蘇格拉底感到一陣慚愧,說:“大哥,可我用什麽交換呢?”


    薩哥拉說:“你是我三弟,我的就是你的。不過,你要答應我,這個方法學完之後,不可大用,否則有性命之憂。”


    蘇格拉底說:“為何不能大用,什麽叫大用?”


    薩哥拉說:“萬物共有的心靈叫做‘活火’,萬物和人都有‘靈’,而根據你二哥說的,隻有人才可以親證‘努絲’。證悟‘努絲’之後,學了通靈術就可以與萬物對話了。但這是神的禁忌,因此不能大用。大用指的是,通靈的對象質量最多不能超過本人體重的108倍。”


    蘇格拉底說:“蘇魯支師徒不是已經證明世界上沒有神嗎?巴門尼德先生不是也說‘存在’以下皆平等嗎?”


    薩哥拉說:“三弟,你可別忘了,巴門尼德先生雖然是大醫哲色諾芬尼的大徒弟,他主要學的就是蘇魯支他們的學問。當時教廷為了對抗蘇魯支師徒的無神論,指定色諾芬尼教授的,目的就是知己知彼。”


    “怪不得巴門尼德先生,從來沒有公開承認過‘存在’這個概念是他老師教他的。”蘇格拉底繼續說道,“可是知己知彼之後,不應該有方法抗衡才對啊?巴門尼德先生好像最後變成了無神論!”


    薩哥拉歎了口氣,緩緩地說:“大醫哲色諾芬尼,還有個外號,叫‘三絕’,你可曾聽過?”


    蘇格拉底說:“我聽埃斯庫爺爺說過,大醫哲色諾芬尼對身體構造的理解,詩歌鑒賞和說理總結能力上號稱三絕。簡稱身絕,詩絕,論絕。”


    薩哥拉微笑著說:“是的,原本為了知己知彼而教授精神哲學的色諾芬尼,在教授的過程中,突然明白了蘇魯支和赫拉克利特所謂的不信神,不是不信自然多神,而是不覺得眾神有什麽了不起。因此在論證的過程中,底氣十足。當時他也意識到了‘存在’這個形而上的概念,因此更加輕視神靈了。我當年也是因為認識還處於這個階段,當年雅典給我定的罪名是‘不敬神’而非‘不信神’,仔細想想這個罪名也不冤。”


    剛說完,飛下來了幾隻馬蜂。馬蜂是一種比蜜蜂更加靈敏細長的蜂族,不知什麽時候在黑豆樹上築了一個蜂巢。


    蘇格拉底嚇得一動不動。他還清晰地記得,當年在埃利亞城邦求學的第二年,他和小夥伴們去偷蜂蜜,當時被蜜蜂蟄得滿頭滿臉都是包。之後他一直懷疑,自己突然長得越來越難看,是不是就是因為蜂毒所致。何況這次飛來的是馬蜂,馬蜂的暴躁和毒辣更是在蜜蜂之上。


    薩哥拉看著呆若木雞的蘇格拉底,沉思片刻,揀起一塊石子,對蘇格拉底說道:“你敢不敢把這個蜂巢打下來?”


    蘇格拉底臉都嚇白了,頭搖得跟撥浪鼓一樣。


    薩哥拉看著清晨已經升起的朝陽,散發著溫暖的光輝。認真地說:“三弟,你可知道通靈術最重要的是什麽?”


    “勇氣?”蘇格拉底努力鎮定了下來,猜測著說道。


    “不對,若非大用,通靈是不需要勇氣的。”薩哥拉神秘地說,“最重要的是‘口訣’!口指的是咒語,訣指的是手印。”


    蘇格拉底又一次意識到了自己的膚淺,口訣這個詞,他一直認為是口令或者一種知識呢。


    薩哥拉問道:“蜂族最怕什麽?”


    “雄雞!”蘇格拉底不假思索地說道。


    “可是你現在呆呆地隻像一隻呆雞,木頭雞,病母雞!”薩哥拉繼續說道,“把右手伸出來,學我這樣,作成‘雞頭印’,想象自己變成了一隻大公雞。”


    雖然聽起來很荒誕,但是蘇格拉底為了頭頂的馬蜂不蟄自己,就迅速照著大哥的樣子,把右手的大拇指、中指、食指三指捏成一個形似雞頭的手訣,然後把手放到鼻子之前,想象這是大公雞的嘴。


    薩哥拉看他做得有模有樣,很欣慰地說:“手印已經很不錯了,下麵跟我念動咒語——日出東方,赫赫金陽;雄雞一出,馬蜂遭殃!”


    不知什麽原因,當蘇格拉底念到第三遍時,頭頂的幾隻馬蜂已經飛回了巢穴。


    蘇格拉底鬆了一口氣,撤了手印。伴隨著驚喜一股深深地暖流流入了心田,注入了努絲。


    “若要人不死,先得死個人。求學也要在實踐中下死功夫才行,你咒語背過了嗎?手印記熟了嗎?”


    “背過了!記熟了!”


    “那就好。招!”


    隨著石子飛起,準確的打中了蜂巢。此刻,蘇格拉底看出來了,他的大哥居然還是個練家子,怪不得敢獨闖斯巴達呢。不過,他更加看出來了,隨著樹上蜂巢的傾覆,一群憤怒的馬蜂正向它們襲來。


    “快用‘口訣’,把自己想象成更大,更威風,更強悍的雄雞!”薩哥拉迅速地吼道。


    這是真正的愛,真正的愛總是擁有死亡的力道甚至風險。要知道,一群馬蜂蜇傷的少年,要想不死也是很難的。


    在生死的威壓之下,蘇格拉底迅速作好了“雞頭印”,看著東方的太陽,念出了“日出東方,赫赫金陽;雄雞一出,馬蜂遭殃!”的咒語,同時閉上眼睛想象自己是一頭威武的大公雞,油亮的脖子黃金的鎧甲,在陽光中反射著太陽般刺眼的光芒。


    嗡嗡的聲音沒有了,他睜開了眼睛,一隻馬蜂都沒有了,連那個蜂巢也被薩哥拉一腳踢出了很遠!


    蘇格拉底一身的汗,他自己也不知道這是嚇出的冷汗還是酣暢之後的淋漓。


    薩哥拉欣慰的笑了,這是對蘇格拉底的認可,也是對自己的肯定,果然這個少年值得做自己的兄弟!


    休息之後,一陣清風吹過。薩哥拉說:“現在,我就教你通靈術。”


    雖然剛才不異於經曆了一場大戰,但是對於學術,蘇格拉底從來是不知疲倦的。


    薩哥拉說:“這顆黑豆樹雖然龐大,目測也在你的體重的百倍之內。而且據說是我師父西美尼屍身所化,你煉起來應該沒問題。通靈的前提就是一個字——誠!你目前最大的心願是什麽?”


    “找到我二哥,一來我們三兄弟團圓,二來學習‘存在’的智慧。”蘇格拉底想都沒想就說出了久存心底的話。


    薩哥拉說:“第二步,就是媒介。你從來沒有見過你二哥,雖說萬物之‘活火’是相同的,但是必定還有‘邏格絲’的限製。在物質層麵,你們還缺乏真正的媒介。”


    還沒等蘇格拉底想明白媒介是何意的時候,薩哥拉掏出了一個長長的像鐵釘一樣的東西,但是前端比鐵釘細長得多,也尖銳的多。後來在第一次伯羅奔尼撒戰爭中,他才知道這個七寸六分的兵器叫“飛針”,是唯一一種可以公開使用的暗器。一千年之後,傳到扶桑,稱之為“手裏劍”。這是後話,暫且不表。


    薩哥拉說道:“成年人的結拜是很正式的,我和你二哥當時用小刀劃破了食指。食指象征著食物,俗人為食物爭奪,而兄弟則有福同享。我們的獻血滴進了酒杯裏,我們喝過彼此共同的血。”


    說完,薩哥拉將左手的食指舉了起來,仍然可以看到那道不淺的刀痕。沒有情意便沒有傷痕,傷痕正是男人的勳章。


    薩哥拉拿出飛針刺破了自己右手的食指,將數滴鮮血滴進了蘇格拉底的口中。


    鮮血就是最好的媒介。血可以洗刷恥辱,血可以消除罪孽,孩子的出生,勇士的衝鋒甚至初戀的獻身,無一不伴隨著鮮血。靈可以寄存在萬物裏,隻有血才可以寄存在“努絲”內。


    剩下的步驟,在“努絲”中傳遞。隻見蘇格拉底吞下鮮血,接過飛針,將自己右手的無名指紮破,將血滴在了樹根上。


    無名指,也叫藥指、也叫環指、也叫戒指、也叫名指,據說整個大陸各個城邦對無名指的叫法有多達十七種之多,誰也說不服誰,最後無奈,統一稱作“無名指”。求藥問方,表達誠意,最是尊貴。


    蘇格拉底閉上眼睛,作出祈禱手印,心中默念自己所願之事。


    風不知何處而起,樹上漸漸有青黃的葉子落下,樹葉幾乎落在同樣的一個區域。風停了,隨著最後一片樹葉落下,仿佛組成了一個圖案。


    “微絲!”縱然是薩哥拉,也激動道:“這是用愛菲斯城邦的語言寫成的‘virus’,不過不知為何,最後兩筆沒有寫全。”


    “莫非我二哥,身在愛菲斯?”


    ??一流的文章來源於一流的讀者!


    ?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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