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想著,張貝貝興奮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準備記錄下接下去振奮人心的一幕。
不過幾秒鍾之後,張貝貝才知道自己想岔了。
如今的霍大佬還遠遠沒有那麽喪心病狂。
霍朝拿到話筒之後,話也不多,隻說了一句話。
但就這一句話,就足以點燃在場所有人的熱情。
他說的話是,“隻要給書耳投票,就能進群搶紅包。每天20個紅包,每個紅包千元起,一直持續到周一結果出來,進群的人,人人有份。”
說完,霍朝就幹脆地將話筒還給了張貝貝。
書耳現在還不能以壓倒性的優勢獲勝,那隻能說明他錢花的還不夠多。
隻要他捨得砸錢,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別說是一個小小的學校女神評選了,就算是出道,他也能砸錢把她票數弄上去,讓她以高票c位出道!
-
霍朝雙手插兜,漫不經心地朝書耳走過來的時候,書耳覺得男主不愧是男主,除了人傻眼瞎,認錯了救命恩人之外,身上還是有閃光點的。
比如,他夠大方!給她花錢不眨眼!一副不差錢的樣子!
不過原書小說的作者筆力不夠,情節設計的不好,書裏都沒有什麽男主為女主花錢的片段,可能是因為女主舒爾家有錢,所以不稀罕男主的臭錢?
所以男主根本就沒機會表現自己有錢這一特點?
女主不稀罕,但是她稀罕啊!
願意給女生砸錢的男生是真的帥!
特別是剛才霍朝用一種輕慢不上心的態度說發紅包的時候,全身都好像在發光。書耳以前也不是沒有見過富二代,她上輩子見過的有錢人還挺多的,但偏偏就沒一個人能有男主這種獨一無二的氣質。
可惜男主現在也就是個高三學生,要是男主現在是上市公司總裁,她肯定也要榨幹他的錢的。
作了作了,當然要作到極點。公主病也是有尊嚴的。不想做最作的公主病,就不是一個合格的作精。
可惜了……他們相遇太早。
不過要是相遇太晚,女主出現了,那也沒她這個炮灰女配什麽事了。
書耳笑眯眯走向霍朝,拍馬屁道,“哥哥,你剛才好帥哦。”
霍朝一臉輕描淡寫,“還行吧。”
書耳抿唇笑了下,“哥哥,你以前給女生花過這麽多錢麽?”
霍朝低頭看了她一眼,反問,“你說呢?”
他活這麽大,都沒見過比書耳屁事更多的女生了。
書耳挖了歪頭,看樣子,應該是沒有?
嘻嘻。
不過人嘛,總有第一次噠。
事情解決的差不多,兩人總算是可以回家了。
寧萌聽到霍朝最後的話之後,已經識趣地先一步回家了。至於霍朝那幾個兄弟,今天也不在,估計也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所以現在隻有書耳和霍朝了。
書耳估計明天就會得到寧萌的打趣了。不過霍朝今天的表現書耳本人也挺意外的。
估計是炸雞錢花都花了,不能前功盡棄?
不管怎麽樣,男主今天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
書耳坐在霍朝車後座,回家的路上,她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對麵有一個小門店。
她忙說,“哥,停一下,停一下。”
霍朝踩了剎車,低沉悅耳的聲音從風中清晰地傳到了她的耳裏,“又怎麽了?”
書耳漂亮的眼睛微微彎起,男主的這個又字,用的很傳神嘛。
她跳下車後座,指了下對麵,滿臉興奮地說,“哥哥,你快看那家店!”
“什麽東西?”
等霍朝看清對麵是什麽店之後,他隻覺得自己頭皮都有些發麻。
那家店不是別的什麽店,而是專門賣針線的店!
他剛剛才為了她耍了一把帥,她居然對織包還沒死心?
第14章 公主病
書耳想拉霍朝去那家專門賣毛線的店,然後好好挑一些毛線。
最好是適合少女的顏色,比如粉色,米色這種都挑一些。
霍朝可能猜到了書耳的意圖,率先裝作一副忘了書耳說過什麽的樣子,“怎麽了?時間不早了,快走了。”
書耳哼唧了一聲。她掏出手機,找到那張手工織包的圖片,放大給霍朝看,絲毫不給他逃避的機會,“哥哥,我說過了,我要這個!”
霍朝別開眼,壓著不耐煩,“那你自己織啊。”
書耳一臉理直氣壯,“我不會。”
她一個女孩子都不會,難道他就會了?這是什麽邏輯?
書耳用食指戳了戳霍朝的腰窩,被霍朝敏捷地一把抓住了手,“別鬧。”
書耳一臉認真說,“我沒鬧呀哥哥,你看,這個包包是國內知名女星的媽媽給她織的,包不包的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份心意。”
“那我買個香奈兒的包給你。”霍朝注意到包上麵的胸針了,就是小香家的。心意這種,買一隻包也算吧。
書耳生氣,“買的就沒有靈魂了,必須自己親手織的包才有靈魂!”
什麽靈魂不靈魂的,一隻包有了靈魂那不成精了?
直男霍朝表示無法理解。
他把書耳推到後座上,“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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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幾秒鍾之後,張貝貝才知道自己想岔了。
如今的霍大佬還遠遠沒有那麽喪心病狂。
霍朝拿到話筒之後,話也不多,隻說了一句話。
但就這一句話,就足以點燃在場所有人的熱情。
他說的話是,“隻要給書耳投票,就能進群搶紅包。每天20個紅包,每個紅包千元起,一直持續到周一結果出來,進群的人,人人有份。”
說完,霍朝就幹脆地將話筒還給了張貝貝。
書耳現在還不能以壓倒性的優勢獲勝,那隻能說明他錢花的還不夠多。
隻要他捨得砸錢,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別說是一個小小的學校女神評選了,就算是出道,他也能砸錢把她票數弄上去,讓她以高票c位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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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朝雙手插兜,漫不經心地朝書耳走過來的時候,書耳覺得男主不愧是男主,除了人傻眼瞎,認錯了救命恩人之外,身上還是有閃光點的。
比如,他夠大方!給她花錢不眨眼!一副不差錢的樣子!
不過原書小說的作者筆力不夠,情節設計的不好,書裏都沒有什麽男主為女主花錢的片段,可能是因為女主舒爾家有錢,所以不稀罕男主的臭錢?
所以男主根本就沒機會表現自己有錢這一特點?
女主不稀罕,但是她稀罕啊!
願意給女生砸錢的男生是真的帥!
特別是剛才霍朝用一種輕慢不上心的態度說發紅包的時候,全身都好像在發光。書耳以前也不是沒有見過富二代,她上輩子見過的有錢人還挺多的,但偏偏就沒一個人能有男主這種獨一無二的氣質。
可惜男主現在也就是個高三學生,要是男主現在是上市公司總裁,她肯定也要榨幹他的錢的。
作了作了,當然要作到極點。公主病也是有尊嚴的。不想做最作的公主病,就不是一個合格的作精。
可惜了……他們相遇太早。
不過要是相遇太晚,女主出現了,那也沒她這個炮灰女配什麽事了。
書耳笑眯眯走向霍朝,拍馬屁道,“哥哥,你剛才好帥哦。”
霍朝一臉輕描淡寫,“還行吧。”
書耳抿唇笑了下,“哥哥,你以前給女生花過這麽多錢麽?”
霍朝低頭看了她一眼,反問,“你說呢?”
他活這麽大,都沒見過比書耳屁事更多的女生了。
書耳挖了歪頭,看樣子,應該是沒有?
嘻嘻。
不過人嘛,總有第一次噠。
事情解決的差不多,兩人總算是可以回家了。
寧萌聽到霍朝最後的話之後,已經識趣地先一步回家了。至於霍朝那幾個兄弟,今天也不在,估計也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所以現在隻有書耳和霍朝了。
書耳估計明天就會得到寧萌的打趣了。不過霍朝今天的表現書耳本人也挺意外的。
估計是炸雞錢花都花了,不能前功盡棄?
不管怎麽樣,男主今天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
書耳坐在霍朝車後座,回家的路上,她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對麵有一個小門店。
她忙說,“哥,停一下,停一下。”
霍朝踩了剎車,低沉悅耳的聲音從風中清晰地傳到了她的耳裏,“又怎麽了?”
書耳漂亮的眼睛微微彎起,男主的這個又字,用的很傳神嘛。
她跳下車後座,指了下對麵,滿臉興奮地說,“哥哥,你快看那家店!”
“什麽東西?”
等霍朝看清對麵是什麽店之後,他隻覺得自己頭皮都有些發麻。
那家店不是別的什麽店,而是專門賣針線的店!
他剛剛才為了她耍了一把帥,她居然對織包還沒死心?
第14章 公主病
書耳想拉霍朝去那家專門賣毛線的店,然後好好挑一些毛線。
最好是適合少女的顏色,比如粉色,米色這種都挑一些。
霍朝可能猜到了書耳的意圖,率先裝作一副忘了書耳說過什麽的樣子,“怎麽了?時間不早了,快走了。”
書耳哼唧了一聲。她掏出手機,找到那張手工織包的圖片,放大給霍朝看,絲毫不給他逃避的機會,“哥哥,我說過了,我要這個!”
霍朝別開眼,壓著不耐煩,“那你自己織啊。”
書耳一臉理直氣壯,“我不會。”
她一個女孩子都不會,難道他就會了?這是什麽邏輯?
書耳用食指戳了戳霍朝的腰窩,被霍朝敏捷地一把抓住了手,“別鬧。”
書耳一臉認真說,“我沒鬧呀哥哥,你看,這個包包是國內知名女星的媽媽給她織的,包不包的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份心意。”
“那我買個香奈兒的包給你。”霍朝注意到包上麵的胸針了,就是小香家的。心意這種,買一隻包也算吧。
書耳生氣,“買的就沒有靈魂了,必須自己親手織的包才有靈魂!”
什麽靈魂不靈魂的,一隻包有了靈魂那不成精了?
直男霍朝表示無法理解。
他把書耳推到後座上,“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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