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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犯人上交國家[快穿] 作者:米子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李包子睜大眼睛看了看:
“不認識。”
“你再仔細看看。”
李包子眨眨眼睛又看了看,說:
“……不認識,從沒見過。”
作者有話要說: 涉及到電擊治療和女德班的內容其實在後麵,主要是作案動機部分~
內髒能不能煉油其實作者也不知道……隻是看之前人肉包子事件的報導說有用內髒煉油並放進包子裏調味的描述_(:3)∠)_
第91章 電擊惡魔女德班(九)
李包子說, 他去廢棄工廠將人骨頭攪碎的時候從未見過張揚此人。要不是警察告訴他, 他還不知道廢棄工廠附近還住著其他人。
“……要是知道有人在那兒附近住著, 打死我我也不敢去那兒碎骨頭啊。”
這場審訊從上午十點一直持續到晚上八點。警方在李包子家中查獲大量屍油與人肉,經過dna鑑定, 這些人肉與糞便裏的骨頭dna一致。李包子如實交代八起分屍碎骨案件,數量上倒是與張揚宣稱的作案數量吻合。
問題是,如果張揚從未參與分屍碎骨, 他又為何一開始便俯首認罪?
易瀟疑慮頗深, 馬不停蹄地再次審訊張揚, 拿出李包子的照片和供述。張揚一開始還堅稱就是他把八個無辜的路人推進攪拌機, 將他們活生生絞死;等見到李包子的照片,又嚇得鼻涕橫飛, 口吐白沫, 斷斷續續痛哭起來。
守在一旁的警察悄悄和易瀟說:
“易警官, 你前幾天不在,張揚一直是這個樣子, 什麽都問不出來。”
李包子歸案後,張揚洗清犯罪嫌疑, 按照北國法律公安局應當立即釋放張揚。同時,作為無辜捲入刑事程序的群眾, 張揚在公安局遭遇刑訊逼供,目前無法確定張揚精神狀態變成如此是否與公安局的審訊有關。但是,如果確定兩者有關聯,張揚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釋放張揚當天, 易瀟提前聯繫他的父母來公安局接他,並建議父母帶張揚到精神病院檢查一下心理狀態。如果確定張揚為無/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張揚的父母依舊應該對張揚承擔監護責任。
這一天,易瀟在局裏處理本案其他案情,一直從早忙到晚,晚上八點,接到看守所所長打來的電話,說張揚父母一整天未曾出現在看守所,他不放心放精神狀態不穩定的張揚一個人回家。
易瀟又打電話聯繫張揚父母,這次卻打不通電話。無奈之下,易瀟帶著刑警隊兩個年輕隊員到看守所,將張揚送回家。
車上,易瀟開車,張揚坐在後排座位中間,兩邊分別坐著一名警察。
張揚問:“你們……你們為什麽要放我走?”
易瀟答:“人不是你殺的。你沒罪,國家不能關著你不放。”
張揚:“人是我殺的……是我殺的!怎麽說了這麽多次,你們就是不信?”
易瀟:“……那你說說,你為什麽要殺人?”
張揚愣住:
“……我不知道。”
這位麵容秀氣的中年男人說出的話完全不符合他的年齡與智商。他沒有犯罪,沒有危害社會公眾和第三人的利益與人身安全,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北國法律,隻有張揚的直係親屬可以將他送到精神病院做檢查;警方可以提出精神病鑑定申請,但在張揚無重大犯罪情況下可能被駁回。
晚上十點,易瀟把張揚送回他家。離開時環視四周,當夜幕降臨,四周黑壓壓一片,唯有警車燈光照亮前方的路,路的盡頭隱隱約約可以看到那一座廢棄工廠。
“易警官,就這麽放了張揚沒事嗎?我擔心……”
“……有事再傳喚他吧。你們倆這幾天盯著張揚,聯繫聯繫他爸媽,讓他們帶張揚去精神病院做做鑑定。”
“是!”
……
張揚的事始終壓在易瀟心頭。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解決,否則易瀟恨不得拿出所有時間調查清楚張揚說謊的原因。
警方以侮辱屍體罪、非法經營罪等罪名將李包子正式逮捕,並進一步對本案相關證據進行調查。
然而李包子隻負責分屍,他從不敢多問錢超一句,這些屍體是怎麽來的。
說來奇怪,李包子經手的八具屍體中,除了第一具屍體是中刀身亡外,剩餘七具屍體渾身上下沒有明顯致死傷痕,肉體呈現完好無損的狀態。李包子分屍時,有時候看著躺在灶台上的那一具成年男人的屍體,甚至覺得那人隻是熟睡著,並沒有死。
李包子也不知道人到底死沒死。反正他分屍的時候,人已經沒有呼吸,也沒有心跳了。
……真正的殺人兇手還逍遙法外。
警方兵分兩路到百勞村抓人的那個清晨,易瀟帶領的人肉包子隊順利收官,胡警官帶領的工廠隊卻沒那麽順利。
出警前一晚,胡警官從廠工老吳嘴裏聽來一段廠內“逸聞”:
“嘿嘿嘿,我們廠子裏頭那些事,我能給您說三天三夜不帶重樣兒的。不過還真有一件事,您可千萬別和其他人說啊,說出去警察要查我們廠呢。”
胡警官擦著額頭的汗,假笑著:“不說不說,我沒那個閑工夫。”
老吳紅著臉,滿口酒氣地講了件一年前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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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
“你再仔細看看。”
李包子眨眨眼睛又看了看,說:
“……不認識,從沒見過。”
作者有話要說: 涉及到電擊治療和女德班的內容其實在後麵,主要是作案動機部分~
內髒能不能煉油其實作者也不知道……隻是看之前人肉包子事件的報導說有用內髒煉油並放進包子裏調味的描述_(:3)∠)_
第91章 電擊惡魔女德班(九)
李包子說, 他去廢棄工廠將人骨頭攪碎的時候從未見過張揚此人。要不是警察告訴他, 他還不知道廢棄工廠附近還住著其他人。
“……要是知道有人在那兒附近住著, 打死我我也不敢去那兒碎骨頭啊。”
這場審訊從上午十點一直持續到晚上八點。警方在李包子家中查獲大量屍油與人肉,經過dna鑑定, 這些人肉與糞便裏的骨頭dna一致。李包子如實交代八起分屍碎骨案件,數量上倒是與張揚宣稱的作案數量吻合。
問題是,如果張揚從未參與分屍碎骨, 他又為何一開始便俯首認罪?
易瀟疑慮頗深, 馬不停蹄地再次審訊張揚, 拿出李包子的照片和供述。張揚一開始還堅稱就是他把八個無辜的路人推進攪拌機, 將他們活生生絞死;等見到李包子的照片,又嚇得鼻涕橫飛, 口吐白沫, 斷斷續續痛哭起來。
守在一旁的警察悄悄和易瀟說:
“易警官, 你前幾天不在,張揚一直是這個樣子, 什麽都問不出來。”
李包子歸案後,張揚洗清犯罪嫌疑, 按照北國法律公安局應當立即釋放張揚。同時,作為無辜捲入刑事程序的群眾, 張揚在公安局遭遇刑訊逼供,目前無法確定張揚精神狀態變成如此是否與公安局的審訊有關。但是,如果確定兩者有關聯,張揚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釋放張揚當天, 易瀟提前聯繫他的父母來公安局接他,並建議父母帶張揚到精神病院檢查一下心理狀態。如果確定張揚為無/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張揚的父母依舊應該對張揚承擔監護責任。
這一天,易瀟在局裏處理本案其他案情,一直從早忙到晚,晚上八點,接到看守所所長打來的電話,說張揚父母一整天未曾出現在看守所,他不放心放精神狀態不穩定的張揚一個人回家。
易瀟又打電話聯繫張揚父母,這次卻打不通電話。無奈之下,易瀟帶著刑警隊兩個年輕隊員到看守所,將張揚送回家。
車上,易瀟開車,張揚坐在後排座位中間,兩邊分別坐著一名警察。
張揚問:“你們……你們為什麽要放我走?”
易瀟答:“人不是你殺的。你沒罪,國家不能關著你不放。”
張揚:“人是我殺的……是我殺的!怎麽說了這麽多次,你們就是不信?”
易瀟:“……那你說說,你為什麽要殺人?”
張揚愣住:
“……我不知道。”
這位麵容秀氣的中年男人說出的話完全不符合他的年齡與智商。他沒有犯罪,沒有危害社會公眾和第三人的利益與人身安全,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北國法律,隻有張揚的直係親屬可以將他送到精神病院做檢查;警方可以提出精神病鑑定申請,但在張揚無重大犯罪情況下可能被駁回。
晚上十點,易瀟把張揚送回他家。離開時環視四周,當夜幕降臨,四周黑壓壓一片,唯有警車燈光照亮前方的路,路的盡頭隱隱約約可以看到那一座廢棄工廠。
“易警官,就這麽放了張揚沒事嗎?我擔心……”
“……有事再傳喚他吧。你們倆這幾天盯著張揚,聯繫聯繫他爸媽,讓他們帶張揚去精神病院做做鑑定。”
“是!”
……
張揚的事始終壓在易瀟心頭。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解決,否則易瀟恨不得拿出所有時間調查清楚張揚說謊的原因。
警方以侮辱屍體罪、非法經營罪等罪名將李包子正式逮捕,並進一步對本案相關證據進行調查。
然而李包子隻負責分屍,他從不敢多問錢超一句,這些屍體是怎麽來的。
說來奇怪,李包子經手的八具屍體中,除了第一具屍體是中刀身亡外,剩餘七具屍體渾身上下沒有明顯致死傷痕,肉體呈現完好無損的狀態。李包子分屍時,有時候看著躺在灶台上的那一具成年男人的屍體,甚至覺得那人隻是熟睡著,並沒有死。
李包子也不知道人到底死沒死。反正他分屍的時候,人已經沒有呼吸,也沒有心跳了。
……真正的殺人兇手還逍遙法外。
警方兵分兩路到百勞村抓人的那個清晨,易瀟帶領的人肉包子隊順利收官,胡警官帶領的工廠隊卻沒那麽順利。
出警前一晚,胡警官從廠工老吳嘴裏聽來一段廠內“逸聞”:
“嘿嘿嘿,我們廠子裏頭那些事,我能給您說三天三夜不帶重樣兒的。不過還真有一件事,您可千萬別和其他人說啊,說出去警察要查我們廠呢。”
胡警官擦著額頭的汗,假笑著:“不說不說,我沒那個閑工夫。”
老吳紅著臉,滿口酒氣地講了件一年前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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