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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犯人上交國家[快穿] 作者:米子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黃勉抱著茶杯在一旁感傷。
易瀟從身後拍了拍他的肩。
黃勉扭頭,眼裏帶淚:
“易姐,你還會回來不?”
易瀟揚著嘴角,隻說了四個字——
一期一會。
………
易瀟回平行世界警察局後不久,收到了南國現地調查官發來的案件反饋。
調查官隻說了一句話:
【所有人都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代價。】
這份代價,不僅包括法律上的定罪量刑,還有社會生活中地位降低、名譽損失、道德譴責等各種各樣的代價。
易瀟問調查官,鄧翠萍付出了什麽代價。
調查官說:“鄧翠萍的量刑問題其實引起了一陣討論,有人覺得她有罪,但事出有因、罪不致死;有人說鄧翠萍這麽多年作案數量大,必須死刑。”
“法院最終判了她死刑,立即執行。”
意料之中的結果。
在離開e市之前,易瀟曾經帶著鄧瑩到看守所見鄧翠萍。
走到看守所門口,鄧瑩卻退縮了,沒有勇氣走進去見母親。
當時易瀟沒有說什麽,隻是開著車帶她來到她學校附近那家“槍與玫瑰”花店。
易瀟指著店裏一束康乃馨,對鄧瑩說:
“鄧女士說,她很感謝你那段時間天天給她送花。”
鄧瑩一怔,沒明白易瀟的意思。
“她說,看到這些花,就能想起你和鄧凱,就覺得人生還有希望。”
鄧翠萍從來不喜歡花哨的東西。
唯有一個例外。
她第一次去“槍與玫瑰”花店是鄧凱過生日,給他買花。
不久,鄧翠萍生日,鄧瑩鄧凱偷偷買了這家店的花,送給她當生日禮物。
這是孩子們送給她的第一份禮物。
這是鄧翠萍過得最難忘的一個生日。
“鄧女士說,她雖然不喜歡這些花哨的花束,可唯獨孩子們送給自己的,喜歡得不得了。”
易瀟說完這話之後,鄧瑩反應了好幾秒。
接著,像是淚腺閥門被打開似的,眼淚止不住地嘩嘩往下流。
那之後,鄧瑩再也沒有勇氣走近看守所。
直到鄧翠萍被執行死刑,母女二人也未能再見一麵。
隻不過那之後的幾十年裏,每當鄧翠萍生日,鄧瑩都會去買一束康乃馨,放在家裏一家三口的合影前麵。
一年又一年,仿佛母親還活在身邊。
作者有話要說: “孩子是社會的寶物。”
尾行犯那個故事和這個故事,歸根結底屬於同一種故事——糟糕的家庭關係對人,尤其是對孩子的影響。
希望所有人都能在健康的家庭環境中長大。
本來這一章還要寫更多內容,但作者還在外麵,來不及把其他細節補充進去,所以明天會更新一到兩章番外,主要寫莫浩宇和白子昱的故事。如果還有想起來一些沒交代的地方,都會寫在番外裏~不感興趣的的話可以不用訂閱番外啦。
後天寫下一個故事,內容是【拐賣記】+【暗網裏的人口買賣】合二為一,盡量……寫得不那麽沉重吧(捂臉)。
第73章 人間惡魔綁架犯(番外)
白子昱, 今年二十三歲。他兩歲時, 父母在一場車禍中雙雙去世, 家裏沒有其他親戚,被送去e市福利院。
莫浩宇, 死亡時三十五歲。他一出生就被父母遺棄在派出所門口,警察把他送去福利院。
生活在兩個不同的福利院,兩個人差了整整一輪的年紀。
十五年前, 由民間慈善機構組織的一次書信活動第一次將兩人命運相連。
活動主辦方麵向全社會, 鼓勵有意人士報名參加活動, 與福利院的小朋友們進行一對一的書信交流。那時候電子產品遠未普及, 書信仍是一種主要的交流方式。
彼時,莫浩宇二十歲, 正在讀大二。他是在福利院長大的孩子, 童年算不上幸福, 但依然感謝福利院將他撫養長大。
報名書信活動後過了半年,莫浩宇收到了一封來自遙遠沿海城市的信件。
[大哥哥(還是大姐姐?), 您好,我叫白子立, 是個男生。]
寫信的孩子當時八歲出頭,剛剛學會寫字, 字跡歪歪扭扭。
莫浩宇笑著給他回信。
[小弟弟,你好,我叫莫浩宇,很高興認識你。]
莫浩宇也是後來才逐漸知道, 寫信孩子的真名是“白子昱”,白子昱寫第一封信的時候還不怎麽能寫好“昱”這個字,便以“立”代替。
兩人書信往來保持了六年之久。
一開始幾個月,白子昱找照顧她的姐姐幫忙收信看信,後來自己也學會了定時定點到郵箱找信,也未曾找別人幫忙。照顧她的姐姐辭職以後,幾乎沒人知道白子昱還和遠方城市的一個大哥哥有書信往來。
一年後,活動主辦方宣布這次書信活動圓滿結束,已經建立朋友關係的大人和小孩可以繼續書信聯繫。
事實上,大多數參與活動的一對一關係都沒能保持到最後。
莫浩宇和白子昱卻一直書信往來整整六年。
後來莫浩宇工作場失利,家裏堆滿了白子昱寄來的信件,卻再也沒有心情拆開看,沒有心情去鼓勵那個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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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瀟從身後拍了拍他的肩。
黃勉扭頭,眼裏帶淚:
“易姐,你還會回來不?”
易瀟揚著嘴角,隻說了四個字——
一期一會。
………
易瀟回平行世界警察局後不久,收到了南國現地調查官發來的案件反饋。
調查官隻說了一句話:
【所有人都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代價。】
這份代價,不僅包括法律上的定罪量刑,還有社會生活中地位降低、名譽損失、道德譴責等各種各樣的代價。
易瀟問調查官,鄧翠萍付出了什麽代價。
調查官說:“鄧翠萍的量刑問題其實引起了一陣討論,有人覺得她有罪,但事出有因、罪不致死;有人說鄧翠萍這麽多年作案數量大,必須死刑。”
“法院最終判了她死刑,立即執行。”
意料之中的結果。
在離開e市之前,易瀟曾經帶著鄧瑩到看守所見鄧翠萍。
走到看守所門口,鄧瑩卻退縮了,沒有勇氣走進去見母親。
當時易瀟沒有說什麽,隻是開著車帶她來到她學校附近那家“槍與玫瑰”花店。
易瀟指著店裏一束康乃馨,對鄧瑩說:
“鄧女士說,她很感謝你那段時間天天給她送花。”
鄧瑩一怔,沒明白易瀟的意思。
“她說,看到這些花,就能想起你和鄧凱,就覺得人生還有希望。”
鄧翠萍從來不喜歡花哨的東西。
唯有一個例外。
她第一次去“槍與玫瑰”花店是鄧凱過生日,給他買花。
不久,鄧翠萍生日,鄧瑩鄧凱偷偷買了這家店的花,送給她當生日禮物。
這是孩子們送給她的第一份禮物。
這是鄧翠萍過得最難忘的一個生日。
“鄧女士說,她雖然不喜歡這些花哨的花束,可唯獨孩子們送給自己的,喜歡得不得了。”
易瀟說完這話之後,鄧瑩反應了好幾秒。
接著,像是淚腺閥門被打開似的,眼淚止不住地嘩嘩往下流。
那之後,鄧瑩再也沒有勇氣走近看守所。
直到鄧翠萍被執行死刑,母女二人也未能再見一麵。
隻不過那之後的幾十年裏,每當鄧翠萍生日,鄧瑩都會去買一束康乃馨,放在家裏一家三口的合影前麵。
一年又一年,仿佛母親還活在身邊。
作者有話要說: “孩子是社會的寶物。”
尾行犯那個故事和這個故事,歸根結底屬於同一種故事——糟糕的家庭關係對人,尤其是對孩子的影響。
希望所有人都能在健康的家庭環境中長大。
本來這一章還要寫更多內容,但作者還在外麵,來不及把其他細節補充進去,所以明天會更新一到兩章番外,主要寫莫浩宇和白子昱的故事。如果還有想起來一些沒交代的地方,都會寫在番外裏~不感興趣的的話可以不用訂閱番外啦。
後天寫下一個故事,內容是【拐賣記】+【暗網裏的人口買賣】合二為一,盡量……寫得不那麽沉重吧(捂臉)。
第73章 人間惡魔綁架犯(番外)
白子昱, 今年二十三歲。他兩歲時, 父母在一場車禍中雙雙去世, 家裏沒有其他親戚,被送去e市福利院。
莫浩宇, 死亡時三十五歲。他一出生就被父母遺棄在派出所門口,警察把他送去福利院。
生活在兩個不同的福利院,兩個人差了整整一輪的年紀。
十五年前, 由民間慈善機構組織的一次書信活動第一次將兩人命運相連。
活動主辦方麵向全社會, 鼓勵有意人士報名參加活動, 與福利院的小朋友們進行一對一的書信交流。那時候電子產品遠未普及, 書信仍是一種主要的交流方式。
彼時,莫浩宇二十歲, 正在讀大二。他是在福利院長大的孩子, 童年算不上幸福, 但依然感謝福利院將他撫養長大。
報名書信活動後過了半年,莫浩宇收到了一封來自遙遠沿海城市的信件。
[大哥哥(還是大姐姐?), 您好,我叫白子立, 是個男生。]
寫信的孩子當時八歲出頭,剛剛學會寫字, 字跡歪歪扭扭。
莫浩宇笑著給他回信。
[小弟弟,你好,我叫莫浩宇,很高興認識你。]
莫浩宇也是後來才逐漸知道, 寫信孩子的真名是“白子昱”,白子昱寫第一封信的時候還不怎麽能寫好“昱”這個字,便以“立”代替。
兩人書信往來保持了六年之久。
一開始幾個月,白子昱找照顧她的姐姐幫忙收信看信,後來自己也學會了定時定點到郵箱找信,也未曾找別人幫忙。照顧她的姐姐辭職以後,幾乎沒人知道白子昱還和遠方城市的一個大哥哥有書信往來。
一年後,活動主辦方宣布這次書信活動圓滿結束,已經建立朋友關係的大人和小孩可以繼續書信聯繫。
事實上,大多數參與活動的一對一關係都沒能保持到最後。
莫浩宇和白子昱卻一直書信往來整整六年。
後來莫浩宇工作場失利,家裏堆滿了白子昱寄來的信件,卻再也沒有心情拆開看,沒有心情去鼓勵那個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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