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隻能如此了。林青拿出手機,打了通電話。


    那邊說需要點時間,因為兩人的位置實在是遠,加上現在晚班高峰……能怎麽著,林青也隻能接受這命運的安排了。


    掛了電話後,兩人看著陰測測霧蒙蒙的前路,一齊發呆。


    “我餓了。”向瑯說。


    “……沒吃的。”林青說。


    “可我餓了。”


    “忍著。”


    “不忍。”


    “……那你想怎麽樣?”


    “我們走回去吧。”


    “啊?回哪裏?”


    兩秒後,林青回過神來,“回你家?”


    “嗯。”


    “現在?”


    “嗯。”


    “這麽遠?”


    “嗯。”


    “快下雨了。”


    “別磨嘰了。”向瑯轉頭就推開車門,嗖一下鑽出去,在外麵居高臨下地看著林青,以眼神催促他。


    “……”林青也不是沒見識過向瑯這種奇葩的節奏,除非動用武力把他扛回來,否則別指望他能乖乖講道理。林青輕輕地嘆了口氣,開門下車。


    向瑯咧嘴一笑,“走。”


    走吧,那就走吧。


    兩人步履生風地大步往家的方向走去,路上一個人都沒有,甚至一輛車都沒有,天地之中隻有兩個生命孤獨地相互陪伴,並肩而行。


    誰都不開口,默默地趕路,好在他們開了不算太遠,掐指一算,回去還要兩三公裏吧。


    向瑯以眼角餘光去感受身邊林青的存在,他們離得那麽近,卻仿佛在各走各的,沒有任何牽連。


    向瑯的目光小心地往下瞟了瞟,林青的手隨著步伐微微擺動著,手心空空如也,什麽都沒有,讓人有種去填充些什麽進去的欲望。


    向瑯盯著林青的手,一直盯著。


    林青卻毫無自覺,一路向前。


    向瑯終於鼓起勇氣,猛地伸出自己的左手,往前探去,手上的觸感讓林青一愣,那一剎那,他沒有回頭,而是很自然地握住了那隻悄悄伸過來的手。


    緊緊相扣。


    向瑯的心陡地一安,細雨很冷,掌心很暖。


    他不知道他在害怕些什麽,想想也是可笑,比這齣格得多的事他們都幹千八百回了,居然還能不好意思。


    第30章 保鏢


    自己也有少女心泛濫的一天,造孽啊。


    向瑯一邊鄙視自己,一邊傻笑。


    毛毛細雨越下越大,越下越急,向瑯攢著林青的手,被他帶著小跑起來,不論是林青幹淨整齊的西裝,還是向瑯價值不菲的鞋子,都被沾上了泥水,星星點點,兩人毫不在意,在雨中將形象拋諸腦後,這短短的路程裏,沒有任何世人的目光在注視他們,風雨裏盪起的是從骨子裏噴發的激情,飽含著掩不住的熱烈。


    闖進向家大門後,兩人近乎渾身濕透了,向瑯率先不爭氣地打了個噴嚏,不住地呼著氣,身體都是抖的。林青利落地將各種開關打開,暖氣安靜地運作起來,緩緩地將寒意驅散,林青不知從哪翻出一條毛巾,嘩一下蓋向瑯頭上,摁住他的腦袋使勁揉,“先擦擦,別感冒了。”


    “擦什麽,”向瑯把毛巾從自己臉上扒拉下來,對著林青意味深長地一笑,“一起洗個澡最省事。”


    “……”


    果然這傢夥剛才的純情都是裝出來的。


    在本能麵前狂野得像頭猛獸,不受任何文明與世俗的約束,隨心所欲、恣意妄為,活得糜爛,卻也真實。


    可一轉身,他也能變得極度缺乏安全感又神經質,非要說的話,就是另一種野獸。


    而這樣的兩個他,林青都喜歡。


    其實,他們的性格完全合不來,都那麽強硬,都有自己不肯輕易退讓的界線,最重要的是,脾氣都那麽臭。


    男人通常不跟男人在一起,是有原因的。


    一開始林青就是這樣想的,後來林青還是這樣想的。直到如今,林青還是這樣想的。


    可是,管他的。


    陰差陽錯的,他們就走到這一步了,再走下去,還能有多糟糕呢?


    心滿意足地從浴室出來,屋子裏已經很暖了,向瑯隨便披了件浴袍,光著腳丫子大咧咧地走來走去,“更餓了。”


    “……自找的。”林青一點不心疼他。


    “不管,我要吃東西。”


    “點外賣。”


    “誰要點外賣,”向瑯盯著他,“我要吃蛋炒飯。”


    “……”這丫有所預謀啊?


    “蛋炒飯蛋炒飯蛋炒飯。”


    “好了好了,別叫了。”林青隻覺自己真是往死裏犯賤,陪他睡覺還得給他做飯,上輩子欠他的吧?


    看到林青往廚房走去,向瑯就差沒歡呼了,想了想還是盡量表現得矜持一點,跟在林青屁股後慢悠悠地踱上。


    上次把廚房摸過一遍,基本熟悉了,林青刷刷刷拿出食材,洗好鍋碗瓢盆,好在這些東西還沒被清走,向瑯是不管的,後續工作都是管家的事了。看著林青的身影,向瑯忽然想到什麽,“等我一下。”


    “嗯?”林青回過頭去,向瑯已然生風一般溜出去了,林青沒太在意,繼續幹自己的活。


    幾分鍾後,向瑯蹦躂回來了,懷裏抱了個東西。


    林青不經意間一掃,差點想笑。原來向瑯不知從哪個旮旯裏翻出了一把吉他。


    向瑯咚咚咚咚地一根根撥起了弦,輕一下重一下地擰著,“初中的時候買的了,沒想到還在。”


    他以為他離家出走後,父親會把他的這些東西都扔掉。


    但他沒有。


    每一次,不管他們吵得多激烈,冷戰得多僵持,乃至揚言要對他經濟製裁、讓他自力更生,父親都沒有對他的樂器下過手。


    他太明白一個人所追求的東西,份量有多麽重。


    太明白夢的價值。


    以至於連向瑯都忘記了,父親還替他保存到了現在。


    向瑯撥弄的手指停了下來。


    眼眶不聽製止地濕潤了。


    停了許久後,向瑯的指尖輕盈地劃過琴弦,一串旋律流暢地淌出。


    林青抬起頭,動作不自覺地慢了下來,被這似曾相識的樂音吸引,也被向瑯專注的神情吸引。


    他本以為向瑯最多擺個pose裝裝樣子,沒想到,從向瑯雙手中跳出的音符,是那麽動聽。


    “country roads,take me home,to the ce i belong……”


    這首歌林青聽過,他英文不好,隻聽得懂其中的這一句。


    鄉村路,帶我回家,到我生長的地方。


    向瑯的手指和嗓音宛如精靈,在這春夜裏輕輕奏響不為人知的華章。


    林青安靜地聽著。


    “west virginia,mountain mama,take me home,country roads……”


    帶我回家。


    一曲彈畢,屋子裏靜謐無聲。“沒想到你還挺有才華的。”林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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