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知道那女的姓楊,具體叫啥不知道,兩年多沒見了,聽說是離婚之後回老家去了。不過我跟他男人富豪認識,以前一塊打過牌。”
“三年前我剛來這兒的時候,幹工地,下了工就過來吃點喝點兒。富豪是個開出租的,也不怎麽勤快,成天擱她媳婦兒這貓著,時不時的去對麵挫兩把。”
攤主指了指我入住的招待所:“以前查的不嚴,我們就開個鍾點房打牌。”
我又捕捉到一條信息:“三年前那個吃壞肚子的小姑娘,是不是富豪送去醫院的?”
攤主三五杯酒已經下了肚,滿臉通紅,有些逾越地搭起我的肩膀。
“你腦子轉的還挺快,那天富豪也在這兒,可不就是他送去的。我記得還有個小姑娘,跟吃壞肚子那個是一起的。富豪帶倆小姑娘去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亮才回來。事後我還跟他開玩笑,有沒有對那倆小丫頭幹點啥,富豪還跟我翻臉了。沒過幾天,她媳婦兒就要把攤子上的家夥什都賣了,我就接了過來。”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得罪了富豪,他再沒來過,她媳婦兒更不會一個人過來。”
我又點了支煙,給攤主也讓了一根:“富豪的老婆不在這座城市裏,那麽富豪還在嗎?”
“聽說還在,不過這小子人變得有點兒邪性,一個人不回家住,經常在車上過夜。而且也不是隨便找個停車位一趴,經常一個人去那家鬧鬼的醫院。”
我身子一僵,這頓飯吃的太特麽值了。
“鬧鬼的醫院?醫院經常有病人去世我知道,但這世上哪有鬼?”
我故意往這個話題上引導,攤主繼續拍打著我的肩膀:“誰說不是呢?
我也不信,除非真有啥鬼呀神呀的站我眼巴前,否則老子不信那一套。”
又套問了幾句,我問出了醫院的名字,並且還讓攤主給我找出來富豪的電話號碼。
眼看著時間還早,我決定今晚就去會會這個富豪。
按照攤主的說法,富豪也是從三年前的那個晚上回來之後,人就變得不太一樣了,和平日裏要好的人日漸冷漠,甚至還和妻子離婚了。
我難免會去想,現在的富豪,會不會跟白靈和翁麗麗一樣,也不是三年前的那個人了。
給攤主塞了兩百塊錢之後,他還有些不情願:“你特麽的是不是看不起我?說好了我請你喝酒的,還特麽的給我錢。”
我確實不太適應這種淳樸的熱情,笑道:“先留著吧,就當存你這兒,我可能要再住幾天,晚上的宵夜就交給你承包了。”
離開攤子之後,我就奔著能打車的地方走。
按照拿到的號碼,撥通了富豪的電話。
“喂,嘞是哪個?”
接電話的是個嗓音有些沙啞的男人,光聽聲音,就帶著頹廢的感覺。
“我想租你的車,送我去個地方。”
生意上門,他沒有理由拒絕,當我說出招待所的名字,讓他過來接我之後,這人明顯有了警惕。
“你要去哪兒?太遠了我可不跑。”
我一字一頓道:“錦榮醫院!”
電話那頭沉默下來,再沒有聲息。幾秒鍾後,他就把電話給掛了。
雖然已經打草驚蛇,但我也驗證了我所想的。富豪,也和三年前的事有關。
沒再繼續聯係他,我隨手攔了另一輛從出租車,聽說我要去錦榮醫院之後,神色也有些不自然。
“娃子,你莫搞錯吧?深更半夜嘞,真要去那個鬼地方耍?”
我是真的有些疑惑,看來剛才那個攤主的膽量不是一般的大。錦榮醫院,似乎是蜀城之中很有名的凶地。
“不可以嗎?”
我反問了一句,司機猶豫了一下,還是答應了我的要求。
“好嘛,我帶你去看下先,要是害怕咯,我再給你帶回來嘛。”
我道了聲謝,隨即摸出手機,上網搜索了一下錦榮醫院的信息。
入目的第一條標題:震驚!錦榮精神病院,竟是地下器官交易中樞!
接下來就是各種口伐筆誅的新聞報道,我快速翻閱了幾篇,了解到了大概。
錦榮醫院是一家私立醫院,而且剛好是精神病院。院長叫丁金榮,醫院名稱是由他的名字同音改成的。
但他在事發之前,可謂是名利雙收。不僅得了‘金’,還收了大量的錦旗。這位明麵上的白衣聖手,背地裏確是一個肮髒的人體器官販子。
因為是精神病院,收容的當然也是精神病患者。
依照多數人對這類患者的態度,多是恐懼、厭惡,唯恐避之不及。但卻也忽略了,精神病患者,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弱勢群體之一。
丁金榮就是鑽了這個空子,因為很多人,甚至是精神病患者的家人,都把病人當做累贅,不關心其死活。
於是丁金榮就把患者當成了貨品一樣,殘忍殺害,篩選出完好的器官進行販賣。
依照警方的調查結果,丁金榮至少親手殺害了數十條人命,他手下的團夥,同樣是惡貫滿盈。
看完這些文字,我的心情很是沉重。
原以為白靈在牆壁上的畫,是她誇張臆想出來的,結果真相比她繪製的畫麵更加血腥。
現在兩隻附身在白靈和翁麗麗身上的東西,身份也開始清晰了。
它們生前肯定是在錦榮醫院生活過的人,尤其是附身在翁麗麗身上的那個。它在占據了身體之後,還在偷偷去買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說明它生前服藥,是個病人。
這一點我不敢完全確定,準確的說,它自認為是個病人。但丁金榮有沒有更加惡毒的行徑,現在已經無人知曉。
帶著凝重的心情,出租車司機把我帶到了錦榮醫院。
入目所及,是杵立在夜色中的醫院建築。破舊、陰森、詭異!
“三年的時間,就已經荒廢成這樣了嗎?”
我皺起了眉頭,出租車司機也不急著離開,慢悠悠地擰開保溫杯喝了一口:“愣個三年噻?這醫院封了十多年咯,那時候到處都在罵這個姓丁的,媽的沒祖宗的玩意兒,把人身上的下水拿去賣,喪良心嘚很!”
“三年前我剛來這兒的時候,幹工地,下了工就過來吃點喝點兒。富豪是個開出租的,也不怎麽勤快,成天擱她媳婦兒這貓著,時不時的去對麵挫兩把。”
攤主指了指我入住的招待所:“以前查的不嚴,我們就開個鍾點房打牌。”
我又捕捉到一條信息:“三年前那個吃壞肚子的小姑娘,是不是富豪送去醫院的?”
攤主三五杯酒已經下了肚,滿臉通紅,有些逾越地搭起我的肩膀。
“你腦子轉的還挺快,那天富豪也在這兒,可不就是他送去的。我記得還有個小姑娘,跟吃壞肚子那個是一起的。富豪帶倆小姑娘去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亮才回來。事後我還跟他開玩笑,有沒有對那倆小丫頭幹點啥,富豪還跟我翻臉了。沒過幾天,她媳婦兒就要把攤子上的家夥什都賣了,我就接了過來。”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得罪了富豪,他再沒來過,她媳婦兒更不會一個人過來。”
我又點了支煙,給攤主也讓了一根:“富豪的老婆不在這座城市裏,那麽富豪還在嗎?”
“聽說還在,不過這小子人變得有點兒邪性,一個人不回家住,經常在車上過夜。而且也不是隨便找個停車位一趴,經常一個人去那家鬧鬼的醫院。”
我身子一僵,這頓飯吃的太特麽值了。
“鬧鬼的醫院?醫院經常有病人去世我知道,但這世上哪有鬼?”
我故意往這個話題上引導,攤主繼續拍打著我的肩膀:“誰說不是呢?
我也不信,除非真有啥鬼呀神呀的站我眼巴前,否則老子不信那一套。”
又套問了幾句,我問出了醫院的名字,並且還讓攤主給我找出來富豪的電話號碼。
眼看著時間還早,我決定今晚就去會會這個富豪。
按照攤主的說法,富豪也是從三年前的那個晚上回來之後,人就變得不太一樣了,和平日裏要好的人日漸冷漠,甚至還和妻子離婚了。
我難免會去想,現在的富豪,會不會跟白靈和翁麗麗一樣,也不是三年前的那個人了。
給攤主塞了兩百塊錢之後,他還有些不情願:“你特麽的是不是看不起我?說好了我請你喝酒的,還特麽的給我錢。”
我確實不太適應這種淳樸的熱情,笑道:“先留著吧,就當存你這兒,我可能要再住幾天,晚上的宵夜就交給你承包了。”
離開攤子之後,我就奔著能打車的地方走。
按照拿到的號碼,撥通了富豪的電話。
“喂,嘞是哪個?”
接電話的是個嗓音有些沙啞的男人,光聽聲音,就帶著頹廢的感覺。
“我想租你的車,送我去個地方。”
生意上門,他沒有理由拒絕,當我說出招待所的名字,讓他過來接我之後,這人明顯有了警惕。
“你要去哪兒?太遠了我可不跑。”
我一字一頓道:“錦榮醫院!”
電話那頭沉默下來,再沒有聲息。幾秒鍾後,他就把電話給掛了。
雖然已經打草驚蛇,但我也驗證了我所想的。富豪,也和三年前的事有關。
沒再繼續聯係他,我隨手攔了另一輛從出租車,聽說我要去錦榮醫院之後,神色也有些不自然。
“娃子,你莫搞錯吧?深更半夜嘞,真要去那個鬼地方耍?”
我是真的有些疑惑,看來剛才那個攤主的膽量不是一般的大。錦榮醫院,似乎是蜀城之中很有名的凶地。
“不可以嗎?”
我反問了一句,司機猶豫了一下,還是答應了我的要求。
“好嘛,我帶你去看下先,要是害怕咯,我再給你帶回來嘛。”
我道了聲謝,隨即摸出手機,上網搜索了一下錦榮醫院的信息。
入目的第一條標題:震驚!錦榮精神病院,竟是地下器官交易中樞!
接下來就是各種口伐筆誅的新聞報道,我快速翻閱了幾篇,了解到了大概。
錦榮醫院是一家私立醫院,而且剛好是精神病院。院長叫丁金榮,醫院名稱是由他的名字同音改成的。
但他在事發之前,可謂是名利雙收。不僅得了‘金’,還收了大量的錦旗。這位明麵上的白衣聖手,背地裏確是一個肮髒的人體器官販子。
因為是精神病院,收容的當然也是精神病患者。
依照多數人對這類患者的態度,多是恐懼、厭惡,唯恐避之不及。但卻也忽略了,精神病患者,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弱勢群體之一。
丁金榮就是鑽了這個空子,因為很多人,甚至是精神病患者的家人,都把病人當做累贅,不關心其死活。
於是丁金榮就把患者當成了貨品一樣,殘忍殺害,篩選出完好的器官進行販賣。
依照警方的調查結果,丁金榮至少親手殺害了數十條人命,他手下的團夥,同樣是惡貫滿盈。
看完這些文字,我的心情很是沉重。
原以為白靈在牆壁上的畫,是她誇張臆想出來的,結果真相比她繪製的畫麵更加血腥。
現在兩隻附身在白靈和翁麗麗身上的東西,身份也開始清晰了。
它們生前肯定是在錦榮醫院生活過的人,尤其是附身在翁麗麗身上的那個。它在占據了身體之後,還在偷偷去買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說明它生前服藥,是個病人。
這一點我不敢完全確定,準確的說,它自認為是個病人。但丁金榮有沒有更加惡毒的行徑,現在已經無人知曉。
帶著凝重的心情,出租車司機把我帶到了錦榮醫院。
入目所及,是杵立在夜色中的醫院建築。破舊、陰森、詭異!
“三年的時間,就已經荒廢成這樣了嗎?”
我皺起了眉頭,出租車司機也不急著離開,慢悠悠地擰開保溫杯喝了一口:“愣個三年噻?這醫院封了十多年咯,那時候到處都在罵這個姓丁的,媽的沒祖宗的玩意兒,把人身上的下水拿去賣,喪良心嘚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