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全款買的
人在東京,是輕小說卷王 作者:泠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裏是你家?”
飛鳥不可置信的問道。
“不是難道是你家嗎?”
會問出這樣愚蠢的問題來主要還是房內的裝修太過於獨特了,飛鳥甚至說不出來到底像什麽。
看上去估計最少有一百英寸的超大電視,這東西他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麽大的,估計應該是定製的。
電視的兩邊則是擺滿了各種手辦的玻璃櫃。
沙發也是一個超大號的既可以當沙發又能當床的款式。
後麵的背景牆則是一副滿牆的壁畫,除了正中央的黃毛蘿莉能看出來是七罪以外,其他都是他不知道的二次元人物。
看起來完全就不像是一家人居住的風格,說是類似於咖啡屋或者女仆店反而會覺得更貼切。
換句話來說,這裏如果真的是七罪的家,要麽她父母是個極品女兒奴,要麽這裏就隻有她一個人住。
“這裏就隻有你自己住嗎?”
“怎麽?問這種問題你該不會是想做些你小說裏的鬼畜事情吧?”
“才不是,隻是覺得好奇而已,畢竟如果和父母一起住的話很少會有把房子裝成這樣的吧?”
“我確實是自己一個人住啦,不過要說的話這裏也不能算家,應該說是工作室吧?”
“租這麽大一個房子來做工作室會不會太浪費了?而且還投入了那麽多的裝修?”
他對自己的工作環境並沒有什麽要求,隻要有電腦還有順手的鍵盤就行,所以實在是沒法理解這樣的行為。
不過好好想想,她畢竟是有兩百多萬冊銷量的作家。
他現在才總計六十多萬冊就不知道錢該怎麽花了,要是有那麽多的錢,專門租個別墅作為工作室倒也不失為花錢享受生活的一種辦法。
哪知七罪卻是搖了搖頭:“誰會在租的房子裏裝修啊?這是我買的?”
“騙人的吧?”
因為太過震驚,飛鳥直接叫了出來。
這麽大一棟的房子竟然是買的?而且還隻是用來做工作室?
未免也太奢侈過頭了吧?
因為島國地少人多的緣故,所以房價相當的貴。
除去公司高管還有社團產業的大部分人都是租住在公寓裏,或者為了一套七八十平方的房子就得背上幾十年的房貸。
現在她卻一個人買了這麽大的房子,要知道她看上去也不過和柚子她們一樣大。
看著飛鳥震驚的表情,七罪瞬間就嘚瑟了起來:“怎麽樣?很厲害吧?這還是全款買的哦!”
飛鳥的反應也如她預想那樣,更加不淡定了。
“你是說,你把所有稿費的一半都拿來買這套房子了?”
如果這房子是租的,他會覺得七罪有錢並會享受生活。
但要是買的,那他就隻會覺得有病。
這麽大的房子,連帶上裝修,估計最少也得要八千多萬円,差不多都快趕上她稿費一半的收入了。
拿這麽多錢就為了弄一個工作室?
七罪點了點頭。
“光是稿費的話倒確實是要有一半了,不過還有動畫化和遊戲化的收入,賺那麽多錢留著也沒用不是嗎?”
“好了好了,要不要參觀一下?你可是受魔女邀請來參觀的第一個人哦!”
“那就打擾了。”
他倒是想看看她所謂的工作室究竟是什麽樣子的。
不過說起來,這還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到女孩子的家裏拜訪。
餐廳與客廳都在一樓,或許是因為隻有一個人的緣故,所以並沒有擺設餐桌,不過廚具看上去倒是相當的豪華和齊全。
難道這家夥還會做飯?
簡單的看了一眼後,便走上了二樓。
二樓的格局被改的隻剩下了一個房間。
“裏麵是魔女的私人領域就不讓你參觀了,外麵就是我工作的地方了。”
飛鳥大概看了一圈,一如既往的豪華。
電腦還有桌椅一眼看上去就能感覺到金錢在燃燒,另外包括原稿的打印機還有各種配件都很齊全,甚至電腦旁邊還有一台小冰箱。
要是在這種地方工作那隻能說是相當舒服了。
“我能用那邊的桌子嗎?”
飛鳥指著看上去似乎是臨時休息區的沙發問道。
“可以是可以,不過你要幹嘛?”
“不是你約我來一起工作的嗎?”
飛鳥反問道,接著就從包裏掏出了筆記本電腦,他今天來就是想要看一下同行都是怎麽樣工作的。
“工作什麽的先放一放啦,先玩會遊戲吧,我可是珍藏了好多雙人遊戲的。”
“那工作呢?”
“你懂不懂勞逸結合啊,隻有在心情最舒暢的時候才能寫出最優質的小說來好吧?”
雖然感覺這是她的歪理,但畢竟客隨主便,飛鳥也隻好和她一起下到了一樓。
該說不說,這家夥是真的會享受。
躺在沙發上,用那麽大的屏幕來打遊戲,對遊戲迷來說簡直就是人間天堂了。
實際上在魂穿之前他也挺沉迷於遊戲的。
不過在魂穿之後,為了靠小說養活自己,也就隻能舍棄遊戲想著怎麽才能填飽肚子了。
等賺到了錢不用為生計發愁的時候,卻是發現早已經沒有了打遊戲的習慣。
現在在這種環境下,倒是久違的讓他想要玩一玩了。
七罪的遊戲技術相當厲害,無論什麽類型的遊戲都展現出高玩的一麵,能看出來是有著深厚的遊戲功底的。
不過飛鳥以前也是經常玩遊戲的人,隻要熟悉了操作之後,玩什麽也都是信手拈來。
等放下遊戲手柄的時候,太陽都已經快要落山了。
這才想起來,今天不是約好要來一起工作的嗎?
竟然不知不覺就玩到了這種時候,放縱過頭了。
“沒想到都到這個時候了,不過既然都到飯點了,就吃過飯再走吧。”
七罪起身說道。
飛鳥卻是愣了一下。
“為什麽?”
“什麽為什麽?”
“就是為什麽要招待我?我們現在不是應該算競爭對手嗎?”
兩人現在可是有賭注在身上,一個月以後就要一決勝負的對手,可她卻先是邀請自己來她家,現在又留自己吃飯。
這怎麽看也不會是競爭對手的相處方式吧?
飛鳥不可置信的問道。
“不是難道是你家嗎?”
會問出這樣愚蠢的問題來主要還是房內的裝修太過於獨特了,飛鳥甚至說不出來到底像什麽。
看上去估計最少有一百英寸的超大電視,這東西他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麽大的,估計應該是定製的。
電視的兩邊則是擺滿了各種手辦的玻璃櫃。
沙發也是一個超大號的既可以當沙發又能當床的款式。
後麵的背景牆則是一副滿牆的壁畫,除了正中央的黃毛蘿莉能看出來是七罪以外,其他都是他不知道的二次元人物。
看起來完全就不像是一家人居住的風格,說是類似於咖啡屋或者女仆店反而會覺得更貼切。
換句話來說,這裏如果真的是七罪的家,要麽她父母是個極品女兒奴,要麽這裏就隻有她一個人住。
“這裏就隻有你自己住嗎?”
“怎麽?問這種問題你該不會是想做些你小說裏的鬼畜事情吧?”
“才不是,隻是覺得好奇而已,畢竟如果和父母一起住的話很少會有把房子裝成這樣的吧?”
“我確實是自己一個人住啦,不過要說的話這裏也不能算家,應該說是工作室吧?”
“租這麽大一個房子來做工作室會不會太浪費了?而且還投入了那麽多的裝修?”
他對自己的工作環境並沒有什麽要求,隻要有電腦還有順手的鍵盤就行,所以實在是沒法理解這樣的行為。
不過好好想想,她畢竟是有兩百多萬冊銷量的作家。
他現在才總計六十多萬冊就不知道錢該怎麽花了,要是有那麽多的錢,專門租個別墅作為工作室倒也不失為花錢享受生活的一種辦法。
哪知七罪卻是搖了搖頭:“誰會在租的房子裏裝修啊?這是我買的?”
“騙人的吧?”
因為太過震驚,飛鳥直接叫了出來。
這麽大一棟的房子竟然是買的?而且還隻是用來做工作室?
未免也太奢侈過頭了吧?
因為島國地少人多的緣故,所以房價相當的貴。
除去公司高管還有社團產業的大部分人都是租住在公寓裏,或者為了一套七八十平方的房子就得背上幾十年的房貸。
現在她卻一個人買了這麽大的房子,要知道她看上去也不過和柚子她們一樣大。
看著飛鳥震驚的表情,七罪瞬間就嘚瑟了起來:“怎麽樣?很厲害吧?這還是全款買的哦!”
飛鳥的反應也如她預想那樣,更加不淡定了。
“你是說,你把所有稿費的一半都拿來買這套房子了?”
如果這房子是租的,他會覺得七罪有錢並會享受生活。
但要是買的,那他就隻會覺得有病。
這麽大的房子,連帶上裝修,估計最少也得要八千多萬円,差不多都快趕上她稿費一半的收入了。
拿這麽多錢就為了弄一個工作室?
七罪點了點頭。
“光是稿費的話倒確實是要有一半了,不過還有動畫化和遊戲化的收入,賺那麽多錢留著也沒用不是嗎?”
“好了好了,要不要參觀一下?你可是受魔女邀請來參觀的第一個人哦!”
“那就打擾了。”
他倒是想看看她所謂的工作室究竟是什麽樣子的。
不過說起來,這還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到女孩子的家裏拜訪。
餐廳與客廳都在一樓,或許是因為隻有一個人的緣故,所以並沒有擺設餐桌,不過廚具看上去倒是相當的豪華和齊全。
難道這家夥還會做飯?
簡單的看了一眼後,便走上了二樓。
二樓的格局被改的隻剩下了一個房間。
“裏麵是魔女的私人領域就不讓你參觀了,外麵就是我工作的地方了。”
飛鳥大概看了一圈,一如既往的豪華。
電腦還有桌椅一眼看上去就能感覺到金錢在燃燒,另外包括原稿的打印機還有各種配件都很齊全,甚至電腦旁邊還有一台小冰箱。
要是在這種地方工作那隻能說是相當舒服了。
“我能用那邊的桌子嗎?”
飛鳥指著看上去似乎是臨時休息區的沙發問道。
“可以是可以,不過你要幹嘛?”
“不是你約我來一起工作的嗎?”
飛鳥反問道,接著就從包裏掏出了筆記本電腦,他今天來就是想要看一下同行都是怎麽樣工作的。
“工作什麽的先放一放啦,先玩會遊戲吧,我可是珍藏了好多雙人遊戲的。”
“那工作呢?”
“你懂不懂勞逸結合啊,隻有在心情最舒暢的時候才能寫出最優質的小說來好吧?”
雖然感覺這是她的歪理,但畢竟客隨主便,飛鳥也隻好和她一起下到了一樓。
該說不說,這家夥是真的會享受。
躺在沙發上,用那麽大的屏幕來打遊戲,對遊戲迷來說簡直就是人間天堂了。
實際上在魂穿之前他也挺沉迷於遊戲的。
不過在魂穿之後,為了靠小說養活自己,也就隻能舍棄遊戲想著怎麽才能填飽肚子了。
等賺到了錢不用為生計發愁的時候,卻是發現早已經沒有了打遊戲的習慣。
現在在這種環境下,倒是久違的讓他想要玩一玩了。
七罪的遊戲技術相當厲害,無論什麽類型的遊戲都展現出高玩的一麵,能看出來是有著深厚的遊戲功底的。
不過飛鳥以前也是經常玩遊戲的人,隻要熟悉了操作之後,玩什麽也都是信手拈來。
等放下遊戲手柄的時候,太陽都已經快要落山了。
這才想起來,今天不是約好要來一起工作的嗎?
竟然不知不覺就玩到了這種時候,放縱過頭了。
“沒想到都到這個時候了,不過既然都到飯點了,就吃過飯再走吧。”
七罪起身說道。
飛鳥卻是愣了一下。
“為什麽?”
“什麽為什麽?”
“就是為什麽要招待我?我們現在不是應該算競爭對手嗎?”
兩人現在可是有賭注在身上,一個月以後就要一決勝負的對手,可她卻先是邀請自己來她家,現在又留自己吃飯。
這怎麽看也不會是競爭對手的相處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