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誌剛原本不咋看得上喬春燕,雖然他們兩家都是光字片出身,可在周誌剛看來,在澡堂子上班終究不算啥好工作;而且喬家也沒個兒子,就仨閨女兒,沒個頂梁柱終究不好。


    但是和鄭娟一比,喬春燕的優勢就顯出來了,起碼人家家裏沒啥拖累不是?倆姐姐都比喬春燕大,現在已經找了對象,將來娶了喬春燕也不用接濟他們家,不像鄭家,老太太、瞎弟弟都得靠秉昆養著。


    春燕媽和喬春燕坐了一會兒就走了,周誌剛嚴肅地對李雲帆說道,“秉昆,你也長出男人樣了,像我年輕的時候;我年輕時,不少人說我要是扮武生,周瑜、趙雲、薑維、馬超什麽的,是會很有扮相的,扮武鬆也接近;我把話當你麵兒擱這兒,你不要自己亂搞對象,得尊重你媽的意見,你媽那還是很有原則的。”


    “憑啥我哥我姐自己談對象您一句話都不說,到我這兒就得管著了?而且鄭娟怎麽不好了?”李雲帆的逆反心理上來了。


    這具身體終究是換了靈魂,李雲帆願意替周秉昆照顧父母,但並不代表他什麽都要聽他們的,說得對照著做,說得不對也照著做那不成了愚孝嗎?


    你能和你哥你姐比?你哥你姐打小讓我們操過心沒有?周誌剛倒是忘了馮化成那回事兒了,隻覺得小兒子是越來越不聽話了。


    “爸。”眼見氣氛有些僵,周秉義趕緊站出來打圓場,“您沒在家這幾年,秉昆挺好的,把家裏照顧的妥妥的,就這一點來說,他對這個家的貢獻比我大!而且是大得多!您也別再用以前的眼光看秉昆了。”


    大兒子的話讓周誌剛有所緩和,他覺得大兒子有文化,有主見,現在又當上了兵團的領導,說的話肯定有道理。


    “在我看來,好青年正確對待個人問題有三原則,要對自己負責,對對方負責,還要對雙方的家庭主要是父母負責。”


    “對自己負責就是不勉強自己,凡當初勉強,婚後生活必有裂痕;對對方負責就是要真誠坦白,不能為了與對方實現婚姻目的就隱瞞自己的實際情況,要明明白白地講清自己是怎樣一個人,自己家庭是怎樣的家庭,讓對方一清二楚,要讓對方做出感情和理智的決定。”


    “從這幾個原則來看,鄭娟對秉昆正是這麽做的,從來沒有隱瞞過自己的情況;在單位工作也踏實上進,昨個兒曉光給我說了,醬油廠的領導很喜歡鄭娟,今年還給她評了優。”


    “這樣的姑娘,家裏就算有點拖累,那也沒啥大不了的,從我的角度來說,我覺得他倆肯定能過上好日子。”


    “我也覺得鄭娟這姑娘挺好的,他爸,既然兒子喜歡,那就由他去吧!”李素華這些年和李雲帆接觸的最多,受影響也最大,越來越喜歡這個小兒子了。


    至於周蓉,她雖然沒支持,可也沒表示反對,見家裏人都支持鄭娟,周誌剛也不知道說啥才好了。


    有心反對吧,可大兒子、媳婦兒都支持,而是說得好像很有道理;改口支持吧?一時又轉不過這個彎來。


    最主要的是,他好幾年才回來一趟,原本想著一家人樂樂嗬嗬的、團團圓圓的過個年,但是一回來,小兒子就給自己添堵了,讓他心裏不暢快。


    “你大了,我管不了你了,既然你喜歡,那就由你吧!”大過年的總不好吵架,而且自己過幾天就要走了,這要是一走,孩子想和姑娘結婚,他還能硬攔著不成?周誌剛也隻能認了。


    不過他心裏這口氣還沒放下,所以到春發合飯莊吃飯的時候,大多數時間都用來跟郝冬梅還有周蓉的對象聊天,鄭娟那邊,隻有她和鄭母主動說話,才會回應兩句,然後很快又扭過頭去,繼續和其它人說話。


    送鄭娟回去的時候,鄭娟有些不安,“秉昆,你爸是不是不喜歡我啊?”


    “你這是受了我的連累,我們家仨孩子,我爸最不喜歡的就是我了!我哥辦事兒妥帖,誰也說不出話來;我姐吧,不管她做什麽,我爸都覺得是對的;唯獨到我這兒,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不過你也別擔心,反正過一陣兒他就去重慶了,等他再回來的時候,我倆肯定孩子都有了,老人麽,見了孫子那還不得高興成啥樣?這點小疙瘩自然而然就過去了!”李雲帆盡量說著讓鄭娟寬心的話。


    過完年,周誌剛路遠,先一天回去,第二天周秉義和郝冬梅也走了,家裏重新安靜下來。


    得了周誌剛的同意,等單位一上班,李雲帆就和鄭娟去各自單位開了證明,然後去拍照領證,結婚證上,周蓉笑得開心極了。


    鄭母原本就年紀大了,身體也有問題,這些年一直強撐著,現如今看到鄭娟出嫁,李雲帆又那麽喜歡鄭光明,她覺得自己可以放心地走了。


    於是在一個晚上,安詳地離開了人世,等鄭娟發現的時候,她的臉上依舊掛著平靜的笑容。


    出了這樣的事兒,肯定不能馬上結婚,李雲帆做主,給老太太辦了喪事,然後開始收拾鄭家的房子。


    周家就兩間屋,擠進去住著肯定不方便,鄭娟的資曆也夠在醬油廠分房的,所以未來幾年,李雲帆還是住這兒比較好。


    不過鄭家的房子實在是太破舊了,不好好收拾下肯定沒法住人,於是李雲帆請了些朋友幫忙,花了個把月時間,把房子收拾一新。


    把原本一間的房子改成了兩間,原本的房子翻新給自己和鄭娟住,在先前門鬥的地方又蓋了一間房,這是給鄭光明的,他倆都結婚了,自然不方便再和鄭光明擠一個屋。


    忙完這些,鄭母過世的影響也漸漸消散,李雲帆便選了個周末,把親朋好友叫來,辦了一場簡單而又熱鬧的婚禮,從今天開始,他和鄭娟就是正式夫妻了。


    婚後第二天,鄭光明找了他倆,“姐,姐夫,我該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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