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平小時候並不胖,相反在上高中之前,他的綽號是“棍子”和“豆杆兒”。
因為又高又瘦,他時常被同齡的男孩譏諷嘲笑,甚至受到他們的欺淩,那時候他不是選擇反擊而是盡量一個人呆著。
在上高中之前,一個和他同名的青年領袖梅爾文-康寧漢姆說服他去打籃球,特平的生活發生了改變,他在籃球場上找尋到了自我。
高三時,他已經是個場均24分15個籃板球的超級內線,在前往肯塔基大學之前,他讀了一年的預科學校——在弗吉尼亞一所軍事學院。
在那裏他不僅打籃球,同時是一個樂隊的鼓手,他參加各種活動,包括一些軍事訓練,而目的是: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正常人。
他有著身材高大的巨人共通的煩惱——不想被人當做怪胎、高蹺人或者什麽奇怪的穴居動物,隻是想被當做正常人對待。
球場上和球場下,特平都是個溫和的人,他愛笑,喜歡吃,性格活潑,對大部分人都沒有敵意,哪怕球場上的對手。
在球場上他努力爭勝,把球投進籃筐,搶下籃板,做教練讓他做的事,他沒有更多去思考,籃球對他真正的意義是什麽。
在肯塔基他過的很開心,沒有太多煩惱,唯一的煩惱是會餓,然後教練不讓他吃,他不得不和教練鬥智鬥勇就為了吃上一口漢堡包。
但到了職業球隊,成為快船的一員時,一切都變了,和他想象的一點都不一樣。
一開始非常的光鮮美好,在高位被選中,和斯特恩握手,來到天使之城,受到很高的期待。
球隊中有比爾-沃頓、馬奎斯-約翰遜、尼克鬆這樣的大牌明星,過去隻能在新聞和電視中看到他們。
沃頓是u、波特蘭的超級中鋒,尼克鬆曾是湖人的明星後衛,約翰遜一樣聲名赫赫,在大學籃球界、nba都很有成就。
特平覺得自己跟在他們身邊,大家組成一個有力的團隊,好好打球,贏得比賽,能在洛杉磯大放光彩。
但很快他發現自己錯的離譜,快船是個糟糕透頂的團隊,從老板到管理層到員工,很少有人真正熱愛籃球。
球隊沒有什麽籃球文化,教練、老板對球員們的狀況漠不關心,隻求他們能正常打比賽就行,老板隻關心賺錢。
訓練的場地一團糟,在一個莫名其妙的軍事基地裏,沒有更衣室,更是一大早要去訓練,為了省錢。
坐飛機要繞路,以便能用到優惠券,為了省錢;住的酒店永遠是普通甚至最糟的,熱水都不能保證,為了省錢。
最糟糕的還不在於這個,在大學大家的條件也不怎麽樣,但所有人一起打球都很開心。
最糟糕的是,他們不像一個團隊,所有人隻是上班打卡,快船就像一個公司,大家每天到自己的工位上耗完工時,到點下班。
在工作之外沒有人關心籃球,沒有人關心球隊的輸贏,自然也沒有人關心一個新秀的成長,沒有人在乎他的體重。
唐-切尼是個好教練,沃頓、尼克鬆、約翰遜是好球員,但在整體糟糕的氛圍下,任何人的個人努力都是無效的,因為你無法得到正反饋,努力的成果無法聚到一起。
特平打完了渾渾噩噩的新秀賽季,洛杉磯的花花世界很美妙,沒有人約束他,訓練遲到、早退,教練會說兩句,但不會像大學教練那樣嚴厲管教。
他有了很多錢,可以盡情吃漢堡,吃甜甜圈,吃一切喜歡的事物,他喜歡吃高熱量的東西。
因為小時候他不想再被人叫“棍子”、“豆杆兒”,所以他拚命吃,想讓自己胖一些,便吃成了“晚餐鈴梅爾文”。
在休賽期回肯塔基的時候,大學教練喬-霍爾震驚於他的體重,並警告他如果再不減重,他在快船簽下的新秀合同將是他最後一份nba合同。
特平嚐試控製體重,但一回到洛杉磯,沒有了霍爾的監督,他的體重很快反彈了回去。
而且他覺得體重提升後自己的對抗變強了,這或許是件好事,有利於他在nba搏鬥。
nba粗魯、野蠻的球場文化同樣讓特平無法適應,他不明白打球為什麽非要用這種方式傷害對方。
尤其看到阿甘抱摔蘭比爾、火車吉爾-摩爾,讓他非常震驚,不理解之餘卻又隱隱羨慕。
他想到那些曾經嘲笑他“棍子,豆杆兒”的男孩,如果重新遇到他們,能像阿甘一樣將他們狠狠摔倒在地,是一件多麽痛快的事。
但他隻是想想,他覺得這麽做不值得,打個球而已,混到打不動為止吧。
直到因為那一撞,他被交易到了活塞,一個叫比爾-蘭比爾的男人出現在他的籃球生涯中。
這個惡名遠播的白人奴隸主開始監督特平,讓他減肥,讓他對抗,讓他好好打球——特平一度懷疑,蘭比爾是在享受奴隸主鞭笞黑奴的快樂。
不過特平也覺得快樂,活塞不是人們印象中的魔窟或者流氓窩子,相反這裏場外很幹淨,大家都很自律,沒有人吸毒、犯罪。
戴利是個出色的教練,他很善於和球員相處,他總是西裝革履很有派頭,他給了特平很多建議,並和蘭比爾一起監督特平減重。
球隊的老大是伊賽亞-托馬斯,這個總是麵帶微笑心思深沉的芝加哥人,用他獨特的方式掌控著球隊。
他從來不會大聲去命令你,而是輕聲細語的和你說話,讓人覺得他在和你好好商量,可一旦你不聽從,不照做,他會立刻翻臉讓你滾出訓練館和球館。
這種前後反差時常讓年輕球員猝不及防,下一次當你見到他時,會不自覺的緊張,因為你不知道他臉上的笑容什麽時候會突然消失。
在場上場下托馬斯也帶著這種“天使/惡魔”混合的矛盾感,他一麵在做慈善,給陌生人遞錢,向底特律市政府倡議“無犯罪日”,讓底特律這個高犯罪城市一天內幾乎沒有警察出警——當然,這些都是底特律的宣傳部門告訴球迷和記者的。
另一麵,他在球場上暴躁易怒,小個子的他有著大脾氣,他小動作非常多,而且會揮拳攻擊對方的後背,以及他最擅長的事:煽動。
他不是壯漢,他很難和對手的大個子對抗,所以他總是煽動,煽動對手也煽動隊友,讓比賽充滿了緊張氣氛,尤其在一些關鍵比賽中。
此時,對陣開拓者的這場比賽,中場休息,雙方的比分是67:60,開拓者領先7分。
在活塞隊的更衣室,第二節結束時被波特推了一下的托馬斯已經平靜下來,他沒有氣急敗壞,也沒有在更衣室爆粗發泄。
他隻是坐在特平的身旁,輕聲道:“梅爾文,下半場伱該做點什麽,我們不能就這麽壓製,尤其是在士氣上。”
特平不太明白托馬斯的“做點什麽”到底是做什麽,對誰,隻好問道:“是要…是要盯一下波特嗎?給他點教訓。”
托馬斯笑了笑,道:“他不夠格,我對他沒什麽意見,他不是關鍵人物,而我是底特律的關鍵人物。”
“關鍵人物”,這麽一說特平明白了,托馬斯讓他對甘國陽動手。
特平不敢拒絕,可他也不敢挑明了說“我保證幹死阿甘”。
要保證被阿甘幹死,特平倒是有信心。
托馬斯也沒有挑明,他隻是拍了拍特平,回到自己的位置,聽戴利布置下半場的攻防。
特平再度陷入巨大的猶豫中,一方麵他和蘭比爾一樣,不敢;另一方麵,他又不敢忤逆托馬斯的意思,不然以後在活塞日子不好過。
這種左右為難讓特平沒聽進去戴利在布置什麽戰術,他滿腦子都是打或者挨打——主要是挨打。
甘國陽將蘭比爾一個抱摔甩在地上的畫麵不斷在他腦海中重現,隻是主角變成了他梅爾文-特平。
中場休息很快結束,雙方球員重新登場,特平下半場依舊首發。
站上球場靠近甘國陽,特平感受到這具身體絕對的力量,身上的肌肉線條刀刻一般。
特平幾乎立刻打消了和這家夥打一架的念頭,因為說不定會死,這不值得。
可是,在這個念頭沉入深淵的一瞬間,深淵裏有個聲音拉住了他:“試一試吧~試一試,讓那些輕視你的人感受一下你的力量,梅爾文。”
這個聲音細若遊絲,在嘈雜龐大的銀頂體育館內幾乎不存在,卻牢牢拴住了特平的心。
他真的想試一試。
(本章完)
因為又高又瘦,他時常被同齡的男孩譏諷嘲笑,甚至受到他們的欺淩,那時候他不是選擇反擊而是盡量一個人呆著。
在上高中之前,一個和他同名的青年領袖梅爾文-康寧漢姆說服他去打籃球,特平的生活發生了改變,他在籃球場上找尋到了自我。
高三時,他已經是個場均24分15個籃板球的超級內線,在前往肯塔基大學之前,他讀了一年的預科學校——在弗吉尼亞一所軍事學院。
在那裏他不僅打籃球,同時是一個樂隊的鼓手,他參加各種活動,包括一些軍事訓練,而目的是: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正常人。
他有著身材高大的巨人共通的煩惱——不想被人當做怪胎、高蹺人或者什麽奇怪的穴居動物,隻是想被當做正常人對待。
球場上和球場下,特平都是個溫和的人,他愛笑,喜歡吃,性格活潑,對大部分人都沒有敵意,哪怕球場上的對手。
在球場上他努力爭勝,把球投進籃筐,搶下籃板,做教練讓他做的事,他沒有更多去思考,籃球對他真正的意義是什麽。
在肯塔基他過的很開心,沒有太多煩惱,唯一的煩惱是會餓,然後教練不讓他吃,他不得不和教練鬥智鬥勇就為了吃上一口漢堡包。
但到了職業球隊,成為快船的一員時,一切都變了,和他想象的一點都不一樣。
一開始非常的光鮮美好,在高位被選中,和斯特恩握手,來到天使之城,受到很高的期待。
球隊中有比爾-沃頓、馬奎斯-約翰遜、尼克鬆這樣的大牌明星,過去隻能在新聞和電視中看到他們。
沃頓是u、波特蘭的超級中鋒,尼克鬆曾是湖人的明星後衛,約翰遜一樣聲名赫赫,在大學籃球界、nba都很有成就。
特平覺得自己跟在他們身邊,大家組成一個有力的團隊,好好打球,贏得比賽,能在洛杉磯大放光彩。
但很快他發現自己錯的離譜,快船是個糟糕透頂的團隊,從老板到管理層到員工,很少有人真正熱愛籃球。
球隊沒有什麽籃球文化,教練、老板對球員們的狀況漠不關心,隻求他們能正常打比賽就行,老板隻關心賺錢。
訓練的場地一團糟,在一個莫名其妙的軍事基地裏,沒有更衣室,更是一大早要去訓練,為了省錢。
坐飛機要繞路,以便能用到優惠券,為了省錢;住的酒店永遠是普通甚至最糟的,熱水都不能保證,為了省錢。
最糟糕的還不在於這個,在大學大家的條件也不怎麽樣,但所有人一起打球都很開心。
最糟糕的是,他們不像一個團隊,所有人隻是上班打卡,快船就像一個公司,大家每天到自己的工位上耗完工時,到點下班。
在工作之外沒有人關心籃球,沒有人關心球隊的輸贏,自然也沒有人關心一個新秀的成長,沒有人在乎他的體重。
唐-切尼是個好教練,沃頓、尼克鬆、約翰遜是好球員,但在整體糟糕的氛圍下,任何人的個人努力都是無效的,因為你無法得到正反饋,努力的成果無法聚到一起。
特平打完了渾渾噩噩的新秀賽季,洛杉磯的花花世界很美妙,沒有人約束他,訓練遲到、早退,教練會說兩句,但不會像大學教練那樣嚴厲管教。
他有了很多錢,可以盡情吃漢堡,吃甜甜圈,吃一切喜歡的事物,他喜歡吃高熱量的東西。
因為小時候他不想再被人叫“棍子”、“豆杆兒”,所以他拚命吃,想讓自己胖一些,便吃成了“晚餐鈴梅爾文”。
在休賽期回肯塔基的時候,大學教練喬-霍爾震驚於他的體重,並警告他如果再不減重,他在快船簽下的新秀合同將是他最後一份nba合同。
特平嚐試控製體重,但一回到洛杉磯,沒有了霍爾的監督,他的體重很快反彈了回去。
而且他覺得體重提升後自己的對抗變強了,這或許是件好事,有利於他在nba搏鬥。
nba粗魯、野蠻的球場文化同樣讓特平無法適應,他不明白打球為什麽非要用這種方式傷害對方。
尤其看到阿甘抱摔蘭比爾、火車吉爾-摩爾,讓他非常震驚,不理解之餘卻又隱隱羨慕。
他想到那些曾經嘲笑他“棍子,豆杆兒”的男孩,如果重新遇到他們,能像阿甘一樣將他們狠狠摔倒在地,是一件多麽痛快的事。
但他隻是想想,他覺得這麽做不值得,打個球而已,混到打不動為止吧。
直到因為那一撞,他被交易到了活塞,一個叫比爾-蘭比爾的男人出現在他的籃球生涯中。
這個惡名遠播的白人奴隸主開始監督特平,讓他減肥,讓他對抗,讓他好好打球——特平一度懷疑,蘭比爾是在享受奴隸主鞭笞黑奴的快樂。
不過特平也覺得快樂,活塞不是人們印象中的魔窟或者流氓窩子,相反這裏場外很幹淨,大家都很自律,沒有人吸毒、犯罪。
戴利是個出色的教練,他很善於和球員相處,他總是西裝革履很有派頭,他給了特平很多建議,並和蘭比爾一起監督特平減重。
球隊的老大是伊賽亞-托馬斯,這個總是麵帶微笑心思深沉的芝加哥人,用他獨特的方式掌控著球隊。
他從來不會大聲去命令你,而是輕聲細語的和你說話,讓人覺得他在和你好好商量,可一旦你不聽從,不照做,他會立刻翻臉讓你滾出訓練館和球館。
這種前後反差時常讓年輕球員猝不及防,下一次當你見到他時,會不自覺的緊張,因為你不知道他臉上的笑容什麽時候會突然消失。
在場上場下托馬斯也帶著這種“天使/惡魔”混合的矛盾感,他一麵在做慈善,給陌生人遞錢,向底特律市政府倡議“無犯罪日”,讓底特律這個高犯罪城市一天內幾乎沒有警察出警——當然,這些都是底特律的宣傳部門告訴球迷和記者的。
另一麵,他在球場上暴躁易怒,小個子的他有著大脾氣,他小動作非常多,而且會揮拳攻擊對方的後背,以及他最擅長的事:煽動。
他不是壯漢,他很難和對手的大個子對抗,所以他總是煽動,煽動對手也煽動隊友,讓比賽充滿了緊張氣氛,尤其在一些關鍵比賽中。
此時,對陣開拓者的這場比賽,中場休息,雙方的比分是67:60,開拓者領先7分。
在活塞隊的更衣室,第二節結束時被波特推了一下的托馬斯已經平靜下來,他沒有氣急敗壞,也沒有在更衣室爆粗發泄。
他隻是坐在特平的身旁,輕聲道:“梅爾文,下半場伱該做點什麽,我們不能就這麽壓製,尤其是在士氣上。”
特平不太明白托馬斯的“做點什麽”到底是做什麽,對誰,隻好問道:“是要…是要盯一下波特嗎?給他點教訓。”
托馬斯笑了笑,道:“他不夠格,我對他沒什麽意見,他不是關鍵人物,而我是底特律的關鍵人物。”
“關鍵人物”,這麽一說特平明白了,托馬斯讓他對甘國陽動手。
特平不敢拒絕,可他也不敢挑明了說“我保證幹死阿甘”。
要保證被阿甘幹死,特平倒是有信心。
托馬斯也沒有挑明,他隻是拍了拍特平,回到自己的位置,聽戴利布置下半場的攻防。
特平再度陷入巨大的猶豫中,一方麵他和蘭比爾一樣,不敢;另一方麵,他又不敢忤逆托馬斯的意思,不然以後在活塞日子不好過。
這種左右為難讓特平沒聽進去戴利在布置什麽戰術,他滿腦子都是打或者挨打——主要是挨打。
甘國陽將蘭比爾一個抱摔甩在地上的畫麵不斷在他腦海中重現,隻是主角變成了他梅爾文-特平。
中場休息很快結束,雙方球員重新登場,特平下半場依舊首發。
站上球場靠近甘國陽,特平感受到這具身體絕對的力量,身上的肌肉線條刀刻一般。
特平幾乎立刻打消了和這家夥打一架的念頭,因為說不定會死,這不值得。
可是,在這個念頭沉入深淵的一瞬間,深淵裏有個聲音拉住了他:“試一試吧~試一試,讓那些輕視你的人感受一下你的力量,梅爾文。”
這個聲音細若遊絲,在嘈雜龐大的銀頂體育館內幾乎不存在,卻牢牢拴住了特平的心。
他真的想試一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