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第十三次相親201
在他的觀念裏,一對男女若是成為伴侶,不管是情侶,還是夫妻,不求靈魂頻道高度契合,最少得能做到統一行動,要是像條兩頭各行其是的雙頭蛇,隻會給雙方帶來無盡的麻煩,日子過不舒坦,也絕對過不好。
他們之間發生過許多諸如此類的事情。
久而久之,m君有時甚至覺得來人不過是很熟悉的陌生人。
熟悉的是這個人一切外在表象,對方的一笑一顰都深印在腦子裏;陌生的是倆人之間心的距離,每次見麵都覺得是一段遙遠陌生的荊棘路。
或許,他的這種想法,也是他多年找不到對象的原因。
畢竟,世界上追求靈魂契合的人越來越少了。
他聽過一個笑話,說是總被男人玩弄欺騙的女人,是因為她們所追求的東西,隻存在於騙子的甜言蜜語裏。
這當然不是真理,不過執念似乎總是讓人重蹈覆轍。
以至於,有些獵人就算用守株待兔的笨法子,也一樣能捕獲到獵物。
當然,在男女的關係裏。男人未必一定是獵手,也可能是被困進牢籠的獵物。
獵物與獵手的角色轉變,有時候全在心境。
比如武則天的男寵與她的關係。
站在武則天本人的角度,這些漂亮的男孩子都是金絲雀,是供她娛樂的被圈養物。
而在那些男孩子的眼裏,女皇實際上就是他們以美色換取富貴的獵物。
盡管這獵物萬分凶險,隨時可能吃掉獵人。
獵物未必都是如小白兔一樣軟弱可欺。
獅子、老虎、狗熊、野豬等凶獸一樣是人的獵物。
原來,m君聽人說,遇到黑熊就爬樹,一定能避開這笨家夥。
後來,他看到一段視頻,一隻足有三四百斤重的大笨熊,像隻靈活的小猴子一樣,勝似閑庭信步的就爬到一棵高樹的樹頂,不禁覺得好笑,要是聽信熊不會爬樹的流言,這不就等於把自己逼到牆角,坐等大狗熊來吃嗎?
人很難憑借個人武力降服猛獸。
基本上一隻狼、一頭野豬,甚至一匹隻吃草的野馬,都足以要人的命。
盡管如此,從古至今,以獵殺動物為生者仍是前赴後繼,哪怕有人被熊活吃,有人被野豬挑開肚皮,有人被野馬踐踏致死,還是嚇阻不住後來者的腳步。
這絕非源自英勇。
人們想用野獸的皮毛、骨頭、肉換取金錢,得到比老老實實種地,踏踏實實做工更多的利益,就得敢冒著生命危險去捕殺它們。
人需攫取重大利益時,總是顯得比平時膽大,就好像人們在偷情時,往往不計後果,連死都不怕。
這倒不是說,人們在付出代價時不會後悔。大多數時候,人們會悔不當初。就像倆人當初海誓山盟,一旦大難臨頭,要麽各自飛逃,要麽在悔恨中毀滅,少有心甘情願為當初所為付出代價的。
唐朝辯機和尚與公主有一段曠世奇戀,但他被一截兩斷,躺在地上等死時,未必還對那女人懷抱著食古不化的迷戀。
女孩子,或者說女人們一般都討厭蟲子,特別是毛毛蟲、菜青蟲之類軟綿綿、肉乎乎的大蟲子。
m君問過幾個女孩緣由,得到的答複是這些玩意看起來太惡心。
可養蠶的女工們似乎不覺得蠶有多惡心。
見過蠶的人都明白,這東西和蛆在外觀上有多相近。
養蠶的女工們會用雙手細心地撥蠶繭。
很難想象,有哪個女人會像托著個寶貝一樣,把蛆捧在手心裏,細致入微地剝開蛆皮,開心地看著蛆變成一隻嗡嗡亂飛的綠頭蠅。
顯然女人們對蠶與蛆態度的區別,絕不是因為蠶比別的蟲子好看,更不是因為蛾子與蒼蠅在品格上能分出優劣。
原因隻有一個,就是蠶能給人帶來經濟利益,蛆不能。
這和人們冒著生命危險去打虎,獵熊一樣。
為了利益就算是命都可以不要,區區惡心自然就更不足掛齒。
同理,那些小男孩想從武則天手裏獲得便宜富貴,除了需要奉獻笑臉還有年輕肉體,也得承擔隨時失去生命的風險。
張氏兄弟最終為那幾年的紙醉金迷肝腦塗地在女皇帝寢宮門外。
大臣們對斬殺他們這事給出的解釋是他們蓄意謀反。
其實,誰都知道,任何人都可謀反,就算太監與宮女都有可能謀反,唯獨這倆人不可能反。
就算手裏有兵權的韓子高也無法謀反,在陳國皇帝死後,麵對新皇帝的屠刀,唯有引頸就戮,別無他選。
倒不是說他們因為與皇帝的特殊關係,就比別人多出一副赤膽忠心,寧死都不願反抗皇權,讓皇帝的江山出現動蕩不安局麵,而是沒人會聽從男寵的指揮,更沒人願意看到,一個卑微到無任何名譽可稱道的人成為萬人之上的統治者。
曆史上唯一一例男寵成功起兵,主角是燕國皇族慕容衝,一位傳說中雌雄莫辨,有閉月羞花般容貌的美男子。這人在少年時代,甚至一度被人們視為禍亂天下的紅顏禍水。以容貌獲得這種評價的男人極為罕見,除此似乎隻有漢代的董賢,還有唐朝的二張。
他能起兵不是因為他是天縱英才,而是由於他有故國皇族的身份。
其失敗也不是因為他武略不足,事實上他在戰場上打敗前秦皇帝,足可證明他不愧人中鳳凰的稱號。
那場最終的謀殺,隻因為良臣猛將們可以臣服於故主女人的腳下,但絕不會接受一位男寵的統領。於是,這隻鳳凰很快就被臣下們謀殺,消失在浩瀚的曆史煙波裏。
以能力論,慕容衝不見得比其他燕國貴族差,可是那段曾經讓他備受屈辱的經曆,最終還是將他拉進萬劫不複的地獄裏。
說起羞辱,他同時代的慕容垂,自己兒子被對方殺死,妻子被對方納入寢宮,還要卑躬屈膝為對方所驅使,所受屈辱不見得比他小。如果沒有那場淝水之戰,慕容垂簡直就是華夏曆史上最大的懦夫。
他舉兵後被視為如勾踐一樣的英雄,同樣起兵的慕容衝則從沒被人當做複國英雄。
在他們的觀念裏,勾踐吃夫差的屎這醜事,遠比慕容衝陪後秦皇帝睡覺這穢聞要高級。前者是背運英雄的忍辱負重,可用對方的血洗刷恥辱;後者隻是伶優所受胯下之辱,是永遠無法改變的恥,是刻在這人骨頭上,甚至靈魂上的卑賤兩字。
(本章完)
在他的觀念裏,一對男女若是成為伴侶,不管是情侶,還是夫妻,不求靈魂頻道高度契合,最少得能做到統一行動,要是像條兩頭各行其是的雙頭蛇,隻會給雙方帶來無盡的麻煩,日子過不舒坦,也絕對過不好。
他們之間發生過許多諸如此類的事情。
久而久之,m君有時甚至覺得來人不過是很熟悉的陌生人。
熟悉的是這個人一切外在表象,對方的一笑一顰都深印在腦子裏;陌生的是倆人之間心的距離,每次見麵都覺得是一段遙遠陌生的荊棘路。
或許,他的這種想法,也是他多年找不到對象的原因。
畢竟,世界上追求靈魂契合的人越來越少了。
他聽過一個笑話,說是總被男人玩弄欺騙的女人,是因為她們所追求的東西,隻存在於騙子的甜言蜜語裏。
這當然不是真理,不過執念似乎總是讓人重蹈覆轍。
以至於,有些獵人就算用守株待兔的笨法子,也一樣能捕獲到獵物。
當然,在男女的關係裏。男人未必一定是獵手,也可能是被困進牢籠的獵物。
獵物與獵手的角色轉變,有時候全在心境。
比如武則天的男寵與她的關係。
站在武則天本人的角度,這些漂亮的男孩子都是金絲雀,是供她娛樂的被圈養物。
而在那些男孩子的眼裏,女皇實際上就是他們以美色換取富貴的獵物。
盡管這獵物萬分凶險,隨時可能吃掉獵人。
獵物未必都是如小白兔一樣軟弱可欺。
獅子、老虎、狗熊、野豬等凶獸一樣是人的獵物。
原來,m君聽人說,遇到黑熊就爬樹,一定能避開這笨家夥。
後來,他看到一段視頻,一隻足有三四百斤重的大笨熊,像隻靈活的小猴子一樣,勝似閑庭信步的就爬到一棵高樹的樹頂,不禁覺得好笑,要是聽信熊不會爬樹的流言,這不就等於把自己逼到牆角,坐等大狗熊來吃嗎?
人很難憑借個人武力降服猛獸。
基本上一隻狼、一頭野豬,甚至一匹隻吃草的野馬,都足以要人的命。
盡管如此,從古至今,以獵殺動物為生者仍是前赴後繼,哪怕有人被熊活吃,有人被野豬挑開肚皮,有人被野馬踐踏致死,還是嚇阻不住後來者的腳步。
這絕非源自英勇。
人們想用野獸的皮毛、骨頭、肉換取金錢,得到比老老實實種地,踏踏實實做工更多的利益,就得敢冒著生命危險去捕殺它們。
人需攫取重大利益時,總是顯得比平時膽大,就好像人們在偷情時,往往不計後果,連死都不怕。
這倒不是說,人們在付出代價時不會後悔。大多數時候,人們會悔不當初。就像倆人當初海誓山盟,一旦大難臨頭,要麽各自飛逃,要麽在悔恨中毀滅,少有心甘情願為當初所為付出代價的。
唐朝辯機和尚與公主有一段曠世奇戀,但他被一截兩斷,躺在地上等死時,未必還對那女人懷抱著食古不化的迷戀。
女孩子,或者說女人們一般都討厭蟲子,特別是毛毛蟲、菜青蟲之類軟綿綿、肉乎乎的大蟲子。
m君問過幾個女孩緣由,得到的答複是這些玩意看起來太惡心。
可養蠶的女工們似乎不覺得蠶有多惡心。
見過蠶的人都明白,這東西和蛆在外觀上有多相近。
養蠶的女工們會用雙手細心地撥蠶繭。
很難想象,有哪個女人會像托著個寶貝一樣,把蛆捧在手心裏,細致入微地剝開蛆皮,開心地看著蛆變成一隻嗡嗡亂飛的綠頭蠅。
顯然女人們對蠶與蛆態度的區別,絕不是因為蠶比別的蟲子好看,更不是因為蛾子與蒼蠅在品格上能分出優劣。
原因隻有一個,就是蠶能給人帶來經濟利益,蛆不能。
這和人們冒著生命危險去打虎,獵熊一樣。
為了利益就算是命都可以不要,區區惡心自然就更不足掛齒。
同理,那些小男孩想從武則天手裏獲得便宜富貴,除了需要奉獻笑臉還有年輕肉體,也得承擔隨時失去生命的風險。
張氏兄弟最終為那幾年的紙醉金迷肝腦塗地在女皇帝寢宮門外。
大臣們對斬殺他們這事給出的解釋是他們蓄意謀反。
其實,誰都知道,任何人都可謀反,就算太監與宮女都有可能謀反,唯獨這倆人不可能反。
就算手裏有兵權的韓子高也無法謀反,在陳國皇帝死後,麵對新皇帝的屠刀,唯有引頸就戮,別無他選。
倒不是說他們因為與皇帝的特殊關係,就比別人多出一副赤膽忠心,寧死都不願反抗皇權,讓皇帝的江山出現動蕩不安局麵,而是沒人會聽從男寵的指揮,更沒人願意看到,一個卑微到無任何名譽可稱道的人成為萬人之上的統治者。
曆史上唯一一例男寵成功起兵,主角是燕國皇族慕容衝,一位傳說中雌雄莫辨,有閉月羞花般容貌的美男子。這人在少年時代,甚至一度被人們視為禍亂天下的紅顏禍水。以容貌獲得這種評價的男人極為罕見,除此似乎隻有漢代的董賢,還有唐朝的二張。
他能起兵不是因為他是天縱英才,而是由於他有故國皇族的身份。
其失敗也不是因為他武略不足,事實上他在戰場上打敗前秦皇帝,足可證明他不愧人中鳳凰的稱號。
那場最終的謀殺,隻因為良臣猛將們可以臣服於故主女人的腳下,但絕不會接受一位男寵的統領。於是,這隻鳳凰很快就被臣下們謀殺,消失在浩瀚的曆史煙波裏。
以能力論,慕容衝不見得比其他燕國貴族差,可是那段曾經讓他備受屈辱的經曆,最終還是將他拉進萬劫不複的地獄裏。
說起羞辱,他同時代的慕容垂,自己兒子被對方殺死,妻子被對方納入寢宮,還要卑躬屈膝為對方所驅使,所受屈辱不見得比他小。如果沒有那場淝水之戰,慕容垂簡直就是華夏曆史上最大的懦夫。
他舉兵後被視為如勾踐一樣的英雄,同樣起兵的慕容衝則從沒被人當做複國英雄。
在他們的觀念裏,勾踐吃夫差的屎這醜事,遠比慕容衝陪後秦皇帝睡覺這穢聞要高級。前者是背運英雄的忍辱負重,可用對方的血洗刷恥辱;後者隻是伶優所受胯下之辱,是永遠無法改變的恥,是刻在這人骨頭上,甚至靈魂上的卑賤兩字。
(本章完)